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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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铜川市第四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铜川市第四中学家庭经济困难住宿生资助工作

自查报告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住宿生资助工作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对2012年—2015年此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自2012年以来,我校先后为930名家庭经济困难住宿生提供了食宿资助,共发放家庭经济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877580元。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强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专项资金管理,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寄宿生生活费发放的工作步伐,确保了政策的顺利实施。实施贫困生生活补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广泛宣传发动:

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利用学期开学初和召开的家长会及晨会广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严格操作程序 1、贯彻落实《铜川市王益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2、组建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教育处、总务处、年级、班主任为

成员单位,全面落实此项工作。

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

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对象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保证以下三类:

(一)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五保户和低保户、父母双亡或一方已故、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以及残疾学生。

(二)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每学年界定一次,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4、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义务教育贫困学生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

5、发放程序。

受助学生确定后,待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拨付到校后,确定发放花名册,将补助金以饭卡充值的方式一次发放到学生个人,受助学生、家长、班主任在发放花名册上签名。

三、各学期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情况如下:

2012年上半年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18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180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每生50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90000元。2012年下半年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18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180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每生50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90000元。追加2012年贫困生指标1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10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每生12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2500元。上级下达我校2012年贫困生生活补助提标指标35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50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每生2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87500元。

2013年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0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200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12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50000元。2014年4月拨付2013年第三季度联动机制补助资金200人,每人每月16.8元,共计10080元。

2014年上半年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0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200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62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25000元。

2014年下半年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16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160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62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00000元。

2015年上半年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18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

合条件的贫困生180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62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12500元。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待改进的方面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我校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我校贫困学生较多,但由于补助名额有限,还有一部分贫困学生却得不到补助。

二少数群众见利相争,给贫困学生评审认定工作正常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三是有些学生不在校寄宿,但是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却不能享受补助。

四是“两免”和“一补”政策的宣传力度“家喻户晓”还不够,要做到“人人皆知”,努力形成全社会都关心支持局面。

铜川市第四中学

2015年5月6日

第二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赣助中心〔2013〕29号《关于开展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对2007年秋季—2012年秋季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2007年 — 2012年,我校先后为40名贫困高中毕业生提供了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共发放政府资助金20万元。新生入学提供路费4人,发放资金0.2万元。

2010年秋季 — 2012年秋季,我校先后为181名贫困普通高中生提供了国家助学金,共发放国家助学金13.495万元。

2010年秋季 — 2012年秋季,我校先后为3439名贫困学生提供了寄宿生生活补助,共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166.1625万元。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强化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专项资金管理,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寄宿生生活费发放的工作步伐,确保了政策的顺利实施。实施贫困生补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广泛宣传发动:

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利用学期开学初和召开的家长会及晨会广泛宣传“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路费资助”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严格操作程序

1、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发放实施方案”。

2、组建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

4、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实施方案”。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5、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申请条件及程序(含宣传单)”。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为贫困高中生完成高中学业而设立、“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含艾滋病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

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每学年审定一次,新增资助,重新审定。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6、我校“补助”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

7、发放程序。

受助学生确定后,制定发放花名册,通过财政惠农补助一卡通发放。未统一制作资助卡发放。领取人签字。

三、各学期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情况如下:

2008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356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56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3.35万元。

2009年春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68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268人。(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0.05万元。

2009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68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268人。(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0.05万元。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2010年春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64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264人。(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9.9万元。

2010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539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539人。(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0.2125万元。

2011年春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08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08人。(每生50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0.4万元。

2011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14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14人。(每生62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5.875万元。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2011年秋还增补了26人,(每生125元),共计增补发放金额0.325万元。

2012春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4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40人。(每生62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7.5万元。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2012秋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56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56人。(每生62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8.5万元。

四、各学期贫困高中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情况如下:

2010年秋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55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55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4.125万元。

2010年秋还增补了2人,(每生350元),共计增补发放金额0.075万元。

2011年春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34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4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55万元。

2011年秋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3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0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25万元。

2012年春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3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0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25万元。

2012年秋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3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0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25万元。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待改进的方面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我校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一是我校贫困学生较多,但由于补助名额有限,还有一部分贫困学生得不到补助。

二是少数群众见利相争,给贫困学生评审认定工作正常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三是有些初中学生不在校寄宿,但是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却不能享受补助。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四是有关补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家喻户晓”还不够,要做到“人人皆知”,努力形成全社会都关心支持局面。

新余市第十六中学

2013年6月13日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第三篇:《关于贫困生资助工作的自查报告》

山坡中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近几年来,国家和区政府为了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为了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确保资助金真正落实到受助学生手上,为了不遗漏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受助学生,我们总结了前一段学生资助工作,根据上级指示,作了认真的自查,现汇报如下:

一、根据资助工作的特点及上级文件精神,学校制定了适合我校实际情况的《山坡中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并成立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做好新学期的贫困生信息的筛查和录入工作,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且无重大缺漏。

三、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重在表现,对资助对象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杜绝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进入资助范围。

