六个一律八个必须,十个要求

来源:制度 时间:2016-09-05 12:10:18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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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一律八个必须十项要求
六个一律八个必须,十个要求(篇一)

“六个一律”

1、施工现场所有作业人员一律要求配戴安全帽。

2、各类人员证书一律要求真实有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三类人员(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真实有效。

3、建筑工地一律落实大门值班制度和工区隔离制度。要求对工地大门的开闭进行管理,落实人员进出登记制度,对新开工工地,要求施工区和生活区设置隔离措施。

4、灭火器配置及楼层消防栓一律符合消防要求。

5、临边洞口防护措施一律落实到位。

6、工地平安创建台账一律符合要求。创建台账包括:逐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教育台帐记录齐全、制定隐患排查制度及定期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等。

“八个必须”

1、施工现场围挡及大门必须按标准设置到位;

2、车辆冲洗设施配备齐全,车辆出场必须冲洗干净;

3、施工通道必须硬化、隔离到位;

4、建筑材料及构配件的堆放必须分类整齐;

5、裸露场地及沙土堆场必须覆盖到位;

6、施工现场及生活设施环境必须保持整洁卫生;

7、建筑外立面、脚手架、安全网必须封闭严密、挂设整齐;

8、土方运输、泥浆处置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

“十项要求”

1、工地项目部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平安工地建设专项方案,并建立平安工地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专职安全员在岗履职;

2、在主要出人口处显要位置悬挂 “平安工地”匾牌

3、工地平安建设工作台账资料要独立建档留存,以备检查;

4、严格执行工伤保险制度,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做到工资按月准时发放;建筑工地无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行为,不发生民工群体性上访事件,没有雇佣童工,保证妇女合法权益;

5、建筑工地能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安全生产状况、文明施工良好,安全设施齐全,保持施工现场良好的场容场貌;加强对各类桩基工程、深基坑工程的施工管理,保证工程施工不危及周边居民房屋安全;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严格控制夜间施工时间,尽力减轻对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

6、加强对危大工程、高处作业等关键环节、重要部位的防控,提高施工现场的事故防范能力;要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如发生事故的,全力做好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置工作,并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及时报送事故情况、责任认定等相关信息;

7、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临时设施采用彩钢板房的,其芯材的防火等级要符合要求;

8、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道路要做到畅通、平坦,并定期做好清扫、洒水,保持路面清洁。楼层要定期清扫,楼层内清理建筑垃圾应使用容器或小推车通过垂直运输设备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9、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制度,工地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应取得健康证明,有安全可靠的食品采购途径,无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

10、工地应设有值班室,健全值班制度,对有可能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情报信息,发现及时并快捷有效地予以处置和化解。值班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接收和上报相关信息,确保信息渠道通畅。

六个一律、八项承诺、十个严禁
六个一律八个必须,十个要求(篇二)

六 个 一 律

内部:

一、 对违规的执法人员一律实施家访制。

二、 对违纪、违法的执法人员一律清除执法队伍。

三、 对执法管理问题较多的队(站)长一律免职。 外部:

四、 对超载车辆一律卸载。

五、 对违章的人、车、单位一律信息抄告多部门处罚。

六、 对违章三次以上的人、车、单位一律进入“黑名单”必须责任倒查。

八 项 承 诺

一、 依法执法,恪守职责。

二、 秉公执法,不徇私情。

三、 严格执法,规范程序。

四、 廉洁执法,接受监督。{六个一律八个必须,十个要求}.

五、 高效执法,不拖不推。

六、 为民执法,心系司乘。

七、 规范执法,杜绝乱象。

八、文明执法,树好形象。

十 个 严 禁

{六个一律八个必须,十个要求}.

