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化用工管理规定

来源:女性创业 时间:2018-12-08 08:00:0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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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化用工管理规定(共9篇)

社会化用工管理规定(一)

劳动法作用?论述题

    劳动法的作用
  劳动法,又称劳工法,是指法律体系中的劳动法律部门,即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自实施以来,通过深入的宣传和组织实施,《劳动法》已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劳动法》全面规定了劳动者的劳动权利与义务,制定了用人单位应当遵守的劳动标准和行为规范,建立并实施了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监察等重要制度作出了具体规定,并明确了违反有关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劳动法》的实施,对于生产力的促进、改革开放、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安定团结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依法行政奠定了法制基础.
  一、劳动法对生产力的劳动法对生产力的劳动法对生产力的劳动法对生产力的促进促进促进促进作用作用作用作用 生产力,即人们创造财富的能力.生产力作为一种能力,对应着确定的实体或载体,但它的主体或实体并不只是单纯的劳动者、劳动资本、劳动对象,也不是以上三者的简单结合体,而是具有一定生产关系的人们构成的一个社会机构.在这个机构主体中,劳动法所调整的劳动关系是作为生产力要素的劳动力力与劳动资料、劳动对象的结合关系,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规则是生产力运行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法对生产力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劳动法保障劳动力市场配置机制,使劳动力在社会范围内的配置趋向高效率,从而提高全社会的生产力水平.
  (二)、劳动法保护劳动力扩大再生产持续进行,促进劳动力资源开发,从而为生产力系统的运行和发展提供劳动力资源条件.
  (三)、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物质利益和政治权利,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从而发挥劳动者在生产力系统中的能动作用.
  (四)、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要求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从而使劳动者在生产力系统的运行中能正常地发挥作用.
  (五)、劳动法要求合理组织劳动过程,巩固劳动纪律,从而为提高生产力系统的运行效率创造组织条件.
  二、劳动法对市场经济的作用劳动法对市场经济的作用劳动法对市场经济的作用劳动法对市场经济的作用 按照传统经济理论,经济增长取决于三个基本因素:资本、自然资源和劳动 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主要采取以物为本的经济增长模式,注重资本和自然资 源的投入,以外延式扩张的方式实现经济快速增长,这在过去几十年里取得了鲜 明的成效,我们与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差距正在逐步缩小,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 三.但是这种模式将劳动者报酬视作纯粹用工成本支出,忽视劳动力发展对经济 增长的贡献,因此劳动成本一直处于被压缩的状态. 经济转型升级作为战略意义的调整,必须依赖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只有通过行政干预、财税货币政策或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等,才能纠正市场行为的长期非理性,这是世界上每个实现经济成功转型国家都采取的方法.所以,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要求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这对我国经济发展方向具有鲜明的指导意义,《劳动合同法》正是沿着这个方向出台了实质性的法律举措,通过调节劳动关系这一市场主体内部最为重要的矛盾对立体,影响经济运行方式,从而有效解决当前我国人力资本投入不足的问题. 首先,《劳动合同法》明确了保护劳动者的价值取向,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关系双方主体经济地位的不平等决定了立法必须给予劳动者倾斜保护.《劳动合同法》旗帜鲜明地强调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在具体内 容中强化了对劳动者保护的力度. 其次,《劳动合同法》拓展了法律适用范围,将除公务员以外的其他单位劳 动者纳入同一用人制度,建立起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同时,在进一步完善全日制用工规范的基础上,对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两种用工形式专门进行了规范,使不同就业形态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有效保护. 第三,《劳动合同法》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为保证劳动合同制度在各类用人单位切实得到执行,保护守法企业的积极性,《劳动合同法》加大了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从而将有效改善企业劳动用工制度“法外运行”的尴尬局面. 因此,《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将从法律层面督促企业健全劳动者保护机制,强制推动企业加大人力资本的投入,有效改善当前我国在劳动报酬、劳动者素质、劳动生产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而促进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
  三、劳动法对人权的保障
    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受用人单位的保护,其人权也该受到尊重.正是当今社会对人权的追求才引导着人类社会从野蛮走向文明,从专制专向民主,从人治走向法制.在这一历史进程中,人权意识,人权理论,人权制度和人权的实现不断发展完善.今天,承认人权,尊重人权和保护人权已成为国际法和世界各国国内法的一个根本准则,成为现代法制社会的一个根本目标,人权,从一般的意义上讲就是为了实现人的"尊严与价值"(《联合国宪章》),按照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本质所应享有的权利.其中对劳动者在劳动关系方面的人权保障则是通过劳动法律的立法及实施来实现的,《劳动法》充分地体现了保障劳动者人权这一宗旨,为发展和完善我国的人权保障体系做出了贡献. 在我国的劳动法和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中涉及了劳动者在劳动关系领域内大部分最重要的基本人权,基中包括生存权、发展权,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政治权利和自由以及集体人权等广泛的劳动者基本人权.
  具体体现为:
  (一)、人身人格权利.这是指劳动者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它不仅包括人得以存在这个世界的权利,而且包括人体面地生存的权利.
  (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
  (三)、集体人权.这是我国社会主义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与社会组织结构的特点所决定的.集体人权是个人人权社会化的必然反映,它是人类权利追求与实现的一种重要形式.在我国进行体制改革、社会转型、产业结构调整的历史条件下,广大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来讲已成为明显的弱势个体和群体,因此,通过集体人权来维护劳动者或特殊劳动群体的劳动权益,已成为我国劳动法律人权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
  四、劳动法对于社会稳定的作用劳动法对于社会稳定的作用劳动法对于社会稳定的作用劳动法对于社会稳定的作用 劳动合同法明确了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有利于减少劳动纠纷,构建和 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规范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权利义务 关系的协议,劳动合同法明确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内 容,通过规范双方的行为,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能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严格 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以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不 仅明确保护劳动者,也同样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如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商 业秘密,维护良好的竞争秩序,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保密条款;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 与其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为了让用人单位充分行使经营自主权,劳动合同法规定 用人单位有权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法通过规范劳动关系双方的行为, 达到“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终极目标,为社会的稳定作出了贡献.【社会化用工管理规定】

