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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招聘信息篇(1):2017福建厦门市集美区招聘社区工作者7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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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急剧增加,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干部力量,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市社区网格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厦委办〔2012〕50号)、《关于印发〔厦门市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及专业人才使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厦民〔2013〕20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社区居委会设立劳动保障工作站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03〕188号)以及《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健全村改居社区及农村基层劳动保障服务体系的通知》(厦劳社〔2008〕333号)文件精神,培养一支专业化的工作队伍,更好地保障社区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我区将统一招聘考试78名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招聘考试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1、社区一般专职工作者岗位:社区综合性的工作岗位。
2、社区工作站其他工作人员岗位:主要从事党建、社会工作、劳动保障、流动人口管理、民政、计生等社区其他工作。
以上岗位统一纳入网格服务工作机制,具体由镇(街)和村(居)安排工作任务、安置工作岗位,具体的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反计划生育。
3、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18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2、现役军人;
3、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
4、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与报考岗位构成本简章第七部分第六项回避关系情形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如有弄虚作假者,2年内不得参与社区工作人员招聘考试。
三、报名
(一)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根据招聘岗位到各镇(街)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并以通过资格初审的岗位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需降低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区民政局研究同意后另行公告。
5、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通知详见集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政府公告栏,请考生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3月15日至3月17日正常上班时间,具体地点、联系人等详见附件1。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应携带填写完备的《集美区社区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必须电脑打印并签字)、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其中两张贴在报名表上)连同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并逐页签名依序装订成册: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大专(高职)及以上相关学历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在2017年4月17日之后的)。
2、放宽报考条件、加分条件及岗位需要其他相关材料。
考生本人因故无法参加报名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带齐所有材料、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参加报名。
(四)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在报名点进行。报名结束后,区民政局将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资格审查。资格条件的审核贯穿本次招考及聘用的全过程。
(五)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准考证领取方式将在集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政府公告栏通知。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以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为主,主要包括:社会学、社会工作、社区工作、法律常识以及时事政治等考生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材料。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见准考证。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计以“0”分。
2、加分规定
(1)驻集美部队的现役军人配偶以及集美区退伍军人的笔试分各加3分。
(2)集美区的进藏退伍军人笔试分加5分。
(3)集美区荣立1次三等功(含1次三等功)以上的退伍军人,笔试分加6分。
(4)具有社会学、社会工作、社会工作硕士、社区管理与服务、社会工作与管理、社会管理与学习专业或者持有社会工作师(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各加3分,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加2分。
以上加分不可累计,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加分。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如实填报,并在报名截止日前在报名点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二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否则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①现役军人配偶须持有团以上部队政治机关的证明(或介绍信)并经区民政局审核通过、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进藏兵及其他退伍军人须持有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藏兵需民政部门证明。
③社会工作师及助理社会工作师须出具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与各项加分之和,合格线为50分。届时报考人员可在集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政府公告栏查询。
(二)面试
1、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实际按岗位拟聘人数1:1或低于1:1比例参加面试的,面试合格成绩应不低于70分。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将通过集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政府公告栏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采取结构分值方式计算,分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个部分,即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60%和4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
本次综合成绩自本简章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批同岗位聘用的人员如果辞职,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如递补仅递补一次)。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综合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相应考生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名同意自行采取简易方式确定最终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或由面试组织部门组织他们重新进行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由区民政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对非当场复检或非当日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区民政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的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镇(街)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其政治思想和社会表现,包括综治、计生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集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政府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
(二)公示结果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社区一般专职工作者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大约4246元/月(含个人缴交保险部分,不含单位缴交保险部分),社区工作站其他工作人员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大约3382元/月(含个人缴交保险部分,不含单位缴交保险部分)。
七、其它事项
(一)年龄、户籍、学历证书、相关证书、资格证书的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7年3月17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如: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82年3月17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及以上学历。但如果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的,也可报考。
(三)全日制普通教育2017届毕业生可持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报名。
本科及以下学历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并能提供学历(位)证书、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能提供学历(位)证书,否则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
(五)集美区户籍不含在集的各类学校学生集体户口。
(六)招聘的人员应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用人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八)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本考试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社区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会同区民政局解释。情况确实特殊的,包括个别岗位是否取消招聘问题,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区民政局召集研究后作出决定。
原标题:集美区2017年招聘社区工作人员考试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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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社区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集美区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集美招聘信息篇(2):福建集美区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2016招聘信息

