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员军人待遇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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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员军人待遇最新规定篇一:复员军人养老保险政策及待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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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伍军人保险包括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两大块,从最根本的地方解决退伍军人的基本保障问题。军人在退伍之后,国家为保障其基本权益,颁布实施了一系列退伍军人保险政策。对于退伍军人来说,该保险为其解决了一部分的后顾之忧,具有重要意义。
  很多军人年轻时为祖国为人民奉献了青春和热血,等到年纪大了理应好好安享晚年。那么退伍军人的晚年生活谁来保障呢?对此,国家颁布实施了退伍军人养老保险来为其提供保障。
  军人在服役期间为国家奉献了无数汗水与激情,服役完毕退伍之后,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的退伍军人基本权益的保障政策。在养老保险办理中,退伍军人即可享受“视同缴费年限”的优惠政策。
  事实上,根据国务院第259号令《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退伍军人跟普通市民一样自己交钱办理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到60岁之后开始享受养老金。但达到退伍军人的服役年限(军龄)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即参军的10年虽然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但视同他已经缴纳,就是说在他缴纳保险费年限的基础上多算10年。
  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及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规定,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
  养老金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以供因年老或疾病失去劳动能力的人作为生活来源由失去劳动收入者定期领取。根据国家既定政策,退伍军人可享受一定数量的养老金。
  复员退伍军人(含制度实施时60周岁以上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复员退伍军人享受四部分养老金,而且其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账户化。
  其中,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当地的统一标准发给。
  在个人账户养老金方面,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账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当地平均缴费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账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账户储存额。复员退伍军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在缴费年限养老金方面,相关部门指出,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
  此外,复员退伍军人在享受上述三部分养老金待遇的同时,还享有优待养老金。每人每月再加发40元优待养老金。
  退伍军人养老金:
  一、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的统一标准发给。
  二、个人帐户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帐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缴费档次的平均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帐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帐户储存额。个人帐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三、缴费年限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其缴费年限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四、优待养老金。
  养老金是对退伍军人晚年生活的经济保障,具有国家政策支持。
  缴费年限
  退伍军人购买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有相关政策规定,并非与其他人员办理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一样。在退伍军人养老保险工作中有以下五大具体问题需要予以明确。
  一是城镇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连续工龄计算问题。
  根据国家民政部《关于印发对《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若干规定的说明的通知》(民安字[1988]19号)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新政办[2001]188号)关于“符合在城镇安置就业的退役士兵,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其军龄连同待分配期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待分配时间,是指《安置条例》规定的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伍军人回到原征集地后等待分配的时间。待分配时间从报到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因组织造成的原因和其他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今后,凡符合在城镇安置就业的退役士兵待分配时间从报到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因组织造成的原因和其他特殊情况导致待分配时间延长的,经当地安置部门出具证明,其待分配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3年。对因本人原因导致待分配期限延长的,其延长时间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符合在城镇安置就业的退役士兵,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及时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二是离退休人员变更相关信息后其待遇问题。
  属历史遗留原因,离退休人员要求变更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出生年龄及身份等信息的,需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重新确认。确认后原养老待遇不变,从次月起按新确认的年限、年龄等享受相关待遇,过去的不予补发。
  三是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够15年的问题。