社会化用工管理规定(二)

现代企业制度的含义和特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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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企业制度
  1.现代企业制度的定义
  给现代企业制度下定义,需要特别把握好四个基本点:
  一是从生产关系的角度看,现代企业制度对应的是市场经济;
  二是从生产力的角度看,现代企业制度对应的是社会化大生产;
  三是从法律的角度看,现代企业制度对应的是企业法人制度;
  四是从产权的角度看,现代企业制度对应的是有限责任制度.
  因此,现代企业制度是指以市场经济为前提,以规范和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为主体,以有限责任制度为核心,适应社会化大生产要求的一整套科学的企业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
  2.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
  (1)规范和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
  (2)严格而清晰的有限责任制度;
  (3)科学的企业组织制度;
  (4)科学的企业管理制度;
  (5)它的运行环境是市场经济体制;
  (6)它的生产技术条件是社会化大生产.
  3.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
  (1)产权关系明晰,企业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
  (2)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对出资者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3)出资者按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权益,即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企业破产时,出资者只以投入企业的资本额对企业债务负有限责任.
  (4)企业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营效益为目的,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应依法破产.
  (5)建立科学的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调节所有者、经营者和职工之间的关系,形成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

社会化用工管理规定(三)

如何理解现在的“用工荒”
答案字数限制在500字以内

题目错误,现在根本就没有用工荒.
如果一定要说是有用工荒,哪用工荒的企业是一些没有社会责任的企业而已.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企业也应提高及调整公司的所有制度、福利以及环境等.
如果一个企业工作环境差、福利低、生活条件也不好,管理不到位或管理方法不及时改善,员工自然也就只有离开.【社会化用工管理规定】

社会化用工管理规定(四)

