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凉山公务员公告

来源:热点事件 时间:2017-04-13 09:03:0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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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5年四川凉山州州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5年四川凉山州州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5年四川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信息汇总

2015年下半年凉山州州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112人的公告解读: 报名时间:

2015年9月16日至9月20日24:00时 报名入口:

考生之家网。 准考证打印: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者,于2015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24:00前登录考生之家,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同时留下准确的联系电话,因报考者所留联系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报考者相关招聘信息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考试内容: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科目:

各岗位笔试科目详见《一览表》(附件下载),每科的卷面满分为100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50%。 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5年10月2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于2015年11月17日在考生之家上公布。

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

(或《医学基础知识》)×5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所占比例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所占比例

岗位表下载(岗位表在公告最后一页有下载):

1.《凉山州2015年下半年州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

表》 .xls

2. 《凉山州2015年下半年州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网址表》 .xls

2015年下半年凉山州州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112人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凉山州州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2017四川凉山公务员公告。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等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若《一览表》中“其他”、“备注”栏中有条件要求的,请在简历中注明),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报考者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1天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3、资格初审。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材料,对照岗位要求,从9月16日起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9月21日结束。对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

应下载并打印报考者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时使用。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改报本次考试的其他岗位。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各招考单位咨询。

(二)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5年9 月16日至9月22日24:00时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三)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为3:1,专业性特别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放宽到2: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有关情况于2015年9月30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凉山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者,于2015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24:00前登录考生之家(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招聘单位规定的笔试总成绩所占比例以及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详见《一览表》。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各岗位笔试科目详见《一览表》,每科的卷面满分为100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5年10月2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

(1)笔试成绩于2015年11月17日在考生之家(

卷工作是采用计算机阅卷,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2)笔试折合成绩和加分后的笔试总成绩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公示。

4、政策性加分

凡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5年10月21日—10月23日携带有关材料到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进行审核加分。凡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自负。加分结果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公示。2017四川凉山公务员公告。

(1)少数民族报考者笔试成绩加1分。

(2)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3)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

(4)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 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6)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非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凡享受加分政策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加分须提供有关材料,具体如下:

少数民族加分人员须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须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专科及以上毕业证;3.《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 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5.准考证。

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人员须提供: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部、教育

【篇二】:2015上半年四川凉山州公务员考试公告

2015上半年四川凉山州公务员考试公告 四川公务员考试招录单位一般是各地市、省直机关、监狱系统、法检系统。四川省考考试基本流程:发布公告(下载职位表,选择可报职位),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上传照片和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拟录用人员的公示,正式录用。更多招录信息,可查看四川公务员公告解读了解具体考情。

点击这里可以>>>在线咨询。

(来源于四川人事考试网)

公告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凉山州州、县(市)、乡(镇)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2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凉山人事考试网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是指截至2015年 3月29日(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报考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79年3月29日至1997年3月29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4年3月29日以后出生);报考森林公安职位的考生年龄在18—30周岁(1984年3月29日至1997年3月29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79年3月29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 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参公人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

8.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2015年凉山州公开考录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29日至4月3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资格审查工作概由州级招考单位和各招考县(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其中:报考各县市司法局、国土资源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局职位的资格审核由州司法局、州国土资源局、州森林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及本公告规定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5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特别是在报考限制专业条件的职位时,专业栏必须严格按毕业证上记载的专业名称准确如实填写),同时报考者须上传近期(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该电子照片将在报考信息表、准考证上使用,是参加笔试考试、资格复审以及面试的重要资料,如照片与考生本人不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电子照片为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3月29日至4月3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5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州级招考单位或各招考县(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其中:报考各县市司法局、国土资源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局职位的考生分别向州司法局、州国土资源局、州森林公安局咨询。

(三)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5年4月5日8: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4月5日前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凉山州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昌市正义路109号)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四)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五)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4月20日至24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5年4月25日(星期六),笔试地点:西昌,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2)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3)同时符合第(1)、(2)项加分条件的可累加。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5年4月28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符合加分规定的少数民族考生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联系电话分别送交:

①报考各县市司法局、国土资源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局的考生分别送州司法局、州国土资源局、州森林公安局。

②报考州级单位的考生送所报考的州级招考单位人事科。

③报考县(市)其他单位的考生送各招考县(市)委组织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已经录用为公务员(参公人员)的考生在申请加分时,还须提供未享受过加分照顾的承诺书。以上材料审核原件、收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参公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4. 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5年6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三日内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5年6月中旬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5年6月下旬前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 +《申论》成绩×35% +笔试加分(笔试折合总成绩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州级招考单位和各招考县(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其中:报考各县市司法局、国土资源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局的资格复审由州司法

【篇三】:2017年全国各省公务员考试时间「省考最新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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