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A,对,,B,错

来源:创业资料 时间:2018-11-30 08:00:09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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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A,对,,B,错(共10篇)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A,对,,B,错(一)

10.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____、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A.检察机关 B.国家权力机关 C.行政机关

如果是选择题,应选C,行政机关.其实这就把党对人民法院审判权的干预排除在“不受”之外了:执政党并非题目三类中的任何一类、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A,对,,B,错(二)

下列哪个选项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的含义?() A.司法权不得由一般的行政机
下列哪个选项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的含义?()
  A.司法权不得由一般的行政机关来行使
  B.司法机关既要独立行使职权,又不得无限度地使用自由裁量权
  C.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司法活动
  D.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独立行使职权时不得违反程序规定

【答案】C 【考点】司法独立原则 【详解】“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有三个含义:(1)司法权的专属性。国家的司法权只能由
国家各级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或个人都无权行使此项权力;(2)行使职
权的独立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 法干涉;(3)行使职权的合法性。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A,对,,B,错(三)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正确适用要求是?
答案是
A: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B: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C:依法从重从快 D:准确、合法、及时
E: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选什么?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2.司法平等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3.司法权独立行使原则 ,国家的司法权只能由国家的司法机关统一行使,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行使此项权力;要求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只服从法律,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要求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办事,准确适用法律
ABDE或ABE个人意见,以下往上找来的供参考
7、国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我国社会主义法律适用时应遵循以下五个原则:(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和原则;(2)公民的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4)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5)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和国家赔偿的原则。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A,对,,B,错(四)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为了保证社会主义法的适用符合正确、合法、及时、合理、公正这些基本要求,社会主义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在适用法律规范时还应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要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适用法律规范时,必须弄清案件的事实真相,掌握全部有关材料,把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建立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这是定性准确、裁量适当、正确适用法律规范的前提条件.以法律为准绳,要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适用法律规范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办事.法律是衡量案件是非曲直的标准和尺度.一个人的行为是否违法犯罪,只能以法律来衡量,法律是定罪量刑的惟一准则.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不仅要求在确定是否违法和定罪量刑上依法办事,而且也要求在处理案件的全部过程中,司法机关及其办案人员的一切活动和行为,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严格履行法律手续.任何违反法律的自由裁量、徇私枉法、营私舞弊的做法,都是同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相违背的,是社会主义法制所绝对不允许的.
第二,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这是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项重要原则,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的必然要求.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正确适用法律,保障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保障社会主义法律在现实生活中得以实现.坚持这一原则,要求做到:对任何公民适用法律规范时都一律平等,决不能因人而异;对任何公民的权利都依法平等地保护,任何公民都要平等地承担义务;对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给予应有的制裁,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第三,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这是保障社会主义法律得以实现的基本措施之一.我国《宪法》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13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就是说,国家的司法权只能由国家司法机关统一行使;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司法机关处理案件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第四,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是法的适用的专门机关.群众路线是国家机关一切工作的根本路线,司法工作更要走群众路线.查明案情,要深人群众,调查研究;审理案件,要吸收群众参加,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保证案件判决合法、合情、合理.只有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才能保证准确地适用法律.
第五,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和国家赔偿原则.这是由我们国家性质和法律的本质决定的,它体现了我国法律的适用的正义性和严肃性.这一原则要求:法的适用必须置于法律监督之下;发现在法的适用中有错误必须坚决纠正;因法的适用的错误而给公民、法人造成损失的,国家必须依法予以赔偿.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A,对,,B,错(五)