一、 严禁擅自设立任何形式的检查站(点)。

二、 严禁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人员上路执法。

三、 严禁罚款不开票据或不按罚款金额开具票据。

四、 严禁擅自设立收费、罚款项目或就已经取消的收

费、罚款项目继续收费、罚款。

五、 严禁超标准收费、罚款或擅自变更收费、处罚标

准。

六、 严禁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

七、 严禁在执法中以罚代管、罚款放行。

八、 严禁在执法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放“人情

车”或利用职权收受贿赂、索取财物。

九、 严禁滥用职权、超越职权范围上路查车或处罚。

十、严禁违规扣留车辆及证件,或在执法中故意滞留车辆、刁难司机等公路“三乱”或执法不规范行为。

“十个严禁”“十个一律”
六个一律八个必须,十个要求(篇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十个严禁

严禁口无遮拦,乱发议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说三道四; 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严禁弄虚作假,阳奉阴违,对组织当面一套、背后一套; 严禁散布反腐“过头论”“刮风论”“影响论”“矛盾论”; 严禁匿名诬告,制造谣言,恶语中伤他人;

严禁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以人划线,培植私人势力; 严禁唯我独尊、自以为是,违反组织程序,超越权限办事; 严禁任人唯亲、封官许愿,在选人用人上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带病”提拔干部;

严禁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人事工作;

严禁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十个一律

凡滥发钱物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一律先免职再调查处理;

凡工作时间带彩娱乐的,一律先免职再调查处理; 凡借红白喜事敛财的,一律先免职再调查处理;

凡公款旅游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当事人一律先免职再调查处理;

凡同城之间公款吃请的,一律先停职再调查处理;

凡下乡工作期间饮酒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先停职再调查处理;

凡县乡干部违反严禁干部走读有关规定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先停职再调查处理;

凡违反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上网炒股、购物、玩游戏、看电影等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先停职再调查处理;

凡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先停职再调查处理;

凡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一律先停职再调查处理。

“十个严禁”“十个一律”
六个一律八个必须,十个要求(篇四)

从严教育 从严监督 从严惩处

——抓党的建设要坚持“十个严禁”“十个一律” “四不”:同城之间不公款吃请、下乡工作不饮酒、春节期间不相互拜年、红白喜事不收礼。

“十个严禁”,即严禁口无遮拦,乱发议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说三道四; 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严禁弄虚作假,阳奉阴违,对组织当面一套、背后一套;

严禁散布反腐“过头论”“刮风论”“影响论”“矛盾论”; 严禁匿名诬告,制造谣言,恶语中伤他人;

严禁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以人划线,培植私人势力;

严禁唯我独尊、自以为是,违反组织程序,超越权限办事;

{六个一律八个必须,十个要求}.

严禁任人唯亲、封官许愿,在选人用人上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带病”提拔干部;

严禁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人事工作; 严禁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十个一律”,即凡滥发钱物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一律先免职再调查处理;

凡工作时间带彩娱乐的,一律先免职再调查处理;

凡借红白喜事敛财的,一律先免职再调查处理;

凡公款旅游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当事人一律先免职再调查处理;

凡同城之间公款吃请的,一律先停职再调查处理;

凡下乡工作期间饮酒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先停职再调查处理;

凡县乡干部违反严禁干部“走读”有关规定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先停职再调查处理;

1

凡违反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上网炒股、购物、玩游戏、看电影等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先停职再调查处理;

凡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先停职再调查处理;

凡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一律先停职再调查处理。 “十项制度”

1、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制度;

2、市委重大决策向人大、政协征求意见制度;

3、市委与民主党派民主协商双月例会制度;

4、“四大家”班子成员与法检“两长”每月例会制度;

5、“四大家”班子成员与法检“两长”重要活动周安排、月通报制度;

6、“四大家”班子成员与法检“两长”联系项目、联系企业、联系党建工作制度;

7、党委(党组)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制度;

8、“五个党组”向市委常委会年度述职制度;

9、市委重大决策事项每月督办通报制度;

10、市委主要领导与“四大家”班子成员与法检“两长”谈心谈话制度。

“十个区别开来”

1、把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贯彻执行重大决策部署与故意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区别开来;

