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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菏泽经济开发区网站]2018山东菏泽市经济开发区招聘教师公告【117人】


教师招聘网权威发布2018山东菏泽市经济开发区招聘教师公告【117人】,更多2018山东菏泽市经济开发区招聘教师公告【117人】相关信息请访问教师招聘网。
【导语】2018山东菏泽市经济开发区招聘教师117人,报名时间:2018年4月19日9:00-4月22日16:00,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加快我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17人,其中中学教师37人、小学教师65人和幼儿园教师1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报考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高尚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条件及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素质和其他资格条件。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3、已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毕业生可以报考幼儿教师岗位,已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毕业生可以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已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的毕业生可以报考中学教师岗位。报考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的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学科一致,报考其他学科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学科相近,具备教师岗位基本条件和要求。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反招聘纪律不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凡已被其他单位聘用及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或毕业后已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未经聘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定向委培单位、签订协议单位同意,不得报考。
  5、岗位设置见附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9日9:00-4月22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4月20日9:00-4月24日16:00
  初审时间:2018年4月19日9:00-4月23日16:00
  缴费时间:2018年4月20日9:00-4月24日16:00
  报名网址:www.hzkfq.gov.cn(菏泽经济开发区网站)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菏泽经济开发区网站,按照报名系统指示的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
  (2)资格初审。社会事业发展局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选派专人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及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缴费成功!报名完成!”)。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4月24日16:00时前及时与开发区教育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530-7155817)。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8年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存,以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时用),并于5月2日-5月5日16:00前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3倍的学科,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该科招聘计划,核减的招聘计划数调整到该招聘单位的其他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考务费收取参照公务员考务费收取标准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证明材料,于4月20日—4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菏泽市广州路中学教育工作办公室203室(菏泽市广州路与丹阳东路交叉口北200米路西)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应携带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组织实施,并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提交本人以下证明材料:
  1、《2018年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2018年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3、笔试准考证。
  4、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5、往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同时提供本人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打印学信网上毕业证书电子备案表(二维码)网页;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专业证明,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供证书取消应聘资格;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6、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无教师资格证者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如未按时提供证书取消应聘资格)。
  7、国家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报到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提交报到证原件,如未按时提供,取消应聘资格。
  8、已婚考生由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情况证明,在职人员还应提交聘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参加开发区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的证明。
  9、以上3、4、5、6、7材料需要交原件和一份彩色复印件,复印件与1、2、8原件顺序装订。另须提交1寸彩色与《报名登记表》同底板的免冠照片3张(背面备注上报考学校+学科+姓名+手机号)。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请及时查阅菏泽经济开发区网站。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一)笔试
  1、考试内容分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其中教育公共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政方针、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岗位学科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7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由开发区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
  2、考试时间为5月6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将在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网站公布,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教育公共知识成绩×3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70%。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范围: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岗位从教能力、仪态仪表、口头表达、说教材、说教法等几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按照去掉评委组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分的办法,确定应试人员面试成绩。
  3、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如不能按时到达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一定比例计算出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菏泽经济开发区网站公布。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应届毕业生优先的办法确定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四、考察和体检
  1、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社会事业发展局组织工作人员从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对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2、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对体检合格人员档案材料及有关证件进行审核。
  五、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菏泽经济开发区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区劳动人事局批准,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区劳动人事局审核备案。符合招聘条件和程序规定的,由区劳动人事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在应聘岗位上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并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监督检查
  开发区纪委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本招考简章由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开发区劳动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0-71558175961762
  点击下载>>>
