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加强舆情引导工作情况

来源:作文 时间:2016-08-29 10:23:08 阅读:

【www.zhuodaoren.com--作文】

司法局加强舆情引导工作情况(一)
关于加强舆情信息管理和收集引导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舆情信息管理和收集引导工作的通知

名称:关于加强舆情信息管理和收集引导工作的通知

文章整理:

日期年

管宣通〔2011〕14号

关于加强舆情信息管理和收集引导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区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舆情信息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把握社会舆情动态,现结合我区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全区社会舆情信息管理和收集引导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舆情信息管理和收集引导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社会舆情信息管理和收集引导工作是服务经济发展维护大局稳定的需要,是服务领导决策的需要,是服务群众转达民意的需要。做好社会舆情信息工作,对畅通社情民

【司法局加强舆情引导工作情况】

意反映渠道,及时收集我区社会舆情信息动态,分析研究影响我区和谐发展的突出问题,增强我区维护稳定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构建和谐管城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舆情信息管理和收集引导工作的主要任务

1、加强舆情信息网络建设。各乡(镇)、办和区直有关部门要成立舆情信息专门机构,指定一名领导专门负责舆情信息工作,确定2名文字水平好、政治敏锐性强、具有良好舆情分析能力的信息员,专门负责舆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和编写。区委宣传部将在十八里河镇、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北下街街道办事处、航海东路街道办事处、西大街街道办事处、区教体局、区文化旅游局、区经委、区商务局等重点乡(镇)、办和区直部门设立舆情直报点,定期调度情况并开展舆情调研。

2、做好舆情信息报送工作。各乡(镇)、办和区直有关部门要加强社会舆情信息报送工作,深入研究信息采集、分析的方式方法,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其中各乡(镇)、办、区直各有关单位每天报送舆情信息不得少于1篇。信息可以采用动态消息、言论、案例分析、调研等不同体裁进行编写。区委宣传部将定期编发《管城宣传》专刊,对全区舆情工作进行指导,及时反馈社会舆情和辖区机关、企事业、社区和农村的民情民意,向区领导反映社会舆情和辖区舆情动态。

3、明确舆情工作重点。一是围绕坚持科学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十二五”规划开局等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重大活动的思想反映。二是围绕我区“新商城组团”

的开发建设、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以及新农村建设、城市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全面地收集社会各界思想反映及相关意见建议。三是围绕物价房价、征地拆迁、劳资冲突、就学、就医、就业、社会保障、扶贫帮困献爱心等民生工作,及时收集报送社会各方面的认识、态度和看法。四是持续关注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社会治安等热点难点问题和国内外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的思想反映。五是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时了解广大干部群众的观点和想法。六是充分反映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新经验新进展,围绕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积极反映各部门的新办法新举措;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收集报送各部门拓展思想道德教育和精神文化创建活动的新经验新进展。七是密切关注意识形态领域的动态,及时发现各种社会思潮新变化和新动向,深入分析其主要观点和性质。八是密切关注反华势力炒作中国“威胁论”、“责任论”、“傲慢论”、“挑战论”等各种论调的言论,收集报送境外舆论对我开展对外宣传、对外文化交流和国际舆论斗争的反映。

4、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各乡(镇)、办和区直有关单位要针对舆情收集过程中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多角度、全方位地做好热点引导工作,做到早发现、早防范、早解决,有效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种社会矛盾,把干部群众的情绪引导到理性、正确的轨道上来,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稳定快速和谐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几点工作要求【司法局加强舆情引导工作情况】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舆

情信息工作,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其纳入党委(党组)工作的总体安排,切实担负起舆情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责任。各单位要于7月13日前将舆情信息工作主管领导和舆情信息员登记表报到区委宣传部办公室(见附件)。

二要认真调查研究,及时报送。各舆情信息网络成员

单位要针对本乡(镇)、办和本部门干群思想状况认真摸底调查,准确了解掌握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思想反映。报送的舆情信息必须客观、真实、准确,注重时效性,要有问题,有分析,有建议。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应在事发后3小时内报送,并随时跟踪报送社会反映情况,不得漏报、迟报和瞒报。报送的社会舆情信息须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并通过电子信箱或传真报到区委宣传部办公室。

