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军民融合政策发展状况,,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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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军民融合政策发展状况,,论文(一)
2015年我国军民融合发展形势展望

2015年我国军民融合发展形势展望

2014年,我国军民融合工作全面提速,向深度融合的方向大步迈进。军地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各项政策红利逐步释放,军民结合产业发展态势良好,国防科技创新能力有所提升。但是当前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需要关注的问题:军工科研院所深入改革,典型军民结合产业良性发展,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模式构建,民参军渠道畅通等。预计2015年,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将是国家及地方国防科技工业“十三五”规划编制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类利好政策将会继续推出,军工行业改革将稳步开展,民技参军、民资参军、民智参军的深度将加大,军民融合将迎来新一轮发展高潮。

2014年,军民融合工作全面开展,总体上呈现良好的发展

态势,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重要场合强调要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军地相关部门主动作为,加快了融合步伐。展望2015年,军民融合各项利好政策将会进一步出台并落实,为推进军民资源共享、军民结合产业发展、军民用技术双向转移、国防科技工业改革、协同创新等营造较好的发展环境,逐步形成全军全民大融合的发展态势。

一、对2015年形势的基本判断

(一)军民融合工作继续扎实推进

2014年,国家高层对军民融合保持高度关注,习近平主席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解放军代表团全体会议上以及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都强调要坚定不移走军民融合式创新之路。预计2015年,中央及各相关领导将继续关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并将其作为国家及地方国防科技工业“十三五”

规划编制的重要内容之一,军民融合相关工作将扎实推进。

针对军民融合的专题调研工作延续开展。2014年,围绕军

民融合工作国家相关部门领导进行了密集的专题调研。7月2日至5日,马凯副总理先后到洛阳、武汉等地调研,考察军工及民口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6月29日至7月1日,许达哲副部长在黑龙江省开展调研;9月1日至5日,万钢部长等相关领导在湖北就“军民融合式科技创新发展”进行专题视察。所有调研的核心议题均指向军民融合。预计2015年,在调研基础上,相关部门将深入分析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全面研究并落实军民融合的战略部署。

借助各类公开性活动扎实推进具体工作的落实。2014年,围绕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这篇大文章,军地双方主动作为,积极开展各类活动。5月26日,总装备部、工信部、国防科工局、全国工商联联合举办了首届“民营企业高科技成果展览暨军民融合高层论坛”,160余家民营企业参展。10月16日,第二届中国(绵阳)科技城国际科技博览会举行,在军民融合创新发展论坛上,分享并探讨了“军民融合”成功经验和发展新途径。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4年10月底,全国性的军民融合相关论坛、学术交流、座谈会各类学术会议15余次。预计2015年,针对军民融合的相关活动将继续举行,切实推动具体工作的落实。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将取得新突破。2014年,国家军民结合

公共服务平台运行良好,为社会各界提供了高质量的服务。总装【我国军民融合政策发展状况,,论文】

备部正在建设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站,计划做两套系统:对于涉密信息,将在涉密系统中通过分级分类进行定向发布;对于非涉密的采购需求、公开招标、军品配套要求等将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并提升平台互动功能,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进展。预计2015年初,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站将进入运行阶段,与军民结合公共服务平台形成顺畅的交互机制,共同助力军民融合。

(二)政策法规建设将不断完善

2014年4月,为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文件针对军工开放、民参军、军民资源共享、军民科技成果转化、军民结合产业、公共服务体系等提出了针对性意见,是对前期军民融合相关政策的进一步细化,利于军民融合向纵深发展。5月,针对民参军,总装备部、国防科工局和国家保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吸纳优势民营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的措施意见》,提出了改进工作的八项主要措施,为优秀民企参军构建起协调顺畅、简明规范、高效有序、安全保密的准入管理制度打下良好基础。10月9日,国防科工局组织召开的座谈会,讨论《国防科技工业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和《关于推进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建议(征求意见稿)》,并提出意见建议。

预计2015年,在强军战略和深化改革的推动下,相关部门

将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运用法治方式推动军民融合,针对军品采购定价制度、合同管理的相关细则以及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若干政策建议有望年初出台。

(三)典型军民结合产业趋于理性发展

国家和地方政府借助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有利时机,加速军工先进技术、产品向产业化发展。特别是在一些传统的军工大省以及民用高技术水平较高的地区,军民结合产业尤其是具有核、航天、航空、船舶、兵器等军工特色的传统优势产业,在国家及地方一系列政策引导下,保持了稳速发展态势。

民用核能。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民用核能体系,相关技术不断提升。我国三代核电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基础上,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部分技术已达到世界领先水平,核电设备制造国产率得到提高,如中广核位於阳江的机组国产化率最高可达85%。预计2015年,在采取国际最高安全标准的前提下,设备国产化率进一步提升,开发海外市场力度将加大,国内东部沿海地区新的核电项目建设也将提速。

民用航天。航天技术应用已辐射到新材料、新能源、精密制

造等民用领域,民用航天产值已占到航天总产值半壁江山。其中,北斗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核心技术取得较大突破,部分芯片的主要指标已接近国际水平。北斗产业园也逐步覆盖全国各大区域,基本形成了基础产品、应用终端、系统应用、运营服务相对完整的产业链。预计2015年,航天军民两用技术发展将持续加快,