论述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实施对劳动者有什么影响

1、引导签订长期合同
当前,一些用人单位为规避法定义务,不愿与劳动者签订长期合同,大部分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内,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职工的就业稳定感和对企业的归属感,也对企业的长期发展、社会的和谐稳定产生不利影响.为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权,解决劳动合同短期化问题,《劳动合同法》明确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种法定情形,同时规定了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2、扩大劳动合同适用范围
《劳动合同法》扩大了适用范围:一是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及其劳动者;二是明确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之间应订立劳动合同,但考虑到事业单位实行的聘用制度在劳动关系双方权利和义务、管理体制方面的差别,因此,允许其优先适用特别规定;三是明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均执行本法.
3、防止滥用试用期
针对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问题,《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作出了新规定:
一是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二是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重申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是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4、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即享有权利
在实践中出现了很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现象.《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明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也就是说,引起劳动关系产生的基本法律事实是用工,而不是订立劳动合同.即使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只要存在用工行为,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建立,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即享有劳动法律规定的权利.《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了既方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又督促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三项措施:
一是放宽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
二是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此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是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社会化用工管理规定(五)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原则包括哪些?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原则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
(1)社会保险水平应与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
(2)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3)权利与义务相对应.
(4)社会保险制度要覆盖城镇所有从业人员.
(5)政事分开.
(6)管理服务社会化.
(7)管理法制化.

社会化用工管理规定(六)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有哪些?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
  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等.其中,社会保险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党的十五大以来,为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我国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已基本确立,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这些措施主要包括:
  1 实行"两个确保"的政策措施,即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较好地保证了下岗职工和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了国有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顺利进行,保持了社会稳定.
  2 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三条社会保障线,调整和完善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出台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基本形成.
  3 坚持不懈地做好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和基金征缴工作,同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保障支持力度,初步形成了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新机制,加强了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监督,保障水平有所提高,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4 经过调研论证,提出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总目标,即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制定了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试点方案并开始组织实施.

社会化用工管理规定(七)

张某2008年2月年应聘至某报社,双方达成口头协议,约定张某在某报社从事兼职校对员工作,每天下午到报社工作4小时,每周工作五天,报社对张某进行考勤管理。张某在报社的劳动待遇与校对量挂钩,与该报社全日制职工的待遇不同。2012年10月15日,报社以张某在从事校对工作时出现重大差错、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作出了“取消张某临时校对资格”的处理决定,并于当日口头对张某予以辞退。张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张某与某报社之间的劳动关系,要求与报社签订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报社认为,其与张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张某基于劳动关系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请回答:(1)张某与某报社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为什么?如果是劳动关系,是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关系?为什么?(2)张某的仲裁请求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3)本案中,张某能否以个人名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为什么?

答:一,张某与某报社属劳动关系。因为,张某提供有偿劳动服务并接受某报社管理。
二,张某虽属劳动关系,但属非全日制用工。因为, 《劳动合同法》第68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69条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张某符合以上法定非全日制用工形式。
三,本案中,张某可以以个人名义参加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因为,相关法律及《社保法》规定;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 ,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 (注:但用人单位应当为非全日制劳动者按月依法缴纳工伤保险)。

社会化用工管理规定(八)

我国的社会保障发展史及特征是什么

社会保障制度是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逐渐形成并发展起来的,是人类社会不断协调发展、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简史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时期(1601—1882年)
1、标志
英国政府于1601年颁布了历史上第一部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伊丽莎白《济贫法》(旧《济贫法》).于1834年颁布了新《济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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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背景
英国的圈地运动和工业化.
3、保障特点
旧《济贫法》:就业保障(强迫劳动)+财政补贴(福利救济)
新《济贫法》:国家为责任主体的政府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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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时期(1883—1934年)
1、标志
德国俾斯麦政府于1883年颁布了《疾病社会保险法》,1884年颁布了《工伤事故保险法》,1889年颁布了《老年和残障社会保险法》.
2、背景
工业化和德国工人运动
3、特点
针对工人实行的强制性的社会保险制度.

问题:为什么会在德国首先建立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制度?
1、经济上:欧洲工业革命完成,德意志统一后超过英、法.
2、政治上:
a、德国的工人运动:一方面工人受资本家的压迫很重;另一方面,德国盛产哲学家,无产阶级思想影响工人运动.
b、铁血宰相开拓海外殖民地,攘外必先安内.
3、理论上:新历史主义的理论.

