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宿迁公务员名单

来源:热点事件 时间:2016-11-02 10:11:54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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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宿迁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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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务员考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主要考察从事公务员职业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潜在能力,通过测试选拔出能够胜任公共管理工作的优秀人才。测试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判断推理能力、数理能力、常识应用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更具体的,我们来看看江苏公务员考试课程是如何设置教学的。 点击这里可以 >>> 在线咨询。

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6年度宿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本次考录,全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公管理)单位考试录用486名(含省垂管部门53名)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1日至1998年1月17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5年1月11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部分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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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www.fz173.com_2016宿迁公务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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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报考公安、森林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公安机关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报考监狱、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录对象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

2.除上述第1条考录对象外,其他人员限本市户籍(2016年1月10日(含)之前落户,下同)。

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

4.定向考录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3”,考录对象为:本市聘期满3年且考核合格,仍在本市村(社区)任职的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

5.定向考录“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4”,考录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我省市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选派,聘期已满考核合格且未续聘的大学生村官。

6.定向招考“面向在宿迁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5”), 考录对象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宿迁服务,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的 “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和市选调生;以及我省市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在宿迁服务的聘期已满考核合格且未续聘的大学生村官。

7.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 招考对象为:本县(区)行政区域内2013年8月31日前任职、近两年所在村(社区)处于本乡镇综合排名前三分之一以内或受过乡镇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含县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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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表彰)、现仍在任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不含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

2013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现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考录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

二、报名办法

(一)考录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考录计划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宿迁市考试鉴定网市内有关媒体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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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

宿迁市考试鉴定网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1月11日9∶00至1月17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1月11日9∶00至1月18日16∶00;缴费时间:2016年1月11日9∶00至1月19日16∶00。www.fz173.com_2016宿迁公务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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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时可就近选择省内笔试考区。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公务员考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考录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已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相关网站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2016年1月21日9∶00—16∶00。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并参加笔试后,于2016年3月14日-15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经笔试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审核确认后,到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宿迁市湖滨新区紫薇大道17号,一楼大厅)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3月7日9∶00至3月11日24∶00。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解决(见附表考务咨询电话)。

三、考试

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笔试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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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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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范围见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安排

笔试时间:2016年3月 12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笔试合格分数线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

面试前,招考单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有关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未形成竞争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录用

【二】:2016宿迁公务员招录计划职位编制工作启动

2016宿迁公务员招录计划职位编制工作启动

各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开发区、新区组宣部,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www.fz173.com_2016宿迁公务员名单。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公务员招录计划职位编制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25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6年度全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计划职位的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县(区)、乡(镇)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申报招录计划,必须坚持在规定的编制职位限额内招录。缺编数在3名以上的,按缺编数的1/3予以控制;缺编数在2名以下的,可安排招录1名。没有编制空缺的,一律不安排招录计划。

二、各县(区)及以下机关原则上要拿出15%左右的招录计划,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各县(区)可拿出1名乡镇机关职位招录计划,用于定向招录符合条件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主任)。

三、市级党政机关招录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职位控制在10%左右,县(区)级以下党政机关招录职位原则上不设置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要求。

四、2016年公务员招录职位分为A、B、C三类,分类的要求不变。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一般不得附加年龄、性别、相关单位(系统)工作经历、毕业院校类型等限制条件,一般性岗位和基层岗位不得设置过高的学历要求,尤其不得设置与职位工作无关的条件。

五、招录职位专业设置按大的学科门类设置或不设限制。

六、请各县、区于2015年10月10日前,市直各部门于2015年9月30日前,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有关资料(含电子文档)分别报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市党政办公大楼813房间,

【三】:2016江苏公务员报考指导:宿迁公务员招录没有编制空缺的不招录

2016江苏公务员报考指导:宿迁公务员招录没有编制空缺的不招录 9月22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宿迁市开始全面部署2016年公务员招录计划编制工作。

根据要求,宿迁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申报招录计划,必须坚持在规定的编制职位限额内招录,没有编制空缺的,一律不安排招录计划。

保障定向群体职位招录比例,各县(区)及以下机关原则上要拿出15%左右的招录计划,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各县(区)可拿出1名乡镇机关职位招录计划,用于定向招录符合条件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主任)。

市级党政机关招录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职位控制在10%左右,县(区)级以下党政机关招录职位原则上不设置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要求,鼓励和吸引广大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

此外,2016年公务员招录职位分为A、B、C三类,分类的要求不变。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一般不得附加年龄、性别、相关单位(系统)工作经历、毕业院校类型等限制条件,一般性岗位和基层岗位不得设置过高的学历要求,尤其不得设置与职位工作无关的条件。

【四】:2014宿迁公务员拟录用名单公示汇总(持续更新)

江苏中公教育:

2014宿迁公务员拟录用名单公示汇总(持续更新)

根据《江苏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宿迁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程序,以下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现江苏中公教育特别整理了公务员拟录用名单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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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宿迁市江苏公务员考试拟录用名单公示(一)

相关链接:

2014宿迁市江苏公务员考试招录递补体检公告(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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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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