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货后七天内,需货方不得以质量问题进行抗辩

来源:热点事件 时间:2016-09-29 09:30:53 阅读:

【www.zhuodaoren.com--热点事件】

【一】:标准钢材购买合同范文

  签订合同时为了维护交易更加公平的进行,无论是哪一方利益亏损,只要签了合同,就都有法可循,有法可依,从而使交易更加顺利并且完美化。下面是小编跟大家分享的有关合同的信息,仅供参考。欢迎关注留学网更多相关信息。(本文为你提供合同范本两篇。)

  【标准钢材购买合同范文一】

  供货方: (以下简称供方) 需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供需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 供货内容:

  供方为需方提供建筑用各种规格的涟钢、萍钢钢材总量约6000吨,供货的规格、数量以工程施工实际情况为准。

  二、 价格及结算方式:

  1、送货价格为:螺纹钢按提货当日“我的钢铁网

  2、供方根据需方实际要求,供方同意垫资1000吨钢材,垫资时间一年。垫资达到1000吨以后每笔现款交易。对于垫资钢材款需方按2分息支付供方利息,利息每两个月支付一次。

  三、 质量标准:

  供方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提供建筑用钢材。

  四、 供货和签收

  1、 需方提前三天向供方提供钢材需求清单,供方接到需方通知三天内组织货

  需方指定 (身份证号

  码: ,电话: )为需方货物接收人,负责供方所有到场钢材交接工作。

  2、 供方材料到达工地现场后2小时内,需方货物接收人按需求清单和送货清单对所到钢材的单价、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清点核对。需方货物接收人核对认为有差错时,应立即电话通知供方,供方应在接到电话通知12小时内派人员到现场重新清点核对。

  3、所供钢材需方核对无误后,需方接货人应当即在供方送货清单上签字确认,送货回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五、验收方法:

  1、供方随货提供相应厂家质量证明书和出厂合格证。

  2、钢筋表观质量应该符合国家标准。

  3、钢材到工地先送检,检测合格后再使用。未送检就使用或送检不合格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需方承担。如果钢材送检不合格,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应无条件退换并承担退换钢材所产生的费用。

  六、 其它事项:

  1、略

  2、 钢材款供方提供发票。 需方非质量问题中途退货,拒绝接货,则需方应向供方支付该批次钢材货款总额10%的违约金。

  3、 需方临时变更需求清单时,供方交货日期相应顺延;在已发货的条件下,需方临时变更需求清单须事先征得供方的同意,未对供方造成影响的前提下,供方应满足需方需求。

  、 变更接货人,需方应在交货前5天通知供方,交货前需方应将新的接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需方授权书交于供方。

  5、 供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交货时,需方可以另行采购,供方还应向需方支付不能交货部分的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七、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只限于战争、地震、水灾、火灾、雪灾)的影响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通报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01hn.com]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如果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 其它条款:双方提供的电话、联系方式必须真实有效,长期处在畅通状态。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两份。

  供货方:{盖章} 需货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日

  【标准钢材购买合同范文二】

  供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钢材购销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一、品名、品种、规格、材质、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标准

www.fz173.com_交货后七天内,需货方不得以质量问题进行抗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产品单价及总金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货时间、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质量检验及验收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

  供方(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延伸阅读】

  【一、订立标准钢材购买合同范本须注意些什么】

  为了业务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的互利目标,规避市场风险,防止发生经济纠纷,拟定合同书应当主体资格确定,条款齐全,语言准确、简明,不能含糊不清,有多种解释,这是一般的基本要求。

  钢材买卖因为量大,金额也大,品种规格繁多,质量标准的专业性强,所以拟定合同时又有一些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

  1.钢材流通企业为了争取用户而采取赊售方式和允许用户分期付款的情况,因为钢材交易额大所以必须慎重,除了关于结算方式的条款要周全严密之外,还可以在其它条款中设置制约条件,防止对方不守信用,例如按照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在合同中约定,用户未支付全部价款,钢材的所有权仍属于出卖人。

