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怎么书面解除培训劳动合同

来源:事迹材料 时间:2018-11-23 11:00:07 阅读:

【www.zhuodaoren.com--事迹材料】

个人怎么书面解除培训劳动合同(共10篇)

个人怎么书面解除培训劳动合同(一):

李某与甲公司签订了3年期的劳动合同,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A李某与甲公司可以约定2个月的试用期B李某与甲公司可以约定6个月的试用期C李某转正后,不能胜任工作的,甲公司可以直接说明理由后解除劳动合同D李某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多选

  A、B.
  附:《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个人怎么书面解除培训劳动合同(二):

怎样实施“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怎样操作?提前三十日提交后,到第三十一天时怎样证明生效?

你提前30日写辞职报告
然后签字
第31天就可以结算工资不用上班了啊
你的辞职报告就是证据
如果单位不接收辞职报告
就使用EMS邮寄的方式
保留好存单
这就是证据

个人怎么书面解除培训劳动合同(三):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什么不同?

  浩富中国中关于《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在条款上的不同指出《劳动合同法》是《劳动法》的子法,两者在具体的条款上也存在很多不同,以下是几条较为有代表性的差别:一、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完善劳动规章制度,并对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在制定、修改及实施过程中从程序上予以严格规范,核心是民主协商与劳资共议.分为两个步骤:1经职代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2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即在充分听取意见,经过民主程序后,由用人单位确定.也就是:“先民主,后集中”.这是不分所有制的,对全民所有制企业,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规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仍应由职代会审议通过.
  二、办理用工手续与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法》中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0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劳动合同法》则对不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再设定行政处罚的内容,而是将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转为劳动者的经济利益,建立了一种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与劳动者的经济利益挂钩的机制,既加大了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又提高了劳动者维权的积极性.同时《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用工后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不签合同的,以支付双倍工资予以惩罚;超过一年再不签的,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劳动.
  三、劳动合同的条款《劳动法》中规定有: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除上述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在必备条款方面,《劳动合同法》增加了劳动合同主体双方的基本情况、工 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等内容;同时又取消了劳动纪律(属于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已由法定且不能约定)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违约责任)
  三项条款;在约定条款方面,新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试用期、培训、商业秘密以及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具体内容.
  四、劳动合同试用期《劳动法》中规定: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合同期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合同期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合同期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与合同期的关系重新作了规范;增加了对劳动者在试用期工资报酬的最低保护线;规定对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应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增加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合同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的程序.同时规定最低工资一般情况下不能作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因为本法规定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而且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把最低工资作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按80%折算后试用期的工资就会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法》中对此方面的规定是: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合同法》增加了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违法规章制度损害劳动者权益,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订立劳动合同,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等4类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同时把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由“随时通知”改为“不需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并增加了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也不需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变更为劳动者在试用期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以满足用人单位工作交接的需要.
  六、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法》对此条款的规定为: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法》则把劳动纪律并入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增加了对保持双重以上劳动关系且情节严重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以及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合同无效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等两种情形.
  七、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的情形《劳动法》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劳动合同法》中增加了代通知金制度,即用人单位以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形式代替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代通知金制度可以使劳动者有较多的时间寻找新的工作.
  八、非因劳动者过错或同意,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法》: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中增加了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的预防性保护和对在本单位工作时间较长的老职工的保护.
  九、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劳动法》中规定: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劳动合同法》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即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也无效.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另外,它规定根据劳动合同主体资格消失等情况,增加了五种劳动合同法定终止的情形.
  十、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法》新增加了关于劳务派遣的内容,比如:“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等内容都是《劳动法》中没有的.