四、严格执行资助工作的流程。申报、公示、上报及班主任签名、本人签名发放的工作环节,资金一律经由学校财务室入账、平帐,确保资助款到学生手上。

五、认真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宣传和感恩教育工作。每项资助政策下来,我们都组织班主任开会,明确上级文件精神,教育学生正确面对家庭经济困难,自强不息,努力学

习,改变命运,认真用好党和政府的关心与资助政策,确保资金用在学习上,能知感恩与回报,能化感恩之心为动力,努力尽绵薄之力,关心身边其它人,将爱心传递给每个需要的人。

六、我们今后要进一步用好国家政策,确保经费来源,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把好事做好,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传递给每一个需要帮助的学生。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有关贫困生的信息,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做到有据可查,笔笔落实。

贫困资助工作是体现党和政府关怀的民心工程,我们要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细致耐心地做好各项工作,为改变每个贫困家庭孩子的命运做出应有的贡献。

江夏区山坡中学资助中心

2011年9月

第四篇:《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赣助中心〔2013〕29号《关于开展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对20XX年秋季—2012年秋季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 — 2012年,我校先后为40名贫困高中毕业生提供了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共发放政府资助金20万元。新生入学提供路费4人,发放资金0.2万元。



20XX年秋季 — 2012年秋季,我校先后为181名贫困普通高中生提供了国家助学金,共发放国家助学金13.495万元。



20XX年秋季 — 2012年秋季,我校先后为3439名贫困学生提供了寄宿生生活补助,共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166.1625万元。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强化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专项资金管理,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寄宿生生活费发放的工作步伐,确保了政策的顺利实施。实施贫困生补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广泛宣传发动:



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利用学期开学初和召开的家长会及晨会广泛宣传“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路费资助”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严格操作程序



1、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发放实施方案”。



2、组建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



4、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实施方案”。



5、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申请条件及程序(含宣传单)”。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为贫困高中生完成高中学业而设立、“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含艾滋病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每学年审定一次,新增资助,重新审定。【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6、我校“补助”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



7、发放程序。



受助学生确定后,制定发放花名册,通过财政惠农补助一卡通发放。未统一制作资助卡发放。领取人签字。



三、各学期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情况如下:



20XX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356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56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3.35万元。



20XX年春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68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268人。(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0.05万元。



20XX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68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268人。(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0.05万元。



20XX年春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64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264人。(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9.9万元。【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文章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出自

第五篇:《学校财务自查报告4篇汇集》

学校财务自查报告范文一:

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校费用收取情况

(一)学生费用收取

我校收取学生费用按学期收取,在开学初,由总务处分组统一收取,收费标准为:学费每学期400元/生,住宿费80元/生,书费根据各专业不同由教务处预算出书费,总务处统一收取,学期后期统一结算,多退少补。

在收费过程中,严格按照收费有关规定进行公示,挂牌收费。当天所收费用汇总后均全部交由学校出纳员开起财政部门统一印发收据,如数存入财政专户。严禁学校各处室、学部、教师个人向学生再收取任何费用。

(二)勤工俭学收入

我校勤工俭学收入来源主要有:学生食堂、小卖部、基地。学校按年核定向管理者收取管理费,校内设立勤工俭学专帐,并将所收管理费按时存入财政专户,严格按照勤工俭学“433”制列支使用。

(三)教职工的房租费、水电费及其他学校零星收入,均按月或学期进行统一收取存入专户。二、学校经费列支情况

学校所需列支经费均按照有关规定按月向主管部门申请,由会计统一列支。

学校支出实行校长负责制,在购买所需物品时,超千元以上的须由领导班子讨论报县采购中心批准后采购,在经费支出中,所产生的票据由经办人签字,校长核实签字认可后,方可报销。

三、资产管理情况

由于学校校舍紧张,没有统一的保管室,所购进物资均由总务处严格进行资产登记,并作好借出登记。由使用教师从总务处领出,保管使用,在期末或年末由总务处统一清理,并将不再使用的物资统一收回管理,开学初再按需发放到使用教师手中。

四、学生各种补助管理情况

学生国家助学金及各种学生助学金,学校均设专门帐户和管理人员,做到了专款专人专用,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和相应操作程序设立台帐支付给学生。

五、培训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学校培训经费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和培训列支程序进行列支。【学校财务自查报告4篇汇集】学校财务自查报告4篇汇集。具体由学校财务室、招生

就业办根据培训计划和培训进程对所需经费报校长审批,总务处统一采购耗材,学员补助费由培训班主任报招生就业办公室汇总,报校长签字,财务室统一发放。

六、上级划拨资金管理情况

上级划拨的各种资金,均通过财政专户严格实行“专款专用”,无截留、挪用违规行为。

七、学校财务检查工作

学校每学期均由总务处牵头,以校长为组长各处室、工青妇负责人组成查帐小组对学校财务收支进行检查,并在全职会上进行帐目公布,络列大笔资金的支出情况。

经过学校的认真自查、清理,我校均无乱收费、私设“小金库”,虚报、坐支、挪用公款、公款私存、资产抵押担保等违规行为

学校财务自查报告范文二: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对全市中小学财产物资管理工作进行评估的通知》〔淄教计字(2010)29号〕和县教育局《关于召开全县中小学财产物资管理工作会议的通知》(高教函发(2010)25号)精神,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率。由校长牵头,对我校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我校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制定了健全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购置、领用、出租、处置、报废等工作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建有《报账员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并做到制度上墙。