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卫星应用向业务服务型转变的趋势凸显。

民用航空。我国民航产业在世界经济复苏艰难、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2014年,C919大飞机、ARJ21涡扇支线飞机项目不断取得新进展,充分带动了相关产业发展,但不可否认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与国际发达国家仍存在较大差距。在通用航空领域,我国虽然尚处起步阶段,但发展势头较猛,全国已建成140多个通用航空产业园。预计2015年,国家将在航空动力、材料等方面继续加大研发投入,C919大型客机或将完成总装并首飞,通航产业规模将保持低速增长。

民用船舶。2014年,船舶工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我国船舶出口额、主营业务收入整体上保持增长。尤其是海洋工程装备行业增长加快,接单占比保持全球第一,其中,上半年新签各类海洋工程装备81艘(座),占世界市场份额提高到32%,居全球第一。技术水平也不断提升,4月,我国自主研发的迄今下潜最深、国产化率最高的无人遥控潜水器系统“海马号”通过了海上验收。预计2015年,船舶行业继续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经济效益以及船舶出口将延续增长态势。

军工电子。虽然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已居全球前列,但国防工业部分关键技术领域,如芯片等核心元器件距离国际领先水平差距依然非常大。在未来装备信息化趋势下,通信、探测识别、精确制导等将成为重要的发展趋势。预计2015年,将持续加大军事信息化建设投入,进一步提升军工服务器、电脑CPU等核

我国军民融合政策发展状况,,论文(二)
我国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

我国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我国军民融合政策发展状况,,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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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月日

摘 要

2015年,我国军民融合工作全面提速,向深度融合的方向大步迈进。军地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各项政策红利逐步释放,军民结合产业发展态势良好,国防科技创新能力有所提升。但是当前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需要关注的问题:军工科研院所深入改革,典型军民结合产业良性发展,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模式构建,民参军渠道畅通等。预计2016年,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将是国家及地方国防科技工业“十三五”规划编制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类利好政策将会继续推出,军工行业改革将稳步开展,民技参军、民资参军、民智参军的深度将加大,军民融合将迎来新一轮发展高潮

目录

第1章 引言………………………………………………………………………………………………………………………….4

第2章 我国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现状和环境分析……………………………………………………….5

2.1 军民融合工作继续扎实推进……………………………………………………………………………5

2.1.1 针对军民融合的专题调研工作延续开展。……………………………………..5

2.1.2借助各类公开性活动扎实推进具体工作的落实。………………………….5

2.1.3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将取得新突破。……………………………………………………5

2.2政策法规建设将不断完善 …………………………………………………………………………………6

2.3典型军民结合产业趋于理性发展 ……………………………………………………………………6

2.3.1 民用核能……………………………………………………………………………………………………6

2.3.2 民用航天……………………………………………………………………………………………………6

2.3.3 民用航空……………………………………………………………………………………………………6

2.3.4 民用船舶……………………………………………………………………………………………………7

2.3.5 军工电子……………………………………………………………………………………………………7

2.3.6 民爆行业……………………………………………………………………………………………………7

2.4 军工行业改革将稳步开展………………………………………………………………………………….7

第3章 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中的问题……………………………………………………………………………..9

3.1关注军工科研院所改革问题……………………………………………………………………………….9

【我国军民融合政策发展状况,,论文】

3.2关注重点军民结合产业发展问题………………………………………………………………………9

3.3关注军民融合协同创新问题……………………………………………………………………………….9

3.4关注民参军体制机制等问题……………………………………………………………………………..10

第4章 应采取的对策建议……………………………………………………………………………………………..11

4.1通过法治方式推动军民深度融合…………………………………………………………………….11

4.2稳步推进军工科研院所改制……………………………………………………………………………..11

4.3促进重点军民结合产业升级……………………………………………………………………………..11

4.4尽快建立健全协同创新机制……………………………………………………………………………..12

4.5继续推动民参军相关制度改革…………………………………………………………………………12

第1章 引言

2013年3月11日,在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解放军代表团全体会议时,习主席指出,要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努力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他还强调,“要进一步做好军民融合式发展这篇大文章。”

围绕在新的起点上推进统筹建设,习主席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这是对党处理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关系历史经验的总结和运用,为新形势下统筹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作为时代科技的制高点,高新技术产业引领发展潮流,是军民深度融合的重点。进一步推进军民融合向深度发展,还需要我们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基础作用,在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我们要抓紧转变国防科技成果消机保密理念,尽快转化为民用科技成果,使其在经济建设中迅速转化为国防综合实力。同时,要勇于打破利益藩蓠和垄断,我国目前有13万家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只有500多家民营企业进入了军工行业,很多高新技术企业在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产业方面都不输于传统军工企业,有的技术水平甚至还领先。如果不能出台相应的政策,从信息沟通、税收优惠、融资投资、风险补偿等等方面进行评估和监督,就很难使其融合、深入发展。【我国军民融合政策发展状况,,论文】