三要加强指导,严格考核。区委宣传部将通过创办月刊、定期举办培训班、召开社会舆情信息分析研讨会议等方式对全区舆情信息工作进行指导。同时,区委宣传部每月将公布一次各乡(镇)、办、区直有关单位上报信息数量和被采用的信息数量以及得分情况,不定期将各乡(镇)、办、区直有关单位上报信息数量及排名情况以飞信形式通报给分管领导,并把舆情信息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 马 晶 联系电话及传真: 66229441

电子信箱:gcxc66229441@163.com

司法局加强舆情引导工作情况(二)
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引导工作的实施意见

【司法局加强舆情引导工作情况】

惠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司法局加强舆情引导工作情况】

惠综治委„2010‟2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引导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镇综治委、政法各部门,县直有关单位,各工业园区: 根据惠安县委、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维稳信息员、维稳群众工作队和网络舆情引导员“三支队伍”建设的意见》(惠委„2010‟4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网络舆情应对能力,加强网络虚拟社会管理,营造良好的网络舆情氛围,维护全县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的全面稳定,现就加强网络舆情引导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人民日报》创刊60周年之际考察人民日报社和人民网时就提高舆论引导能力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统一构建、梯队管理、关口前移、全面监测、重在预警、主动引导”的原则,以加强网络舆情引导制度建设为根本,以队伍建设和技术建设为支撑,以适时适度引导为手段,以掌控网络话语权为核心,突出多方参与,综合施策,形成由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联合构建,县公安局牵头主抓,各级各部门和各行

业引导员为主体“面上巡、多层控、重点防、主动侦、适时引”的网络舆情综合防控体系,推进社情民意在第一时间掌控,矛盾纠纷在第一线化解,网络舆情在第一关口引导,努力营造良性互动的网络环境。

二、组织机构

【司法局加强舆情引导工作情况】

县网络舆情引导员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任第一副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县直相关部门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引导办”),挂靠县公安局政工科,主任由县公安局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县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兼任、县公安局政工科科长担任,成员由县公安局政工科、网安股、信通股、县委网络管理办公室和县电信、移动、联通等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引导员队伍管理、业务安排和协调事宜。网络舆情引导员主要分布在宣传、公安和县直机关单位、网络运营单位以及各乡镇和社会网民中。各单位网络舆情引导员人数不少于1名,其中引导员多于3名的单位成立网络舆情引导工作小组,设组长一名、联络员一名。网络舆情引导员应是具备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能力;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电脑操作能力,能熟练运用网络语言和表达方式进行网上交流。另在群众中选建一批社会网络舆情引导员。网络舆情引导员队伍的主要职责是通过网络舆情巡查监测、信息研判、舆情引导、舆情预警、危机应对、【司法局加强舆情引导工作情况】

在第一时间发现网络上的不稳定苗头,第一关口开展舆情引导,及时消除网络舆情危机。

网络舆情引导员实行双重管理,日常工作由所在单位负责督促落实,业务上归“引导办”管理。“引导办”实行梯队管理的模式,将全县网络舆情引导员分为四个梯队。第一梯队为核心成员梯队。以公安网安部门、宣传部网络科人员为主。其职责是:在做好日常巡查、舆情引导的同时,主要负责收集各单位引导员上报的信息并分析研判、发布预警通报、组织培训、编写网络舆情信息、发布引导指令、组织有针对性的专题宣传引导、考评引导员等。每个核心梯队成员还应联络挂钩若干热点部门,指导、督促相关单位落实网络舆情引导工作。核心梯队工作人员配发3G上网手机,每月根据完成规定的网络发布信息任务给予100元的稿酬补贴。第二梯队为骨干成员梯队。人员组成主要为各单位引导员、工作小组负责人或联络员。主要职责是:在做好日常巡查、信息上报、舆情引导等工作的同时,负责上传下达预警通报、指导本单位引导员开展引导工作、参与涉及本单位本行业的舆情整理分析和研判处置。骨干梯队工作人员每月根据完成规定的网络发布信息任务给予80元的稿酬补贴。第三梯队为普通成员梯队。即核心梯队、骨干梯队除外的全部网络舆情引导员。主要职责是:在做好日常巡查、信息上报、舆情引导等工作的同时,接受本单位舆情引导负责人的管理,接到上级指令后及时登陆相关论坛主题进行引导,占据舆论主导、上报即时网情等。骨干梯队工作人员每月根据完成规定