  2.认真考虑钢材交付地点。商品交易的实质是商品所有权的转移,根据法律规定,商品所有权在交付时起转移,所以交付地点有特别的法律意义,如果发生纠纷,在什么地方打官司也和交付地相关。钢材批量大,运输路程长,如果流通企业应允送货,那么交付地点就关系到运费支出,例如是发出港还是到达港,是码头还是甲板,合同拟订时的一个疏漏,就会造成销售费用的增加和利润的流失。

www.fz173.com_交货后七天内,需货方不得以质量问题进行抗辩。

  3.钢材的质量要求。一般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合同上要完整地写明标准的名称、代号和编号,对于用户提出的特殊要求,如热处理状态、外观质量、包装方式等,必须在有关条款中作准确的表述。合同中应根据约定写明用户认定钢材质量的检验期间和检验方法。(品种繁多,用途极为广泛。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家庭消费趋向多样化和个性化,各类制造商为了满足市场需要对钢材性能也有特殊要求。如果流通企业熟悉各钢材生产商的工艺条件和企业质量标准,又了解钢材用户的加工方式和产品用途,那么在质量条款上是大有文章的,例如可避免"质量过剩",降低用户原材料成本。)

  4.违约责任。尤其是专业性强、经营品种比较专一的钢材流通企业,需要和制造厂商长期合作,形成一批稳定的基本用户。因此,拟定有关违约责任的条款应贯彻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如根据用户支付能力适度收紧信用政策,提供有权威的质量文件等。对违约责任的认定,一般可以选择仲载的方法,为此必须在合同中拟定仲载条款,除了按惯例约定仲载地点,还要写明仲载机构的全称。

  下面是买卖合同的两个实例:

  对于常规交易,由于客户没有特殊的要求,合同条款比较简单,业务发生又频繁,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也可采用印制的表格式合同。

  如果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比较复杂,则需要拟写专用的合同书,完整、准确地表达当事人的意思。后一个则是一份涉外合同书,卖方是国内企业,双方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二、关于钢材买卖合同中逾期加价条款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

  情形一:

  情形一:B公司未按约定在规定时间内付款给A公司,并且B公司因财政困难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A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并且要求B公司还清所欠钢材款并支付逾期加价款,请问:A公司的诉求法院如何认定?

  解答:钢材买卖合同因一方的违约行为或其他原因解除时,并不影响出卖方请求按照逾期加价条款支付已产生的款项,在充分考虑当事人过错、合同解除的原因、损失大小的同时,应当在合理的范围内支持逾期加价条款的适用。因为合同的加价条款属于合同的结算条款,合同的解除并不影响结算条款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情形二:

  情形二:B公司未按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款给A公司,A公司要求B公司还清货款并支付逾期加价款。根据双方约定的逾期加价条款补偿标准,逾期付款,B公司按每天每吨5元加价给A公司,逾期一个月以上,每天每吨加价10元。请问:这条逾期加价款的约定有瑕疵吗?

  解答:依据此合同,A公司供应给B公司的钢材为每吨3860元,根据人民法院下达的司法解释规定,钢材买卖合同约定的加价款,逾期每日加价部分超过合同单价的千分之二,应视为显失公平。根据A|、B公司的钢材买卖合同约定来看,单价3860的千分之二为7.72元,约定的加价款5元并没有超过单价的千分之二,对于这部分加价款是有效的,但是对于逾期1个月以上每天每吨加价10元来看,已明显超过了单价的千分之二,所以这一部分的逾期加价款应该是无效的。当事人一方以显失公平为由提起诉讼,且符合法律法律规定的可变更的情形的,应当予以支持。逾期加价条款虽然是当事人的合意,属于私法自治范畴,但合同条款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安排,必须受到合理的限制,法律也提供相应的救济途径。当逾期加价部分过高时,可能造成因购买方逾期而支付大量的加价款,与其主观的恶意或过错并不对等,故对超过基础价格一定比例的加价部分,应视为法律规定的显示公平的情形。

  情形三:

  情形三:B公司未按约定在规定时间内付款给A公司,A公司要求B公司支付未付的货款并支付逾期加价款和违约金5万元。请问:A公司的诉求法院如何认定?

