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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砚山政务网:云南砚山县公安局2018年辅警招聘41名公告


招聘网权威发布云南砚山县公安局2018年辅警招聘41名公告,更多云南砚山县公安局2018年辅警招聘41名公告相关信息请访问求职招聘网。

【导语】为缓解公安机关警力不足,切实加强新形势下砚山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提高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和社会防控力度,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根据国务院、省人民政府相关文件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文政办规〔2018〕1号)以及《云南省公安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公政〔2017〕310号)文件精神,砚山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人数及岗位
  
砚山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41名,详见《砚山县公安局2018年辅警招聘岗位设置表》。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在本县有固定住所,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出生至2000年1月1日出生),具有高中(或者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作风正派、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警务辅助人员工作。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重听,无身体裸露部位重大疤痕,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男性身高1.60米、女性身高1.56米以上;裸视4.6以上,无明显纹身(参照征兵标准执行)。
  
4、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配偶(子女);同等条件下,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的治安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政法院校类毕业生、建档立卡户以及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和专业技能人员优先招聘。
  
5、报考八嘎派出所辅警岗位的,可适当放宽招聘文化条件(初中以上)。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有驾驶技能的(C证以上)优先招聘。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具备招聘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以及家庭成员、近亲属被判处刑事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或有吸毒史的;
  
3、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被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的。
  
4、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参与邪教活动的或者参加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被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或辞退的、被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退兵的或开除军籍的;
  
6、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个人品德差,有不赡养老人和抚养子女,*家庭成员和其他影响重大社会公德记录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薪酬待遇
  
根据相关法律及国务院、公安部、省、州、县有关文件精神,薪酬待遇为3000元/月(包含个人缴纳五险部分)。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薪酬全额发放。
  

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报考人到报名点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4月5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
  
砚山县江那镇安平大道1号,县公安局办公大楼510、511室。
  
(四)相关程序
  
1、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查询方式
  
(1)到报名点咨询;
  
(2)微信关注“砚山警方”查看;
  
(3)到砚山政务网查看。
  
2、报名流程
  
报名人到报名点领取《砚山县公安局2018年辅警招聘报名表》、《砚山县公安局2018年辅警招聘诚信承诺书》、《砚山县公安局2018年辅警招聘政审表》等三份表格,并如实填写,同时提供本人相关证件、证明。
  
提供材料如下: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证明;
  
(2)全日制高中学历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4)《砚山县公安局2018年辅警招聘报名表》、《砚山县公安局2018年辅警招聘诚信承诺书》、《砚山县公安局2018年辅警招聘政审表》。
  
(5)本人征信报告。
  
(6)符合加分材料。
  
3、资格审查及政审
  
砚山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时考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符合加分材料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资格审查结束后,对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和政审。具体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
  
资格审查及政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资格审查及政审合格名单将在“砚山警方”微信公众号和砚山政务网进行公示。
  
4、岗位调剂
  
每人限报1个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l:2。报名结束砚山县公安局将对报名岗位进行适当调剂。若经调剂,岗位只有1人报名,经请示砚山县公安局辅警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该岗位可开考。若开考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按照程序进入面试。对于空岗,服从调剂人员根据成绩依次递补。
  
五、招考流程
  
资格审查结束后,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进入笔试及体能测试。资格合格人员名单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将在“砚山警方”微信公众号和砚山政务网发布,请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参加笔试,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的需携带加盖派出所公章的身份证明)、《准考证》、中性笔等考试工具。笔试及后续各招聘环节均须出具身份证及及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一)笔试
  
1、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范围:《人民警察法》、《保密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云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相关内容及时事政治。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示在“砚山警方”微信公众号和砚山政务网。
  
3、笔试加分
  
(1)、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的公安英模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10分;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子女,笔试成绩加8分。
  
申请加分的革命烈士子女需提供“革命烈士证明”和能够证明与烈士关系的材料;因公牺牲的公安英模子女需提供“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奖励证书”、县以上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因公牺牲人员证明”和能够证明与其关系的材料;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需提供县以上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因公牺牲人员证明”和能够证明与其关系的材料;一至四级因公伤残的人民警察子女需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伤残人民警察证”和能够证明与其关系的材料。
  
(2)、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的治安积极分子,笔试成绩加6分。
  
申请材料在报名阶段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提交的一律无效。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分为3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最低分数控制线,按分数控制线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若确定体能测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体能测试。

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女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1
≤14″4
800米跑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体能测试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不达标一项扣10分。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在“砚山警方”微信公众号和砚山政务网公布。
  
(三)面试
  
面试分为70分。笔试及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加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最低分数控制线,按分数控制线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及体能测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在“砚山警方”微信公众号和砚山政务网公布。
  
(五)体检
  
体检由砚山县公安局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设置招考人数的10%为递补人员,取总成绩前45名进入体检。
  
(六)综合成绩计算及排名规则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50%。
  
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根据资格条件第4条确定排名先后。若此项条件仍相同,则按照文化程度、少数民族(精通少数民族语言)条件确定排名先后。若上述都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考生加试一轮笔试,加试成绩高者排前。
  
(七)递补
  
体检和考察政审阶段出现考生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在初次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微信公众号“砚山警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报考人有举报,对所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不予录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报考人须确保通讯畅通,以便与其联系,因报考人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负责。
  
为保护报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招聘由县局纪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任何个人均可实名举报和如实反映问题。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报考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为体现本次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由纪委驻砚山县公安局纪检组全程监督。笔试考卷由县公安局组织专业人才拟定,体能测试委托教育部门有资质的专业人才实施,面试由县公安局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二)此次招考,相关信息将统一在“砚山警方”微信公众号和砚山政务网上发布,所涉及的公示期及公布期均为5天。报考人应及时关注公众号了解考试详情、工作进程、进度查询等有关事项,公安局不采取单一联系的方式通知报考人。若因报考人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三)在招聘及聘用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在招聘规程中,报考人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和申诉。
  