的网络发布信息任务给予60元的稿酬补贴。第四梯队为社会网友梯队。由公安机关内部设立的网络舆情引导员在网民、论坛管理员、版主中物色发展一批社会网络舆情引导员,当发生重大的网络舆情危机时,由“引导办”指令他们上网开展正面引导。社会网友梯队按照发挥作用情况给予专项奖励。

三、机制建设

要制定危机应对预案。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建设,在监测环节、预警环节、应对环节上制定详细周密的危机应对预案,从整体上形成网络舆情联动应急响应机制。要健全信息收集和通报制度。及时传递、沟通信息,加强协调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及早做好应对准备,确保危机有效化解。要利用传统媒体的公信力、影响力和传播优势来引导网络舆论,使传统媒体与“网声”功能互补,从而取得主流舆论占据强势地位的效果。要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和网上新闻发言人制度。掌握舆情引导的先机和主动权。畅通网民访求渠道和网络监督通道,有效化解隔阂和对立情绪。对突发、敏感事件,要抢占先机,及时、准确、透明地发布权威信息,以占领网络舆论高地,防止信息误读,避免小道消息和攻击性言论在网上的传播。要建立网上评论员制度,积极介入重大知名网站、论坛和群组参与评论,快速形成正面宣传、有效引导的工作局面。要建立网络舆情“统战”机制。在社会各阶层中不断培养壮大正面引导力量,营造形成网络舆情引导的“统战”效应。要建立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联合整治网上突出问题,

切实维护好网络虚拟社会秩序。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各级领导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充分认识网上斗争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从思想上、行动上重视网络舆情引导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加强网络引导的决策部署。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采取有效措施,从人员、装备、经费等方面为网络舆情引导工作提供保障,由县财政按每年20万元网络舆情引导专项经费的标准拨付给“引导办”,由“引导办”统一管理,引导经费应随网络舆情走势逐年递增。

(二)强化技术支持和人员培训。“引导办”要牵头建立专门的QQ群平台、飞信平台、短信平台等工作平台,作为网络舆情引导工作中上报信息、发布预警、下达指令、开展培训和工作交流的便捷工具。要注重吸纳、培养高水平的网络理论和管理人才、高素质的一线网络评论人才、掌握尖端网络信息技术的专业人才,通过开展业务和网络技能的专业培训,使网络信息舆情引导队伍全面掌握各种网络技术手段,有效应对各种舆情信息,成为驾驭互联网的专业化、综合性战斗实体。

(三)强化工作考评和责任奖惩。“引导办”要制定完善网络舆情引导员考评奖惩办法,确保网络舆情引导工作落到实处。引导员每月稿酬与信息发布量相挂钩,信息上报量未完成的当月稿酬不予补贴。对上报信息发挥重要作用、引导

司法局加强舆情引导工作情况(三)
关于加强和改进政法舆论引导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加强和改进政法舆论引导工作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船山区司法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方针政策,按照中、省、市、区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维护稳定大局,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政法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建立完善符合时代要求的运行机制,政法宣传的导向更加明确,内容更加丰富,重点更加突出,方式更加多样,为推进平安船山、法治船山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为加强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促进我区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政法宣传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宣传思想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政法宣传工作是党的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政法宣传工作,是政法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我们充分认识加强政法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政法宣传工作放到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放到整个政法工作全局中去思考和把握,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扎实实地做好政法宣传工作。

(一)加强政法宣传工作,是适应复杂形势、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受国际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的冲击,我国经济发展遇到了新世纪以来最为严峻的挑战。同时,人民内部矛盾多样多发,社会治安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面临巨大挑战。在此非常时期,政法宣传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引导舆论、维护稳定的任务显得尤为艰巨。加强政法宣传工作,有利于增强各级党委政府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有利于教育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增强大局观念,自觉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有利于鼓舞和激励广大政法干警全力做好政法各项工作,努力在维护稳定中发挥中坚骨干作用。