2,财会队伍管理情况:学校配有财务办公室一间,配有兼职财务人员2人,设立报账员岗位,由镇教育办公室财务中心统一管理。财务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素养和较强业务能力,能按照有关财经规定记账,经费使用合理,平时报表准确、及时,数据真实。

3,会计核算中心建立和运行的模式及学校的事权、财权如何划分:财务办公室配备了必要的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且能够正常使用,实现了固定资产实行数字化管理;数据准确,入账及时;校长执行“一支笔”对教育局及学校负责。

4,学校收入管理情况:学校收入主要是财政拨款及事业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杜绝“小金库”及“账外账”等违规行为,书杂费收入由教务处核对义务教育及免费补助情况,报账员按照教导处核对的人数及有关规定收取各种费用,收取完毕后全额上缴财政部门。

5,学校支出管理情况:学校支出严格按照审批制度,购买执行先审批后办理的制度,报销环节要求各部门分管领导签字核准,各项支出要据实列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重大事项须通过全体行政会通过,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做到了“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略有节余。【学校财务自查报告4篇汇集】文章学校财务自查报告4篇汇集出自本文来自高考资源网7,学校收费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收费管理制度公开收费项目,公开收费标准,每学期开学都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张贴于校门口,接受师生和学生家长的监督;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收款)票据。经过学校自查,未发现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现象。

此次自查工作中学校领导高度重视,通过自查工作的开展充分认识到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今后我们要规范基础管理,强化经费监督深化服务内涵,扎扎实实地把财务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学校财务自查报告范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治理大中专院校乱收费问题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大中专院校收费行为,加强财务监督和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校教育教学事业健康发展,对我校财务管理情况自查如下:

一、强化学校收费行为的管理 1、严格执行“一证、一卡、一单、两公开、四统一”的收费管理制度。一证,学校凭物价部门的《大中专院校收费许可证》收费;一卡,学生凭《大中专院校收费公开卡》缴费;一单,学校凭《收费结算清单》与学生结算;两公开,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收费的使用情况;四统一,统一收费时间,统一收费项目,统一收费标准,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票据。经过学校自查,无发现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卡外收费现象,严格按照湘教便函(2002)62、66号文件执行,上级禁止的学后服务费、班费,我们坚决停收。 2、学校认真实行收费公开制度。学校收费前,能通过校务公开栏、宣传栏、广播等形式,将收费政策、项目、标准在校外公示,接受师生和学生家长的监督。 3、学生微机上机费、语音上机费能保证上足课时。 4、进校书刊都能按衡阳市教育局审定的用书目录征订,学校所定的课本目录都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在由新华书店征订,除教材以外的其他书刊,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无强制向学生摊派或变相摊派学习辅导资料及其它用品现象。 5、我校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大中专院校家庭贫困学生助学金和减免学杂费制度的通知》精神,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摸底排查,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减免杂费、享受助学金补足,并将享受减免学杂费学生名单、减免数额在校内张榜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6、学生参加平安保险,坚持自愿的原则,没有硬性规定学生必须统一着装穿校服,没有强行安排学生统一购买学习生活用品。

二 加强对大中专院校收费资金的管理,保证学校日常开支顺利进行 1、为了加强财务管理,实行财务监督,每次收费我校安排两名收费人员,一人管钱,一人管帐。并请银行办事员协助,组成三人收费小组,及时准确完成收费工作,把所有收费全部上缴。 2、每学年开始,学校都能制定学年财务工作计划,通盘考虑,全面管理,能合理使用有限资金,集中力量,加大学校教学设备投入。【学校财务自查报告4篇汇集】各类报告虽然我们都能按照上级要求去做,但是由于我们工作能力所限,对上级精神领会不透,也可能在工作中有一些失误的地方,以后我们要纠正错误做法,规范工作行为,管理好学校财务工作。

学校财务自查报告范文四:

为了加强我财务管理,规范和加强财会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教财[2010]21号)文件和《市教育局财政局转发〈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宜黄县教育局财政局关于转发《市教育局财政局转发〈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校委会,把学校财务、总务、后勤、工会及班主任相关人员,召集起来,进行学习、座谈,对学校近几年财务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报告于下:

一、 为了切实加强自查工作力度,确保相关人员及时到位,我校成立了风冈学校财务管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李友才任组长,学校管财务总务副校长徐学锋为副组长,报帐员李小中,总务主任邹怀敏,保管员许建明及工会组织财务委员兰毛女,教师代表潭文忠为成员。

二、我校根据县财政局、教育局的有关要求和学校实际编制了学校收支预算,学校一些重大收支,事前都要开校委会,事后进行常规公示;学校每年在教代会上都要作财务报告,并要在教代会上都获得通过。

三、我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免收学生杂费、课本费,停收学生住宿费。按文件只收空白作业本费,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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