  解答:钢材买卖合同中约定了逾期加价条款,但未约定违约金条款的,该逾期加价部分视为对当事人损失的补偿,原则上依当事人的约定为准,诉讼中,但是人以该加价部分过高或过低为由提出抗辩的,应参照违约金准则对其进行调整,但最高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

  钢材买卖合同中同时约定了逾期加价条款、违约金、资金占用费等的,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诉请进行审理,当事人同时主张的,一并支持的总和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钢材购买方逾期支付货款,当然地会对出卖方造成一定的损失,逾期加价条款的约定,其实质已包含了对损失的弥补,但当事人同时约定了逾期加价条款、违约金条款、资金占用费条款时,实质上对当事人的损失形成了可能重复的补偿方式,合同守约方原则上不应获得损失以外的其他利益,也就是说,上述三种责任承担方式,可能产生竞合,可能对当事人损失超额进行弥补,故一并支持的范围应有所限制。

  情形四:

  情形四:B公司未按约定在规定时间内付款给A公司,A公司明知B公司若逾期支付货款,将付逾期加价款给自己,所以A公司懈于督促B公司还款并没有进行任何的还款追偿行动。1年后,A公司以B公司所欠其货款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请,要求B公司还清货款的同时支付逾期1年的加价款。请问:A公司的诉求法院如何认定?

  解答:当事人在合同的约定中,并未约定逾期支付货款的最后期限,而表述为加价部分持续计算至货款清偿之日止等内容的,逾期加价部分不应无限制地持续计算,在考虑当事人的诉请时,原则上以180天之内的逾期期间为支持逾期加价款的最高上限。钢材购买方逾期支付货款后,出卖人产生了一定的损失,应当由购买方进行弥补,即通过逾期加价款进行补偿,但逾期加价不应该成为交易的常态,出卖方在购买方逾期后的合理期间内,应该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及时地阻止损失的继续扩大,否则,在长期拖延导致加价部分膨胀的情形下,对超过一定期限仍不对自身的权利进行保护的出卖方,不应过分保护。

  情形五:

  情形五:B公司未按约定在规定时间内付款给A公司,A公司向B公司发出了催告单,督促B公司尽快还款,A公司在催告单中单方面变更了逾期加价款的标准,并算出了B公司应补偿的逾期加价款数额,要求B公司支付。请问:A公司的诉求法院如何认定?

  解答:钢材买卖合同案件的审理中,对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征询函、催告单等形式的证据,其内容涉及对逾期加价款的变更、钢材款的单方结算等内容的,在未得到对方当事人的明确同意的情况下,不能作为双方结算的证据。一方出具的征询函、催告单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需得到对方当事人的认可,才能对各方产生约束力。

  情形六:

  情形六:B公司未按约定在规定时间内付款给A公司,A公司向B公司要求清偿货款,B公司在A公司的督促下清偿了货款。合同继续履行的过程中,B公司再次未按约定支付A公司货款,A公司向B公司提出偿还货款的同时并要求支付逾期加价款,B公司以第一次A公司没有向其主张逾期加价款为由拒绝支付加价款。请问:法院应当如何认定?

