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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经营(共9篇)
个体经营(一):
党的八大上提出“三个主体、三个补充”,即在工商经营方面,以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为主,附有一定数量的个体经营为补充;在生产计划方面,全国工农业产品的主要部分按计划生产,附有一部分计划外的生产为补充;在市场方面,以国家市场为主体,附有一定范围的由国家领导的自由市场作为补充。 这一思想对我国现阶段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何意义?(13分) |
(13分) (1)在党的八大上,我们党提出“三个主体、三个补充”,是对苏联单一计划经济模式的突破。尽管它属于计划经济体制框架内的理论,但具有改革创新的内容,对我国现阶段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仍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2)以公有制为主体、个体经济为补充,以计划为主体、计划外为补充,以国家市场为主体、自由市场为补充,意味着在我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在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和国家计划作用的同时,也要注意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和市场的作用。 (3)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有助于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培育合格的市场主体;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健全市场体系、规范市场秩序,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
略 |
个体经营(二):
某个体经营的饭店,十月份按营业收入是百分之三,缴纳营业税1350元.这个月该饭店营业收入是多少元饭店营业税应按5%的税率来缴纳.
请先确认营业税税率是否使用错误,再计算营业收入.
按5%的税率,收入应为:1 350/5%=27 000
按3%的税率,收入应为:1 350/3%=45 000
如果原来按3%的税率缴纳了营业税,则该月营业收入为45 000元,应交营业税45 000*5%=2 250元,还需补交营业税:2 250-1 350=900元
个体经营(三):
建国之初,我国土地改革完成后,实行的土地制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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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本题主要考查对知识的综合分析运用能力。通过学习对比建国之初土地改革与对农业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造,自然就会分析出前者是私有制,即由封建的地主土地私有制转变为农民的个体私有制。 |
个体经营(四):
个体户和个体经营者是相同的吗 我觉得是相同的.
个体户具体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业、商业、建筑业、运输业、餐饮业、服务业等活动的个体劳动者. 按照最新定义,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单位.其中包括:
(一)按照《民法通则》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具体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业、商业、建筑业、运输业、餐饮业、服务业等活动的个体劳动者.
(二)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人)登记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没有领取《营业执照》但实际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城镇、农村个体经营单位.但不包括农民家庭以辅助劳力或利用农闲时间进行的一些兼营性的工业、商业及其它活动.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个体经营(五):
个体经营,用正式英语的表达方式?Self-employed
个体经营(六):
高一历史.以小农户个体经营为主的经营方式特点
分散性:个体生产
封闭性:自给自足
落后性:阻碍技术进步和生产发展
脆弱性:易受天灾,苛政影响
个体经营(七):
关于申请个体经营门诊不理解的一段话。 (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可以理解成从助理医师注册开始计算时间么??
(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 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从执业开始算,如果是助理,就是20年也不算
个体经营(八):
2011年11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个体工商户条例》正式施行。新条例规定个体户雇工数不再受限制、个体户可申请贷款等,为个体工商户经营发展提供了更加宽松的制度环境。从制度上鼓励和支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有利于 ①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 ②形成多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新格局 ③政府直接配置经济资源,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④政府完善宏观调控体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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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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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经营(九):
关于中国古代经济特点历史书上中国古代经济特点:小农个体经营,还有土地高度集中
问这两个不矛盾吗?小农个体经营不就是土地按每户农民分吗?为什么又是土地高度集中啊?
你善于思考问题是好的,但是你的理解有个错误,小农个体经营实际上是以家庭为单位租赁土地进行生产,但其所有权是归地主们(少数人)的,这又涉及到生产资料的 所有 和 使用 的差别,农民只是在用,就象现在我从某拖拉机公司租了一辆拖拉机,我用这太拖拉机给我创造了效益并且给该公司一些租金,但是我实质上并不拥有这辆拖拉机,它的所有权依然是那公司的,如果我不再租赁,就必须把它还给它的拥有者.我国古代的土地也是这样,土地集中属于地主,但是却租给广大农民分散生产,从而收取不等的租金.单元能解决你的问题.我也很喜欢思考这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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