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ps行动计划对我国

来源:制度 时间:2016-08-24 10:08:09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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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ps行动计划对我国(一)
部分国家自BEPS行动计划发布以来采取的主要措施

部分国家自BEPS行动计划发布以来采取的主要措施

自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2013年7月发布BEPS行动计划以来,世界各国积极响应,纷纷对本国相关税收制度和政策开展跟进性修订,并提出进一步改革完善的设想。

欧洲

英国。2014年3月,英国政府公布表明其对BEPS行动计划观点的官方文件;2014年10月,英国政府就反混合投资工具法征求意见;承诺将致力于修订完善现行专利盒子制度;对转移利润按25%的税率征税;2015年财政法案草案赋予英国税务和海关总署根据OECD建议在英国实施国别报告制度的权力。

法国。2014年8月,税务局发布反混合融资条款最终规定;税务审计中要求提供会计报表和合并账户;加强转让定价规定,披露外国税务裁决;在2015年财政法案二读法案中,国民议会提出,提高针对税务审计中未提供适当转让定价文件的罚款,处以关联方交易额0.5%或者重估利润5%的罚款,以二者中金额较高者为准;在2014年度财政法案修订草案的讨论中,国民议会提出修改参股豁免制度,处理入境混合支付;法国宪法法院颁布禁止从事免税活动的企业支付的股息享受参股豁免,对未提供转让定价文件的处以交易额0.5%的罚款。

奥地利。议会颁布2014年度税收修正案,重大变化包括对支付给附属公司的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扣除采用“纳税义务”测试。

爱尔兰。从2015年1月1日起,相关条款将用于规避无国籍公司;2015年预算确认将修正爱尔兰居民企业的相关规定,逐步取消所谓双爱尔兰架构。

卢森堡。延长现行公司管理和实质性条款的实效性;引入新一代预算;引入针对公平交易原则的一项新规定,对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交易将根据正常市场条件加以确认并征税。

西班牙。在2014年11月发布的税改法中,出台了反混合安排、利息扣除上限、加强受控外国公司规则以及修正滥用税收协定的相关规定;2015年初宣布,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将规定跨国公司报送国别报告的义务。

欧盟。德国、法国和意大利财政部长呼吁欧盟针对反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措施迅速开发一项新的欧盟指令,具体包括:建立一项税收效率基本原则以弥补欧盟税收协调的缺陷,跨境税务裁决信息的强制和自动交换,识别信托、空壳公司以及其他非透明实体收益人的登记册以及对避税天堂采取的措施等;欧盟经济和金融事务委员会已同意扩大欧盟税务机构间强制信息交换的范围;法国和奥地利财政部长致力打破欧洲金融交易税谈判僵局,迫切希望在

2016年开征金融交易税;2015年1月27日,欧洲理事会在《母子公司指令》中正式采用反滥用条款,符合最低要求的成员国可以采用更加严格的条款。

美洲

美国。一是新的反税基侵蚀和反税负倒置建议列入2015财年预算提案。在2014年3月4日奥巴马政府公布的《2015年度财政预算案》以及财政部公布的《政府2015财政年度收入建议的综合说明》和《收入预估》中,一共提出了19条关于国际税收的建议,其中17条建议预计将增加2760亿美元的税收,其余2条建议预计将减少22.7亿美元的税收。二是修改反转交易的相关条款。修改第7874节适用于反转交易(即美国企业通过将总部移至海外来避税)的相关规定,从而限制企业通过“反转后筹划”,即把总部移至海外后的筹划在美国获得税收利益。三是美国财政部向OECD提出现金盒(cash boxes)的建议。四是2016年财年预算提出对外国收益征收新的最低税,并对累积的外国收益征收一次性税收。五是国税局发布分国信息报告制度。美国国税局本次提出的规定,要求收入大于8.5亿美元的跨国企业的美国母公司提交XXXX表格——分国信息报告。需要按照美国一般公认会计原则(GAAP)合并财务报表的情况有两种:

(1)跨国集团的最终母公司是美国企业,其分公司至少有一个在美国境外或非美国居民企业;

(2)跨国集团的美国企业在美国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提案,当一个企业根据其管理机构、场所或其他类似标准而在某地负有纳税义务时,通常就认定为当地居民企业。如果一个企业仅从某地取得收入或从位于某地的资产中取得收入则不被认定为当地居民企业。提案还明确了确定一个企业在多个纳税管辖区可以构成居民企业或常设机构的判断规则。

规定要求,母公司对其每个组成部分实体的居民纳税管辖区、组织或运营地的纳税管辖区(如果不同于居民纳税管辖区)、主营业务、纳税识别码进行报告。

此外,规定要求母公司对每个组成部分实体所在纳税管辖区的如下信息进行报告:

(1)与跨国企业的其他组成部分实体进行交易所获得的收入;