  解答:钢材买卖合同约定了逾期加价条款,买受人以出卖人在收取价款时没有主张逾期加价部分款项,因而拒绝支付该部分款项的,不应支持。但有证据证明出卖方已明确放弃逾期加价部分的除外。钢材出卖方在收取价款时,虽然可能没有主张逾期加价部分的款项,但并不代表其主动放弃或限缩了其享有的该部分权利,购买方也不得以此为由,认为出卖方以默认的方式不再主张该部分款项。

  情形七:

  情形七:A、B公司以不规律的模式进行钢材的买卖,双方之间存在着数次钢材买卖的交易情况,B公司未按约定在规定时间内付款给A公司,同时A、B公司之间又有新的钢材买卖交易需要进行新货款的支付。B公司向A公司交付了新的货款用于进行新的钢材交易,A公司主张这笔货款应当先用来填补之前钢材交易未完全支付的货款和对应的逾期加价款,付清后再以新的货款进行新的钢材买卖交易,B公司不同意。请问:A公司的意见法院是否会采纳?

  解答:公司当事人之间采取滚动方式交易或存在数次不规律交易的情况下,买方支持的款项应首先用于冲抵上一期或更早期所拖欠的钢材价款及加价部分,剩余部分作为本期钢材购销款予以冲抵。但倘若存在第五条规定的情形的,按照第五条的规定处理。本条是参照借贷合同中,借款方支付的款项应首先冲抵利息、罚息,再冲抵本金的规定。因法理统一,钢材购买方支付的款项也应对前期产生的逾期加价部分进行冲抵。

  推荐阅读

  标准模具钢材采购合同

  最新钢材采购合同范本

  标准钢材购买合同范本

【二】:以货易货合同

《以货易货合同》一文发表于2013年04月13日,欢迎您访问的合同范本频道人货梯租赁合同的内容,以及《以货易货合同》等范文作为参考,希望本文能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障易货交易的顺利进行,确保易货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_________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价格与结算方式
  1.产品的单价:_________
  2.合同总值:_________
  3.结算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完全以易换额度结算;
  (2)完全以商品对冲结算;
  (3)部分以易换额度,部分以商品或现金结算;
  (4)其他方式结算;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交货方法:_________
  2.运输方式:_________
  3.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________
 
  第六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
 
  第七条 验收方法、验收标准:_________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乙)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_____天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
  2.甲(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乙)方因运输、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甲(乙)方在接到对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对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一方不能交货的,应向对方支付不能交货总货款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2.一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如果对方同意使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对方不同意使用,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违约方负责修理.更换或退货,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违约方不能修理或者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一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违约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对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偿付对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
  4.一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总货款计算,向对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5.一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对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对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提前交货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错发一方除应负责将货运至并交付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对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一方提前交货的,对方接货后,仍可接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结算,合同规定自提的,对方可拒绝提出货。一方逾期交货的,违约方应在发货前与对方协商,对方仍需要的,违约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对方不再需要,应当在接到违约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违约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8.一方中途退货,应向对方偿付退货总货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9.一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图纸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总货款计算,向对方偿支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
  10.一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逾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总货款计算,向对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对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11.一方违反本合同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2.一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对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5日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易货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易货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更多精彩专题请访问:易货合同 以货易货 人货梯租赁合同 收货合同 易货贸易 借货合同 货到付款合同 易货交易 易货网 奥美达易货

【三】:合同法之合同的解除与违约责任

  《合同法之合同的解除与违约责任》是由合同范本网合同法栏目小编精心为大家准备的,欢迎大家阅读。www.fz173.com_交货后七天内,需货方不得以质量问题进行抗辩。

  合同的解除有狭义与广义之分,我国合同法采广义的概念,它是指在合同依法成立后二尚未全部履行前,当事人基于协商,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而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一种法律行为,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形,其中约定解除又可分为协议解除和约定解除权。

  先说协议解除,它是指当事人通过事后订立一个新合同而解除原来的合同,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有权通过协商解除合同,他人无权干涉。此时有一问题,即一方有违约行为,但双方当事人已达成解除协议,此时另一方是否可主张违约责任?对此观点不一,有认为此时视为非违约方抛弃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因为协议解除本就是为了解决纠纷,当事人若不抛弃权利,完全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而不与对方当事人达成解除协议,否则徒生纠纷。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虽达成解除协议,但并不影响非违约方主张损害赔偿,因为权利的抛弃事关重大,应予明示,解除协议若没有对此作出明确约定,应视为没有约定。且合同解除有其内在的机能与目的,与权利抛弃无涉。相比之下,第二种观点可能更有道理一点。但是,我觉得第一种说法也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考虑,确定能不能根据你的行为来推定你放弃了这个权利,这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作进一步的考查。

