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据有关要求及行业规定严格执行施工人员管理制度?与所有参与施工队伍签订劳务合同

来源:制度 时间:2018-09-13 08:00:11 阅读:

【www.zhuodaoren.com--制度】

2?根据有关要求及行业规定严格执行施工人员管理制度?与所有参与施工队伍签订劳务合同(共9篇)

2?根据有关要求及行业规定严格执行施工人员管理制度?与所有参与施工队伍签订劳务合同(一):

请帮忙做个国际商法判断题,
1.根据我国外贸代理制的有关规定,代理进出口业务的外贸公司,在代理业务中不得以外贸公司自己的名义与外商订立合同.( )
2、在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法人组织,它必须要借助于一定的自然人具体从事业务活动.( )
3、在中国,根据合伙企业的有关规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作为合伙出资.( )
4、在国际贸易中,根据具体情况,当事人可以对国际商会的贸易术语进行变形.例如,FoB trimmed即为FOB并平仓之意.(  )
5、承诺是指受要约人按照所指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在国际贸易中,也称“接受”或“收盘”.( )

1.错.是可以以自己公司签订的
2.对
3.对
4.错
5.对
可能会有错误,请核实.

2?根据有关要求及行业规定严格执行施工人员管理制度?与所有参与施工队伍签订劳务合同(二):

劳动法作业,急用啊!!!
1、松园公司是一家劳务派遣公司,指派李某到天利公司工作。2012年10月18日与天利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部分条款如下:
A、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工作岗位,可不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由天利公司根据需要灵活决定。
B、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工作期限,可以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为四个周期,每个周期为半年,每个周期结束前订立新的劳动派遣协议。
C、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劳动报酬,应当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
D、双方对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负保密义务,不得向包括李某披露。
李某工作时跌倒在地板上,导致手部骨折。天利公司老板及时将她送到医院治疗,但拒绝支付医疗费。李某找松园公司要医疗费,不料公司老板却说:“你是为那家企业工作时受的伤,可以找他们索赔。”而天利公司老板却认为自己已经支付了用工费用,且已及时将李某送到了医院,“可以说是仁至义尽了”。两单位对于医疗费互相踢皮球,都表示不予支付。
试分析:
(1)松园公司与天利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条款中,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地方? 请详细说明理由。
(2)李某的医疗费应该由哪家单位赔付?为什么?

2、邓雄于2008年11月5日进入南通市飞龙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09年11月前邓雄的月工资为1550元,之后调整为1650元。劳动关系存续期间邓雄基本上没有享受过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其中只有2009年6月至9月实行过每周休息一天的制度)。2010年8月20日,公司以邓雄多次在夜班睡觉为由予以辞退。邓雄被辞退后要求公司补发加班费、补缴社会保险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被公司拒绝。
现在邓雄委托你作为他的代理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双方的详细情况可以自己拟定
用人单位所在地——崇川区
要求:
(1)代邓雄写委托书、仲裁申请书。
(2)说明仲裁需要哪些证据以及证据来源。

1(1)劳务派遣协议需要约定岗位,不可分割周期,需要向员工告知,参见《劳动合同法》59、60条(2)派遣公司赔付,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参见《劳动合同法》58、92条
2(1)请求支付加班费,参见《劳动法》44条。请求支付解除的经济补偿金,参见《劳动合同法》46、47条
(2)证据:支付工资的记录(银行),加班单、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工作中有签章的单据(在公司中找)

题目出的不错啊,哪个学校?

