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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准考证【一】:2015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确定
2015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确定
2015年度执业药师考试安排已经确定,现将2015年执业药师考试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至7月,各地报名
时间不一样,请考生登陆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报名。
二、准考证打印
2015年度执业药师准考证打印时间为9月至10月,请考生关注当地人事考
试网。
四、成绩查询和证书领取
2015年12月,考生可以登录各地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通过考试的学生,可以于2016年3月至4月期间到报考地点领取证书。
执业药师准考证【二】:2015执业药师资格报考须知
报考须知
欢迎您报考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前请认真阅读以下相关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认同并严格遵守本网站报名协议。
1.确保报名信息完整、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考试资格。已通过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的将收回证书。
2.报名照片须为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原文件大于30K。
3.报名时须使用18位第二代身份证号。
4.报名信息确认前应认真核查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姓名、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等信息是否正确,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将无法进行修改。
5.为保证您报名顺畅,建议使用IE7及以上浏览器。
6.报名前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7.报名过程中如有政策或考务方面的问题请咨询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报名操作方面的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531- 66680723。
二、报名流程
为保证您报名顺利,请您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
1.报考人员注册,上传注册照片
2.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
3.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照片(默认注册照片)
4.考试工作人员进行照片审查
5.照片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
6.报考人员打印报名表
7.根据当地考试机构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8.现场或网上支付考试费用
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一)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2.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3.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
4.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5.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6.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
7.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
8.在考试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
9.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二)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其中有第3项至第8项行为之一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1.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2.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3.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
5.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6.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7.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8.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收、发送与考试相关信息的;
9.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三)应试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视情节轻重,按照第(一)条或第(二)条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他人;
4.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四)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二)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五)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六)在评卷工作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根据评卷专家组意见认定为作弊试卷,并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1.同一科目试卷答案文字表述、主要错点高度一致,或者错同数量达到一定比例的(即雷同试卷);
2.未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3.有第(一)条第3项、第5项所列情形的。
关于做好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2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5年度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办〔2015〕10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6月25日—7月15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17日 9:00—11:30 药学(中药学) 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 专业知识(二)
10月18日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三、报考条件
㈠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㈡ 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执业药师准考证。
2.取得药学或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15年。
㈢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在规定的年限内全部科目合格后,在办理资格证书时,按照考务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要求,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须提交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本人工作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等证明。
㈣ 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参考《2015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
四、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名称、专业、级别、科目代码表
五、报名程序和要求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资格考试统一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7号)要求,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或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主页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进入国家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㈠ 考生网上注册。报考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或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主页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进入国家考试网上报名系统。①注册。点击【注册】,按照提示真实、完整、准确填写本人姓名、有效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及邮箱地址等相关信息(已注册过账号的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系统);②处理并上传照片。考生在上传照片前,必须使用“照片处理工具”对自己将要上传的相片进行预先审核处理,只有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考生上传照片成功后方可被审核。
“照片处理工具”下载地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cn)或重庆人事考试网(
㈡ 报考信息提交。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选择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和重庆市作为参考地。①签订报名承诺书。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并接受报考人员承诺书才能提交个人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不得报名。弄虚作
执业药师准考证【三】: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宁德中公教育】为各位考生提供: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准考证打印时间;2014年度执业药师考试培训课程;2014年度执业药师招考信息可以关注宁德中公教育。2015年宁德市考试交流群:346065764。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 6月20日至6月30日
2、网上照片审核时间:照片提交1个工作日后由各报名点负责网络审核,老考生(指曾报考且报考级别和专业不变的考生,下同)免审。
注:异地转入福建省考试的考生需要现场资格审核。
3、全省(除厦门)现场资格审核时间:7月2日至7月3日(老考生免审,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各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由各地负责。宁德报名点现场资格地点在宁德人事人才考试中心
4、网上缴费时间: 6月20日至7月10日
5、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3日(考前15天起)
6、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10月18
上午9:00-11:30
下午2:00- 4:30
10月19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00- 4: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7、成绩公布时间:12月中旬,考生可通过信息台9616893711按9号键查询或省人事考试中心网址(WWW.FJPTA.COM )下载成绩单。
8、领取证书时间:省直考区从2015年4月起(具体以网上领证通知为准),每周星期一、三上午办理领取证书事宜。各设区市办理领取证书事宜,可向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或考试中心咨询。
二、各设区市现场资格审核地址及联系方式 (点击进入)
三、资格审核要求
1、老考生无需上传照片,无需进行照片审核和现场资格审核。原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有变更者,须于规定的审核时间内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连同个人申请一并到所属报名点进行审核修改。
2、首次报考人员于网上报名后,须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申报表》,统一于规定审核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
(1)单位介绍信或直接在《资格考试申报表》上盖章(以上均须注明从事药学工作年限)。
(2)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免试条件的还须提供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四、网上报名、缴费办法和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报考人员均须首先登录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网址:WWW.FJPTA.COM)进行网上报名,首次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照片一个工作日,并通过照片审核后,打印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报名点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福建省人事考试网(网址:
WWW.FJPTA.COM)进行网上报名。
(二)网上缴费
本次考试收费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请于规定缴费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
2
、考试设4个科目。具体为:《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和《综合知识与技能》(药
3、《药事管理与法规》和《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为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必考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工作要求选择《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的科目考试。
六、考试地点
我省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视报名情况确定考点,具体地点详见准
七、报考条件
按照《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生物类、化学类和临床医学、护理学专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
6、已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在药品生产、经营、使
(二)
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文件精神,凡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凡符合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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