)“问题食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合法权益

“问题食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侵犯了消费才的案例保障权、知悉真情权和人格尊严和风俗习惯受尊重权.因为消费者保护法为消费者设立了相互独立又相互关联的九项权利:1.安全保障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2.知悉真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3.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包括:(1)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2)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3)有权自主决定是否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或是否接受任何一项服务.(4)有权对商品或服务进行比较,鉴别和选择.经营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消费者行使自主选择权.
4.公平交易权.公平交易是指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应在平等的基础上达到公正的结果.公平交易权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交易条件公平,即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证、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第二,不得强制交易.即消费者有权按照真实意愿从事交易活动,对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有权拒绝.5.获取赔偿权.获取赔偿权也称作消费者的求偿权,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1条的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享有求偿权的主体包括:(1)商品的购买者、使用者;(2)服务的接受者;(3)第三人,指消费者之外的因某种原因在事故发生现场而受到损害的人.求偿的内容包括:(1)人身损害的赔偿,无论是生命健康还是精神方面的损害均可要求赔偿;(2)财产损害的赔偿,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包括直接损失及可得利益的损失.6.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目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地方各级消费者协会已经成立.实践证明,消费者组织的工作对推动我国消费者运动的健康发展,沟通政府与消费者的联系,解决经营者与消费者的矛盾,更充分地保护消费者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7.获得相关知识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消费知识主要指有关商品和服务的知识;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主要指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及权益受到损害时如何有效解决方面的法律知识.8_人格尊严和风俗习惯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人格权是消费者人身权的主要组成部分.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和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法律对人权保障的基本要求.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尊重各个民族尤其是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关系到全国的安定团结,关系到各民族的长久和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专条加以规定,是对消费者精神权利的有利保障,也是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在法律上的体现.9.监督批评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监督权是上述各项权利的必然延伸,对消费者权利的切实实现至关重要.这种监督权的表现,一是有权对经营者的商品和服务 进行监督,在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提出检举 或控告;二是有权对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监督,对其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进行检举、控告;三是表现为对消费者权益工作的批评,建议权.社会保障及法规保护的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意给经营者造成侵害,或者由于消费者故意或过失而使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社会与法律对之不予保护.保护消费者权益绝不是无原则、无界限地予以保护.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A,对,,B,错(六)

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特点和作用是什么?