融合式发展不仅是要引导国家经济社会资源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同时也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国防建设对国民经济的积极作用。实现利益共享,追求双赢乃至多赢,这是军民融合式发展题中应有之义。军地结合产业受到“热捧”。用军工行业拉动经济增长、促进政府转型,成为不少地方政府的共同选择。截至目前,在北京、陕西、湖北、湖南、四川等地,已有24个国家级军民结合产业基地。专家认为,发展高技术的军工产业,通过航空、航天、船舶、核能和电子等产业的带动,逐步完成产业结构的升级,进而提高信息化时代的国家核心竞争力,这是利国利军利民之举。

自2014开始年,军民融合工作全面开展,总体上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重要场合强调要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军地相关部门主动作为,加快了融合步伐。展望2016年,军民融合各项利好政策将会进一步出台并落实,为推进军民资源共享、军民结合产业发展、军民用技术双向转移、国防科技工业改革、协同创新等营造较好的发展环境,逐步形成全军全民大融合的发展态势。

第2章 我国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现状和环境分析

2.1 军民融合工作继续扎实推进

2014年,国家高层对军民融合保持高度关注,习近平主席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解放军代表团全体会议上以及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都强调要坚定不移走军民融合式创新之路。预计2015年,中央及各相关领导将继续关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并将其作为国家及地方国防科技工业“十三五”规划编制的重要内容之一,军民融合相关工作将扎实推进。

2.1.1针对军民融合的专题调研工作延续开展。

2014年,围绕军民融合工作国家相关部门领导进行了密集的专题调研。7月2日至5日,马凯副总理先后到洛阳、武汉等地调研,考察军工及民口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6月29日至7月1日,许达哲副部长在黑龙江省开展调研;9月1日至5日,万钢部长等相关领导在湖北就“军民融合式科技创新发展”进行专题视察。所有调研的核心议题均指向军民融合。预计2015年,在调研基础上,相关部门将深入分析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全面研究并落实军民融合的战略部署。

2.1.2借助各类公开性活动扎实推进具体工作的落实。

2014年,围绕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这篇大文章,军地双方主动作为,积极开展各类活动。5月26日,总装备部、工信部、国防科工局、全国工商联联合举办了首届“民营企业高科技成果展览暨军民融合高层论坛”,160余家民营企业参展。10月16日,第二届中国(绵阳)科技城国际科技博览会举行,在军民融合创新发展论坛上,分享并探讨了“军民融合”成功经验和发展新途径。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4年10月底,全国性的军民融合相关论坛、学术交流、座谈会各类学术会议15余次。预计2015年,针对军民融合的相关活动将继续举行,切实推动具体工作的落实。

2.1.3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将取得新突破。

【我国军民融合政策发展状况,,论文】

2014年,国家军民结合公共服务平台运行良好,为社会各界提供了高质量的服务。总装备部正在建设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站,计划做两套系统:对于涉密信息,将在涉密系统中通过分级分类进行定向发布;对于非涉密的采购需求、公开招标、军品配套要求等将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并提升平台互动功能,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进展。预计2015年初,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站将进入运行阶段,与军民结合公共服务平台形成顺畅的交互机制,共同助力军民融合。

我国军民融合政策发展状况,,论文(三)
我国国防工业军民融合式发展面临问题对策论文

我国国防工业军民融合式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中图分类号:e25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1)05-018-02

摘 要 国防工业的军民融合式发展道路是当前适应我国国情、军情提出的一项重要议题,对有效提高资源配置、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具有重要意义。文章回顾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防工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分析了当前我国国防工业军民融合式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并就如何深化我国国防工业军民融合式发展改革做些粗浅的探讨。

关键词 国防工业 军民融合

胡锦涛主席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建立和完善军民融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军队人才培养体系和军队保障体系,坚持勤俭建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不仅为我国国防工业的军民融合式发展指明了方向,而且提出了具体要求。国防工业作为国家战略性产业,是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自主创新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走军民融合式发展道路,立足“市场”保障“战场”,能够有效提高军事资源配置效率,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

一、新形势下我国国防工业实施军民融合的重要意义

国防工业军民融合模式是适应时代发展和立足我国国情、军情提出的一项重大课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国防工业军民融合是党中央一贯坚持的战略指导方针