(2)与跨国企业其他组成部分实体以外的企业进行交易取得的收入;

(3)税前利润(损失);

(4)对所有纳税管辖区以现金支付的所得税,包括对收到付款的代扣税;

(5)对应纳税利润(损失)的预提税费,只反映现款会计期间的业务,不包括递延所得税或不确定税项;

(6)设定资本;

(7)累计收益;

(8)相关纳税管辖区的全职员工人数;

(9)有形资产的账面净值(而非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此外,还需对不属于任何纳税管辖区的组成部分实体进行汇总报告。

墨西哥。2013年提议的支付给关联方的不征税或实际征税率低于墨西哥企业所得税税率75%的利息、特许权使用费以及技术援助等相关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的规定,目前已在国会众议院立法程序中作出修订;2014年10月,根据一项在2014年生效的报告制度,墨西哥税务机关发布了一份需要每月作出报告的交易清单,同时对提交信息的相关格式要求和2014年报告截止日期作出了详细规定。

巴西。巴西财政部长将判定避税天堂和优惠税制的税率标准从20%降低为17%。 亚太地区

澳大利亚。颁布新的转让定价法规;发布债务——权益税收分类规则草案;2014年7月,财政部长提出对利息扣除资本弱化规定进行修改、废除并替换外国非证券投资股息收入免税政策的议案。

印度。2014年3月,政府发布修订《2013直接税法》的草案,包括:引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定义,扩大居民企业的判定标准,对适用20%税率的富饶地区的外国企业间接转让股权或利益的行为征税,引入诸如一般反避税规则、受控外国公司规定等若干反滥用规定;已生效执行的新《印度公司法(2013)》,要求在印度通过电子模式和其他任何方式开展经营活动的外国公司必须向印度公司法律监管机构进行注册登记。

日本。2014年12月,日本发布2015年税制改革大纲,其中包含一项反混合投资工具的规定,免税股息范围将不再包括在外国子公司所在国可以享受扣除政策的外资分红。此外,从2015年10月1日起,日本将对外国服务提供商向日本客户提供的数字经济服务征收消费税。

韩国。韩国颁布2015年税制改革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对大型企业过量现金储备征税;将资本弱化条款中债务和权益的比例从3∶1降至2∶1;对未报告与外国关联方跨境交易处以最高1亿韩元的行政处罚;跨境交易逃税的税款追缴期延长5年,并处以不缴或少缴税款60%的罚款。

新加坡。2015年1月发布修订后的转让定价指南并立即生效,但是,指南中无国别报告要求。

非洲

南非。2014年预算制定了对杠杆收购利息扣除的限制性规定,完善了混合股反避税法;2014年7月发布的2014年税收法律修正法案草案对转让定价规则、利息扣除限制和受控外国公司规定进行了修订;拟出台更加严格的转让定价文件要求,拟实施预约定价安排。

beps行动计划对我国(二)
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最新成果及其对中国的影响

1 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最新成果及其对中国的影响

1.1 BEPS项目2014年成果(颁布于2014年9月16日) • 数字经济(第1项行动计划):指出数字经济的税收挑战

• 混合错配安排(第2项行动计划):消除混合错配安排的影响 • 有害税收实践(第5项行动计划):更有效打击有害税收行为 • 税收协定滥用(第6项行动计划):防止滥用协定

• 无形资产转让定价指引(第8项行动计划):修订了关于无形资产转让定价指引,并确保价值创造的一致性

• 转让定价同期资料和分国信息披露指引(第13项行动计划):修改及完善有关转让定价同期资料的要求,并提供按国别报告的模板以增加其透明度 • 开发用于修订双边协定的多边工具(第15项行动计划):制订多边税收协定指引

• 转让定价及其他高风险交易(第10项行动计划) :已出讨论稿,将于2015年1月14日出版正式稿

1.2 国税局对BEPS问题的关注

国税局的观点:BEPS行动计划将增加转让定价问题的透明度。国税局将重点关注部分关键的BEPS行动计划涉及领域,特别是争论较为激烈的观点。尽管有BEPS的支持,但是国税局不愿参与到多边争端解决机制。

国税局对BEPS的关注点

• 充分考虑转让定价的市场因素

• 征税权必须与经济活动相一致

【beps行动计划对我国】

• 中国企业对集团利益的分配

分歧的领域

• 关键人员职能(战略与执行)

• 无形资产的创造

• 制造业作为IP的来源?

