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

来源:合同范本 时间:2018-11-22 11:00:10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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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共9篇)

个人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一):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写?

房屋买卖,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房屋买受人,而买受人为此支付相应价款的行为.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样本: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屋座落 幢号 室号 套(间)数 建筑结构 总层数 建筑面积(平方方) 用途 2.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 )、划拨(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 元整.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嘉兴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六、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各一份,房管部门一份.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二):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怎么写,
房屋买卖合同签好了,由于当时没有注意,买方应该负责全部税费,可以是合同上没有注明,而居间合同注明了这一点为了到时候没有问题,我想增加补充协议,应该怎么写呢

1、双方就甲乙双方在 年 月 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经友好协商签订本补充协议;
2、原合同中标的物房产过户所需缴纳全部税费由乙方承担;
3、原合同其他条款不变,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个人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三):

请问各位法律大神这道题应该选什么?
甲乙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乙在30天内向甲支付并过户A房屋,在签订买卖合同第三天,甲又和丙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50天后出租A房屋给丙居住。从这两份合同中,可以看出,对于甲的行为,法律显示出那些作用?(  )
A.评价作用
B.预测作用
C.强制作用
D.指引作用
参考答案是ABCD,但我感觉C完全没有关系啊!强制作用是针对违法犯罪者的呀!
烦请法律大神解答。谢谢!

法的强制作用在于制裁、惩罚违法犯罪行为。这种规范作用的对象是违法者的行为。法的强制行为不仅在于制裁违法犯罪行为,而且还在于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增进社会成员的安全感。

个人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四):

2006年7月10日,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以500万元的价格向乙购买一套精装修住房.当日,甲支付了40万元定金,乙将房屋交付给甲.双方约定:甲应于8月1日前付清余款;乙应在收到余款后两日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7月15日,当地突降特大暴雨,该房屋被淹没,损失额达60万元.甲认为该损失应当由乙承担.8月1日,甲向乙支付余款时直接扣除60万元,仅付400万元,同时要求乙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乙收到上述款项后拒绝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经协商,甲于8月20曰再向乙支付30万元,同日,乙将房屋过户至甲的名下.
2006年11月1日,甲将房屋出租给丙,约定租期1年,但双方未依法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租期届满后,丙将房屋交还甲,但以房屋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因而无效为由,拒绝支付所欠剩余租金.
2008年4月1日,甲与丁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价款600万元.丁依约于4月5日付清了全部价款,甲将房屋钥匙交给丁.但甲与丁在办理过户登记时,登记机构因电脑系统发生故障停止办公,申请未被受理.因丁需紧急出差,双方遂约定待丁回来之后再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2008年4月10目,不知甲、丁之间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戊向甲表示愿以650万元的价格购买其房屋.甲同意,即刻与戊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戊于次日付清了全部房款.双方于4月15日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
4月20目,丁出差归来,要求甲尽快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甲告知丁已将房屋卖给他人,愿意退还丁600万元并要求解除合同.丁当即拒绝,坚持要甲办理过户手续.2008年5月10日,丁在确悉房屋已过户至戊名下时,以自己与甲订约在先,甲、戊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为由,要求甲、戊退还房屋.戊则认为,由于甲、丁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以他们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尚未发生效力.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提出的60万元房屋损失应由乙承担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甲于2006年8月1日向乙支付400万元房款后,乙是否有权拒绝为之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并说明理由.
(3)甲与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4)甲与丁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发生效力?并说明理由.
(5)甲与戊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戊是否取得了房屋所有权?并分别说明理由.
(6)丁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甲返还房屋,能否得到支持?并说明理由.
(7)丁对甲的诉讼时效何时届满?并说明理由.
【个人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

(1)关键看合同有无约定风险转移的标志,若无约定,则乙已将房屋实际交付甲,甲已实际占有甲,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风险应由甲承担.
(2)有权拒绝,因为甲未按约定支付全额房价款.
(3)有效,房屋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不是法定合同无效情形,不影响合同效力.
(4)有效,双方合意,虽未实际办理过户手续,但不影响合同效力.
(5)有效,双方合意;戊取得房屋所有权,戊是善意第三人.
(6)不能支持,因为戊是善意第三人,已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返还已无可能性;
(7)2012年8月9日,诉讼时效两年

个人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五):

经济法案例分析:甲有一套房子欲出售。甲和乙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乙以40万元购买。(越详细越好)
甲有一套房子欲出售。甲和乙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乙以40万元购买。甲和乙商议,乙先支付20万元,余额在三个月内支付完毕后,再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甲考虑乙急需住房,把房子交给乙居住。后丙愿意以42万购买甲的房子,甲和乙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到房产部门办理了过户手续。问:
(1)甲和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甲和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该房屋应归谁所有,为什么?

1.有效,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背当事人的意愿
2.有效,无法律背离的地方
3.房屋归丙所有,房屋所有权以产权确定,乙可以要求甲返还已交的款项并要甲承担违约责任。【个人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

个人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六):

买房定金退钱选择题!
张某同李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买主张某预先交付1万元定金,后张某又不想购买李某的房屋,根据《担保法》规定,对1万元定金,张某( )
A.有权要求抵作价款 B有权要求李某返还
C.有权要求李某双倍返还 D.无权要求李某返还

无权要求李某返还

个人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七):

我如果买二手房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翻译 What probiems should I --- --- --- when buying an old house?

在购买二手房查看清楚以下几部分就不太会有大问题出现.
1、核实产权是否清晰:卖方必须是房屋的所有人,通过查验产权证和产权人身份证核实,确认无误即可.
2、核实房屋状况:在看房的时候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了房屋建筑状况、房屋小区状况、房屋权利情况.这些情况的核实,有利于你控制好交易的实际成本和风险.
3、明确交易程序:二手房交易可分为看房、签约、按合同约定明确时间给首付款、过户、交房、给余款几大步骤.这几个步骤需要注意:保留好交易的证据、过户是一定要房产证上所有人都到场才可以过户、在交房时要查看清楚对方是否缴纳清了物业费、水电煤气费.
4、明确违约责任:和卖方要明确严格的违约责任,是双方诚信履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保障.实践中,小额的定金处罚或简单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损失”,缺少实际效果.

个人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八):

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书怎么写

所谓的补充协议,就是对原协议的内容进行补充、纠正和确认,是一份合同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一般的房屋买卖协议冗长,看起来费劲,主要内容都散落在整个合同的段落中.
此时起草补充协议,可以把整份合同中最关键的部分集中起来,易读易懂,一目了然.
如:
保证金缴纳后,几日内付首付款?买家每推迟一日,按照总房价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五来赔偿.首付缴纳之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如果不贷款,多少个工作日之内,完成过户、物业费交接?
等等.
约定的越详细越好,便于操作.

个人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九):

司法考试真题2010年卷三76题
2005年10月5日,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年底前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乙签发一张面额80万元的转账支票给甲以支付房款。一星期后,甲提示银行付款。2006年1月中旬,甲到银行要求支付支票金额,但此时甲尚未将房屋登记过户给乙。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尽管甲尚未履行房屋过户登记义务,但银行无权拒绝支付票据金额
B.如甲向乙主张票据权利,因甲尚未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乙可拒付票据金额
C.如被银行拒付,甲可根据房屋买卖合同要求乙支付房款
我想问的是,甲已经提示付款了,为什么要再到银行要求支付支票金额呢??提示付款了之后银行不是会核对资料然后会入账到持票人的户口吗???
D.如该支票遗失,甲即丧失票据权利

答案错了呗,支票应该见票即付,在甲提示付款的当日就应该支付的。《票据法》第90条规定,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第91条规定,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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