(三)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时期(1935—1947年)
1、标志
1935年美国颁布 了《社会保障法》
2、背景
1929年到1933年的世界性经济大危机
3、特点
社会保障制度从社会保险为主的保障制度步入综合性的现代社会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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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美国出台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保障法》?
1、经济上:1929——1933年,经济大危机导致经济衰退,失业增加,社会危机剧增.
2、政治上:罗斯福新政.危机→政府干预+扩张性财政政策+提高社会总需求.
a、举办公共工程 b、扩大社会保障开支 c、拉动消费 d、促进就业
3、理论上:凯恩斯主义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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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社会保障制度的繁荣时期(1948—1979年)
1、标志
 1948年英国第一个宣布建成“福利国家” .
2、背景
第二次世界大战
3、特点
社会保障制度的全球化、保障范围的全民化、保障项目的全面化、保障水平的攀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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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时期(1979年至今)
1、标志
实施福利政策的英国积极对福利制度进行改革 .
2、背景
20世纪70年代,石油价格两次大幅度上升,国际金融体系瓦解 .
3、特点
西方福利国家纷纷提高工人和雇主的缴费比例,削减社会保障支出.
二、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经济条件
(一)18世纪的欧洲工业革命,使社会生产的形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实现了生产的社会化.
(二)社会化大生产逐步打破了农业社会人身依附的主从关系,家庭的生产职能开始退化,要求社会保障代替家庭保障.
(三)生产社会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社会财富大量增加,从而为社会保障提供了物质基础
三、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社会政治条件和思想理论基础
(一)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社会政治条件
工人的坚决斗争是把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可能性变为现实性的决定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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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保障制度产生和发展的思想理论基础
1、德国新历史学派提出的福利国家理论,是社会保障制度赖以产生的直接理论基础;
2、英国经济学家庇古的《福利经济学》,为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公平化原则;
3、凯恩斯经济理论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国家制定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理论依据;
4、《贝弗里奇报告》成为西方社会保障思想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
四、对社会保障制度产生与发展的基本评论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成果,它的发展与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与总体趋势是基本一致的.
1、立法先行
这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种社会政策和一种国家制度安排的特征的具体体现.
2、循序渐进
大多数国家在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方面,是采取循序渐进方式的.
3、不断完善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进程一方面是在增长性地发展,另一方面也是在不断调整.
第四节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与变迁
一、我国社会保障的传统与渊源
1、天命主义禳饵论:最原始的救灾救荒思想.
(商汤)巫术救荒“乞雨”,天子→“天帝”(万物有灵),各种灾祸皆由天帝决定,人类社会想要免除灾难的侵袭,保障生存的权利,就必须向天地禳寿,以求宽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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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大同社会论:乌托邦思想(春秋战国)
 a、孔子:大同社会《礼记•礼运》
b、东晋《抱扑子》记载鲍敬言的话.
另外:墨子“兼爱交利”,老子“小国寡民”,庄子“至德之世”,孟子“井四制度”.
3、社会互助论:中国儒家思想的又一组成部分.
4、仓储后备论:是一种主张建立谷物继续以备荒并救济贫民的社会思想.
(西周→唐→金)贾谊《论积贮疏》
5、社会救济论:贫困救济→国家责任,灾后救济→皇恩.
6、优待抚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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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中国建立前的社会保障
(一)国民党:
制度建构:1929年国民政府广东建设厅劳动法起草委员会即起草过《劳动保险草案》,1944年国民政府社会部拟定过《社会保险方案草案》.
(二)中共: 根据地(苏区)1932年、1933年《劳动法》(照搬苏联).
东北解放区:1948 《东北公营企业战士暂行劳动保险条例》.
三、新中国建立后的社会保障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社会保障建设时期(1949——1956年)
这一时期的社会保障面对的主要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部分内容涉及到城镇居民.
1、社会保险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社会保险,赋予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双重二元结构的特征.
一重二元是城市与农村之间社会保障制度的差异;
另一重就是城市内部存在着企业单位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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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政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该条例至今未宣布失效).
1952年6月,政务院颁布了《关于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的指示》,
 1955年4月,政务院颁发了《关于女工作人员生育假期的通知》,初步建立了女工作人员的生育保险制度.
1955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初步建立起了养老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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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救济与社会福利
1956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高级农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确立了面向乡村孤老残幼的“五保”制度;
这一时期中央政府或其职能部门就职工福利、社会福利事业、福利工厂、生活困难补助等社会保障问题发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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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会优抚
自新中国成立之日起,政府就非常重视对于有特殊革命贡献者的褒奖和抚恤,首先于1950年由内务部颁发了《革命工作人员伤亡褒恤暂行条例》.除此之外,内务部还颁布了4个有关军人优抚的条例:《革命烈士优待暂行条例》、《革命残疾军人优待抚恤暂行条例》、《革命军人牺牲、病故褒恤暂行条例》和《民兵民工伤亡抚恤暂行条例》.
关于对于现役军人的优待和退役安置,1955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以及国务院于同年5月发布的《关于安置复员建设军人工作的决议》对其作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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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保障制度的调整时期(1957——1966年)
