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注册代理合同范本

来源:合同范本 时间:2018-12-04 11:00:09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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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代理合同范本(共10篇)

工商注册代理合同范本(一):

甲乙两人于2004年初签协议共同投资设立A化工有限公司(下称A公司)。该协议主要内容为:(1)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甲乙实物(主要是机器设备)作价700万元出资;乙以现金300万元出资;(2)由甲负责公司的设立和筹办事物;(3)公司成立后由甲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
次年3月,甲以A公司的名义与某工容器制造场订立买卖合同。约定:(1)化工容器制造场向A公司出售A公司生产线上所需要的特种反应炉两套,共计500万元;(2)2005年9月30日前交货;(3)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首期30%的贷款150万元于8月31日前支付,货物验收时支付50%,剩余20%最迟于2006年2月1日前付清。2005年6月,甲向有关部门递交了A公司的设立报批申请,8月25日,甲以A公司名义支付了首付款。9月,A公司取得营业执照。之后,甲即以A公司名义与化工容器制造场进行了反应炉的验收并支付了合同规定的款项。截止2006年4月1日,共计付款400万元,尚欠100万元未付,由甲以A公司名义出具了欠条,但欠条上只有甲的个人签名,未盖公章。
2006年5月甲在车祸中丧身。化工容器制造场向A公司索要余款。A公司拒绝支付。理由是:(1)合同虽然是以A公司名义订立,但当时A公司并未成立,实际上是甲的个人所为;(2)甲后来出具的欠条未盖公章,只能视为是个人行为;(3)根据投资协议、验资证明和公司章程,特种反应炉子包含在甲个人出资的机器设备中,其所欠的债务应由甲个人承担。由于双方对此有较大分歧,化工容器制造场遂以A公司为被告诉至人民法院。
甲以A公司名义所定合同对A公司是否有约束力?为什么?

甲以A公司名义所订合同,实为设立中公司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在我国,公司核准登记前被称为设立中公司,此种公司无法人资格,其内外关系一般视为合伙,发起人多被视为设立中公司的机关。如公司最终获准登记,则发起人为设立公司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其后果归属于公司,有关债务亦由公司承担。在本案中,A公司成立前,甲作为设立中公司的机关以其名义从事的合同订立行为应属超越代理权的行为,因此而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需由成立后的A公司追认。A公司成立后,接收了合同项下的特种反应炉,作为法定代表人的甲以A公司名义办理了标的的验收以及甲以A公司名义付款、出具欠条等行为表明成立后的A公司已对该合同进行了追认,同时这些行为也使化工容器制造厂有充分理由相信A公司已对该合同予以追认,该合同自应对A公司具有约束力。因此,本案中A公司主张该合同与其无关不能成立。

工商注册代理合同范本(二):

3. 甲公司和乙公司在前者印制的标准格式《货运代理合同》上盖章。《货运代理合同》第四条约定:"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对乙公司支付货运代理费承担连带责任。"乙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红在合同尾部签字。后双方发生纠纷,甲公司起诉乙公司,并要求此时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蓝承担连带责任。关于李蓝拒绝承担连带责任的抗辩事由,下列哪一表述能够成立?( )
A. 第四条为无效格式条款
B. 乙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在第四条处签字
C. 乙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仅代表乙公司的行为
D. 李蓝并未在合同上签字
这道题c项不懂,答案是不仅代表公司还代表李红,第一,是不是因为提到了李红的担责才代表李红,如果合同不规定法定代理人担责,就只代表公司?第二,A项错误,答案是这是有效格式条款,甲公司是否还可以找李红追责,如果不可以,那C项还代表李红怎么解释?第三, 是否第四条仍有效,但已对李红失去了效力,只可以找乙公司赔偿
【工商注册代理合同范本】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行使权利义务,无论哪个签字,意味着这个公司法定代表人意见,即所有法定代表人意思表达一致,均受合同条软约束。因此可以找李红,李蓝一起,或其中一人均可以承担连带责任。

工商注册代理合同范本(三):

甲、乙、丙、丁四位自然人签订协议:
(1)投资设立生产性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40万元,甲、乙、丙、丁四人三个均以货币投资,投资额分别为10万、10万、5万、15万.
(2)公司章程由丁独自起草,无须股东会审议通过;
(3)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甲为执行董事,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和公司总经理;
(4)由甲提议乙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兼任公司监事;
(5)公司成立后,不足资金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筹集,并计划发行公司债券200万元;
(6)公司修改公司章程或与其他公司合并时,须经全体股东的过半数通过;
(7)公司前3年无论盈利与否,均不提取盈余公积.
(8)公司解散时由法定代表人和聘请某著名的会计师及某著名的律师做为清算组织的成员进行清算工作.
问:上述协议是否符合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第(1)条不符合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人民币3万元,其中以货币作为出资方式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其注册资本的30%;
第(2)条不符合: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定制;
第(3)条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只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任公司经理.
第(4)条不符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公司财务负责人属于高级管理人员)
第(5)条不符合:优先责任公司可以通过发行债券来筹集资金,但须满足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第(6)条不符合: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方可做出决议;
第(7)条不符合: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企业亏损时,可以用以后5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而盈余公积是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若在弥补完去年,以及以前年度的亏损后还有盈余,可以提取盈余公积.
第(8)条不符合: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不能由法定代表人单独决定聘请其他人员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的组成人员要么是全体股东,或者是全体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法定代表人无权一人决定.