  依据《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自治区关于解决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试行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98号)规定,参保人员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按月领取养老金;不满15年的,可顺延缴费至满15年时,再按月享受养老金。顺延时间不受年龄的限制。
  四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续相关问题。
  各地要认真落实《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36号)和《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暂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新人社发[2010]15号)规定要求。在全国及自治区关系转续网上办理软件尚未使用之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采取手工操作的办法办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五是参保人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后其待遇计算问题。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应及时退出工作岗位,办理退休手续。对因各种原因未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并继续缴费的,其缴费年限可予以承认,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正式审批退休的次月起享受。
  退伍军人养老保险有着自己的相关政策规定,退伍军人在办理养老保险的时候需要对政策进行全面了解,以实现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复员军人待遇最新规定篇二:2016湖北省农村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及养老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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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农村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及养老待遇  军队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参考  退伍军人原为部队成员,根据其服役年限、服役种类、荣誉退役还是解除现役职务,或残废等级,按照法令规定有资格享受退伍军人法所规定的利益或特权。  按照民政部的部署,对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自2011年8月1日起发给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按服役年限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10元,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范围是: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1、 退伍军人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财税〔2005〕18号文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6号)第一条、《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93号)第三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 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84号)第二条、规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个体经营是指雇工7人(含7人)以下的个体经营行为,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凡雇工8人(含8人)以上的,无论其领取的营业执照是否注明为个体工商业户,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均按照新开办的企业。  2、其他: 国务院颁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12条规定:“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和技术学校)未毕业的学生,退伍后要求继续学习而本人又符合学习条件的,在年龄上可适当放宽,原学校应在他们退伍后的下一学期准予复学。如果原学校已经撤销、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在原学校复学确有困难,可以由本人或者原学校申请县、市以上教育部门另行安排他们到相应的学校学习。”《征兵工作条例》第25条规定:“依法可以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服现役,原就读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此外,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也有相应规定,如《天津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第13条规定:“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经批准可以服现役。学生依照前款规定应征服现役的,原就读学校应当保留其学籍;退出现役后复学的,学校可以酌情减免学费;本人申请调整专业的,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照顾,妥善解决。”  《上海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暂行办法》第17条规定:“退役士兵在校入伍未完成学业的,退役后可以回原学校复学。不要求复学的,按本办法第14条的规定办理。复学的退役士兵,视为自谋职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退伍军人养老金:  一、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的统一标准发给。  二、个人帐户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帐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缴费档次的平均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帐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帐户储存额。个人帐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三、缴费年限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其缴费年限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四、优待养老金。  养老金是对退伍军人晚年生活的经济保障,具有国家政策支持。  退伍军人找什么工作?  第一:接受国家安置。退伍军人可以接受国家安置的情况也是有条件限制的,主要是符合条件的伤残军人和城镇非农户口人员;安排工作也是有限且条件一般,如果家里有关系的话,工作会被安排的好点。  第二,自已找工作。踏入社会后退伍军人能做什么?可能会迷茫和无助吧!从入门看大多退伍军人的文化课底子薄,退伍军人普遍存在没有特殊技能,缺乏社会经验等情况。如今很多高学历,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人想要找到满意的工作尚且不容易,何况是没人优势的退伍军人,甚至很多退伍军人最后选择去做保安、苦力等底层的工作。  第三,学技能,挑战自己。对于退伍军人而言,若没有一技之长,要找份好的职业还是比较困难的。重新去学习一种热门技能,虽然这个不是唯一的解决办法,但这被证明是到目前为止的一条最有效的办法!