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教师资格证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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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5春季云南省教育厅教师资格申报通知

2015春季云南省教育厅教师资格申报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2015年春季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和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四)非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应当参加云南省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并取得相应合格证,再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评且合格。

(五)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六)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二、网络申报时间及相关事宜:

(一)网络申报时间: 2015年4月15日至5月28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8:00-18: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系统不开放。具体各认定机构网络申报时间见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须有人事档案关系)的州(市)、县(区)教育局通知。

(二)申报程序:

1、教师资格认定的权限

⑴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须有人事档案关系)的县(区)教育局认定; ⑵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须有人事档案关系)的州(市)教育局认定;

⑶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云南省教育厅认定。

2、网络申报个人信息提交

(1)参加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并已取得合格证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

(2)参加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并已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请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

3、网络申报现场确认

在各教育局指定的时间内到相应的现场确认点进行信息确认,并提交以下材料:

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⑵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⑷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⑸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⑹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

⑺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人,参加全省教师资格课程考试的需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应的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成绩;参加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需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和复印件;

⑻办证照片(与网络申报电子照片相同的一寸免冠、彩色半身纸质照片一张)。

(三)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见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州(市)、县(区)教育局公告(通知)。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在2015年4月15日至5月28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8:00-18:00进行网络申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系统不开放),将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并提交申报信息(包括上传个人证件照),网上申报才能成功。申报网站将于2015年5月28日18:00时关闭,网站关闭后将不能再提交申报信息;未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提交个人信息的申报人员不能进行现场确认,也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二)申请人需根据各现场确认点的确认范围和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现场确认点,并记好自己选择的确认点地址和现场确认的要求。

(三)网络申报时间结束之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网上申报系统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网络申报过程中请记好密码,以便登陆查阅认定信息及现场确认。申请人务必填写正确有效的电子邮箱,以备遗忘密码时通过填写的邮箱找回密码。

(四)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确认点,按要求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未经现场确认,将不能认定教师资格。www.fz173.com_丽江教师资格证报名。

(五)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电话:0871-65112453;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298号云南师范大学西南联大校区成教院206室。

四、各州(市)教育局咨询电话

州(市)教育局咨询电话

昆明市教育局0871-65165786;0871-63149820

昭通市教育局0870-2225061

曲靖市教育局0874-3333216

楚雄州教育局0878-3122846

玉溪市教育局0877-2023061

红河州教育局0873-3732149

文山州教育局0876-2190064

普洱市教育局0879-2138573

西双版纳州教育局0691-2122712

大理州教育局0872-2367713

保山市教育局0875-2122926

德宏州教育局0692-2127515

丽江市教育局0888-5121089

怒江州教育局0886-3623470

迪庆州教育局0887-8288845

临沧市教育局0883-2124315

2015年3月31日

原标题: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更多信息请查看:云南人事考试网 云南教师考试网

2015年3月31日

【二】:丽江市教育局重要事项公示(五月)

丽江市教育局重要事项公示(五月)

丽市教„2009‟20号

关于中专、中学、小学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等文件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二00九年中专、中学、小学三个系列的活动日程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委的组建工作按丽市人„2003‟47号文件执行,即在开展评审活动时,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在市人事局(职改办)的指导监督下,在“评委库”中随机抽出21人以上组建新的中级职

务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前,直接通知本人参加评审会议。

二、各县(区)和市直各校按相关系列的《试行条例》、省的实施意见及现行的其他职改政策规定组织申报和推荐。www.fz173.com_丽江教师资格证报名。

三、上报材料请按《丽江市教育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袋》封面上的规范要求提供。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上报时等额上报。同时,请提交《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聘书》的复印件一份,并装订成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职称的不再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履职考核表》,只需在评审表中由单位填写年度考核结果并加盖公章即可。申报副高职的评审表一式二份;申报中职的一式一份。

四、 学分要求:

2009年上半年中学教师晋升中职以上职称的必须达到20学分;中学三级晋升中学二级的必须达到每年5学分;小学一级晋升小学高级的必须达到24学分;小学二级晋升小学一级的必须达到每年5学分。2008年9月以后学分均按每年5个学分执行,中小学教师晋升中职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当年和前四年应有25学分。若有新的规定另行通知。读函授的读满一年的(按足年足月计算)免学习期间的学分(即:中学5分、小学5分),并附录取通知书和单位证明。

学分证明以《学分登记册》为准,并附《学分登记册》复印件一份。其中,晋升初级职称的由县(区)教育局师训部门验证方为有效;晋升中级职称以上的由市教育局职成教科验证方为有效。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按云人„2007‟11号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五、根据云南省人事厅、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臵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云人„2008‟34、35、36号)精神,我系统已全面实行结构比例。请各县(区)及市直各校依据相关文件精神

的要求,认真做好结构比例的测算,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再报相应人事职改部门审批确定。

六、今年继续使用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卡”。申报推荐的评审对象需持卡参评,一人一卡。“岗位卡”的发放各县(区)由县(区)人事职改部门核发,市直各校由主管部门职改办核发。“岗位卡”不用装入个人材料袋,统一由县(区)教育职改部门和市直各校职改部门保存,不用上报。兑现工资时再向人事部门出示。