  我们试从以下几方面对抗战初期西安青年抗日统一战线的特点与作用作粗浅论述
  一、通过正确的政治口号,团结一切抗日力量,使学生运动成为民族抗日救亡运动的先锋
  西安学生运动自1932年“四二六”惨案后,由于陕西反动政治势力猖獗和我们党内的左倾错误,党在西安地区建立的党团组织屡遭破坏,革命受到严重损失而一直处于低潮.但是,隐蔽下来的共产党员和进步力量,从未停止过斗争,他们始终把传播党的思想的侧重面,放在对时局、对政治最敏感的青年学生身上.
  二、以学生为主体,结成各界青年团体间的广泛联盟,用模范行动推动陕西民众救亡运动深入发展
  西安事变以后,中共陕西省委随即成立,为加强对学生运动的领导,1937年1月设立了中共西安学生工作委员会.西安学委在学联和民先中建立了党团,又相继在十多个学校建立了党的支部.这样,西安的学生救亡运动便在党的直接组织和领导下健康发展.
  三、坚持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原则,在斗争中求团结,使西安青运的领导始终掌握在我党手里
  西安青年抗日统一战线局面的形成,使国民党陕西当局十分恐慌.1937年6月15日省党部一恢复办公,就授意省教育厅出面要求各校解散学生救国会,成立受他们指挥的学生自治会,以限制学生救亡活动范围,控制和操纵学生运动.中共西安学委及时提醒学联各级组织和青年团体,汲取北平学生分裂的教训,防止国民党收买利诱分化学生,并提出学联应保持无党无派的态度,争取公开活动和合法存在,扩大民主宣传,巩固学生团结.各校学生救国会根据学委的意图,发动学生起来开展拥护学联,向西北行营和省党部、省政府请愿,要求撤销成立学生自治会决定、广大学生维护学生抗日统一战线的坚定立场和果敢行动,使得西安当局的阴谋无法得逞.此后,陕西党政当局企图用缓和的态度和金钱收买来达到分化学生的目的,以百元大洋为诱饵,捐助于西安学联,学联立即公开登报鸣谢,再次揭穿其诡计.在工作方式上,学联“采取合法态度,也会引用总理的遗言,委员长的革命言论来发挥自己的主张,给他们上‘条子’,并建立起学联的信仰”.(11)致使当局无耐,既不敢明令取消,又不好干涉学联工作.
  四、运用灵活的斗争艺术,争取青年抗日的民主权利;根据形势的变化,及时转变工作方式
  1937年春,国民党在西安恢复了统治地位后,逐步限制、取消青年学生的抗日民主自由权利.5月至6月,省教育厅为奴化学生思想,下令已受过军训的学生再受3个月特训,西安学联根据中共陕西省委,中共西安学委的指示,发动了“反对国民党特训、要求抗日军训”的斗争.通过集体请愿、派代表谈判,迫使省政府和西安行营答应学生提出的“改变军训内容、改善学生伙食、保障课外活动自由、二六级免训、二七级少训一日”的要求.军训中的学生党员和民先队员,十分讲究斗争策略,组织同学们集中打击最坏的军事教官,对于一般的管理人员则加强感情联络,消除敌对情绪,这样,既改善了学生与一般官兵的关系,生活待遇得到了改善,又争得了在军训中公开议论抗日民主和统一战线的权利,还利用此机会同陕南、陕北的学生建立了联系.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A,对,,B,错(七)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行政主体是行使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
B.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C.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D.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2.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行政机关并不是唯一的行政主体
B.行政机关是唯一的行政主体
C.行政机关在任何场合都是行政主体
D.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相同
3.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我国的行政机关由司法机关产生
B.我国的行政机关由上级机关产生
C.我国的行政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
D.我国的行政机关由民主选举产生
4.按照行政机关所辖的区域范围不同,可将行政机关分为( ).
A.上级行政机关和下级行政机关
B.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C.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
D.部级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5.下列不属于行政主体的是( ).
A.广州市越秀区公安分局
B.苏州市人民政府
C.青岛市市南区八大湖街道办事处
D.沈阳市铁西区工商局 6.以下不属于行政职权的是( ).
A.行政诉讼
B.行政立法
C.行政许可
D.行政处罚 7.行政职责的核心是( ).
A.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B.强制性
C.依法行政
D.程序正当性 8.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我国乡(镇)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所辖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事务
B.派出机关是指由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有权机关批准,在一定区域内设立的,不是一级人民政府
C.乡(镇)人民政府内部只设办事机构,不设职能部门
D.在我国,居委会是最基层的人民政府
9.凡政府组织法定的最高行政决策权力和责任赋予一人承担者,称为( ).
A.首长负责制
B.委员会制
C.选举制
D.法定制
10.新录用的公务员的试用期为( )
A.三个月B.六个月
C.一年D.二年

1A. 行政主体是行使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 应该是国务院
2A. 行政机关并不是唯一的行政主体
3C. 我国的行政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
4B. 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5C. 青岛市市南区八大湖街道办事处
6A. 行政诉讼
7C. 依法行政
8D. 在我国,居委会是最基层的人民政府
9A. 首长负责制
10B. 六个月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A,对,,B,错(八)

法不能能独立,类不能自行【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A,对,,B,错】

“法不能独立,类不能自行”——荀子
语出《荀子·君道篇第十二》第一节:“有乱君,无乱国;有治人,无治法,羿之法非亡也,而羿不世中;禹之法犹存,而夏不世王.故法不能独立,类不能自行;得其人则存,失其人则亡.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故有君子,则法虽省,足以遍矣;无君子,则法虽具,失先后之施,不能应事之变,足以乱矣.……”
“类”义同“例”,指事例、条例.如:举类迩而见义远.——《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荀子此句,今人多以为其倡人治.其实,荀子是说体用不二,有法无人,有人无法,都无以致君道.有法,非君子不能行;得人,必善法以佐之.“人治”“法治”本无区别,如今人为割裂而已.【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A,对,,B,错】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A,对,,B,错(九)

