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

来源:百科 时间:2018-08-10 08:00:0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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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一:2016-2017年广东深圳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及办理流程

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_2016-2017年广东深圳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及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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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年深圳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及办理流程  非深户籍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二、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的,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一次。持证人申办居住证签注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继续有合法稳定居所。持证人在申请签注之日前一年内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记录的居住时间累计满八个月的,视为继续有合法稳定居所;  二、继续有合法稳定职业。持证人在申请签注之日前一年内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满八个月的,视为继续有合法稳定职业。  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居住登记的,可以直接办理居住证签注。  深圳居住证办理材料  深圳居住证条例6月开始实施,深圳居住证办理成为不少人关注的重点,那么,深圳居住证办理需要哪些材料呢?  一、到居住证受理点申办居住证的,申领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和近期数码照片图像号,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证受理点申请。  二、通过网络申办居住证的申领人领取证件时,应当凭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到其申请时选定的居住证受理点领取。  三、持证人到居住证受理点申请签注的,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  四、用人单位、学校代办居住证及签注的,应当到所在地居住证受理点申请居住证代办账号。申请居住证代办账号,应当提交用人单位、学校的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材料、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承办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
  2016-2017年深圳外地人居住证办理流程  日前,相关部门下发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规定的通知,公布深圳市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规定,自2016年11月1日实施!  文号:深府〔2016〕6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深圳市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公安局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8日  深圳市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非深圳市户籍人员(以下简称非深户籍人员)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的办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口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深府〔2016〕58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非深户籍人员居住登记申报和居住证的申请、受理、审核、发放、签注等相关工作,应当遵守《条例》和本规定。  第三条 公安机关统一负责居住登记申报和居住证办理工作,负责居住登记申报和居住证办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协调和检查。  公安派出所负责本辖区居住登记申报和居住证办理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公安机关应当会同各区人民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下同)组织做好各区的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受理点的统筹规划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应当为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工作提供财政保障。  第五条 公安派出所应当设置居住证受理点,负责居住证申请受理、审核、签注以及发放等相关工作,对辖区各居住证受理点进行业务指导与督促检查。  受公安机关委托,出租屋管理机构(社区网格管理机构)、街道办事处应当以社区为单位设置居住登记受理点,负责辖区内居住登记的受理等具体工作。  受公安机关委托,各街道应当在其办事处设置居住证受理点,非深户籍人员居住数量较多的社区可以设置居住证受理点,负责居住证申请、签注的受理以及居住证发放等相关工作。  市公安机关应当在本部门门户网站上发布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受理点的相关信息。  第二章 居住登记  第六条 申报义务人通过网络申报居住登记,应当先行申请居住登记账号。  第七条 申报义务人为个人的,可以通过网络或者到居住登记受理点申请居住登记账号。  申报义务人通过网络申请居住登记账号,应当如实填写个人身份信息和拟申报房屋信息。通过系统校验的,居住登记账号申请成功;未通过系统校验的,申报义务人应当到居住登记受理点申请居住登记账号。  申报义务人到居住登记受理点申请居住登记账号时,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和拟申报房屋相关材料。  第八条 申报义务人为单位的,应当到居住登记受理点申请居住登记账号。申请时,承办人员应当出示单位及拟申报房屋相关材料、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承办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  第九条 居住登记账号申请成功后,申报义务人可以使用居住登记账号登陆居住登记申报系统,按规定申报居住登记信息或者管理居住登记账号相关信息。  符合《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申报义务人为个人的,可以通过网络直接注册居住登记账号申报居住登记信息。  第十条 申报义务人到居住登记受理点申报居住登记的,应当填写申报表格,经签名确认后,由受理点出具受理回执。  申报义务人第一次申报时,应当按规定出示下列材料:  (一)申报义务人为个人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及拟申报房屋相关材料;  (二)申报义务人为单位的,承办人员应当出示单位及拟申报房屋相关材料、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承办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  第一款规定的申报表格式样由市公安机关制定。申报义务人可以通过网络下载或者到居住登记受理点领取。  第十一条 符合《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申报义务人应当通过网络申报居住登记。  属于即时申报情形的,申报义务人无需申报非深户籍人员的婚姻状况、文化程度、职业和服务处所、现居住地址、同住非深户籍人员之间的身份关系等信息。  即时申报情形的居住登记管理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具体办法由市公安机关另行规定。  第三章 居住证办理及签注  第十二条 申领人通过网络办理居住证相关业务的,应当先行申请居住证账号。  申领人可以通过网络或者到居住证受理点申请居住证账号。居住证账号开通后,申领人可以通过网络申请办证或者查询办证结果。  申领人开通账号后,可以到居住证受理点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材料、手机号码进行账号认证。账号经认证后,可以通过网络办理居住证签注、换领、补领、再次申领等业务。  持证人已在居住证受理点提交过本人身份证明材料、手机号码的,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账号认证。  第十三条 通过网络申办居住证的,申领人应当使用居住证账号登陆网上办证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向居住地居住证受理点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完备并提交成功的,系统出具受理回执。  通过网络申办居住证的申领人领取证件时,应当凭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到其申请时选定的居住证受理点领取。居住证受理点应当核验申领人身份,打印居住证申请表,交申领人核对或者补充相关信息并签名确认后发放证件。