这一时期的重点是对劳保福利进行整顿.整顿的方针是简化项目,加强管理,克服浪费,改进不合理的制度.
 1957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则上批准了《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退休暂行规定》),它应该说是中国第一部统一养老保险制度的单独立法.
卫生部于1957年制定和颁发了《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犯法的规定》,首次将职业伤害列入了工伤保险的范畴,实现了工伤保险和职业病保险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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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年9月,为了加强公费医疗的管理,卫生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出了《关于改进公费医疗管理问题的通知》,对公费医疗制度作了适当改革,如第一次在医疗保险中引进了个人承担挂号费的机制.
国务院于1965年6月发布了《关于精简退职的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问题的通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退职老职工的生活困难问题.
国务院于1958年3月颁布了《关于处理义务兵退伍的暂行规定》,建立了义务兵退伍复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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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会保障的停滞期(1966——1978)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的十年,国家并未制定过真正的社会保障法规.社会保障进入了停滞并遭到严重破坏的阶段,有社会统筹功能的劳动保险由此变成了自我封闭的企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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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改革前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评价
1、国家负责
2、单位包办
3、板块结构
4、全面保障
5、封闭运行
6、缺乏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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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社会保障的改革和全面发展时期(1978年至今)
1、恢复性改革阶段 (1978~1991年)
1978年以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典型特征是“企业保险”,而1978~1991年这一阶段主要是维持、巩固和完善这种制度模式,因此这一阶段的主要目的还是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恢复被"文化大革命"破坏的养老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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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探索性改革阶段 (1991~2000年)
1991~2000年这10年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探索性改革阶段,也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形成的重要时期.在这个时期,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主要由以下4个重要法规文件构成:
第一,1991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开始尝试性的社会养老保险结构的改革实践.
第二,1993年中共中央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正式决定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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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1995年3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具体确定“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实施方案,确定“统账结合”是中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
第四,1997年7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解决养老保险制度多种方案并存的破碎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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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做实”试点阶段 ( 2000~2006年)
2000年,国务院决定选择辽宁省进行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颁布了《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决定从2001年7月开始在辽宁省进行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
2003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黑龙江和吉林两省进行扩大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提出在总结辽宁省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通过两省的试点,为完善我国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积累经验.
2005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从2006年起又将试点改革扩大到除东三省之外的八个省、区、市,包括天津、上海、山东、山西、湖北、湖南、河南和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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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全覆盖”改革阶段 ( 2006年至今)
2006年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明确提出到2020年建立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2007年中共十七大报告再次提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到2020年,中国政府要在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大国做到全民保障.这不仅是中国人民的福音,也是对世界养老保障制度的一个重大贡献.
2007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确定了“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明确了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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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会保障改革的基本评价
1、成就巨大
2、教训深刻
指导思想中忽略公平、建制理念中依然采取制度分割与身份差异的取向、推进策略中缺乏对制度规律的尊重或者将制度规律与现实国情因素对立起来.
3、任重道远
社会保障理念不清、体系结构残缺、立法滞后、责任模糊.
4、前景光明
我国将建立一个由政府主导、责任分担、机制健全并且能够满足城乡居民全面保障需求的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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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化用工管理规定(九)

急 一道马哲题
单选题
资本社会化的最高形式是
a 垄断资本主义 b 国家垄断资本主义
c 生产社会化 d 经营管理社会化

应该是d,不过我也不太确定,但是,d的选项在这四个里面是最贴切的一个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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