2?根据有关要求及行业规定严格执行施工人员管理制度?与所有参与施工队伍签订劳务合同(三):

该用什么方法要回应该得到的报酬呢?
谢谢你的及时答复,合同内容如下:
上次内容:
我爸爸(乙方)与另外一个人(甲方)签定了劳务合同.按照合同的工程价及结算方式,甲方将按照图纸所计算的方量支付劳务费.我爸爸签定合同后,租赁工程机械进行施工操作,由于混凝土基础位于地面以下,在工程机械刨开上面的土层以后,才发现施工的面积要远大于图纸所计算的面积.原来的图纸只是该混凝土基础最开始建设的图纸,后来多年在该基础四周进行加固的混凝土并未在该图纸上体现.由于工期限定比较短,当时的工程监理(武钢人员)要求我爸爸增加工程机械,保证工期按时完成.他说到时候甲方肯定会按照实际的土方量支付劳务费.我爸爸当时也没有细想,为了能够按时完成工期,就增加租赁更多的工程机械进行施工.当时并未将甲方请至现场进行签证.施工结束后,甲方只肯按照图纸计算所得的土方量支付剩余劳务费,约7万元左右.可是按照工程机械的施工台班计算,我爸爸需要支付工程机械11万左右的租赁费用.只所以工程机械租赁费用远远超支,就是由于大量的土方量在图纸中并未体现.现在甲方以工程中未做任何额外签证为由,拒绝支付工程图纸以外的劳务费.我爸爸由于个人失误,未事先请甲方进行签证.我爸爸作出让步,只需要甲方按照工程机械租赁合同支付租赁费用,愿意放弃其他劳务费.可是甲方坚持只肯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甲方说他按照合同办事,其他事与他无关.

我无法打开你的合同【2?根据有关要求及行业规定严格执行施工人员管理制度?与所有参与施工队伍签订劳务合同】

2?根据有关要求及行业规定严格执行施工人员管理制度?与所有参与施工队伍签订劳务合同(四):

民法判断题。 求答案。
1.甲与乙签订了一份租房协议。协议规定,如果甲父死亡,则甲将房租与乙居住。这一民事行为已经成立,但是尚未生效,因为是附条件的民事行为。( )
2.民法上所规定的平等,是形式上的平等。( )
3.按照权利的效力范围可以将民事权利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
4.《民法通则》规定,未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5.法人和自然人成为民事主体的基础是不同的,前者基于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后者则
基于其自然属性。( )
6.票据、提单、仓单都属于具有债权属性的有价证券。( )
7.因欺诈、胁迫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属于意思表示不自由,依法都是无效的。( )
8.可撤销的法律行为,撤销权的行使时间为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2年。( )
9.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区别在于条件是将来确定要发生的事情,而期限则是将来不确定发生的事情。( )
10.依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 )
11.要物合同,当事人一方交付标的物的行为属于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 )
12.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
13.按照权利的效力范围可以将民事权利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
14.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开始时间与其民事行为能力开始的时间相同。( )
15.民事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事件与行为两类。( )
16.票据、提单、仓单都属于具有债权属性的有价证券。( )
17.因欺诈、胁迫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属于意思表示不自由,依法都是无效的。( )
18.可撤销的法律行为,撤销权的行使时间为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2年。( )
19.将法律行为划分为有偿民事行为与无偿民事行为的意义在于确定当事人责任的大小和范围。( )
20.依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 )

1、错,是附期限的民事行为。
2、错。
3、错。根据权利范围划分。
4、错。表述不完整。应该为,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5、错。
6、错,是物权性质。
7、错,因欺诈、胁迫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属于意思表示不真是,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可行使撤销权使其自始不发生效力。
8、错。在合同法当中规定了一种撤销权消灭的情形,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9、错。说反了。
10、错。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11、错。
12、错,属无效民事行为。
13、对。
14、对。
15、对。
16、错。
17、错。
18、错。
19、错。
20、错。【2?根据有关要求及行业规定严格执行施工人员管理制度?与所有参与施工队伍签订劳务合同】

2?根据有关要求及行业规定严格执行施工人员管理制度?与所有参与施工队伍签订劳务合同(五):