个人怎么书面解除培训劳动合同(四):

人力资源题目,高手来
一、单选题
1、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程序是( ).
A.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B.提前15日以任何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C.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D.提前30日以任何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2、对员工在特殊劳动条件、特殊工作环境中的额外劳动消耗和生活费用的额外支出的补偿是( ).
A.基本工资
B.奖金
C.激励工资
D.津贴

3、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 ).
A.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两种
B.有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两种
C.无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两种
D.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三种

4、ba下列各项属于非经济类报酬的是( ).
A.工资
B.奖金
C.员工获得的成就感
D.津贴

5、qi收集、分析、评价和传递有关某一个人在其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行为表现和工作结果方面的信息情况的过程是( ).
A.人员测评
B.绩效考核
C.工作分析
D.薪酬管理

6、根据劳动的复杂程度、繁重程度、精确程度和工作责任大小等因素来划分技术等级,按照等级规定工资标准的一种工资制度叫做( ).
A.技术等级工资制
B.岗位技能工资制
C.职务等级工资制
D.提成工资制

7、在我国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企业中,职代会的职权包括以下( )项.
A.听取和审议厂长的工作报告
B.推荐厂长或经理人选
C.决定董事会组成
D.否决或同意工资方案

8、《劳动法》第 54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的劳动提供符合( )的劳动条件.
A.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规的标推
B.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标准
C.企业制定的岗位工作规范标准
D.劳动合同双方约定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标准

9、考核内容全面,打分档次可以设置较多等优点的绩效考核方法是( ).
A.情景模拟法
B.关键事件法
C.要素评定法
D.等差图表法

10、对于职级高的职位和主要业务部门的职位,其关键绩效指标的权重( )工作目标设定.
A.大于
B.小于
C.等于
D.不好比较

C.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D.津贴 (津贴,是指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补充形式.常见的包括矿山井下津贴、高温津贴、野外矿工津贴、林区津贴、山区津贴、驻岛津贴、艰苦气象台站津贴、保健津贴、医疗卫生津贴等,此外,生活费补贴、价格补贴也属于津贴.) D.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三种 ;C.员工获得的成就感; B.绩效考核 ;A.技术等级工资制 ;职代会职权不包括C;A.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规的标推 ;C.要素评定法;A.大于

个人怎么书面解除培训劳动合同(五):

某甲在一企业工作,试用期未满便想解除劳动合同,请问下列各项表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甲应当提前30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企业解除合同 B.甲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解除合同 C.甲可以随时通知企业解除合同 D.甲在试用期内不得解除合同 

劳动法中涉及劳动合同解除的有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该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即在试用期之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预计今后司法考试可能会在第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内出题,需要考生予以关注.

个人怎么书面解除培训劳动合同(六):

案例分析1:某律师事务所是由律师李某、张某、刘某共同出资合伙成立的,因业务发展的需
案例分析1:
某律师事务所是由律师李某、张某、刘某共同出资合伙成立的,因业务发展的需要,计划招聘一名会计人员。王某毕业于国内某财经大学,从事多年的会计工作,业务能力出色,经过双方协商,王某于2010年1月1日与某律师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工作岗位为从事会计工作。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全部由律师事务所留存。其中,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王某若未履行完三年的劳动合同,而提前主动离职的,视为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应当支付律师事务所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
2010年10月20日,王某因故向某律师事务所提出辞职,要求律师事务所办理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某律师事务所为王某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但要求王某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律师事务所支付5万元违约金,双方当事人由此发生争议。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结合《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某律师事务所与王某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
(2)某律师事务所与王某签订劳动合同,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给王某一份,是否合法?为什么?
(3)对于某律师事务所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4)某律师事务所与王某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是否合法?为什么?

你好:
1、某律师事务所和王某签订的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2、律师事务所未将劳动合同交给王某一份,其行为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必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一份。
3、某律师事务所未交付劳动合同,王某可以要求律师事务所交付,但不交付不影响律所与王某劳动关系的认定。
4、律所与王某约定的违约金不合法。《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实施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能就以下2种情况约定违约金:一是培训服务期未满要求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本事的培训不算);二是竞业禁止条款。
按照上述情况,律所和王某约定的违约金是违法的,律所无权要求王某支付违约金,王某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律所即可离职,并可要求结清所有工资。
广东泛邦律师事务所(广东·佛山·顺德)

个人怎么书面解除培训劳动合同(七):