高分求福师09春学期《经济法律通论》作业一 答案
一、多选题(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V 1. 法人是一种具有人格的社会组织.与其他民事主体相比,法人的显著特征包括().
A. 法人是一种独立的组织体
B. 法人须拥有独立的财产
C. 法人均具有独立的人格
D. 须以其生命的存在为前提
满分:2 分
2. 所有权的权能是指权利人基于其支配权依法所能自主实施行为的范围,主要包括()
A. 占有
B. 使用
C. 收益
D. 处分
满分:2 分
3. 所有权依照客体进行的分类包括().
A. 独享所有权
B. 共有权
C. 动产所有权
D. 不动产所有权
满分:2 分
4. 代理具有不同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的显著特征包括().
A. 代理人应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B. 代理人实施的行为应为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C. 代理人须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实施代理行为
D. 代理的法律后果应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满分:2 分
5. 依企业的规模特别是销售额为标准,可以将企业分为().
A. 国有企业
B. 大型企业
C. 中型企业
D. 小型企业
满分:2 分
6. 公司名称的特点包括().
A. 唯一性
B. 特定性
C. 排他性
D. 公共性
满分:2 分
7.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架构中的经济调控法包括().
A. 导向性立法
B. 市场规制法
C. 经济监督法
D. 保护性立法
满分:2 分
8. 法律规范是法的最基本的组织细胞,它的构成要素包括().
A. 假定
B. 处理
C. 制裁
D. 处罚
满分:2 分
9. 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包括().
A. 利益取向不同
B. 直接目的不同
C. 调整手段不同
D. 权力重心不同
10. 由于代理权实质上是一种资格,其既是权利也是义务,故代理权的行使必须遵守法定和约定的基本原则包括().
A. 依法行使代理权的原则
B. 依约行使代理权的原则
C. 亲自行使代理权的原则
D. 维护被代理人利益的原则
11. 代理制度包括的民事法律关系包括().
A. 代理人与被代理人间的代理权关系
B. 代理人与第三人间的代理关系
C. 被代理人与第三人间的代理后果关系
D. 代理人、被代理人以及第三人之间的代理关系
12. 法是统治阶级()的体现
A. 全部意志
B. 全部利益
C. 基本意志
D. 根本利益
13. 法与其他行为规则不同的特征是().
A. 法只能属于统治阶级
B.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C. 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D. 法是由明确、肯定的权利、义务规范构成的
14. 经济法的调整范围包括().
A. 市场主体组织关系
B. 市场运行规制关系
C. 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D. 社会保障关系
15. 滥用代理权的主要情况包括().
A. 自己代理
B. 双方代理
C. 恶意通谋的代理
D. 违法代理
16. 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
A.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B.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C. 经济法律关系的背景
D.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17. 与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相比,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的基本特点包括().
A.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民事权利能力同时产生 、同时消灭
B.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和内容完全一致
C.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先于其民事权利能力产生
D.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由其机关或代表人来实现
18. 法的结构形式是指由()组成的内部结构.
A. 法律规范
B. 法的部门
C. 行政法规
D. 法的体系
19.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架构中的市场主体法按财产责任制立法包括().
A. 私营企业法
B. 独资企业法
C. 合伙企业法
D. 公司法
20. 法与政策的区别包括().
A. 制定的组织和程序不同
B. 表现形式有别
C. 实施范围保证方式不同
D. 调整范围不同
感谢guru222的回答,可以帮我再看看下面两篇吗?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14278783.html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14279018.html

AC ABCD CD ABCD BCD ABC ABCD AD ABC ABCD ABC CD BCD ABC AB ABD ABD BD BCD ABCD
只能作为参考,不敢保证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A,对,,B,错(十)

《民事诉讼法》 下列关于第三人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单选哦
a、为了保护自己的实体权益,参加到他人之间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去的人
b、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c、包括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两种
d、与当事人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
最好可以解释下,3Q

d不正确.第三人有如下特征:1.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或者无独立请求权,但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2.参加到他人之间已经开始的诉讼中,即第三人参加诉讼时,他人之间的诉讼已经开始,但法院尚未作出裁判.第三人参加诉讼是以本诉的存在作为其前提和基础的,属于两诉的合并,称为参加之诉,而本诉则是指原、被告之间的诉讼;3.第三人参加诉讼的目的在于维护其自身的合法权益,在这点上又区别于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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