经济法学的案例分析——合伙企业法 要求详细解析
案例:甲、乙、丙三人欲合伙开办一服装加工厂,三人商定各出资3万元,并订立了书面协议。经过审筹备,发现资金仍然不够,于是甲动员丁出资3万元。丁表示出资可以,但要参加合伙的盈余分配。经甲与两位合伙人商议,对丁参与盈余分配表示同意,但约定丁不得参与合伙的经营活动。两年后,丁从侧面了解到该合伙经营情况不景气,就以急需钱为由,要求抽出其3万元,甲不允。某日,甲外出,丁找到另外两个合伙人,以同样理由要求还钱,两合伙人即将该合伙企业仅有的2万元现金交给丁。甲得知后十分不满,待丁催还剩下的1万元时,告知丁该合伙企业已亏损4万元,丁的1万元应用作还债,不予归还。剩余债务的债权人仍在追讨之中
题目:1.丁是否为合伙人?
2.丁的入伙是否有效?应否分担合伙债务?
3.丁对其余的3万元债务是否还要负连带责任?

  王某、张某、李某与范某开办的独资企业甲共同签订了一份合伙协议,拟共同生产经营一种新式取暖设备,王某、甲各出资30万元,张某以其取暖设备专利作价出资50万元,李某则以其劳务作价出资20万元,对以上出资四合伙人经协商确定,不再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同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企业名称定为“光明”有限合伙厂,在申请登记期间,恰有一厂家急需取暖设备,于是四合伙厂便以光明有限合伙厂名义与该厂家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问上述内容哪些不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为什么?
  解析:
  (1)合伙企业只能由自然人组成,而不能由组织组成,因此范某开办的独资企业甲不能作为合伙人。
  (2)合伙企业名称不能使用“有限”或“有限责任”字样,在本案中光明有限合伙厂违反了此规定,易使人误解。
  (3)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而本案中,合伙企业尚未核发营业执照就以“光明有限合伙厂”名义订立合同,是违反《合伙企业法》的。

2?根据有关要求及行业规定严格执行施工人员管理制度?与所有参与施工队伍签订劳务合同(六):

Cpa税法书上有这样一段: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1)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后面还有这样一段:
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征税问题自2002年9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依据以下规定执行。9月1日前已按原有关规定征收税款的不再做纳税调整。
1.纳税人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装饰、修缮等工程总包和分包合同,下同)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时,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下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对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征收增值税,提供建筑业劳务收入(不包括按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自产货物和增值税应税劳务收入)征收营业税:
(1)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
(2)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
凡不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对纳税人取得的全部收入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问题:
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 和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 有什么区别?
为什么前面一个不需要资质和合同,而后面一个要求资质和合同?
两段都是从“营业税”那一章摘取的。

前面的说的是营业税的纳税人发生增值税纳税范围的混合销售行为,而后面的说的是增值税的纳税人发生的营业税纳税范围的混合销售行为。因为纳税范围不一样,所以后者需要资质和合同,从税款流失的角度来考虑。

2?根据有关要求及行业规定严格执行施工人员管理制度?与所有参与施工队伍签订劳务合同(七):