  2018年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统计表.xls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劳动人事局菏泽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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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菏泽经济开发区网站]2016山东菏泽市经济开发区招聘办事处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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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社区干部的发展空间,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和省市有关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经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从所属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聘办事处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数量和岗位  开发区所属办事处直属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开发区各办事处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不含区内财政工资统筹人员)。  (二)招聘条件  1、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任职满3年及以上(截止到2016年3月1日),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男性50周岁以下(1966 年3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45周岁以下(1971 年3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2、政治素质好,带头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上级党委的决定、意见,品行端正,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群众威信高。  3、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在村级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中有思路、有措施、有成效,社区年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及以上。  4、群众观念强,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村级服务组织健全,能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良好服务。  5、基层党建抓得好,有标准化活动场所,党建制度健全、执行到位,“三会一课”活动开展正常,“三务”公开正常,群众满意。  6、“两委”班子健全、战斗力强,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党员队伍结构优化,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公开承诺、践诺到位,在群众中有较强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7、精神文明建设抓得好,所任职社区社会风气健康向上,村容村社貌好。  8、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三)不得应聘的情形:  1、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4、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近三年以来,所任职社区出现赴市以上非正常上访、群体性上访且造成严重影响的,出现恶性案件的;  6、影响应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组织推荐、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分值设置为100分,占50%(笔试、面试成绩各占25%);考察评分指标分值设置为100分,占50%。综合得分=考试成绩×50%+考察得分×50%。  五、招聘程序  (一)组织推荐。1月12日至13日,由各办事处党委组织实施,要充分体现“干得好”的要求。根据招聘条件,结合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成绩、基层党建工作成效和一贯表现等,通过采取公开报名、演讲竞争、实绩测评、负面清单排查等方式进行推荐。推荐原则、标准、结果在办事处及所在社区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二)现场报名。各办事处党委根据推荐情况,向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写出组织推荐报告,组织推荐人员如实填写《开发区从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聘办事处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粘贴近期2寸彩照),在《报考人诚信承诺》栏内签名,由办事处党委书记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党委印章。同时组织推荐人员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为1月19日至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开发区办公楼409房间。  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本人到现场提交毕业证书、户口本、二代身份证、近期1寸彩色照片4张及有关证明材料(计划生育、违法违纪、社区集体收入、社区稳定等)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三)资格审查。由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报考人员在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核发《准考证》,并持《准考证》、二代正式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四)计划核减。实际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的5倍,取消招聘岗位数。  (五)考试。考试由开发区党群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采取全市统一时间、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的方式  进行。  笔试时间:201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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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菏泽经济开发区网站]2018山东菏泽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初级岗位人员公告【2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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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8山东菏泽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广大考生在紧张的备考中,不要忘记报名时间,切不要因为记错打印准考证时间而耽误您正常考试,恭祝各位取得佳绩。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菏人发〔2007〕3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开发区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计划和工作需要,现将开发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2月8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见附件1。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按实有人数参加应聘,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2月8日09:00-2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2月8日11:00-2月13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hzrsks.gov.cn/(菏泽人事考试网)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审查时间:2018年2月8日11:00-2月12日16: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部门)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2月9日11:00-2月13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菏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网上缴费须通过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支付,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 “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2月13日16:00前及时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30-5331454)。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菏泽市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存,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3月15日09:00-3月18日14: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收取参照公务员考务费标准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须于2018年2月12日(9:00-11:30, 14:30-17:00)到菏泽市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菏泽市人民路668号)办公楼8楼807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聘人员可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笔试考务费,其面试费、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4、资格审查
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选派专人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参照《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第8条向招聘单位提交。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根据岗位不同分为综合、卫生二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8日
综合类:上午 09:00—11:30
卫生类:下午 14:00—16: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菏泽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上公布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
在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由开发区劳动人事局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可采取专业测试、情景模拟、试讲、答辩及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进行,具体方式和内容由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需要确定。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规定比例进入考察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考察范围。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由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应届毕业生优先的办法确定人选。
六、考察体检
1、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工作在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复核其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和应回避情况等。考察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写出考察报告,签署意见,报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审查备案。
2、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于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招聘岗位,招聘单位可以与受聘人员约定3—5年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特别提示:
1、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菏泽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www.hzkfq.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以免影响报考。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请直接咨询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请到附件1中查询。
3、政策咨询电话:0530-5961762
4、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0-5331454。
原标题:2018年菏泽市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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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xls
2.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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