我国军民融合政策发展状况,,论文(四)
军民融合式发展的若干问题研究

  1 军民融合的发展历程

  1.1 毛泽东同志领导时期――坚持军民结合的原则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国防和军队建设一贯坚持军民结合的原则。新中国建立之初,国家财政经济严重困难。面对国防建设亟待加强,从战争的废墟中恢复国民经济的工作任务极为繁重的形势,毛泽东同志提出了“两手抓”的思想:一手抓国防建设,建立强大的国防军,巩固国防;一手抓经济建设,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为新中国的经济大发展奠定基础。
  1.2 邓小平同志领导时期――军队建设对经济和科技的拉动作用是客观存在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指出:“过去我们过多地认为世界大战很快就要打起来,忽视发展生产力,忽视经济建设。现在根据新的观察、新的分析,下决心一心一意搞建设;一定要抓紧利用当前和平时期这个良机,先把经济建设搞上去;同时,要不失时机地、认真地搞好以现代化为中心的国防和军队的长期性、根本性建设,为国家的经济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1.3 江泽民同志领导时期――经济建设与国防现代化建设两头兼顾、协调发展
  20世纪90年代,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把处理好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作为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提出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建设与国防现代化建设两头兼顾、协调发展。”
  1.4 胡锦涛同志领导时期――“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
  2004年7月24日,胡锦涛同志主持了以“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为主题的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他在阐述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关系时强调:经济建设是国防建设的基本依托,经济建设搞不上去,国防建设就无从谈起。胡主席曾经在军委扩大会议上明确提出:国防和军队建设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六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其中重要的一条是要积极探索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发展路子,并强调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做好的一篇大文章。
  2 军民融合式发展的途径[2]
  2.1 推进军民融合发展,首先需要制定实施相应的发展战略规划
  一个重大战略思想和理念要变革现实,需要相应的战略平台。军民融合式发展,涉及军地两大系统和多方利益关系,尤其需要国家通过战略规划来推进。在历史上,我们党一直强调“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战略思想,并以此作为党和国家指导国防建设的重大方针。这些战略思想虽然在某些领域和某些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没有将其具体化为可供全局遵循的发展战略,缺乏战略目标、战略阶段、战略举措的约束和牵引,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解决军民分离问题的效果。要扎实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就不能仅仅把这一体现时代潮流的大战略束之高阁,而要尽快研究论证并制定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
  2.2 推进军民融合发展,需要以重点带动全局
  军民融合式发展,涉及方方面面。比如,将军事斗争准备需求和战场建设纳入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将国防和军队信息化建设纳入国家信息化建设体系,将国防经济布局纳入国家经济建设的总体布局之中,等等。当前的重点是加强党的十七大强调的四大体系建设,即加强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军队人才培养、军队保障和国防动员体系建设。这四大体系建设,既是当前迫在眉睫的建设重点,也是军民融合发展的关键领域。只有通过加强这些建设,才能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跃升。
  2.3 推进军民融合发展,需要建立健全军民体制机制
  军民融合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全局,涉及各有关部门的利益调整,需要依靠国家政策和军政部门协同推动。最重要的是建立一个权威性的高层决策机构。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之所以能把国防科研、中科院、民用工业部门、高校、和地方科研5个方面力量都统一组织起来,干了“两弹一星”等许多大事,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一个既能管军又能管民的高层领导机构。总结这一成功经验,需要进一步强化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的高层协调和决策机制。同时,还应完善综合协调体制机制,将军民融合发展的基本任务按领域分解到军地各职能部门,通过政策法规等形式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联系,建立和完善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和军地协调机制。
  2.4 推进军民融合发展,需要建立健全政策体系
  应针对当前面临主要瓶颈问题,确定各融合领域中政策制度设计的侧重点。一是进一步完善面向全社会的军品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鼓励企业和其他主体参与融合式发展项目建设和军品研制生产;二是建立和完善技术标准和信息发布等制度,尤其应抓紧实施“军标体系瘦身计划”,凡是民用标准能够满足军事工作要求的应尽量直接采用,对那些低于民用标准或能用民品标准代替军用标准的,应明确采用民用标准,加快建立国家标准、军用标准和行业标准协调互补的标准体系;三是改革完善税收政策,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建立民营企业参与国防建设尤其是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的风险补偿和扶持机制,实现长效激励;四是设立军品投资风险基金,解决“民参军”产品长期售后服务难题,制定行业规范遏制逐利性恶性竞争等相关风险;五是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效益的军民融合项目,可采取转移支付、财政补贴、政府采购等优惠政策,确保相关主体参与国防建设的积极性;六是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和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根据项目可市场化程度,有计划地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为军民融合发展提供可靠的资金来源;七是在军工产业比较密集的地方,建立和完善一批军民两用高技术产业发展园区,把园区建设成为军工高技术产业化基地、军民两用技术研发基地,不断提升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整体水平。
  2.5 推进军民融合发展,还需要建立健全法规体系
  一方面,应围绕军民融合发展的实际需求确定需要建立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还应根据已有法律法规运行的实践作修订和补充工作。
  3 军民融合目前遇到的问题
  首先,国防科技工业的军民融合度究竟多大为宜。需要综合考虑我国军工技术起点和我国军工发展的具体国际环境等多重因素。搞军民融合决不意味着要把我们已建立起来的相对独立完整的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完全融入国民经济大体系,而不保留基本的核心军工能力。 不少著名西方国防经济学家论证说,中国是发展中国家,没必要保留完整的军工能力,搞货架交易即购自国际军火市场是最经济、最方便的武器装备获取方式,这是极不现实的。
  其次,国防投入与融合发展的关系问题。我国的军民融合发展,总体上还处在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初期,与军民深度融合的发达国家在融合发展的阶段上也不尽相同。从趋势上说,军民融合发展确实能够降低国防建设总投入,但这种投入变化在各个国家的各个不同阶段是不一样的。考虑到我国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历史和现状,这种降低应当控制在一定限度之内。
  所以,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应当把加强国防投入与走军民融合发展道路有机结合起来。在最初一个时期内,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和加强国防建设都需要加大国防投入,真正把融合发展的路子走开了,最终又会逐步降低国防投入在国民经济和中央财政开支中的比重。
  【参考文献】
  [1]姜鲁鸣.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基本途径[Z].2009.
  [2]候光明.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发展研究[Z].2009,11.
  [责任编辑:丁艳]