  第二个,约定解除还有一种情况——《合同法》九十三条的第二款,约定解除条件主要是当事人事先约定某种条件,等待条件一旦存在,一方享有解除权。特别和大家强调一下,这种事先约定解除权的情况和我们前面讲的附条件合同里面的约定解除条件,这是有区别的。比如双方约定,我把这个房屋租给你半年,我们达成一个协议,如果乙在单位分到房子,我们解除特定合同或者书面合同。合同里面如果这样写,如果乙方分到房子,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这是一种写法。另一种说法就是如果乙方分到房子,甲方合同解除。这两种情况有什么区别呢?(答:第一种情况约定了解除条件,只要条件一成立,这个合同自然已经解除。另一种情况如果是约定解除权,当这个条件成立之后,有这个解除权选择是否解除这个合同。这个合同有可能解除,也有可能不解除。)对,这个区别主要在这个地方,约定解除权和约定解除的区别就在这个地方,如果合同规定的是有权解除合同,实际上约定的是一种解除权。给了你这种权利,但是这个合同还没有当然解除,合同的解除要取决与你是不是行使这个权利。《合同法》九十三条的第二款规定的含义,必须要有一个实际的行使的行为。当然不解除条件的话,就向刚才讲的标准,乙方如果分到了房子,合同解除,这指的是约定的解除条件。在约定解除条件的情况下,一旦条件成就,这个合同当然的解除,不需要行使任何权利。这个要根据(案情)合同具体怎么规定的来分析,这个在审判实践中差别是非常大的。大家注意《合同法》九十三条的第二款里面提到解除合同条件成就是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实际上他的含义就是有权解除合同,不是说合同自动的终止的意思。

  第二种就是法定的解除,法定解除可以分作两类,一类是不可抗力,另一类我们简单的概括就是根本违约。不可抗力《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原来的《合同法》规定的是一旦发生不可抗力,合同当然可以解除。后来我们在讨论时感觉到这个抗力本身它对合同的影响在不同的情况下是不一样的。可能发生天灾人祸,但是并不意味着你的合同完全不能履行,也可能只导致了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导致了感知不能履行,这样就要看不可抗力它对合同的影响究竟到了什么程度。所有《合同法》用这个必须是不可抗力导致了合同当事人根本不能实现他的合同目的时候,就是影响是重大的,是他订立合同的目的根本不可能达到,这个时候发生合同的解除,才行使法定的解除权。这个所谓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就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时候,所追求的目的以及从合同中获得的基本利益和目标不能得到实现。比如买卖合同一方向订约的目的或者对方支付的价款,另一方为了获得对方标出的货物,如果支付的价款和标出的货物根本不能达到,那么就是说合同订立的目的就不能实现了。www.fz173.com_交货后七天内,需货方不得以质量问题进行抗辩。

第二大类就是根本违约,所谓的根本违约也叫重大违约。为什么我们要引用根本违约这个概念,我们的《经济合同法》在93年修改的以后规定的就是一方违约,另一方就有权解除合同。这项规定是非常不好的,因为违约它的情况是非常复杂的。比如说一个案例,被告方购买马口铁,因为在这个开户行里,实际上被告已经很早就把钱汇入他的开户行里了,由于开户行的原因使被告的汇款晚到了原告的户头里三天,原告就提出来,因为你晚到了三天,我要解除合同。在这三天之内这种标的它的市场价格没有任何的影响,也没有任何的波动。原告之所以要解除合同实际

本文来源:http://www.zhuodaoren.com/shenghuo433058/

推荐访问:定作合同质量异议抗辩
扩展阅读文章
热门阅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