• 管理服务 vs. 关键人员职能

1.3 税局列出的15项不可接受的行为

1. 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

2. 双重或多重免税

3. 不良税收筹划

4. 不透明的税收制度

5. 没有实质经济活动的架构与安排

6. 不合理的费用列支

7. 外国企业在华单一功能子公司亏损

8. 滥用税收协定

9. 虚高无形资产定价

10. 与企业功能及价值贡献不相匹配的回报

11. “高科技企业”低回报

12. 不尊重中国市场的特殊性

13. 外国损失向中国转移

14. 企业不配合资料提供

15. 以避税为目的的混合错配

1.4 税局采取的风险管理措施

新的重点是“风险管理+遵从管理”。

1. 依托数据仓库,开展风险筛查

2. 建立风险区分框架,进行风险等级划分

3. 依据监控结果,实施风险分类应对

4. 提升反避税调查层级,加大反避税管理力度

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地方税局针对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大额服务费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情况展开一次摸底排查。

2 146号文——国税总局关于境外非贸易支付公告

2.1 重点关注的服务费类型:

• 股东服务费;

• 集团管理服务费;

• 自身可完成/已由第三方提供的重复服务;

• 与接受服务企业自身功能风险无关,或与所承担的功能风险相关但与经营不匹配/不符合其所处经营阶段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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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受的服务与其他交易同时发生,且其他交易价款已含该项服务的费用,不应再重复支付的服务费。

2.2

2.3

2.3.1 服务费安排的六项测试 146号文——特许权费用支付内部指引 内部指引 -重点关注的特许权使用费类型

• 向避税地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 向不承担功能或只承担简单功能的境外关联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 境内企业对特许权价值有特殊贡献,或特许权本身已贬值,仍然向境外支付

高额特许权使用费。

2.3.2 实践中需要考虑的问题

• 全球品牌在中国的价值

• 当前或现有阶段对受益的测试方法 (如,亏损企业)

• 常规的专业技术/专业知识

2.4

2.4.1 企业需要考虑的问题 焦点问题及挑战

• 全球分摊机制及相关支持性文件:

• 可能由于在使用相关分摊方法后中国所需要承担的服务费的份额被认为是对中国企业不利;

• 重点关注服务提供方式

• 不涉及中国地域特殊性问题,服务的实质是监管或是协调【beps行动计划对我国】

• 没有考虑到“备用服务”的特殊性

2.4.2 涉及的领域

• 为了确保服务费能进行抵扣,企业需要:

• 创建服务提供者和服务使用者之间的关系

• 确定利润是否由中国与海外共享,如果利润是共享的,那么服务的成本不应该完全有中方承担

• 需要再次对分摊的模型进行确认,以确保其地域分配的合理性 • 评估中国是否需要在实践中使用备用服务

beps行动计划对我国(三)
2015年税法注册会计师真题答案

税法(2015) 历年真题答案【beps行动计划对我国】

一 、单项选择题

1. 【答案】 C

【解析】

选项AB:属于中央政府固定收入,选项D:属于地方政府固定收入。

知识点】 其他

2. 【答案】 B

【解析】

选项AC:不征收增值税;选项D: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知识点】 其他

3. 【答案】 C

【解析】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但将购进的货物用于这三项的,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所以选项ABD不正确。

【知识点】 其他

4. 【答案】 B

【解析】

轮胎、卡丁车、酒精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

【知识点】 其他

5. 【答案】 B

【解析】

汉代对商人征收的“算缗钱”,具有营业税的性质。对商人和高利贷者按照交易额或贷款额征税,这相当于是对营业税纳税人按照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知识点】 其他

6. 【答案】 D【beps行动计划对我国】

【解析】

纳税人提供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所以一次性收取租金48万元全额计征营业税。该公司8月应缴营业税=48×5%=2.4(万元)。

【知识点】 其他

7. 【答案】 B

【解析】

选项AD: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该烟草公司收购烟叶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购烟叶的当天(8月9日),那么应于9月7日前申报缴纳烟叶税;选项C:纳税人收购烟叶应当向烟叶收购地(乙县)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知识点】 其他

8. 【答案】 C

【解析】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实际缴纳的“三税”,包括被税务机关处罚时补交的“三税”,不包括有关的罚款和滞纳金。甲企业7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50+15)×7%=4.55(万元)。

【知识点】 其他

9. 【答案】 D

【解析】

下列费用,如能与该货物实付或者应付价格区分,不得计入关税完税价格:

①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的基建、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的费用;

②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之后的运输费用、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选项C);

③进口关税及其他国内税收(选项B);

④为在境内复制进口货物而支付的费用;

⑤境内外技术培训及境外考察费用(选项A)。

【知识点】 其他

10. 【答案】 A

【解析】

根据2016年教材,原煤及洗选煤销售额中包含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等费用应与煤价分别核算,凡取得相应凭据的,允许在计算煤炭计税销售额时予以扣减。本题中的运费不计入计税销售额,该企业销售洗煤应缴纳的资源税=5000×80%×10%=400(万元)。

【知识点】 其他

11. 【答案】 A

【解析】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知识点】 其他

12. 【答案】 C

【解析】

选项A:纳税人出租房产,自交付出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选项B: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选项D: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之次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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