我国军民融合政策发展状况,,论文(五)
我国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现状及对策研究

  近年来我国全面落实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将建设军民融合类园区、发展军民融合型产业作为带动、加速、深化国民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对国民经济的带动力、辐射力和影响力日益增强。

  一、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的内涵和主要特征
  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既不同于传统的经济园区,也不同于一般的军转民产业基地,它是在满足国防军队建设需求和推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为了摆脱传统的国防和经济社会环境平台和运行机制束缚,在一定区域内围绕军地双方资源的优化组合,建立形成的以军民融合为特征、以产业发展为载体、以改革创新为驱动、以引领示范为导向,军民在生产生活服务等领域全方位高度融合的新型经济主体,是军民融合类园区发展的更高阶段。
  (一)军民融合是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
  随着科技革命、产业革命和新军事变革的迅猛发展,军民融合的内涵和外延都有了新的拓展和提升,不再只是简单产品层面上的“军转民”或“民转军”。军民融合的层次由军地双方的协商式结合提升到国家战略层次的制度式结合,提出建立军民融合式国家规划计划体系、体制机制体系、法规政策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军民融合的范围由国防科技工业领域进一步拓展到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各个方面,提出建立和完善军民融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军队人才培养体系、军队保障体系和国防动员体系;军民融合的程度由军民行业的“板块式”对接深化到了融为一体的“无缝式”对接,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通盘考虑,在国家层面上统筹国防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全面推进经济、科技、教育、人才等各个领域的军民融合①”。
  建设发展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是适应新时期军民融合式发展特点和要求,在产业链集成、基础设施建设、生产生活服务等层面上实现具有全价值链体系特征的“军为民用”和“民为军用”,是在更高层次、更广范围、更深程度上推进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多领域全方位深度融合的重要实践。
  (二)产业化发展是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的核心和抓手
  军民融合产业是以国防科技工业在经济技术方面的优势为核心和依托,通过军、民领域间的双向交流互动所形成的产业,主要涉及产品结构、技术、工艺相通或相近的电子、机械、汽车、新材料、核能、航天、航空、船舶等产业领域。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构成国防科技工业新增长点的新兴高技术产业,多为技术优势产业;另一类是国防科技工业的支柱民品产业,多为规模优势产业。
  自美国在20世纪50年代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军民融合型高新技术开发区“硅谷”开始,西方很多发达国家均采取多种措施来推进军民融合产业的集群化。近年来随着我国军民融合理论和实践的不断发展,具有产业集群特征的军民融合类园区也越来越多的涌现出来。
  (三)创新驱动是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的动力和源泉
  我国已进入一个必须更多依靠自主创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阶段,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调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
  自主创新也是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核心驱动力。首先要实现思想观念的创新,破除“自给自足”、“自我发展”的观念,树立统筹建设、开放式发展理念;要实现体制机制的创新,克服军民融合体制机制上障碍,建立与军民融合式发展相适应的组织形式和制度规范;要实现发展模式的创新,摒弃国防建设不计成本、封闭发展的模式,推行成本效益和互利共赢的发展模式;要实现重点领域的创新,突破现存的技术、生产、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军地壁垒,形成军民各领域协调发展、逐步深入融合的良好格局。
  二、我国军民融合类园区建设现状
  我国已从不同层面和不同领域,借助不同体系,探索形成了一些可行的军民融合类园区建设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是“军民结合示范基地”模式。自2009年起,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托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积极开展了国家级军民结合产业基地的培育和认定,推动军民结合产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截至目前,已在陕西、湖北、湖南、四川、贵州、内蒙古、北京、上海、甘肃等地分3批认定和挂牌了24个国家级军民结合产业基地。
  二是“动员中心和保障基地”模式。1998年以来,国家经济动员办公室已经在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湖南、四川、重庆、湖北、陕西、甘肃等地批准建设了一批涉及野营装具、粮食及主食加工、食品与配餐制作配送、药品及医疗器械、成品油、工程机械、抢险装备、特种材料等多个行业、多个领域的国民经济动员中心和保障基地。
  三是“产业基地或园区”模式。为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和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我国一些省市也在推动军工企业及其配套民营企业的融合发展等方面进行了积极培育和探索性发展。一些省市依托地方上现有的军工资源,在当地军工企业较为集中的地区,规划建设了军民融合产业基地或园区。如西安市2006年以来相继建立了西安军民两用光机电技术产业示范园、西安军民两用电子元器件技术产业示范园等多个示范园等。
  四是“战略合作协议”模式。一是军地之间的战略合作模式,如2011年7月总参谋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与北京市人民政府达成军民融合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选择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军民融合平台,携手推进军地在科研开发、成果转化、供应采购、人才培养等领域的合作。二是省部之间的战略合作模式,如2007年12月天津市政府与原国防科工委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在滨海新区建立“滨海新区军民结合产业基地”,实施一批重大军民结合产业化项目。
  三、我国军民融合类园区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军民融合类园区或保障基地建设呈现出军工企业集团积极参与、地方政府保障政策配套、国家有关部门协调支持等突出特点和示范效应,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在国家层面上缺乏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