工商注册代理合同范本(四):

下列担保物权的设定,能生效的是
A.甲与乙签订以甲公司享有的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为质押标的的质押合同,合同已生效,该项质押丙公司已经记载于股东名册上,但尚未向工商机构办理登记
B.甲与乙签订以某机器设备为抵押物的抵押合同,合同已生效,但尚未办理登记
C.甲与乙签订以某机器设备为质押物的质押合同,合同已生效,该设备已交付,但尚未办理登记
D.甲与乙签订以某房屋为抵押物的抵押合同,合同已生效,但尚未办理登记【工商注册代理合同范本】

BC

工商注册代理合同范本(五):

加班快加傻了,谁来帮我翻翻这段话,会追加!
1、 制定详细的整个项目前期进度计划,租赁合同、场地交接、前期方案设计、方案审批、方案扩初,施工图设计、相关部门报审及招投标、制定初步的项目施工进度计划,确定各环节重要的时间节点,确保按照计划时间节点执行;
2、 施工期间会同各项目中标单位(供应商)及项目监理公司,统筹安排,深化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各供应商需要严格执行计划内的工程量,监理单位监督各供应商的计划完成情况,确保项目如期竣工;
3、 制定项目应急预案,对各个重要时间节点若未能预期完成或即将不能完成,将采取预案措施进行补救,将影响降到最低;
4、 密切关注因世博会召开而采取的相关管制措施,并对相关管制措施进行合理科学评估,结合整个项目进度计划,对其影响有充分预期和准备,可会影响到项目的施工时间、审批流程、安装运输、物资管控、材料采购、进口通关、环保指标 等综合多方面的影响.
5、 同时开业前客户的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也需要考虑和关注,协调好与地方辖区部门的关系也是项目顺利如期完成的重要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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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代理合同范本(六):

经济法案例分析
甲公司与龙某签订一投资合同,约定:双方各出资200万元,设立乙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以其土地使用权出资,龙某以现金和专利技术出资(双方出资物已经验资);龙某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亏损按出资比例分担。双方拟定的公司章程未对如何承担公司亏损作出规定,其他内容与投资合同内容一致。乙公司经工商登记后,在甲公司用以出资的土地上生产经营,但甲公司未将土地使用权过户到乙公司。
2006年3月,乙公司向丙银行借款200万元,甲公司以自己名义用上述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同年4月,甲公司提出退出乙公司,龙某书面表示同意。2009年8月,法院判决乙公司偿还丙银行上述货款本息共240万元,并判决甲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时,乙公司已资不抵债,净亏损180万元。另查明,龙某在公司成立后将120万元注册资金转出,替朋友偿还债务。
基于上述情况,丙银行在执行过程中要求甲公司和龙某对乙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甲公司认为,自己为担保行为时,土地属乙公司所有,故其抵押行为应无效,且甲公司已于贷款后1个月退出了乙公司,因此,其对240万元贷款本息不应承担责任;另外乙公司注册资金中的120万元被龙某占用,龙某应退出120万元的一半给甲公司。龙某则认为,乙公司成立时甲公司投资不到位,故乙公司成立无效,乙公司的亏损应由甲公司按投资合同约定承担一半。问题:
1.甲公司的抵押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2.乙公司的成立是否有效?为什么?
3.甲公司认为其已退出乙公司的主张能否成立?为什么?
4.甲公司可否要求龙某退还其占用的120万元中的60万元?为什么?
5.甲公司应否承担乙公司亏损的一半?为什么?
6.乙公司、甲公司和龙某对丙银行的债务各应如何承担责任?

1、甲公司的抵押行为是有效的。因为在甲公司实行该行为的时候是有对于这块土地的使用权的。
2、只要乙公司有营业执照,那么就是有效成立。
3、甲公司主张已经推出乙公司主张成立,但是不影响它承担责任。
4、甲公司无权,这些钱都是乙公司的财产。
5、不用,甲公司只以自己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6、乙公司承担还款责任,甲公司和龙某承担滥用股东权利的连带责任。

工商注册代理合同范本(七):

下列各项中,属于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文件的有( )。
A.借款合同
B.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
C.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和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证明
D.个人的居民身份证