退伍军人大都不想安于现状,想找一门文化课要求不高入手比较容易的行业,但是什么样的行业合适呢?退伍军人本身具有的坚韧和顽强的品质,无论从事什么样的职业都是有优势的。老兵退伍,说老并不老,二十来岁正是吸收新事物的黄金年龄,选择正确的职业方向是他们人生的转折点,走向成功的保证,退伍军人的环境适应能力强,一定可以在电脑技术方面找到适合自己的岗位。  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制度  近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改革完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制度。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深化军人保险制度改革的又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军队后勤政策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事关广大官兵切身利益、事关军队建设稳定,有利于维护军人养老保险权益、减轻军人后顾之忧,对增强军事职业的吸引力和军人使命感荣誉感,提升部队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的改革意见,总后勤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印发了《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改革完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制度的管理模式、人员范围、计算标准、转移接续办法等做出了规定。明确从2015年10月1日起,军人退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军人退役离开部队时,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一次性计算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通知》规定,军人退役参加企业职工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按本人服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和相应的标准计算;军人职业年金补助,按2015年10月1日以后本人服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和相应的标准计算。军人退役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按2015年10月1日以后本人服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和相应的标准计算。  《通知》规定,军人退役参加企业职工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开具转移凭证交给本人,将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通过银行划转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军人职业年金补助交给本人。军人退役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开具转移凭证交给本人,将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资金通过银行划转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军人退役后,由安置单位或本人持军队开具的转移凭证,到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为确保退役士兵养老保险待遇落实,《通知》规定,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直接向退役军人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邮寄转移凭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据此主动为退役军人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做好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待遇的贯彻落实。  据总后勤部财务部门负责人介绍,这次改革完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制度,坚持以国家大政方针为依据,紧密结合军队实际,在项目设置、人员范围、补助标准和实施时间等方面,与国家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保持一致,促进了军地保险政策有效衔接。改革完善这项制度,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对广大官兵的关心厚爱,有利于保障军人退休后的养老待遇,提升军事职业的比较优势,进一步调动官兵建功军营、戍边卫国的积极性,吸引社会青年积极投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扩展阅读  在全省抗洪抢险的多个战场,穿梭着许多退伍老兵的身影。退役后,他们忙着各自工作;洪灾来临,再度穿起军装,奋战在抢险一线,用行动诠释军人本色。  脱不下的军装  张国平曾担任浠水县人武部部长,今年转业回乡。6月30日晚9时50分,浠水县政府工作人员不知他已转业,将一份抢险通知告知他。张国平毫不迟疑,连夜从老家赶到浠水县人武部。  7月2日上午11时,接上级命令,张国平与老搭档人武部政委徐应东一道率领水上救援分队跨区机动,赶赴百余公里之外的麻城市抢险救灾,连续奋战30多小时。当晚9时,浠水县关口镇群众被洪水围困,张国平又驾驶冲锋舟前往救援;3日凌晨3时,他又转战浠水巴河,组织民兵应急分队,紧急解除采砂船对下游堤坝及京九大动脉的威胁。  重披战袍的还有湖北某预备役舟桥团原参谋长李文超。他是一位身经百战的“老舟桥”,曾多次参加重大救援行动。年初的改革中,李文超服从大局,转业到地方工作。7月3日,当听到部队出动救援的消息后,他主动向荆州军分区领导申请任务,穿上挚爱的迷彩服赶赴灾区紧急救援。李文超发挥精通舟桥专业、抢险救援经验丰富的优势,将处境十分危险的100多名被困村民全部救出。  转业士官、原省军区某舟桥旅四级军士长王晓永在重返老部队参加救援的途中,发了这样一条朋友圈微信:“为公益,为情怀,为事业,披上戎装再出发!”  汉川市100余名曾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的退伍老兵,自发组成志愿抢险突击队,向民政部门主动请缨分期分批参加防汛抢险。7月6日该突击队组织30人的队伍支援垌冢镇老鹳湖险段。连续3天,老兵突击队一直坚守在抗洪一线,目前已经筑子堤1000余米。  黄梅有支退伍军人突击队  7日,在黄梅县西隔堤堤坝上,100多名身着颜色不一、款式各异军装的抢险队员,忙着给大堤加固,这是黄梅县小池滨江新区退伍军人突击队。  “现有队员103人,还在不断壮大。”谈起组建退伍军人突击队,虞瞬颇感自豪。他2003年退役,现在湖北瑞麟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班,7月4日,主动参加了小池镇防汛工作。晚上回到家,他在朋友圈发了防汛图文,卢群星、李贝、骆明龙等老战友纷纷点赞,并询问相关防汛工作。  一个想法在虞瞬脑海萌生:成立退伍军人突击队,并肩抗击洪魔!  战友纷纷响应,当晚就有45人报名。第二天,小池滨江新区退伍军人突击队成立,开赴抗洪一线。  5日至7日,他们每天干活12小时以上。在舟桥旅及当地群众共同努力下,西隔堤险段得以加高,洪水得到控制。  32岁的熊伟,2003年退役。在小池开一家夜宵店,加入突击队后,熊伟把夜宵店歇业。“我看中他身上的军人血性,好男儿就应冲锋陷阵。”女朋友在现场为熊伟鼓劲。  39岁的桂利雄,1995年在南海舰队服役,参加了1998年抗洪抢险,退役后在小池一家企业上班。“一直关注汛情,听说要成立退伍军人突击队,我赶紧报名。”  1997年参军的张江军,在1998年抗洪抢险中,参与了保卫大庆油田战役,退伍后,在黄梅经营一家农庄,如今身家过千万。“险情就是命令,退伍了十多年,感觉军服在身上一直未曾脱下。”张江军说。  退伍军人徐强,这几天一直在西格堤加高险段。女儿已经出生2天了,他还没来得及见上一面。7月6日,妻子提前发作,徐强把妻子送到医院,来不及等待孩子出生,就随突击队匆匆出发。“虽然错过了为人父母最重要的时刻,但我不后悔!”