  到目前为止,从中央到地方、从军队到政府还没有建立起军民融合式发展的综合性协调管理机构,因而军队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客观上难以对军民融合类园区建设进行统筹规划、总体协调、宏观指导和有效监督。园区建设都是以工信部、发改委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军队有关部门、军工集团以及地方政府等为主导,分系统并独立分散建立。军民融合类园区在总体目标、建设布局、功能定位等方面还没有与国家和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年度计划之相互衔接,缺乏总体协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园区建设的有序推进。   (二)法规制度不健全、政策措施不完善
  时至今日我国依然还没有一部规范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综合性法律法规。已有的一些政策法规内容也己经不适应军民融合式发展的要求。如 1988年颁发、至今仍然生效的《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私营企业不得从事军工、金融业的生产经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各类公有制经济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军民融合式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发展思路不够清晰,尚未形成有效的产业链
  军民融合产业链是指相互关联的军民科技企业、公共机构等在政府引导下,通过地理位置的集中,形成一个“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具有完整价值链的有机体。然而目前我国军民融合类园区内部企业之间的关联度并不高,相互依存的专业化分工协作网络体系尚未形成。如何促进市场发育,以大流通促进大生产、以大生产促进专业分工和合作,按照产业链聚集企业,是政府在军民融合类园区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四)公共服务体系尚需健全,平台建设有待加强
  在我国军民融合类园区发展的过程中,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力度和手段有限,技术研发、信息咨询服务、行业协会、技术成果发布交流平台、金融担保体系、标准体系、涉密管理体系等促进园区内军民创新要素充分融合的服务体系还亟须进一步完善。
  四、新时期推进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实现统筹规划、有序推进
  顶层设计重点把握三个方面:一是突出目标任务的军地衔接。要着眼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双赢共进,坚持做到示范区建设与军事斗争准备发展相适应、与我军现代化建设进程相适应、与地方经济产业结构布局调整相适应。二是突出规划计划的军地对接。在整体层面上,实现区域发展规划、城市建设规划与军队战备计划和战场建设规划对接;在重点领域内,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军队人才培养、军队保障和国防动员建设规划对接。三是突出发展布局的军地兼顾。在充分尊重区域自然生态和经济发展本底条件的前提下,要结合军事斗争准备重要方向和发展趋势,以满足国防军事保障服务需求,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为导向,合理确定示范区建设空间布局。四是突出实施过程的军地协调。加强军地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建设,确保在园区建设过程中军地双方能够主动、及时、有效的对接,从而实现军队需求和地方经济建设情况动态衔接。
  (二)协调资源配置,更多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军民融合的发展体现了市场经济的特征。首先,军民融合包含了所有经济主体。军事领域既包括传统的国防科技工业领域,也包括军事人才培养、军队保障以及基础建设等诸多领域;民用领域也不单指国有企业与国有控股企业,而是包括具有多种经济成份的所有企业。其次,军民之间的流动具有双向性。既包括军事领域的人员、技术、信息、资源、资本等要素向地方流动,为地方经济社会建设服务,也包括地方人员、技术、信息、资源、资本等要素向军队流动,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
  因此,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要以市场为基本平台,更多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通过市场机制调节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融入式发展,使多元投资、多方技术、多种力量向国防建设聚集,使国防建设成果向经济社会领域溢出。最终,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自主调节,整合军地各方资源优势,打破军地壁垒、军民界限,形成“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一份投入、多重收益”的良性格局。
  (三)提升产业能力,促进军地经济一体化转型升级
  最先进的科技成果往往首先产生并应用于军事领域,尔后再由军事领域向民用领域转移。我国国防科技工业涵盖核、航天、航空、船舶、兵器、军工电子六大行业,目前国资委所属的十大军工集团拥有数十万科研人员,已自主研制了多项先进武器装备。国防科技成果的先进性也为它向民用转移提供了广泛的可能性。在推进军民融合类园区建设进程中要充分发挥国防科技工业对国民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国民经济转型升级。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许多非国有企业在资金、技术、设备、人才、管理等方面已经远远超过了相当多的军工企业,但由于受观念、政策、制度、标准等方面的限制,这部分宝贵资源在军工产业发展中尚不能得到充分利用。在示范区建设发展过程中,首先要突破思想和制度性障碍,逐渐消除军转民、民参军的各种壁垒,促进统一的军民融合型产业能力的整体提升。
  (四)完善工作机制,消除军民融合的体制性障碍
  一是成立军地双方共同参与的示范区军民融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示范区内的军民融合发展工作进行指导,就重大问题进行决策。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军地高层联席、重大问题会商、情况通报、定期走访、联合办公等工作制度。三是军队经过充分评估和论证后提出示范区建设中有关军事科研生产、武器装备维修保障、军队人才培养、军队后勤保障等需求,地方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国防和军队建设需要,主动将其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体系当中。四是整合利用国家和军队资源,形成军建民用、民建军用、共建共用的共享机制,实现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
  (五)健全政策法规,实现制度保障型发展
  政策制度是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的基本保障,是确保军民融合高效运行的重要措施和行为准则。过去颁布的一些相关政策法规已经暴露出许多局限性和不衔接性,必须尽快补充或调整。
  一是制定新的法规,国家层面须加快《军民融合促进法》的制订和实施,二是根据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新的实践修订已有的法规政策,包括在装备研制生产、国防交通、人民防空、物资储备、国防设施与资产、产品和服务等领域现有法规制度中增加军民融合相关内容等;三是在企业法、金融法、基本建设法、交通法、投资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中充实军民融合的内容条款,体现军民融合的需要。把国防专门法规与经济社会法规协调起来,逐步形成有利于军民融合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保证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的规范运行。
  注:
  ①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编印:《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理论学习读本》,212页,解放军出版社,2006
  (苗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防动员研究发展中心副研究员)