七、关于考核问题:自履职开始至2008年12月底,期间重点考核履行下一职务内的履职。

八、关于履职年限的计算问题:中级职称算到2009年5月31日,高级职称算到2009年6月30日。

九、中专学校(含进校)教师的职称评定,外语严格按云人„2007‟11号文件规定精神办理。

十、中专、中学、小学各职务的基本申报条件按丽教职改(2005)1号文件第十条之规定执行。

十一、评聘分开的问题:

根据丽市人(2003)3号文件“关于我市事业单位试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与职务聘任分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凡已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的事业单位,结合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单位提出,按行政隶属关系,经市、县(区)人事职改部门同意,即可试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与职务聘任分开。试行评聘分开后,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不受本单位结构比例限制,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经严格在经批准的结构比例内进行。

十二、为严肃评审纪律,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性,专业技

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坚持以出席本次评委会的评委一次性投票结构为准,评审结果不得重议。

十三、凡出现下列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一律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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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历不合格者;

2、学分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仅限中、小学系列);

3、外语考试不合格者(仅限中专系列);

4、履职年限不够者(按足年足月计算);

5、履行中学一级、二级、小学一级、讲师、助讲期间,年度考核必须有一年考核为优秀;

6、凡申报副高级职称的,必须有一篇论文在省级正规期刊上发表或参加省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竞赛获二等奖以上或教学技能竞赛获等级奖一项;

7、凡申报中级职称的必须有一篇论文(不需专家鉴定或发表)。

8、上报材料不齐全、不规范者。

十四、材料报送及评审的日程安排:

十五、评审费严格按云价费发(1998)13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上述评审费由各级评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收取,个人负担。

十六、为了严肃论文鉴定的严肃性,申报高职的论文鉴定,由县(区)教育局、市直各有关学校职改办统一安排到昆明请对应学校专家鉴定。由于受指标和岗位等因素的限制,原来鉴

【三】:2015年丽江市人民医院丽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2015年丽江市人民医院|丽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

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和优化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经市人社局核准,丽江市人民医院和丽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面向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2名,公告如下:

一、 组织领导

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卫生局局长担任,招聘工作组成员由市人社局、市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市卫生局、招聘单位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自愿报名、德才兼备、学用一致、“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及要求

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二本及以上学历(不包含专升本、函授、成人教育、电大、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成人自考大学),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四、招聘单位、名额、岗位和具体条件

本次招聘单位为丽江市人民医院和丽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上两个单位的招聘岗位、名额和具体条件限制详见附件(2015年丽江市人民医院、丽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缺急需专业人员招聘计划表)。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3月25日9:00—12:00。

地点:昆明医科大学。

2、资格审查:考生报名的同时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

3、注意事项:考生报名时要求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历及学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由用人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六、招聘步骤及程序

(一)招聘前准备事宜

由市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各用人单位专家组成招聘工作组,进行现场招聘并进行岗位能力测试。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各岗位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2以上的比例方能对应聘人员进行岗位能力测试;招聘计划数与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2以上比例的个别紧缺急需岗位,经主管局和人社部门现场研究同意后可按不足1:2比例等额开考。

(二)岗位能力测试

在招聘工作组的全程参与和监督下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专场岗位能力测试,现场考评并当场公布成绩。

1、测试方式:采取面试口答的方式进行,每场岗位能力测试设5个考官,设1个主考官和4个考官,主考官原则上由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其他考官和现场工作人员从用人单位参与本次招聘的有关专家、业务骨干和工作人员组成。市人社局、市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和市卫生局有关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2、测试内容:测试内容以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为主,重点测评考生的专业素质和其他综合能力。测试题本由各用人单位在市人社局、市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和市卫生局有关人员现场监督下现场封闭出题,并严格执行有关面试工作纪律。

3、测试分数和成绩计算办法:每位考生的测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岗位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按照5个考官取平均分的方式进行计算,设置最低控制分为60分(含60分)。最后按照岗位的岗位能力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人选进入后续环节,成绩并列的人员通过后续考核环节综合评价进行择优聘用。

4.测试“择优”原则:同一岗位,按照“择优”原则,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在岗位能力测试成绩中给予20分加分。

5.测试时间和地点:测试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根据现场报名情况和昆明医科大学招聘工作安排情况在现场报名结束后以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到每位符合条件的应聘考生。

6.考生注意事项:招聘全程保持电话畅通,参加岗位能力测试考生务必按照用人单位通知测试的时间持身份证原件进入测试候考室验证并抽签确定测试顺序,由工作人员宣读测试纪律、规则。测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报到的考生,作自动弃权处理。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通过岗位能力测试后的考生当场按规范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具体时间由各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2、体检:在市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后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额,不再递补。

3、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根据时间安排对各拟聘人员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进行初审并报人社部门复审再次确认拟聘人员资质条件。考核由用人单位通过查阅学生档案、听取学校、实习单位意见和岗前业务素质考核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

七、公示

对岗位能力测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www.fz173.com_丽江教师资格证报名。

八、审批

以上程序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办理后续审批手续,办理过程需结合本方案第九条其他事项第(一)条、第(二)条。

九、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根据丽市人〔2006〕44号和丽市人〔2007〕57号文件要求,在试用期中,用人单位要对新聘用人员进行岗位能力的考试考核。试用期满,考试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

(二)根据《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的规定,新聘用到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各用人单位在聘用合同中明确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时限,用人单位对未在时限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聘用人员可根据聘用合同的相关约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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