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二:2016-2017年山东东营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及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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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年东营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及办理流程  办理条件  最新消息:我国暂住证制度取消,将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东营居住的非东营市户籍人员。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无须办理居住证(若个人需要的话亦可办理):  1.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
  2.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3.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  4.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温馨提示:  1、本市户籍跨市区与县级市及县级市之间的人员不再要求申办居住证  2、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居住登记,不申领居住证  东营市居住证有效期限  推荐阅读:户籍制度改革新政策关注热点  1、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2、推动出台居住证管理办法,落实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  3、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4、建立户口迁移网上流转核验制度和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方便异地办理户口和身份证。  关于取消暂住证实施居住证政策热点解读  2015年将推动出台居住证管理办法  相关阅读  办理材料  居住证相片  可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馆拍摄居住证居住证数码相片。  身份证明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注:若需要办理有效期7个月以上(最长为3年)的居住证,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泛指就业登记证明、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居(村)委出具的相关证明(须注明合同期限)。  东营市居住证照片要求  东营市办理居住证所需要房屋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拍照  申办人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关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申办人亦可使用身份证的相片。)  2.提出申请  申办人带齐办理所需材料,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3.填表审核  申办人领取并填写《山东省居住证申请表》,工作人员对上交的材料及登记表进行审核。  4.领取凭证  审核资料齐全后,工作人员打印发放《山东省居住证领取凭证》,并将资料录入信息系统,上传制证。  5.领取证件  受理机构收到居住证后,会通知申办人,届时申办人凭《领取凭证》前往领取证件即可。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内办结(在受理机构收到邮寄证件之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通知申办人领取。)  办理费用  首次申办居住证,免收费用。  办理地点  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区分局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宁阳路99号  东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地址:黄河路220号  东营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地址:东四路  东营市公安局河口区分局  地址:河滨路26  东营居住证办理地址

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三:2016-2017年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及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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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年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及办理流程  2016北京居住证办理流程一览  一、2016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  1、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可为其聘用员工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驻京研发机构、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单位申请;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人。
  2、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单位连续聘用满6个月以上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  (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4)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二、2016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京固定住所证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赁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管部门出具的准许房屋出租的证明以及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借住亲友住房私房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  4、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5、在申请单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6、社会保险缴存证明  7、近期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8、《诚信声明》  9、《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10、配偶和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合同、独生子女证等。  三、2016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流程  1、申请人资料准备齐全后,向聘用单位提出办理工作居住证申请  2、聘用单位在北京市的工作居住证的系统中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单位注册的登陆名和密码进入本单位系统为员工注册。个人登录之后需要填写个人信息以及工作情况、教育情况、奖励情况、随往人员等,最后提交申请,单位向其所在区县人事局申请  3、区县人事局审核合格报市人事局审批  4、市人事局审批通过后由区县人事局制作证件反馈聘用单位,由聘用单位将证件交申请人  5、北京市人事局的工作居住证系统中可以看到申请进度。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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