我国军民融合政策发展状况,,论文(六)
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军民融合、军民一体化区别与联系

  摘 要:作为国家战略层面的政策取向和工作方针,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军民融合、军民一体化四个术语的相同点都是追求军民资源最大程度的共享,促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区别是所处的角度不同,需在一定的条件下推行,是国家在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不同发展阶段的产物,是由低级向高级的发展形式和实现途径。

  关键词: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军民融合,军民一体化
  中途分类号:N04;E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578(2013)06-0029-04
  The Differences and Relations of Military and Civilian Combination,
  Combining Military Efforts with Civilian Support, Military and
  Civilian Fusion,Civilmilitary Integration
  HE Yongbo
  Abstract:Military and civilian combination, combining military efforts with civilian support, military and civilian fusion, civilmilitary integration are national strategic level policy The common point of the four terms is to maximize the sharing of military and civilian resources, to promote the coordination development both economic construction and national defense construction The difference of the four terms comes from different angles, which can be implemented under certain conditions, and is different developing stage and implementation ways from junior to senior
  Keywords: military and civilian combination, combining military efforts with civilian support, military and civilian fusion, civilmilitary integration
  读者经常会在报纸和期刊上看到“军民结合” (military and civilian combination)、“寓军于民”(combining military efforts with civilian support)、“军民融合” (military and civilian fusion)、“军民一体化”(civilmilitary integration)等术语,这些术语词义相近,很容易混淆,给研究工作带来诸多不便。笔者参考了相关文献,对每个术语的内涵和外延进行了分析,旨在明晰这四个术语的区别与联系。
  一 对“军”和“民”的理解 《辞源》中对“军”与“民”的含义有确切解释。军,本义指军队,后引申为军队的编制单位、指挥军队、驻扎等[1]。民,本指人,《汉书·食货志》上:“又曰:籴甚贵伤民,甚贱伤农。”此指士工商,别于农之称[2],“民”与军相对,指人民、非军人,非军事的。
  按照《国防经济大辞典》中相关解释并从更为全面的角度看,“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军民融合、军民一体化”中的“军”有更广义的内涵,是指与军队有关的事物,主要包括军品、军工、军事,有时也指国防建设;而“民”是指与百姓有关的事物,主要是指民品、民用科技工业、民口企事业单位,有时也指国民经济[3]。
  二 四个术语的内涵 1“军民结合”和“寓军于民”
  关于“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国防经济大辞典》具体有如下解释:
  “军民结合”是指国防经济的基本功能(军事功能)与派生功能(经济功能)的有机结合,使之有助于增强国防现代化建设和国民经济建设,成为增强国家的国防力量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支柱。“寓军于民”是关于将国防实力寓于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之中的理论和战略方针[4]。
  上述两个术语在文章和文献中经常以“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形式出现。
  现代武器装备技术复杂,成本高昂,长期过高的国防建设投入,国家难以承受,但为了维护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安全,又必须进行国防建设。面对有限的财力和资源,只有坚持“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才能降低军备成本,并在加强国防建设的同时,发挥国防建设的“溢出效应”,促进乃至带动国民经济发展。宏观层面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是最高层次,主要是指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有机结合、资源共享,核心是“大炮”与“黄油”之间的资源配置问题;中观层面或称部门层面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包括国防科技工业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以及军队与地方的结合等,其中,国防科技工业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主要是指国防科技工业要坚持军民品“两条腿”走路方针、能军能民,以及充分利用民品资源和民口力量,避免自我封闭、自成体系;微观层面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主要指企业等微观主体层面,对军工单位而言,是指除少数单位外,大部分军工单位能同时开发生产军品、民品,并坚持面向全社会开展军品科研生产大协作,避免“大而全、小而全”。
  2“军民融合”和“军民一体化”
  (1) 军民融合   “军民融合”在国内外都有不同的解释:国外有的解释把国防科技工业的民用部分和军用部分结合起来,以便能在一个共同的设施上开展民用和军用科研生产工作;也有的观点称“军民融合”是指将国防采办扩大到利用民用科技工业基础的做法。国内一些学者提出“军民融合”的含义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推动军民两大科技创新基础互通、互补、互动,实现二者的有机结合,既为国防建设服务,也为经济建设服务;另一方面是指拉动民营资本在国家可控的条件下参与国防建设。