(二)加强政法宣传工作,是应对媒体变化、巩固舆论阵地的迫切需要。近年来,以数字化、网络化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突飞猛进,深刻影响了社会舆论的形成机制和传播方式,深刻影响了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思想观念,对传统宣传模式提出了挑战,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对此,政法宣传工作必须自觉利用网络宣传、引导网络舆论,占领文化传播制高点,掌握信息化条件下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建设的主导权,努力使互联网成为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前沿阵地、提供政法权威声音的有效平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广阔空间。

(三)加强政法宣传工作,是弘扬法治精神、加强法治建

设的迫切需要。新时期政法工作要在坚持正面宣传、弘扬主旋律的同时,主动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提升自身建设能力和水平,紧跟时代前进的步伐。政法机关只有顺应时代潮流,因势利导,充分发挥政法宣传工作的优势,运用灵活多样、渠道便捷、手段新颖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法律政策,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宣传政法机关的各项改革举措和取得的工作成效,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政法工作,了解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提高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自觉做学法守法用法的公民。

(四)加强政法宣传工作,是充分发动群众、落实专群结合的迫切需要。政法工作的基础植根于广大人民群众之中,政法宣传工作是政法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纽带,是实现政法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重要途径。只有不断加强和改进政法宣传工作,才能保障和促进政法工作始终保持蓬勃的生机和活力。

二、把握导向,着力提高政法宣传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党的十七大和全国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对政法宣传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为政法宣传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基本依据。政法宣传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党委工作大局和政

法中心工作,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以更深刻的认识、更开阔的思路、更科学的方法、更有效的措施,着力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着力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着力提高舆论引导能力,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推动我省政法工作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创新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一)要坚持党性原则,切实提高把握舆论导向的能力。正确的舆论导向是宣传工作的生命。政法工作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法律性,在宣传导向上,更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和社会责任感,把坚持正确导向落实到每项具体工作、每次具体宣传活动中。在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唱响时代主旋律;在思想认识问题上讲究方法、注意策略,摆事实讲道理,说服不压服;在社会热点问题上主动引导、加强防控,把握好引导的时机、节奏和力度;在特殊敏感问题上严守规程、审慎从事,特别是要慎重对待、稳妥把握涉及群众利益和情绪、影响人们心理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在具体工作中,加大正面宣传力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人心安定,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有利于重大敏感事件的妥善处理,有利于执法活动的正常进行,为做好政法工作营造团结鼓劲、昂扬向上的良好氛围。

(二)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提高服务政法工作的能力。

必须把以人为本的理念渗透落实到政法宣传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切实增强政法宣传的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要坚持面向基层,多宣传政法机关为保障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促进和谐所做的努力,多宣传政法机关各种便民利民措施,多宣传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知识,引导群众参与支持政法工作,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三)要不断改革创新,切实提高把握宣传规律的能力。政法宣传工作和其他宣传工作既有共同性,又有特殊性,要不断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研究特点,把握规律,主动作为。要把加强对热点、难点问题的引导作为提高政法宣传工作水平的重要方面,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多做宣传引导工作;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要坚持用时代要求审视政法宣传工作,按照传播规律办事,创新观念、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方法、创新手段;要把政法机关的要求与群众的需要结合起来,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正确处理正面宣传与舆论监督的关系,尽力为新闻单位创造有利条件,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监督;要正确处理新闻宣传与受众的关系,加强舆情分析,善于因势利导。

(四)要加强阵地建设,切实提高拓展宣传载体的能力。政法宣传工作必须主动适应发展变化了的形势任务的要求,努力构建定位明确、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广泛的舆论引导