2015初级会计答案
 甲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及销售业务。2014年9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销售普通住宅20套,取得价款1900万元,以售价为380万元的普通住宅4套抵偿工程款。
  (2)销售商铺5间,取得价款950万元,支付代销机构佣金19万元。
  (3)出租闲置场地用作停车场,取得租金41、8万元,管理费5、7万元。
  (4)将开发的商业楼对外投资,该商业楼开发成本4800万元,评估作价5240万元,协议约定,甲公司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
  已知:服务业营业税税率为5%。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税率为5%。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甲公司当月普通住宅应缴纳营业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____。
  A、(1900+380)×5%=114万元
  B、 (1900+380)÷(1-5%)×5%=120万元
  C、1900÷(1-5%)×5%=100万元
  D、 1900×(1-5%)×5%=90、25万元
  2、甲公司当月商铺应缴纳营业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____。
  A、950×5%=47、5万元
  B、 (950-19)×5%=46、55万元
  C、(950-19)÷(1-5%)×5%=49万元
  D、 950÷(1-5%)×5%=50万元
  3、甲公司当月出租闲置场地应缴纳营业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____。
  A、41、8×(1-5%)×5%=1、9855万元
  B、 41、8÷(1-5%)×5%=2、2万元
  C、(41、8+5、7)÷(1-5%)×5%=2、5万元
  D、 (41、8+5、7)×5%=2、375万元
  4根据材料(4),甲企业将开发的商业楼对外投资,应缴纳的是( )
  A、营业税
  B、土地增值税
  C、契税
  D、企业所得税
  第5题
  2012年12月3日,刘某到甲公司工作,12月10日双方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合同期限2年(含试用期期限),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月工资2600元;试用期内刘某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甲公司可随时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2013年10月甲公司派刘某去国外接受2个月的高级技术培训,双方补充协议约定,公司支付培训费用100000元,刘某的服务期为6年,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支付违约金80000元,培训结束后月工资提高至5000元。刘某培训期满回国后,成为公司的技术骨干。2014年8月11日,甲公司得知刘某私下与乙企业也建立了劳动关系,遂要求刘某解除与乙公司的劳动关系,刘某拒绝并于次日离开甲公司到乙公司工作,由此给甲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已知:甲公司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刘某与甲公司之间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是____。
  A、2012年12月10日
  B、2013年2月3日
  C、2012年12月3日
  D、2013年2月10日
  2、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对试用期所作的下列约定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____。
  A、试用期2个月
  B、试用期内刘某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甲公司可随时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
  C、试用期月工资2000元
  D、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3、双方在补充协议中所作的下列约定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____。
  A、刘某月工资提高至5000元
  B、刘某的服务期为6年
  C、刘某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支付违约金80000元
  D、甲公司支付培训费用100000元

1、A A D BD
2、C ABD ABCD【个人怎么书面解除培训劳动合同】

个人怎么书面解除培训劳动合同(八):

下列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下列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
下列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
A、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B、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C、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ABC【个人怎么书面解除培训劳动合同】

个人怎么书面解除培训劳动合同(九):

郭某1992年12月8日与某制药厂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自1992年12月10日起至1997年12月10日止。合同约定: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年500元累计计算。1995年7月28日,郭某以帮助其母工作为由向该厂提出书面辞职,并声明按合同约定赔偿厂方1000元,厂方不同意。郭某于8月30日要求该厂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并离厂而去。18天以后,郭某回厂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时,该厂以郭某提出辞职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旷工为由,对其作出除名决定。郭某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仲裁委员会受理后,经调查,上述情况属实。(1)该厂对郭某的除名决定是否合法?为什么? (2)此案应如何处理?

1)该药厂对郭某的除名决定不合法。①《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8条规定,对职工予以除名有两个重要条件:一是职工经常无正当理由旷工;二是经批评教育无效。此案中,职工郭某没有这方面的原因。②郭某提出与该药厂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2条对这一规定作了明确的解释,即: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超过30日,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如果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见,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本案中,郭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已提前30日用书面形式通知厂方,也表明了按照合同约定赔偿违约金的态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郭某依照法定程序和条件办事,离厂不属旷工行为,该厂不能对其按旷工予以除名。 (2)此案的处理:根据上述分析,仲裁委员会应撤销该药厂对郭某作出的除名决定,裁定该厂为郭某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郭某应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时向该厂缴付违约金1000元。

个人怎么书面解除培训劳动合同(十):

用人单位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本文来源:http://www.zhuodaoren.com/dangzheng947682/

推荐访问: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 解除劳动合同书面材料
扩展阅读文章
热门阅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