  实现“军民融合”,主要目的在于改变过去为军事目的而开发的高新技术完全禁锢在军事领域的做法,在军用技术开发之初就同时考虑它的民用前景,以便使之尽快转化为生产力,转化为商品,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时,国防科技开发部门也没有必要什么都从头做起,另起炉灶,而应注重采购市场上可买到的高新技术及其“货架产品”,用于发展新式军事装备系统。
  (2)军民一体化
  关于“军民一体化”比较权威和规范的定义,最早见于1994年9月美国国会技术评估局的《军民一体化的潜力评估》研究报告,其定义为:“军民一体化是把国防科技工业基础同更大的民用科技工业基础结合起来,组成一个统一的国家科技工业基础的过程。”也就是实现国防工业基础和民用工业基础逐步兼容,采用共同的技术、工艺、劳力、设备、材料和设施,满足国防和民用两种需要。具体来说,它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军事技术的商业化或民用化,也就是军事技术向民用领域“溢出”(spinoff);二是民用技术的军事化,也就是民用技术向军事领域的溢入(spinin);三是实现军民两用技术的发展[5]。
  三 四个术语的主要联系与区别 1联系
  (1)强调并追求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有机结合、资源共享。
  (2)都是作为国家战略层面的工作方针和政策取向,决定着各国国防科技工业的走向和管理模式。
  (3)是随着经济水平提高,军民两种资源共享程度不断提高的递进发展的动态过程。
  (4)对于这四个术语所表达的具体模式的选择上,虽然受国家经济技术水平、基本经济制度、管理体制现状以及法规制度环境的影响和制约,但在发展趋势上都是追求军民最大程度的资源共享。
  2区别
  (1)所站的角度不同
  “军民结合”主要是站在基本不改变军民分割的运行体系的角度,强调军用与民用在相同和相似的地方可以实现结合。这种认识是基于经济社会发展处于一定的历史阶段,经济技术水平不高以及资金技术资源稀缺,军用与民用技术相对独立发展的状况。
  在产业部门和军工单位层次上,强调重点发展军工民用产业,在国家全局的角度上,具有军事效用和经济价值的各有关方面进行军民的结合。
  “寓军于民”主要是站在建设强大的经济和国防两大战略任务的角度,为实现两头兼顾、协调发展,强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能力、技术、人员等要寓于国民经济和民用产业之中。但由于部分武器装备(如核潜艇、战略导弹)和武器装备的不同层次(如总装测试)具有资产专用性较高的特点,并不是所有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都能寓军于民[6]。
  “军民融合”主要是站在科技资源以及高新技术上军民两用性较强的认识角度,强调军用与民用之间相同点是主要的,军事需求和用途的特殊性是有限的,特别是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技术更加中性和普适,在发展规律上也更加一致,因此军用与民用应在技术发展上更加融合,实现科技资源共享。
  “军民一体化”主要是站在彻底改变军民分割的运行模式的角度,从经济以及产业发展上强调国家要建立统一的工业基础,要求工业建设中在技术、工艺、劳力、设备、材料和设施能够满足国防和民用两种需要,兼顾军需和民用两个市场。
  (2)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不同发展阶段的产物
  “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军民融合”和“军民一体化”的推进进程与国家经济技术水平、基本经济制度、管理体制现状、法规制度完善程度密切相关,实际上是一个国家在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不同发展阶段的产物,是由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向综合、由局部到全局的发展形式和实现途径。
  在经济技术水平较低以及资源和体制存在瓶颈制约的条件下,民用工业与军事工业发展更多地采用“军民结合”的方式,既相互补充和支撑,又相对独立,在一定意义上还是一种简单和粗犷的发展模式。
  随着经济技术水平的提高,国家将更加重视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能够协调发展,通过“寓军于民”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中实现部分资源共享,使相关资源平时能发挥最大经济效益,战时也能够迅速转化为国防能力。
  当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科学技术水平跃升时,军用技术和民用技术的界限更加模糊,军用和民用科技资源的共享和统一科技基础的建立有了坚实的经济和技术保障,才有条件推行“军民融合”。随着经济技术基础的强大特别是工业基础的壮大,民用工业和军事工业基础更加兼容和融合,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具备了实现互动、互通、互补的协调发展,则进入了“军民一体化”阶段。
  四 结 语 作为国家战略层面的政策取向和工作方针,“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军民融合”和“军民一体化”的相同点都是追求军民资源最大程度的共享,促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但是这三组概念的不同点是所站的角度不同,需在一定的条件下推行,是一个国家在不同历史时期及在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不同发展阶段的产物,是由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向综合、由局部到全局的发展形式和实现途径。
  致谢:感谢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李连宏先生对本文的悉心指导
  参 考 文 献
  [1]辞源(四)[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2]辞源(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3]陈德第,李轴,库桂生国防经济大辞典[M]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2001
  [4]曹景建,姜大立,邹春荣 “军民融合”及其相近概念浅析[J]物流工程与管理,2009 (3):94-96
  [5]游光荣坚持军民一体化,建设和完善寓军于民的国防科技创新体系[J] 中国软科学,2006(7):68-79
  [6]闫莉,莫曾斌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发展战略[M]北京: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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