司法局加强舆情引导工作情况(四)
关于政府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的几点建议

  随着互联网在全球范围内的飞速发展,网络已成为反映社会舆情的主要载体之一。网络的开放性和虚拟性,决定了网络舆情具有直接性、突发性和随意性的特点,网络成为了一把“双刃剑”,在提供信息便捷的同时,也不同程度地给政府工作带来了一些影响。近年来,我国发生的一系列热点事件,经过网络的传播发酵迅速扩大,在全国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网络问政、网络应政已成为现实,党和政府的决策行为将更广泛地置于大众媒体的监督之下。加强网络舆情的应对处置成为一个长期的任务,不可回避,不容忽视。

  近年来社会上网络舆情事件频发,各级政府部门陷入到了一场政府网络舆情危机,当前政府职能部门在应对网络舆情危机当中存在权威信息发布不及时,处置危机的行动反应迟缓以及处置失当等一系列突出的问题,折射出面对危机思想意识淡薄,应对机制不完善,信息传递渠道受制约,和对公众知情权的漠视,正确及时的处置网络舆情危机, , 各级地方政府必须树立高度的危机公关意识加快拓展信息传递渠道建设,做好网络舆情的监测和预警和危机处置等各项工作.
  一、目前政府部门应对网络舆情存在以下问题:
  (一)网络舆情意识观念淡薄。在常规的思维中,一些政府职能部门缺乏舆情意识和大局意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隔岸观火;一些部门视网络舆情为洪水猛兽,在舆情来临之时不知所措,自乱阵脚,既不报告也不处置,错过了最佳时机,酿成重大舆情危机。 防控意识还停留在部分领导对舆情的认知敏感程度上,缺乏舆情应对的大氛围。
  一些负面的新闻发生后,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出于各种顾虑没有没有养成第一时间公开发布新闻说清真相的习惯,这种主动公开的思维习惯的缺失,使得政府部门在处置问题的时候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
  (二)防控体系薄弱。当今时代已经进入在已进入“社会化网络”的新时代,我们的政府部门还不很适应这个新的变化,虽然针对网络舆情设置了一些相关部门去应对,但是我们应该清醒的看到不足,政府应对网络舆情还较弱。公权力部门应对不当,机制落后, 必要的舆情预测和评估体系薄弱,应对网络舆情的工作机制滞后.
  (三)网络舆情处置的思路不正确,定位不准确
  当前很多政府部门处置网络舆情倾向从宏观管理制度方面以及舆情发生后的危机应对策略方面的研究.忽略了舆情危机的源头治理,没有科学有效的方法和相关的技术手段为支撑去处置舆情危机,没有对网络舆情事件相关事件的准确的收集,统计,分析和研究,相关的宏观方面的管理制度和策略的实施只能留于理论的层面.无法实现日常网络舆情的实时监测和相关危机舆情的提前预警.无法把握舆情尤其是一些负面舆情的演变规律.从而在真正处置危机时,容易手忙脚乱,没有章法.针对舆情的应对和引导不容易把握准确的切入点,往往会错误的研判舆情的发展态势,在危机处置中处于被动地位.
  (四)网络舆情监测预警手段严重滞后,缺乏相关的舆情研判的标准
  新兴网络媒体的出现,微博微信微云博客以及数量众多的网站及相关的BBS论坛的异军突起,面对海量的网络信息,一些传统的监测已经不能满足网络舆情监测的时效性.传统的舆情收集方式不能满足网络时代的需要,,网络的及时性互动性,偏差性,虚拟性和开放性多变性等特征确定网络舆情监测的复杂性,政府部门必须引进智能化的信息分析处理技术,提高政府网络问政,处置网络舆情的研判能力,目前在一些智能化系统的应用范围上,不仅限于国家安全部门.公安部门和宣传部门,不能满足政府网络舆情应对工作的需要,适当的将所有涉及对公众服务的政府部门都有必要引入网络舆情只能化研判系统.网络舆情研判体系缺乏相关的标准,无法实现网络舆情的量化,从而影响网络舆情预警和演化规律分析.
  二、政府应对网络舆情的建议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营造全员防控的大氛围。针对网络舆情的特点,要未雨绸缪,高度重视。成立政府网络舆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宣传部及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由专门机构牵头,组建自上而下的专业队伍,明确职责分工,将队伍建设、政务建设、保密工作、宣传工作与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有机结合,齐抓共管;召开动员大会,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范围内大力宣传网络舆情监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邀请专家学者开设网络安全防范和网络舆情处置专题讲座,开展网络舆情的警示教育,树立正确的舆情观和危机感,提高政府干部应对网络舆情的敏锐性、洞察力和应变力。领导干部要了解并掌握与网络媒体打交道的基本的技巧。发表具有倾向性的观点时要进行充分的思考,不成熟的不讲,不合理的不讲。
