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5篇

来源:保证书 时间:2016-05-31 12:40:2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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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纪办发﹝2011﹞3号和廉责办发﹝201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充分发挥各股室的作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有效优化我县发展环境,促进信访工作创新开展。经局务会议研究,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全局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制工作纳入工作议事日程,列入日常工作总体规划。及时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责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结合深入开展干部纪律作风整队和形势政策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积极落实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的具体措施。

(二)在局统一领导下,各股室应严格遵守局各项规章制度。各股室负责人是本部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注重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

(三)各股室负责人应适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会和形势分析会。结合本股室实际,多种形式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会议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做到党风廉政建设有计划、有总结、有自查、有考评。加强本股室人员的思想、道德、纪律、法律、热爱本职工作的教育,真正做到遵纪守法,为民服务。

(四)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按照要求开好民主生活会,着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落实领导干部《谈话制度》、《述职述廉制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信访约谈及函询等制度。注重管好自己,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五)深化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工作,提高信息公开水平,接受群众监督。

(六)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工作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七)全局工作人员都要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严格执行“四项制度”、“五条禁令”, 严格工作纪律,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吃请送礼。对违纪违法行为、工作中的重大失误及群众反映突出的信访问题,坚持严肃查处并及时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

(八)定期检查总结本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验,交流先进经验,不断改进工作。

本责任书所规定的职责、任务列入股室年终工作考核范围。完成责任目标、成绩突出的股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未完成目标责任或股室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要给予股室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相应的处理。

信访局负责人:(签字) 股室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 甲方:**县**局

乙方:***科室

【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5篇】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和责任要求,更加明确局领导班子和各科、所、室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切实做好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特签订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5篇】

一、局党组书记、局长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局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局党组每半年不少于一次组织全局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分析研究全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认真贯彻落实、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责任要求。

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各科室结合实际制定本科室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具体措施,每半年不少于一次进行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及时分析本科室人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表扬先进,批评、教育违纪行为,不断提高遵守廉政规定的自觉性。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应教育管好工作人员以及家庭成员,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规定,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杜绝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对在自己责任范围内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对违纪苗头不及时批评纠正,以至屡屡发生,甚至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不但要对违纪者本人作出严肃处理,并视情节扣其年终奖金,而且要对科室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分别追究领导责任。【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5篇】

三、按规定开好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局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对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责任要求,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党内民主监督,虚心接受群众监督,防止和纠正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中出现的问题。

四、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处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的来信来访,及时制止责任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五、年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核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考核可结合对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以及党员、干部的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等工作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奖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的依据,作为对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合格的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甲方责任人签字: 乙方分管领导签字:

乙方责任人签字:

2008年4月21日

第三篇:《市质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市质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了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局党组及其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的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__市纪委全会精神,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对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切实加强领导,经常听取情况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

2、负责抓好分管单位承担的面上党风廉政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始终把行风建设作为分管单位一项重大内容抓紧抓好,始终把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3、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党组成员、分管单位的党政组织及其负责人进行监督,并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4、认真抓好责任范围内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对分管的各股室及其成【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5篇】

员的教育、监督、管理,督促股室负责人及成员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和中央及省、州、市提出的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5、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

6、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和中央及省、州、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认真履行党组自身廉洁公开承诺,带头做到并在职责范围内教育、管束党员干部做到:不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跑官要官”;不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等经济活动;不参与赌博;不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

7、每年定期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责任追究

1、对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追究其责任。

2、由于教育、管理失职、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其责任。

3、对其他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直至党政纪处分。

三、本责任书一式叁份,由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和纪检组长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书记(签字) 责任人(签字)

第四篇:《XX局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书》【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5篇】

郧西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保证县委、县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落到实处,进一步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特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中央及省、市、县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在职责范围内教育、管束党员干部并一起做到: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跑官要官”;不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等经济活动;不参与赌博;不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带头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做好表率。

2、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和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原则,把党风廉政建设与质监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3、不断完善惩防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和源头治理腐败工作。把规范权利运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管惩处结合起来,努力从制度上预防腐败的发生。

4、对分管部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重点抓好所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对违反责任制规定应当追究责任的,及时予以追究或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纪党规,定期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2)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 抓好分工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3)认真贯彻中纪委“五个不许”、省、市、县纪委有关廉政和反腐败的规定,加大监督力度,违者按规定予以追究。

(4)要同上级保持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事。

(5)及时办理群众信访举报,对重要信件,要亲自过问调处,保证

分管范围内不发生越级集体上访。

(6)继续完善和强化政务公开,坚持民主决策和依法行政,不断改进机关作风和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积极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努力建设一支“和谐型、节约型、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健康型、法制性”的质监队伍。

(7)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不到被服务单位报销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

(8)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当年本单位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9)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

(10)认真组织好分管部门每年一次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考核和述职述廉及勤廉公示工作,按时向局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报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报告及有关材料。

二、责任追究【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5篇】

1、对分管部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追究其责任。

2、由于教育、管理失职,分管部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其责任。

3、对其他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视情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直至党政纪处分。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由局主要负责人、责任人各执一份,存档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局负责人(签字): 局责任人(签字):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第五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纪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现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原则

1、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组织统一领导,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的局面。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2、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做到“一岗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加强业务管理和行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

1、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本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监督本公司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严格管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防上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和不廉洁问题。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不准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及时发现和解决管辖范围内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纠正本公司不正之风。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继续加强对采

购物品的专项整治工作,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的国家工作人员和非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继续完善公司设备集中采购工作,加强对招标采购过程中的监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5篇】

5、坚持民主集中制度,完善“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工作原则,防止重大决策失误;坚持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逐步推行领导干部向职工述学述职述廉制度;认真执行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公司中层干部,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6、加强部门经济责任审计,健全内审机构,做到离任审计规范化、在职审计制度化、审计结果运用科学化,把住国有资产管理处置中的环节,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

7、认真履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及信访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计划生育责任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等所赋予的职责,防止发生重大问题。进一步完善企业公开制度。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

公司党委对本公司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若履行职责不力,在管辖范围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关法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1、公司出现重大经济损失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恶性事件的;

2、公司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没有及时予以纠正的;

【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5篇】

3、私设„小金库”或违反规定发放奖金,铺张浪费、花钱大手大脚造成恶劣影响的;

4、公司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在公司企业经营中收受红包和 “回扣‟的;

5、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或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

6、公司党员干部或职工参与赌博的;

7、公司党员干部或职工利用上班时间和单位办公设备进行股票、证券、基金交易的;

8、公司党员干部或职工违反有关公务用车规定的;

9、公司领导干部配偶、子女或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获取非法利益的;

10、公司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教育管理不力,以致屡屡发生大案要案的;

11、公司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不力;导致重大工作失误或发生越级集体上访的。

具有上述及《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之情形并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督

1、公司党委要定期分析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并作为每半年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之一,会后及时向县委作书面汇报

2、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党内、党外监督,重视纪检信访工作,组织党内、党外群众座谈会,征求对干部廉洁自律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

3、公司党委将结合半年、年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年终奖惩挂钩,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树先、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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