本公告由砚山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76-3832058
  
附件:1.砚山县公安局2018年辅警招聘报名表
  
2.砚山县公安局2018年辅警招聘政审表
  
3.砚山县公安局2018年辅警招聘诚信承诺书
  
4.砚山县公安局2018年辅警招聘岗位设置表

第二篇砚山政务网:2017年云南省文山市砚山县招聘新闻采编人员公告【16人】


事业单位网权威发布2017年云南省文山市砚山县招聘新闻采编人员公告【16人】,更多2017年云南省文山市砚山县招聘新闻采编人员公告【16人】相关信息请访问事业单位招聘网。
【导语】2017年云南省文山市砚山县招聘新闻采编人员16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6日止。在这里恭祝各位考生能够顺利、取得优异成绩!

为进一步充实电子政务办和广播电视台新闻采编人员,提高政府门户网站和广播电视新闻宣传工作水平和影响力。云南省文山市砚山县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用新闻采编人员1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自愿报名,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用。
    二、招用人数
    此次招用人员共16人,其中,县电子政务办招用6人,广播电视台招用10人,招用人员性质为编外人员。
    三、招用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用对象:户籍不限,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男身高165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年龄30岁以下(1987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
    (二)招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作风正派,吃苦耐劳,为人诚实,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3.热爱新闻采编和信息写作工作,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新闻敏感性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4.具有网站信息写作及广播电视新闻宣传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纪律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符合招用工作要求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考县广播电视台新闻采编人员岗位的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6日至11月26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县广播电视台办公室(砚华东路97号,广电大楼六楼)
    联系人:李芳,联系电话:0876 --3131567;
    (二)报考县电子政务办新闻信息写作人员岗位的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6日至11月26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县政府办公楼6楼(县电子政务办公室)
    联系人:熊开林,联系电话:0876-3120799
    (三)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砚山县公开招用新闻采编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可自行在砚山县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ystv520或砚山政务网下载,也可到报名地点领取。
    2.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张。
    4.报名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用工作全过程,招用工作任何一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均取消招用资格。
    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照招用条件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招用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发放准考证。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报名考试。
    五、招用方式
    (一)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新闻采编、信息写作能力,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60分。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用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信息获取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面试成绩满分40分。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用人数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的人员。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查。
    (四)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通过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候选人员进行身体检测。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下一环节资格。所缺名额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按照考试成绩及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拟招用人员,在砚山电视台、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公示栏以及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签订劳动合同
    本次招用的新闻采编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合格的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广播电视台与其分别签订劳动合同书,试用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聘用。劳动合同为一年一签订。受聘人员在合同期内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或者出现其它不能适应岗位需要的情况,可以按相关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七、工资待遇
    招用人员试用期工资为2860元/月;正式招用签订劳动合同后工资待遇为2860元/月(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绩效考核制/月。试用期满后,正式招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停止为其缴纳以上“五险”。
    八、附则
    本次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一年内有效,一年内如新闻采编人员出现流动的,以本次考试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公告第三条进行审核后给予录用。
    九、本公告由县电子政务办和广播电视台分别负责解释。
    附件: 砚山县公开招用新闻采编人员报名表

第三篇砚山政务网:2017年云南文山州砚山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教师招聘网权威发布2017年云南文山州砚山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更多2017年云南文山州砚山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相关信息请访问教师招聘网。

为满足砚山县部分事业单位对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研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拟面向省内、外公开招聘紧缺工作人员45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7年省内、省外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卫生系统毕业年限为2015年-2017年)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急需紧缺岗位专业技术人员45名,其中县卫生系统20名,县教育系统25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请登录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砚山政务网(www.yanshan.gov.cn)查看《2017年砚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专业条件要求;
(五)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户籍不限。
四、招聘程序
2017年砚山县紧缺岗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业务指导,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1、招聘时限。2017年2月10日至5月10日,具体招聘时间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自行确定。详情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2、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招聘会前可通过传真或者电话报名),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组织人员到省内外各高等院校及各类人才供需洽谈会,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可填写报名表。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相关推荐、自荐材料,上贴有近期免冠彩照。非2017年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人社部门提供的未就业证明、就业报到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声明: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信息必须准确,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并适时上网关注招聘动态,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二)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采取就地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设置成绩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面试主要考评应试者的业务知识水平、沟通技巧、协调能力及仪表气质四个方面。
2、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拟聘用人员的确定。从各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且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人选。面试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人选的,按照州内生源、省内生源、省外生源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按生源仍无法确定拟聘人选的由招聘小组进行现场加试决定。
(三)资格审核和体检
 
拟聘人员确定后,由招聘单位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2017年毕业生待取得毕业证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共同进行资格审核和体检。
1、资格审核。拟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登记证、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学籍档案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2、体检。体检必须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负责。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资格审核及体检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依据。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核和体检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按照相关政策解除就业协议书。资格审核及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各岗位考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其他人员中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聘用。
3.审核与体检时间:审核、体检时间与2017年砚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核、体检同步进行,请拟聘人员及时登陆文山人社网和砚山政务网查看相关信息。
(四)公示和聘用
资格审核、体检合格的人员将在文山人社网、砚山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填写《文山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与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指导,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考录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监督电话:砚山县纪委信访室
咨询电话:3124875
砚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876-3131051
砚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876-3131009
砚山县教育局0876-3121014
附件:2017年砚山县你也单位公开招聘紧缺岗位报名表
2017年砚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岗位计划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10日
 

本文来源:http://www.zhuodaoren.com/shenghuo824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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