  (二)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强化内控体系建设。一要保证专门机构有职有权,切实担当起 网络舆情应对处置的领导、指导、监管、检查的职责,及时制定出台 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对舆情监测、舆情报批、舆情处理、舆情回应都要制定程序性的规定,建立问责机制,纳入相关部门年终考核,做到有章可循,有备无患,有条不紊。二要进一步严格规范外宣和公共信息发布审批程序,严格程序化管理,对进入互联网的信息实行准入制度,保证在互联网上的报道宣传不存在泄密及有损政府形象的现象发生;同时,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监控维护,发挥门户网站宣传的阵地作用,保证门户网站不被他人利用和攻击;三要加强网络安全和计算机使用安全管理,严格实行内、外网物理隔离制度,规范上网行为。四 创新政府新闻机制建设,包括建设好并充分发挥好新闻发言人制度的作用,堵死流言产生的现实途径;建立健全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的、有针对性的对群众共同关心的问题释疑答难;加强与网友的沟通,采取“做客”、与网友网上聊天等形式,主动的说明问题;加强政府网络平台的建设,主动设置话题,主动的引导网友。五要加强网络信息的回应工作。
  对于重大的公共事项和舆情发布要形成通稿,做到口径一致,避免造成异口杂声引发负面效应。
  (三)注重预防,加强沟通,从根源上降低舆情危机发生的可能性。网络舆情的应对是一个新的课题,要坚持提前谋划,变被动为主动。 要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方法,及时疏通社情民意,理性化解矛盾纠纷,在一些敏感、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上,一定要集思广益,注重程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深入研究网络态势,多渠道地加强与各网站监管人员,包括一些热点论坛、社区版主的联系与沟通,增进了解,加深感情,把握沟通方式,使之理解工作的艰辛与付出,正确把握个体形象对群体形象、党的形象的影响和损害后果,使之成为我们政府工作的志愿者和同盟军,保证我们的监控耳聪目明,防控网络严密有效。   (四)监测到位,组织有序,及时把握网络空间和公共舆论的主导权。对于互联网上针对政府机关的报道和宣传,发现负面及攻击性言论,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在统一指挥下进行正面回应和专业跟帖。比较严重的攻击性网站及舆情报道,要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及相关部门,协同处置,化危机为转机,最大限度、最短时间消除负面影响,平息舆情风波。当突发性舆情事件发生之时,既不能危言耸听,也不能漠然置之,应坦诚客观面对,尊重事实,找准问题的关键,在第一时间内对事件进行理性分析,正面阐明立场,排除流言扩散,“切忌挑战公众智商和人伦底线”;要及时与传统媒体联系,加强通报与沟通,发挥传统媒体的引领作用。必要时要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专业的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通稿,要信守“平等、尊重、和谐”三个姿态、“公正、诚实、透明”三个原则,及时引导专业的网络舆情评论员适时跟帖,有重点地向“重点”人群迅速做出反应,控制舆情的进一步蔓延和扩张。对可能或已经有损政府形象的重大舆情,要在第一时间向上一级报告,同时做好澄清解释工作,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防止影响扩大,避免重大舆情危机发生。
  总之,政府面对网络舆情危机要建立常态化的信息处理机制和制定特殊时期应急的反应机制,实时了解网络动态,掌握社情民意,对网民关注度搞的事件和问题要及时处理, 对一些网络群体性事件在产生的苗头阶段就进行处置,建立有效的信息披露机制和平台,政府相关部门要用于承担责任,,及时全面的掌握网络舆情,做好相关的预警防范工作,力争在危机发生的第一时间迅速准确的将事实的真相传达给广大网民,对一些负面的舆论进行正确的疏导,对一些正面的网络舆情进行引导.建议一整套的危机研判,预警,处置机制,做到未雨绸缪,顺畅广大网民表达意见的渠道和出口,尤其要重视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体系建设.依法对网络虚拟社会进行有效的监管. (作者单位:三亚学院财经分院)
  本论文来源于三亚学院校级课题《基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过程中的网络舆情研究》项目负责人:李艳波 项目编码 XYQN12-3 讲师 高级会计师
  参考文献
  [1]谢金林.网络空间政府舆论危机及其治理机制[J],公共行政,2009,(3)
  [2]姜胜洪. 我国网络舆情的现状及其引导[J],广西社会科学 ,2009,(1)
  [3]任洪涛.网络舆情引导对政府官员媒介素养的要求[J],经济观察报,2010-12-20