甲为加入A合伙企业需要一笔资金,于2010年3月5日向乙借款5万元,双方以书面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2年;借款年利率为6%,2年应付利息由乙预先在借款本金中一次扣除;借款期满时甲一次偿还全部借款。丙为甲的保证人,与乙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丙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自借款期满之日起1年,但未就保证担保的范围作约定。乙依约向甲交付借款。不久,甲加入A合伙企业。借款期满后,乙因经济业务欠A合伙企业4万元,因此向A合伙企业主张,就甲欠乙的借款与乙欠A合伙企业的债务在对等数额内抵销,但遭A合伙企业拒绝。随后,乙请求甲偿还借款,并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甲以资金不足为由拒绝还款,丙也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根据上述情况和《合同法》、《担保法》、《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甲、乙签订的借款合同中有哪些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2)丙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应是什么?
(3)A合伙企业是否有权拒绝乙的债务抵销请求?说明理由。
(4)丙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1)甲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故甲对其退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应付连带清偿责任。
  乙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之间对债务承担分额的约定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故乙提出应按约定比例清偿债务的主张不能成立,其应对银行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丙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以劳务出资成为合伙人,也应承担合伙人的法律责任,故丙也应对银行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丁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故丁对其入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根据《合伙企业法的》的规定,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首先应用合伙企业的财产清偿,在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乙、丙、丁在合伙企业解散时,未清偿债务便分配财产,是违法无效的,应全部退还以分得的财产;退还的财产应首先用于清偿银行贷款,不足清偿的部分,由甲、乙、丙、丁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3)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各合伙人在其内部是依合伙协议约定承担按份责任的。据此,甲因已办理退伙结算手续,结清了对合伙企业的财产债务关系,故不再承担内部清偿分额;如在银行的要求下承担了对外部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则可向乙、丙、丁追偿。乙、丙、丁应按合伙协议的约定分担清偿责任;如乙、丙、丁任何一人实际支付的清偿数额超过其应承担的分额时,有权就其超过的部分,向其他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应承担分额的合伙人追偿。

2?根据有关要求及行业规定严格执行施工人员管理制度?与所有参与施工队伍签订劳务合同(八):

劳务费与应付职工薪酬的区别

  1、从适用法律角度来看,工资性支出是指按《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支付的工资报酬;而劳务报酬一般是根据《合同法》的有关承揽合同、技术合同、居间合同等规定签订合同而取得的报酬.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享有《劳动法》的权利义务,和用工单位存在着雇佣被雇佣的关系,用人单位除了支付工资报酬之外,还应履行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劳务报酬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其劳动具有独立性、自由性,其行为受《合同法》调整.
  2、从管理方式还看,支付工资的员工都记载在企业的职工名册中,并且企业日常都进行考勤或签到,而支付劳务报酬的人员一般则不这样管理.公司雇用的保姆不属于《劳动法》所规定的关系,比如一般公司禁止员工兼职,而保姆则一般同时为几家公司或客户服务,对某一客户按时收费.
  3、从财务核算角度来看,工资报酬的支付一般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劳务报酬一般通过“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核算.
  4、从税务管理角度看,工资报酬的支付应用工资表按实列支,并按规定代扣代缴工资薪金类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支付劳务报酬则需要取得相应的劳务发票,并按规定代扣代缴劳务报酬类个人所得税.两种支出的计税方式完全不同.
  5、从适用税率角度来看,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
  级数 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不超过500元的 5 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2)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其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税率表:
  级数 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0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2?根据有关要求及行业规定严格执行施工人员管理制度?与所有参与施工队伍签订劳务合同(九):

某普通合伙企业由甲、乙、丙、丁四人投资设立,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该合伙企业在存
续期间,发生下列事实:
\x05(1)2000年5月,甲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善意第三人A公司签订了代销合同,乙合伙人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丙、丁商议后,即向A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甲合伙人无权单独与第三人签订代销合同.
\x05(2)2001年1月,合伙人丁提出退伙,其退伙并不给合伙企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2001年3月,合伙人丁撤资退伙.于是,合伙企业又接纳戊入伙,戊出资4万元.2001年5月,合伙企业的债权人A公司就合伙人丁退伙前发生的债务24万元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甲、乙、丙、戊及退伙人丁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丁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戊以自己新入伙为由,拒绝对其入伙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x05问题:
\x05(1)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与A公司所签的代销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x05(2)丁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戊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x05(3)合伙人丁的退伙属于何种退伙类型?其退伙应符合哪些条件?

(1)有效,乙丙丁的事由不足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2)否.丁戊共同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丁对退伙钱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向全体合伙人通知

本文来源:http://www.zhuodaoren.com/fanwen876014/

推荐访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
扩展阅读文章
热门阅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