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

来源:创业政策 时间:2018-10-31 11:00:05 阅读:

【www.zhuodaoren.com--创业政策】

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共10篇)

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一):

关于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说法,哪个正确?
A.行政诉讼的生效判决撤销某行政机关所作的决定,即应给予该机关的负责人张某行政处分  B.工商局干部李某主动交代自己的违法行为,即应减轻处分  C.某环保局科长王某因涉嫌违纪被立案调查,即应暂停其履行职务  D.财政局干部田某因涉嫌违纪被立案调查,即不应允许其挂职锻炼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6条规定,行政机关经人民法院、监察机关、行政复议机关或者上级行政机关依法认定有行政违法行为或者其他违法违纪行为,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可见,当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决定被行政诉讼生效判决撤销时,并不是必然要对该机关负责人进行处分,而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需要追究纪律责任时,才会给予处分。A项中的“即应给予该机关的负责人张某行政处分”没有考虑处分的条件,过于绝对。故不当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4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应当减轻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可见,是否对公务员进行减轻处分,在于被处分的公务员是否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同时还要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而B项中李某只是主动交代自己的违法行为,并不当然地满足减轻处分的所有条件。故不当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38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已经被立案调查,不宜继续履行职责的,任免机关可以决定暂停其履行职务。被调查的公务员在违法违纪案件立案调查期间,不得交流、出境、辞去公职或者办理退休手续。可见,公务员因违纪被立案调查,只有在不宜继续履行职责时才会暂停其履行职务,而不是应当立即暂停。故C项不当选。《公务员法》第63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 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所以,挂职锻炼是交流的一种,故D项对田某即应不允许其挂职锻炼,是正确的。

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二):

行政处罚法案例分析
[案情]某县工商局接群众举报称,个体工商户马某涉嫌违法经营,该局即指派执法人员张某前往检查.经查,马某违法事实确凿,工商局拟依法对其作出吊销营业执照并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工商局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书面告知马某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马某当即要求组织听证,工商局通知其次日下午到局机关参加听证.听证由本案调查人员张某主持,马某进行了申辩和质证,并在听证笔录上签字,同时马某按照工商局的要求交纳了听证费用200元.听证结束后,工商局对马某作出了吊销营业执照并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制作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10日后送达给马某.
[问题]该县工商局在本案的处理过程中有一系列违反法律规定之处,请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一一指出,并说明理由.

对于本案例的定性应该为《行政处罚法》程序问题.根据该法第二章第二节——一般程序,我们可以发现,一下问题:
首先,接到举报前去调查的是张某一人,根据《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其次,工商局在作出决定之前,所告知的只是马某的权利,期间应该包括《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中所提到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其欠缺了告知事实,理由和依据.
再者,关于听证程序也存在问题.就是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或公安机关告知后3日内用书面形式提出,马某没有经过这一程序,工商局直接通知其参与听证.并且,行政机关或公安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会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而且严重违规的问题在于“听证由行政机关或公安机关的法制机构指定的工作人员主持,本案的调查人员不得主持听证”!“对当事人在听证会上的申辩或质证,认真进行复核 ”后才能作出行政处罚.
然后,工商局要求王某缴纳了听证费200元是不合理的.在行政处罚法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听证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最后 在听证结束后,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方式错误!根据《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条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综上五大点,工商局从到达一直到最后决定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
Ps,忽忽 其实我也是个法律初学者,忽忽
可以看一下 中国普法网 上面的《行政处罚法》的全文 里面有相关全部内容

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三):

国家反贪污贿赂管理局日前表示,要严肃查处有关工作人员的腐败和失职渎职问题,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
A.我国政府必须依法履行职责 B.侵犯了公民的权利必须依法赔偿
C.对人民负责,才能科学民主决策 D.我国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

【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

D

之所以“有权必有责”,因为政府代表的是人民群众的利益,只有D符合题目指向。

【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

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四):

我国政府及其公职人员的工作宗旨和行为准则是(   )
A.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
B.对人民负责,努力为人民服务
C.依法办事,依法律己
D.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

B




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五):

违法行为人在异地,公安机关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该对其如何进行执行?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异地传唤的,需在当地公安机关协助下,将违法行为人传唤至其所地的处所,那么如果对该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后,是将该违法行为人带至作出处罚决定地执行呢?还是由当地公安机关代为执行?

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都是可以执行的。实践中如果两地相距较远且案情简单的话,一般就委托当地执行了。如果距离近或案件没有结案还要继续审讯的话,是要带回羁押的。

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六):

关于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有一道题是判断题
内容是: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公民依法选举国家权利机关代表和特定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权利,判断是对还是错?(关键是选民和公民有什么区别?)
【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


拥有政治权利的公民才是选民,前者包含后者
只有选民才能行使选举权

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七):

2012年,一批高官受到党纪国法严处,这表明
A.任何违法行为都要受到刑罚处罚 B.法律只约束国家公职人员
C.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有密切的联系 D.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D




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八):

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对还是错啊?
大家的回答都说是对的,我觉得是错的,因为“第五十五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
这个里面明明是写的“可以”,而不是“并”。难道法律条文上“并”和“可以”可以混同吗?我真的不知道究竟是对还是错了!
大家救救我哦!

应该是错的,“可以”是具有选择性的,对于轻微的程序违法不需要进行行政处分,处分只针对重大或者恶意的程序违法。

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九):

求解关于行政执法的案例分析
某县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王某在xx乡(属于交通不便地区)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李某有违法占道经营行为,于是当场决定对李某罚款500元。李某认为罚的太多,就申辩称自己是初次占道,王某说:“你的态度还挺恶劣,罚你1000元”。由于王某认为若不当场收缴罚款,事后将难以执行,就要求李某当场上缴罚款1000元,并向李某出具了县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本案中,执法人员的做法有何违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1、罚款500元不属于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 【当场处罚的适用条件】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2、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权利】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3、在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必须是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才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第四十八条 【交通不便地区当场收缴】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4、必须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第四十九条 【罚款收据】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十):

12.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人员的身分
B.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
C.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
D.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C. 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

本文来源:http://www.zhuodaoren.com/shangji936460/

推荐访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作出 公职人员办公司违法吗
扩展阅读文章
热门阅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