司法局加强舆情引导工作情况(五)
新媒体传播对提升政府舆论引导力的思考

  长期以来,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主流媒体一直承担着我国政府新闻与宣传工作的主角,尤其是在舆论引导方面更是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但随着以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的快速发展,人类社会进入信息时代,信息传播在内容、形式、渠道和效果等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革。新媒体以其开放性、交互性和自传播等特征,已经成为公众参政议政的新平台和舆论传播的新领域。

  关注新媒体舆情动态,有利于政府积极有效地实施舆论引导
  随着我国社会转型期的到来,舆论热点比较多地集中在民生问题、社会突出矛盾、群体利益诉求等方面。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社会蓝皮书:2014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显示,在最受关注的社会问题中,贫富分化、反腐败、社会稳定等与社会公平正义紧密相关的民生问题占据了较大比重。这些关系国计民生的热点问题,也是当前新媒体舆情中反映比较集中的议题。根据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发布的《2013年中国互联网舆情分析报告》显示,在其抽取的100件热点舆情事件首发曝光中发现,网民和网络认证用户通过互联网曝光的事件达到47%,接近半数,由此可见,新媒体已经成为热点舆情的重要信息源。因此,政府要想有效解决民生问题和社会矛盾,就必须密切关注舆情的动态,积极有效地实施舆论引导,如果处置不当,就会引起社会矛盾的激化。
  2013年8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提出:互联网已经成为舆论斗争的主战场。2013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要求“着力建设基于新媒体的政务信息发布和与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同时明确指出,各地区各部门应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重大关切的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着力建设基于新媒体的政务信息发布和与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只有这样才能加强政府与公众的互动沟通,以主流的声音来影响和引导舆论导向,及时解决社会民生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2014年《法治蓝皮书》,其中《省级政府透明度指数报告》显示,在31个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网络政务公开的完善程度就是其中重要的一项。政府的信息发布是否真实、对舆情事件处理是否及时、措施是否得力,往往是公众衡量政府透明度的关键因素。因此,政府一方面通过新媒体平台及时收集、分析和研判刺激公众敏感神经的热点舆情,另一方面有重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增强新媒体的平台意识和对话意识,利用新媒体平台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满足公众知情权;同时加大网络政务信息公开的程度和规范性,拓宽公开渠道等,有效地实施对热点舆论的引导。
  发挥民间舆论场作用,把握政府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和话语权
  目前互联网舆论场的力量构成,主要由民间“意见领袖”、市场化媒体、体制内媒体和政务微博四支主力军组成。在传统的大众传播时代,我国政府的舆论引导基本都是依靠党报党刊、国家电视台、通讯社等主流媒体舆论场,这些主流媒体充当着“把关人”的角色,履行着议程设置的职责,忠实地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牢牢把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和话语权。相对于传统主流媒体有序地去塑造和形成舆论、控制和把握舆论的导向来说,新媒体环境下的舆论场聚集着众多小人物的声音。尤其在一些突发事件和公共议题上,民间“意见领袖”的影响力有时甚至超越市场化媒体、体制内媒体和政务微博的传播力。因此,在新媒体传播环境下,政府要想影响互联网的议程设置,就要充分发挥民间舆论场的作用,特别要争取有影响力和传播力的“意见领袖”的参与,主动把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和话语权。
  因此,客观评价民间的“意见领袖”,减少其对体制的对抗性,使其能够在民间舆论场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就能在政府舆论引导上起到积极作用。