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应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之一:
1、企业法人,应出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
2、非法人企业,应出具企业营业执照正本。
3、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和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证明;非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
4、军队、武警团级(含)以上单位以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应出具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财务部门、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5、社会团体,应出具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宗教组织还应出具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6、民办非企业组织,应出具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7、外地常设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
8、外国驻华机构,应出具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外资企业驻华代表处、办事处应出具国家登记机关颁发的登记证。
9、个体工商户,应出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
10、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11、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的批文。
12、其他组织,应出具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13、经营地与注册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存款人,在异地开立基本存款帐户的,应出具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的未开立基本存款帐户的证明。
本条中的存款人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纳税人的,还应出具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

工商注册代理合同范本(八):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工商注册代理合同范本(九):

经济法学自测题找人解答,上
第1题:(.5分)以下各项中,哪一种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1.提单 2.股票 3.债券 4.股权认购证
第2题:(.5分)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使用人单位有足够时间寻找替代者,劳动者须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的时间是( )1.10天 2.20天 3.30天 4.40天
第3题:(.5分)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
1.3个月 2.6个月 3.9个月 4.1年
第4题:(.5分)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 )
1.同一用人单位劳动者甲为劳动者乙担保向银行借款关系
2.劳动者按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用人单位原分配住房而发生的关系
3.四川一农家女被广州一饭店录用为服务员而发生的关系
4.两个企业之间并购而发生的关系
第5题:(.5分)某研究所研究员张某负责该所一项科研项目,经过几年的努力终于完成了一项发明,则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1.张某可以申请专利 2.研究所可以申请专利
3.张某和研究所可以共同申请专利 4.张某和研究所可以分别申请专利
第6题:(.5分)我国在专利权的授予上采取的是( )
1.发明在先原则 2.实施在先原则
3.申请在先原则 4.上述原则都不对
第7题:(.5分)“张小泉”是杭州张小泉剪刀厂的注册商标,也是该企业名称中最具有区别功能的核心成分.90年代,被国家工商总局命名为中国驰名商标.其他剪刀厂若要使用这一标识,必须采用下列正确方式( )
1.在杭州以外的地方办理工商登记作为企业名称使用
2.不必经许可,在非剪刀类商品上做商标使用
3.不必经许可,在网络中做域名使用
4.经过许可,在同类商品上使用
第8题:(.5分)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 )
1.具有创造性 2.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3.富有美感 4.实用性
第9题:(.5分)某食品公司在广告中歪曲事实,影射竞争对手的商品中含有抑制儿童发育的成分,而给竞争对手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该食品公司的行为属于( ).
1.虚假标识 2.商业贿赂
3.侵犯商业秘密 4.商业诽滂
第10题:(.5分)我国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形式是( ).
1.折扣 2.回扣 3.佣金 4.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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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代理合同范本(十):

案例分析
张某欲开办一个酒店,但资金不足,于 1999年以自己房屋4间作抵押向农业银行贷款 8万元,并办理了登记手续,之后张某把房屋中向西的两间租给了李某,在经营酒店的过程中,张某又向工商银行贷款4万元并以上面的四间房屋作抵押,签订了抵押合同,办理了登记手续,又用同一办法在建设银行贷款2万元,也办理了登记手续.2000年5月归还了农业银行4万元、 工商银行2万元、 建设银行1万元,张某将4间房屋中靠东的2间卖给了孙某,孙某知道房屋上设有抵押权,但又在靠东面的侧墙新建了一个大厨房.2000年10月,张某的酒店倒闭,此时仍欠农业银行4万元,工商银行2万元,建设银行1万元,在2000年7月,农业银行将2万元贷款的抵押权转让给了工商银行,现贷款已到期,张某无力偿还.
(1)张某与承租人李某的租赁房屋合同在4间房屋都抵押后是否继续有效?
(2)农业银行将抵押权单独转让的行为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3)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如何实现自己的抵押权?
(4)设工商银行的债权先到期,农业银行的债权未到期,应如何处理?
(5)设李某的租赁合同尚未到期,抵押权人能否中止租赁合同?
(6)前述抵押权人可否就4间房屋和1间厨房一并行使抵押权?

1)继续有效,参见《担保法》第48条之规定.
(2)将抵押权单独转让无效.根据《担保法》第50条之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抵押权从属于债权,只能随债权一齐转让.
(3)根据《担保法》第53、54条之规定,债权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 拍卖、 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 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因此,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可以拍卖、变卖抵押物,将所得价款按抵押登记的先后顺序依次受偿. 即先清偿农业银行贷款, 有余款时再清偿工商银行,再有余款时方清偿建设银行.
(4)根据《担保法解释》第78条之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顺序在后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抵押权人只能就抵押物价值超出顺序在先的抵押担保债权的部分受偿. 工商银行的抵押权顺序在农业银行之后, 因此只能就抵押物价值超出农业银行债权的部分受偿.
(5)可以.根据《担保法解释》第66条之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张某将房屋抵押之后方租给李某, 因此抵押权人可以终止租赁合同.
(6)根据《担保法》第55条之规定,城市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物, 厨房系对主房屋设定抵押权后新建, 故不属于抵押物,但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屋时,可以依法将厨房一齐拍卖,但对拍卖厨房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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