2、把锐意进取、敢闯敢试与盲目蛮干、乱作为区别开来;

3、把由于缺乏经验造成的工作失误与不负责任、失职渎职区别开来;

4、把受客观因素影响而造成的工作失误与因不作为而导致的责任事故区别开来;

5、把招商引资、争取项目的正当开支与违规消费、铺张浪费区别开来; 2

6、把服务项目建设、支持企业发展与和老板勾肩搭背、搞利益输送区别开来;

7、把参与正常的经济活动与违规插手干预微观经济的行为区别开来;

8、把保障公职人员的正当待遇与违反财经纪律规定区别开来;

9、把获得合法财产性收入与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经济利益区别开来;

10、把家属子女正当就业创业与公职人员利用职权、职务便利为亲属子女谋利区别开来。

3

“三十条禁令”、“十个一律”
六个一律八个必须,十个要求(篇五)

{六个一律八个必须,十个要求}.

盐城市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员工禁止行为三十条(范本)

一、员工禁止行为

(一)严禁以各种形式参与民间融资

主要内容:包括以各种形式参加非法集资活动;介绍机构和个人参与高利贷或向机构和个人发放高利贷;借银行名义或利用银行员工身份私自代客投资理财;与客户发生非正常资金往来(含作为中间人介绍票据业务、从事资金掮客活动等);自办或参与经营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向民间借贷资金提供担保;允许非本行员工以各种方式进入银行业金融机构办公或营业场所开展民间借贷、非法集资活动等。

文件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1〕6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案件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206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严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参与民间融资活动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320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与民间融资活动的通知》(银监办发〔2012〕160号)、《中国银监会合作部关于严密防范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风险的通知》(银监合〔2013〕44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基层营业机构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13〕245号)

(二)严禁泄露商业机密

主要内容:包括私刻、盗用客户印章、账户、密码等,泄露客户信息和隐私,盗用客户信贷业务档案泄露给他人,将银行以

及竞争对手核心秘密泄露给客户。

文件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1〕6号)

(三)严禁商业欺诈 主要内容:包括内外勾结,参与诈骗本机构或其他金融机构资金,或利用职务之便为诈骗提供便利。

文件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1〕6号)

(四)严禁内幕交易

主要内容:包括以内幕信息为本人或他人谋取利益、将内幕信息暗示或明示告知他人。

文件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1〕6号)

(五)严禁在其他经济组织任职 主要内容:包括从事与银行有利害关系的职业、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任职等。

文件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1〕6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严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参与民间融资活动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320号)、《中国银监会合作部关于严密防范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风险的通知》(银监合〔2013〕44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基层营业机构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13〕245号)

(六)严禁利用本人或本人控制的账户归集或过度银行、客户的资金

主要内容:包括利用本人、他人账户归集、过度银行和客户资金,利用客户账户过度本人资金等。

文件依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落实案件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银监办发〔2012〕127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与民间融资活动的通知》(银监办发〔2012〕160号)

(七)严禁截留、挪用或直接侵占客户资金、财产

文件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1〕6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监办发〔2013〕255号)

(八)严禁参与“黄、赌、毒”等违法活动

文件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1〕6号)、《中国银监会合作部关于严密防范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风险的通知》(银监合〔2013〕44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基层营业机构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13〕245)

(九)严禁挪用银行资金

文件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1〕6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监办发〔2013〕255号)

(十)严禁违规使用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

主要内容:包括擅自印制、伪造或变造重要空白凭证或有价单证,擅自销毁重要空白凭证或有价单证,盗窃重要空白凭证或

有价单证。

文件依据:机构内部员工违规行为处罚办法

二、分支机构负责人及客户经理禁止行为

(一)严禁从事账外经营

文件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银监发〔2005〕17号)

(二)严禁违规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干股 文件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1〕6号){六个一律八个必须,十个要求}.

(三)严禁使用或串通客户提供虚假资料骗取银行信用 文件依据:《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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