  同时,政府也要重视并坚持“黄金四小时媒体”原则,将市场化媒体、体制内媒体和政务微博等作为相关信息发布的重要平台,合力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信息发布平台,平时勤于更新信息和内容,注重与公众的沟通互动,以平和亲近的方式树立政府体制内的“意见领袖”,使其能够在关键时候发挥权威性和公信力,在最短的时间内疏导公众的情绪,为公众舆论指明正确的方向,避免突发事件中不良信息的传播和发酵。
  整合新旧媒体资源,形成政府、媒体、公众三者良性互动
  传统的主流媒体具有分布合理的信源网络、训练有素的专业采编队伍和传播渠道,以其权威性和真实性的报道成为政府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的主要信源,尤其是对一些事件的深度挖掘上具有无与伦比的优势。而新媒体的传播环境将公众带入了舆论民主的时代,自我意识和表达欲望得到充分释放,公众的参政议政意识不断增高。因此整合新旧媒体资源,使传统主流媒体的权威性和新媒体的自主性进行优势互补,一方面政府和传统主流媒体可以利用其权威性和强大的舆论影响力引导新媒体的议程设置和方向,使之更趋于理性;另一方面新媒体则以其应用的广泛性和庞大的受众群丰富传统主流媒体设置议程的内容,扩大舆论影响力。政府、媒体和公众三者之间通过新旧媒体的资源整合,相互借力、发挥所长,形成有影响力的舆论导向,增强舆论引导的合力。
  为使我国政府的舆论引导向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目前很多传统主流媒体通过与新媒体合作,以互动融合的形式增强舆论引导能力。根据新浪微博的数据显示,在微博的互动效果方面,@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国网事、@央视新闻、@人民网、@南方日报分别排在体制内媒体的前五名。其中@人民日报以诠释主流立场、回应网民关切为主旨,促进政府和民众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包容,其互动效果远远超过政务微博和网络意见领袖,凸显了主流媒体自身的权威性和影响力。特别是在贪腐案件、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社会安全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方面,体制内媒体全方位、大力度、及时介入,对事件的处置发挥了积极的引导作用。
  加大新媒体传播监管,创造良好的政府舆论传播环境
  新媒体在为公众带来信息便利的同时,也存在着信息虚假、信息污染、信息过量等突出问题。政府如果对网络上的一些乱象监管不到位,就可能导致非主流意识泛滥、网络炒作与网络暴力等现象出现,直接影响到政府的形象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维护网络环境需要政府相关机构进行立法,提高网络谣言的成本。国家也开始重拳打击网络谣言犯罪,在2013年9月9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网上发布诽谤信息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达到500次以上的,构成诽谤罪,这是首条针对网络造谣、传谣的相关司法解释。
  因此,监管机构对新媒体传播要有阵地意识。一方面要倡导主流价值观,坚守思想高地,同时利用新媒体平台“早发声,勤发声、会发声”,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另一方面也要净化阵地,加大对新媒体传播的监管和对虚假信息的打击力度,尤其对一些有目的、有意识发布的一些虚假的、甚至有煽动性和攻击性的言论,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处。各监管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不仅要保障公民正常的表达权与舆论适度管控之间的关系,也要依法加强对新媒体“违法和有害信息”的监督管理,提高网络谣言传播和恶意炒作的成本,健全和完善新媒体舆论管理体系,驱散新媒体环境中的雾霾,创造绿色舆论生态环境,使民间舆论场在提高政府公信力方面更好地释放正能量。
  借助新媒体技术平台,政府在舆论引导能力方面的指导作用和实施对策不仅能够有效引导舆论、赢得公众的理解与支持,而且能够化解矛盾与危机,成为社会矛盾的“减压阀”。同时,构建良好的舆论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也是新媒体自身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本文系2013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新媒体环境下提升政府舆论引导能力的对策研究”(编号:L13DXW021)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 沈阳大学文化传媒学院

本文来源:http://www.zhuodaoren.com/yuwen366246/

推荐访问:舆情引导工作方案 加强网络舆情引导
扩展阅读文章
热门阅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