集美招聘信息_福建集美区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2016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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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村居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队伍的通知》(厦府办[2015]241号)及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6]79号文件精神,为加强集美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集美区将面向社会统一招聘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现将招聘考试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招聘人数:8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详见附件1。
  2、工作职责:承担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引导等职责。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能适应基层户外工作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日常巡查工作;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17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2、现役军人;
  3、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受聘报考岗位即构成本简章第七部分第七项回避关系情形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录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录用资格。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三、报名
  (一)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在报名期限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2、因这次5个同时报名的《××考试简章(2016年12月)》同一场笔试,报考人员只能从这些考试简章中的岗位选报一个。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重复报考,取消其报名资格。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视情况保留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5、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通知详见集美区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jimei.gov.cn),请考生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路966号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08党建办;联系人:小庄;联系电话:6066319。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应携带填写完备的《2016年集美区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招聘报名表》(一式二份,必须电脑打印并签字)、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其中两张贴在报名表上)连同以下材料原件(仅供核对)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并逐页签名依序装订成册:
  1、本人身份证。
  2、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位)证书及学历真实性证明材料(如《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在2017年1月15日之后)等)、户籍材料、资格证书材料及岗位要求其他证明材料等。
  考生本人因故无法参加报名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带齐所有材料、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参加报名。
  友情提醒:以上相关材料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还需提供。
  (四)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在报名点进行。报名结束后,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报名者应符合公布的资格条件,并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
  (五)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准考证领取方式将在集美区政府官方网站 (http://www.jimei.gov.cn)通知。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考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题型为客观题。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材料。笔试时间初定2016年12月底,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计以“0”分。
  2、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笔试成绩的合格线将统一划定。届时报考人员可在集美区政府官方网站 (http://www.jimei.gov.cn/)查询,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二)面试
  1、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或低于1:1比例参加面试的,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集美区政府官方网站 (http://www.jimei.gov.cn)通知,请考生自行留意。
  (三)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和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不足1: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综合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相应考生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名同意自行采取简易方式确定最终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或由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他们重新进行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由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对非当场复检或非当日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项目(如X光检查),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的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三)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政治思想和社会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递补。在办理录用手续之前,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或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录用资格的,或因故退出的,或因故被取消录用资格的,由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是否从本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总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名依次递补(如递补仅递补一次)。录用人员已办理录用手续的,其辞职或被取消录用资格等情形出现的名额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六、录用与待遇
  (一)公示。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集美区政府官方网站 (http://www.jimei.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录人员基本情况。
  (二)录用手续。公示结果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与镇(街)签定劳动合同,并由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日常管理使用。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可根据工作需要对录用人员进行岗位调整。
  (三)待遇。录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集美区社区一般专职工作者标准执行。
  (四)试用与解聘。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录用期限内,试用期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首期合同期满后,将根据录用工作人员在合同期内的表现及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七、其它事项
  (一)年龄、户籍、学历证书的资历等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6年12月16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如: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81年12月16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报名时均须提供相关证书。
  (二)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6年)》(附件4,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位)和境外学历(位)(含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下同)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为准,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或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或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sxwszy.fjedu.gov.cn/)上查询的为准。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http://fxzy.fjedu.gov.cn/)电子注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和学位的查询依据。双学历(位)报考人员用于报考的学历(位)证书如不是全日制普通教育第一学历(位)的,参照执行。以下将本段所表述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或网上查询确认网址,简称为学历学位网上查询确认结果。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三)全日制普通教育2016届毕业研究生可持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须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学历(位)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民教育毕业学历(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位)及以上学历(位)。但如果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
  (五)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或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位),或双学历(位)中不是全日制普通教育第一学历(位)报考的,其学历(位)应于报名时可在学历学位网上查询确认结果。
  (六)集美区户籍不含在集的各类学校学生集体户口。
  (七)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用人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八)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本考试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解释。情况确实特殊的,包括个别岗位是否取消招聘问题,由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集研究后作出决定。
  附件:
  2016年集美区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2016年集美区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招聘报名表.doc
  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7日
 

集美招聘信息篇(3):2016年福建厦门市集美区杏滨中心幼儿园教师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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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集美区杏滨中心幼儿园招聘信息
集美区杏滨中心幼儿园,属集美区教育局直属公办幼儿园。我园总园地处杏北新城锦园居住区内,分园地处聚镇小区内。幼儿园,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我园为充实教师队伍,保证师资力量,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岗位需求
合同制教师3名,合同制保育员4名
二、招聘条件
1. 合同制教师招聘条件
(1)学前教育大专以上学历;
(2)有教师资格证,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3)年龄40岁以下,热爱幼教事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有组织幼儿一日活动的能力。
2.合同制保育员招聘条件
(1)中专以上学历;
(2)有保育员资格证书者优先;
(3)年龄40岁以下,有耐心、爱心,喜欢孩子,有亲和力,身体健康的女性。
三、待遇
应聘者一经试用考核合格,按规定签聘用合同,并缴交五险一金,待遇从优,工资及其它待遇面议。
四、招聘时间2016年1月-2月
五、其他
有意者请来电或来园面谈。
应聘教师人员须先将个人简历发送到邮箱:[email protected],面试具体时间待我园的面试通知。
联系人:翁老师:18030219569
办公电话:6210570

集美区杏滨中心幼儿园
2016年1月

本文来源:http://www.zhuodaoren.com/shenghuo83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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