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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台州市司法网]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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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7)路刑初字第312号  公诉机关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王夫,男,1982年7月21日出生于浙江省台州市,身份证号:331004198207255817,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镇青龙东路1区74号。因本案于2007年3月12日被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刑事拘留,同月22日被逮捕。现押台州市路桥区看守所。  辩护人金星,浙江力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以台路检诉(2007)34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夫犯故意伤害罪,于2007年6月1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沈丹丹、被告人王夫及其辩护人金星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03年11月29日23时许,被告人王夫在台州市路桥区太阳岛酒吧喝酒时,因见徐一与方惠开玩笑而不满,遂与徐一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被告人王夫用水果刀将徐一及其朋友朱清刺伤。经法医鉴定,徐一、朱清的损伤程度均为重伤。  在本院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被告人王夫赔偿给被害人朱清医药费等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13000元,现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朱清已向本院撤回附带民事诉讼。  上述事实,被告人王夫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被害人徐一、朱清的陈述;证人方冰、何春、朱海君、姜明、刘志伟、冯晨、林敏、王孩、刘玲、潘庭、罗毅、黄杰、潘宏的证言;法医鉴定结论书;辨认笔录;图片及抓获经过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夫目无法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二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王夫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赔偿一被害人的经济损失,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罪名成立,适用法律正确。辩护人提出被告人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赔偿的从轻理由,与事实相符,本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王夫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7年3月12日起至2014年3月11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长 金 德  审 判 员 黎 利 荣  人民陪审员 朱 秀 君  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代理书记员 林 娟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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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台州市司法网]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http://www.tzk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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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台州市司法网]2013年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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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2013年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启事》是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以下信息仅供参考!!!
 
因工作需要,台州市黄岩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名,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全面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位及条件
参加招聘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体招聘职位及条件见下表:
职位
进人方式
人数
所需专业
招聘范围
学历
要求

公证处
工作人员
公开招聘
2
法律
台州市
户籍
本科
及以上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方式报名。
网络报名:登录黄岩人才网www.hyrc.gov.cn“公示公告”栏目下载《黄岩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个人资料后与1000字左右的自荐信1份上传至司法局邮箱[email protected](请在报名邮件主题中注明“报名资料”字样)。
报名时间:2013年8月22日至8月27日。
2、资格审查及面试
根据上报的《台州市黄岩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确认资格并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由招考单位负责通知参加面试(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随带资料: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工作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3、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4、确定聘用人选
按面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等情况,由黄岩区司法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聘用人选,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它事项
1、报考人员在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对报考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考单位联系。联系电话:0576-84116100、84112297(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本通告由黄岩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黄岩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 
 
台州市黄岩区司法局
201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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