复员军人待遇最新规定篇三:2016湖南省农村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及养老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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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村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及养老待遇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家居城镇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城镇退役士兵安置相关政策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家居城镇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置退伍军人的义务;城镇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原则发给生活补助费;城镇退伍军人自谋职业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并给予政策上的优惠。  近年来,国务院、中央军委下发的有关文件都明确要求实行安排工作与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办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条件的安排工作,安排工作时,要按照国防义务均衡负担的原则下达安置计划;确实安排不了工作的,积极推动自谋职业进行安置,发给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辅以就业服务、教育培训、政策优惠等积极措施,扶持和帮助退役士兵实现自主就业和创业。  二、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相关政策  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等9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意见》(国办发〔2004〕10号),填补了国家层面没有统一优惠政策规定的空白。  意见规定符合城镇安置条件,并与安置地民政部门签订《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领取《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的士官和义务兵,可以享受自谋职业优惠政策。  意见明确了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个体经营、贷款、户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一)报考成人高等学校的,投档总分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投档总分可增加20分;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投档总分可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投档总分可增加20分;具有本科学历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予以复试或录取。  (二)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部门批准经营之日起,3年内免交相关费用;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从事开发荒山、荒地、荒滩、荒水的,从有收入年度开始,3年内免征农业税;从事种植、养殖业的,按照国家有关种植、养殖业个人所得税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和相关技术培训业务以及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繁殖和疾病防治业务的,按照现行营业税规定免征营业税。  根据意见精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继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以确保国家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三、关于用人单位接收由政府指令性安排工作的城镇退役士兵的相关政策  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依法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义务。任何部门、行业和单位严禁下发针对城镇退役士兵的歧视性文件,严禁限制或禁止下属单位接收城镇退役士兵。各单位要不折不扣地落实政府下达的安置计划,认真落实分配到本单位的城镇退役士兵的工作岗位,确保城镇退役士兵享受本单位同工龄、同岗位、同工种职工的相应待遇。非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正常的,三年内不得安排下岗。对因企业破产、倒闭或停产半停产而下岗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优先推荐其再就业。  