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来源:热点事件 时间:2018-07-29 08:00:0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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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潍坊市住房公积金查询]山东潍坊市公积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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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单位、个人公积金查询:点击进入>>>说明:打开页面后,在左侧查找,输入身份证号及姓名即可查询。电话查询:拨打168629200热线潍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市政府领导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额事业单位,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提取、核算和贷款等管理工作。十几年来,中心以住房公积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为宗旨,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同时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力度,以严格的管理和优质的服务赢得了政府的信任和人民群众的好评。中心内部设置5个科。分别是:综合科、管理科、贷款科、财会科、监督检查科。地址:潍坊市文化路439号市财政大楼10层邮政编码:261000电话:0536-8198707(监督监察)0536-8198928(财会科)0536-8198919(综合科)网址:http://www.wfgjj.gov.cn/
 

二:[潍坊市住房公积金查询]2016山东潍坊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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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在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方面,今年推出了什么新政策没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发〔2015〕34号)要求,方便缴存职工办理业务,确保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调整部分个人住房公积金政策如下: (一)借款人自主选择受委托银行、担保公司 1.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时,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确定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的受委托银行;合作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为购房人指定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的受委托银行;各受委托银行不得强制或授意合作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求购房人必须选择本行作为公积金贷款的办理银行。 为提高工作效率,当借款人排队等候人数较多时,市公积金中心各分支(办事)机构可在借款人自主选择受委托银行的前提下,合理引导借款人优先选择排队等候人数较少的受委托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 2.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需由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可自主选择市公积金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担保公司,市公积金中心各分支(办事)机构、受委托银行不得指定担保公司。 市公积金中心各分支(办事)机构、受委托银行应在受理业务前台显要位置摆放合作担保公司的名单,以供借款人选择。 3.职工发现存在受委托银行、担保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强制借款人到指定的银行、担保公司办理公积金贷款及相关业务情况的,可拨打12329热线电话进行投诉。

三:[潍坊市住房公积金查询]2016山东潍坊市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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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
  放宽提取条件取得购房凭证,三年内可一次性提取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潍坊市将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力度,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人群。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延长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后5年。潍坊市将加快农民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出台工作进度,让更多人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利益。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3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称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
  扩大提取范围,物业费可每年取一次
  公积金提取不仅仅用于购房款,新政策规定,缴存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额度每人每年1000元。“物业费提取每年只能办理一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强调,这项业务待网上服务厅调试完成后,可通过网上服务厅自助办理,根据提示填写有关材料,提交后经系统自动审核将资金划入申请人填报的银行账户内。但是目前网上服务厅尚未开通,缴存职工可持本人身份证及银行账户(卡或折)至各分支(办事)机构网点现场办理。至于网上服务厅具体开通时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另行通知。
  缴存职工可在取得有效凭证3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但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所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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