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适用法

来源:热点事件 时间:2018-07-18 11:00:06 阅读:

【www.zhuodaoren.com--热点事件】

第一篇未来适用法:高会考评结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案例试题七


高级会计师网权威发布高会考评结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案例试题七,更多高会考评结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案例试题七相关信息请访问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网。
案例分析题五(本题10分)蓝天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成立,2004年发生有关经济业务事项如下:1.蓝天公司对企业的主要材料原采用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核算,鉴于物价持续上涨,改为后进先出法核算。蓝天公司认为存货计价方法的变更,属于会计政策变更,采用了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2.蓝天公司对低值易耗品原采用五五摊销法进行核算,因感到低值易耗品价值低,在存货中比例非常小,同时采用五五摊销法时,使用部门在报废时与财务部门沟通不够,致使已报废的低值易耗品未能及时转销,造成账实不符,故改用一次摊销法进行核算。蓝天公司认为存货计价方法的变更,属于会计政策变更,采用了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3.蓝天公司的一座仓库,原预计使用年限15年,因遭受台风的袭击,主体结构受到影响,将减少使用寿命,为此,蓝天公司将使用年限由15年调整为10年,并按追溯法对以前年度计提的折旧进行了追溯调整。4.蓝天公司购入的一台数控机床,因同类产品更新速度加快,决定将折旧方法由直线法改为双倍余额递减法,折旧年限由8年缩短为5年。对于这一变更,蓝天公司采用了追溯调整法进行了会计处理。5.蓝天公司拥有的一项专利权,法律规定的有效期15年,企业预计的使用期10年,蓝天公司按10年进行摊销,已摊销3年,尚有7年待摊销。今发现,与专利权生产的同类产品已出新品,物美价廉,使蓝天公司产品逐步失去竞争力,估计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年限将由10年减少到6年。蓝天公司按尚可使用的3年重新计算了摊销额,并进行账务处理。6.蓝天公司为开拓新业务,经期货经纪人进行了棉花期货交易,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商品期货的账务处理。 要求:分析上述业务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指出正确的处理办法。:分析与提示:1.对发生的经济业务首先应分析其业务性质,判断是否属于会计政策变更或会计估计变更,然后判断企业会计处理方法是否恰当。蓝天公司对主要材料在物价上涨的情况下,由原采用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核算,改为后进先出法核算,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属于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是正确的。2.蓝天公司对低值易耗品由五五摊销法改为一次摊销法,虽然属于方法变更,但由于不重要,按照制度规定,不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蓝天公司将其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是错误的。正确做法是,在低值易耗品领用时,按照一次摊销法,直接将低值易耗品的成本计入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3.蓝天公司的一座仓库,因遭受台风的袭击后减少使用寿命,将使用年限由15年调整为10年,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属于会计估计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应采用未来适用法,蓝天企业对这一事项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是错误的。正确的处理是,采用未来适用法,即从变更使用年限起,按照新的预计使用年限和剩余年限应计提的折旧总额,重新计算折旧额,按照重新计算的折旧额进行账务处理。 4.蓝天公司的数控机床,因同类产品更新速度加快,将折旧方法由直线法改为双倍余额递减法,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将折旧年限由8年缩短为5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蓝天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是错误的。正确的做法是:采用未来适用法,从变更时起,按照新的折旧方法、新的预计使用年限和剩余年限应计提的折旧总额,重新计算折旧额,按照重新计算的折旧额进行账务处理。 5.蓝天公司拥有的一项专利权,由于使用年限减少,将摊销期由10年改为6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应采用未来适用法,企业采用了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是正确的。6.蓝天公司进行商品期货交易,属于新的业务采用新方法,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蓝天公司按照期货交易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是正确的。

第二篇未来适用法:新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会计职称考试网权威发布新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更多新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信息请访问会计职称考试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会计政策的应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会计政策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的所得税影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第二章 会计政策
  第三条 企业应当对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但是,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
  第四条 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在每一会计期间和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但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变更会计政策:
  (一)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第五条 下列各项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一)本期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与以前相比具有本质差别而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二)对初次发生的或不重要的交易或者事项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第六条 企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会计规定执行。
  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的,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将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调整列报前期最早期初留存收益,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和列报前期披露的其他比较数据也应当一并调整,但确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追溯调整法,是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视同该项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即采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的方法。
  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是指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以前各期追溯计算的列报前期最早期初留存收益应有金额与现有金额之间的差额。
  第七条 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列报前期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在当期期初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未来适用法,是指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应用于变更日及以后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或者在会计估计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确认会计估计变更影响数的方法。
  第三章 会计估计变更
  第八条 企业据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或者由于取得新信息、积累更多经验以及后来的发展变化,可能需要对会计估计进行修订。会计估计变更的依据应当真实、可靠。
  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
  第九条 企业对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会计估计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第十条 企业难以对某项变更区分为会计政策变更或会计估计变更的,应当将其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第四章 前期差错更正
  第十一条 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下列两种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省略漏或错报。
  (一)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预期能够取得并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
  (二)前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
  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
  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追溯重述法,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方法。
  第十三条 确定前期差错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可以从可追溯重述的最早期间开始调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也应当一并调整,也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在重要的前期差错发现当期的财务报表中,调整前期比较数据。
  第五章 披露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会计政策变更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性

第三篇未来适用法:注税考试财务与会计复习引导篇(16)


税务师网权威发布注税考试财务与会计复习引导篇(16),更多注税考试财务与会计复习引导篇(16)相关信息请访问注册税务师考试网。
第十六章会计调整重点导读  第一节会计政策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企业采用的会计计量基础也属于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是指企业对相同的交易或事项由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改用另一会计政策的行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以变更会计政策:  (一)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  (二)会计政策的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以下各项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1、本期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与以前相比具有本质差别而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2、对初次发生的或不重要的交易或者事项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计处理  企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会计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的,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将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调整列报前期最早期初留存收益,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和列报前期披露的其他比较数据也应当一并调整,但确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  (一)追溯调整法  追溯调整法,是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视同该项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即采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的方法。  追溯调整法的步骤:  1、计算确定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  2、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3、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  4、披露信息  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是指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以前各期追溯计算的列报前期最早期初留存收益应有金额与现有金额之间的差额。其数值可通过以下几个步骤计算获得:  1、根据新的会计政策重新计算受影响的前期交易或事项  2、计算两种会计政策下的差异  3、计算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  4、确定以前各期的税后差异  5、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  (二)未来适用法  未来适用法,是指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应用于变更日及以后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或者在会计估计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确认会计估计变更影响数的方法。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信息披露  企业在会计附注中披露与会计政策变更的下列信息:  1、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内容和原因  2、当期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调整金额  3、无法进行追溯调整的,说明该事实和原因以及开始应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的时点、具体应用情况  第二节会计估计变更  一、会计估计变更  会计估计,是指企业对其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作的判断。  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  企业可能由于以下原因而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1、赖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  2、取得了新信息,积累了更多的经验。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  企业对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1、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  2、会计估计的变更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3、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计入变更当期与前期相同的项目中。  会计实务中,有时很难区分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将其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三、会计估计变更的信息披露  企业在会计附注中披露与会计估计变更的下列信息:  (1)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2)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未来期间的影响数  (3)会计估计变更不能确定的,披露这一事实的原因  第三节前期差错更正  一、前期差错  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下列两种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省略或错报:  1、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预期能够取得并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  2、前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  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  二、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对于不重要的前期差错

本文来源:http://www.zhuodaoren.com/shenghuo799847/

推荐访问:未来适用法折旧
扩展阅读文章
热门阅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