四、农村退役士兵安置的相关政策  国家关于退役士兵安置现行的主要法规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下建立起来的,对于农村退伍义务兵(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除外)和复员士官,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主要是回乡从事农业生产,政府不负责安排工作,对于优秀的可作为基层组织后备力量予以推荐,有条件的地方对二等、三等(5至8)级残疾退役军人可以在企业事业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对于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农村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士官,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予以妥善安置。  五、关于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政策  2010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的《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规定,2010年及以后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可以选择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教育培训坚持以促进就业为目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中等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为主要形式,以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为补充;遵循退役士兵自愿参加、自选专业、免费培训的原则;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以省或市(地)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拟制具体办法,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工作。随着教育培训工作深入展开,必将会对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能力、促进退役士兵充分就业起到积极作用。  六、关于给少数特困退役士兵家庭社会救助相关政策  对于部分退役士兵家庭生活遇到的困难,国家十分关心,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在原则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帮助解决。2005年,民政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把所有符合政策规定的包括待安置的退役士兵在内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户生活救助(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等相关社会救助范围,使他们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目前,全国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在大力推进中,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退役士兵家庭,可根据其情况的不同,享受相应的救助。  七、关于《优待安置证》相关政策  2002年,民政部下发的《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优待安置工作的通知》中明确,从当年冬季征兵开始,在全国统一实行《优待安置证》制度。  《优待安置证》是义务兵及其家属、复员士官、转业士官享受现行优待安置政策的合法凭证。没有《优待安置证》的,一律不享受各级政府规定的优待安置政策。  《优待安置证》由民政部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每年下达的全国“非农”户口与“农业”户口青年的征集比例和数量,统一编号制发。对非农业户口青年占用农业指标入伍和非户口所在地入伍的青年(全日制在校大学生除外)一律不发给《优待安置证》。  《优待安置证》分存根和证书两联,存根由民政部门留存,证书由士兵家长自存。《优待安置证》制度对于进一步规范优待安置工作、切实维护士兵合法权益起到积极作用。  八、关于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安置政策  现行政策规定:对于征集的普通本科、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退役后,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安置。对于征集的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照城乡有别的相应政策予以接收安置。  九、关于在校大学生士兵《优待安置证》发放和优待安置相关政策  现行政策规定:征集入伍的在校大学生的《优待安置证》由征集地的民政部门发放,并在发放后的一个月内将《优待安置证》的存根和证书一并寄往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凭入伍地民政部门发放的《优待安置证》为其落实优待安置政策。  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学生,服役期间,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并由入学前户口所在人民政府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义务兵家属优待的规定给予优待;退出现役后,不愿意复学的,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并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其安置工作扩展阅读  为退役军人和民兵创业搭建平台  和杨富田一样,越来越多的退伍军人和民兵选择回乡创业,他们也是湘西扶贫攻坚战中不可多得的人才资源。  记者从湘西州扶贫办了解到,截至2015年年底,全州有1200个贫困村、50万贫困人口,占全州农业人口的三分之一、全省贫困人口的十分之一。同时,每年还有约两万人因病因灾因学返贫,实际上,全州每年需稳定脱贫12万人左右。这些数据表明湘西贫困面大,脱贫目标艰巨。  2013年,吉首军分区曾对湘西州退伍军人和民兵展开专题调查,发现湘西州共有复转军人近6万人,其中年龄在45岁以下的两万余人,普通民兵22万余人,其中基干民兵1.2万余人。  “退役军人和民兵文化素质相对较高、吃苦耐劳、进取心强、接受新生事物快,而且有很强的组织观念,对改变现状、致富奔小康有着强烈的愿望。”经过分析,吉首军分区认为,“他们已具备创业致富所需的基本素质,所缺的只是一个平台帮助他们解决资金、技术和市场等问题。”  为此,吉首军分区和湘西自治州在湖南省开展“双带双促”的基础上,把扶贫攻坚战的主体由退役军人拓展到民兵预备役人员,组织他们展开以“带头建设家乡、带头维护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促进扶贫攻坚,促进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为主题的“一拓双带四促进”活动。  永顺县吊井乡毛坪村军转干部揭海是此次活动的重点扶持对象。2010年,揭海主动放弃安置到州国家税务局的机会,回乡创办山羊养殖场,并将复员安置费60多万元,全部投入到山羊养殖上。  随着养殖场规模扩大,缺乏创业经验、销售渠道和资金等问题日益突出,养殖场的发展举步维艰。时任军分区司令员甘思文在调研时发现了他的难题,主动帮其联系投资商,计划分阶段投资1000万元打造高端羊肉品牌销往沿海城市。  县人武部、民政局、畜牧局和农技局也帮助揭海从四川引进400多只黑山羊种羊,流转荒山土地5000多亩,建成湘西最大的养羊基地,基地还获得了湖南省一级种羊场许可证和农业部南方草地改良200多万元的项目资金支持。  目前,揭海在当地牵头组建了山羊养殖专业合作社,社员发展到65户,饲养山羊5500多只,年销售收入400多万元,揭海成了永顺县有名的畜牧养殖经营能手。  此外,湘西州还建成“退役军人之家”82个,为退役军人和民兵搭建起学习求知、反映诉求、化解矛盾、情感交流的平台。军地双方邀请揭海等创业领头人巡回宣讲,组织召开致富座谈会,组织创业者到企业参观学习,增强退役军人和民兵创业的动力和信心。  近年来,湘西州共帮助1400多名退役军人和民兵创业,带动就业6000多人,培育了120多名创业致富典型,依托150余个经济实体组建了基干民兵队伍,帮助84名困难退伍军人化解利益诉求,产生了良好的政治、经济、军事和社会效益。  吉首军分区政委邓永忠说,“一拓双带四促进”活动就是要整合资源,聚合能量,让退伍军人和民兵找到“阵地”,带头打响扶贫攻坚战。  为退伍军人和民兵创业提供“精确制导武器”  2013年11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到湘西自治州考察,首次提出精准扶贫的概念。邓永忠表示,“一拓双带四促进”活动虽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但也为不同需求的创业者提供了“精确制导武器”。  湘西州军地双方合作的第一件事就是精准识别帮扶对象。他们从全州贫困村、贫困户数据库里找准辖区贫困退伍军人和民兵预备役人员,逐户摸清困难家底、核准贫困原因,调研了解这一群体的创业需求和现实困难。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湘西州梳理归整适用于退伍军人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创业、就业、救助的技能培训、税费优惠、财政扶持、创业项目、优抚救济等五个方面政策。  对于26岁的江孟新来说,资金和技术是最紧迫的需求。在南京军区服完两年兵役后,他回到家乡搞起网箱渔业养殖,“有二三十口网箱,每口网箱3000斤鱼”。但由于资金有限,无法购买更多的鱼和饲料,阻碍了养殖规模的扩大。  当地人武部了解情况后,为他争取到政府贴息贷款35万元,3年内免息;畜牧局也免费为他提供鱼类疾病防控防治等技术培训。  现在,江孟新不但扩大了自己的网箱养殖规模,还邀请3名返乡基干民兵一起投入到渔业养殖行业中。据统计,目前全州有1000多名退役军人和民兵共获得小额无息贷款800多万元。  保靖县的退伍兵彭永勇最需要的则是职业技能培训。从广州军区退伍后,他不愿意像其他人一样外出打工,打算学习一技之长,在家乡找一份工作。  彭永勇退伍时,湘西州正在全面落实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开展驾驶、烹饪等16个项目的技能培训。“听说县人社局有面向退役军人的免费技能培训,我马上报了名。”彭永勇选择的是汽车驾驶和修理专业,由职业院校老师上课,整个培训持续6个月,“中间没有收任何钱,还补贴了几千块钱生活费”。  2015年,参加完培训的彭永勇在保靖县汽车修理厂找到了工作。和彭永勇一样,近年来,2000多名退役军人参加了州里组织的培训,其中大部分人找到了合适的岗位。  而对于保靖县和平村民兵张远振来说,回乡创业之初,最迫切的事情是能租到一块适合家禽养殖的场地。当地政府得知张远振的困难后,为他在占地500亩的退役军人和民兵创业园内先期提供30多亩土地,约定赚钱之后再付租金。  张远振把土地用篱笆圈起来,建好鸡舍,养了1500只鸡。对于未来,张远振很乐观,他已经找好了土鸡的销路,并打算继续扩大规模,再养2000只鹅。  这些退役军人和民兵也发挥着致富带头人的作用,一点一滴地改变着湘西的贫穷面貌。湘西州委书记叶红专评价说,“迷彩绿”队伍已经成为湘西扶贫战斗的生力军。  同时,“一拓双带四促进”活动也让大家看到了针对复退军人的优惠政策,从而带动了适龄青年应征入伍的热情。2015年,湘西州征兵报名人数为任务数的5倍,大学生比例超过22%,为部队输送了大量优质兵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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