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处罚制度

来源:制度 时间:2016-02-29 09:45:1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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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公司内部管理处罚条例(试行)》

公司内部管理处罚条例(试行)

为加强员工管理,规范公司纪律处罚政策及管理程序,规范员工行为,创造一种高效、公正、公平的工作环境,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条例。

一、考勤管理

第1条 上、下班必须考勤,未考勤按旷工半天论处,一个月内累计3次未考勤的,加罚20元/次。代考勤,罚双方当事人各50元/次。

第2条 考勤卡未带,但必须到保安部签到,处罚5元/次。

第3条 迟到或早退1~30分钟罚款10元,30分钟以上每10分钟加罚10元。

第4条 因事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打电话请假同意后,允许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第5条 确因堵车或特殊原因迟到,由部门负责人出具证明,可以免去处罚,但如经查与事实不符,将处以十倍的罚款。

第6条 旷工半天,罚款100元;旷工一天,罚款200元。

第7条 年累计旷工达6天或连续3天(班)旷工者,以及一个月内迟到早退5次以上者或经常离岗者,予以辞退处理或作请其自动离职。

第8条 厂部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内未经批准离岗、不在岗值班的,按旷工论处。

第9条 接公司《岗位调动通知单》后,不服从公司安排,不按规定时间到新岗位报到(上岗),按旷工论处。

第10条 进出门自觉配合保安员的检查,违反者,罚20元/次。

第11条 生产一线人员上班时间应穿工作服,特殊岗位及未发工作服的除外,违反者罚款20元/次。

二、行为规范

第12条 不佩戴胸牌或佩戴不规范,每次罚款20元。

第13条 自行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不按指定地点停放,每次罚款50元。

第14条 提前就餐、提前上交通车,每次罚款20元。

第15条 在工作场所吵闹喧哗,妨碍他人工作,每次罚款50元。

第16条 不遵守公共卫生,乱扔果壳纸屑、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罚款10~50元。

第17条 踩踏草坪、攀摘花草树木,每次罚款20元;

第18条 不按规定开关电灯、空调,浪费电源的,处罚责任人及部门负责人各20元/人。

第19条 工作不负责,浪费原材料的罚款20~50元。

第20条 在浴室内洗衣物,不关水龙头,浪费水电资源罚款10~100元。

第21条 随意损坏名贵树种或花草、盆景、办公用品等公物者,除照价赔偿外,另罚

款50元;对蓄意破坏者,情节严重的,由保安部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22条 偷拿夹带、侵占公司财物,均按偷窃论处,除全额退回公司财物外,另罚款200-10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作出开除或辞退的处理。

第23条 本公司员工在社会上犯罪,依法刑事拘留以上处分,公司给予辞退处理。

第24条 在本公司范围内调戏妇女、传播色情书刊杂志、黄色光碟,造成有损公司形象的,罚款100~300元,发生不良后果的,给予待岗或辞退处理;触犯刑法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25条 保安部人员对外来闲杂人员或小贩进入厂区不制止,每次罚款50元。对来厂区挑衅事端的人,不履行保安职责的给予待岗或作辞退处理。

三、岗位纪律

第26条 员工在上班时间睡岗、串岗、离岗等现象,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第27条 无故不执行工作指令或拖拉执行工作指令,或不服从工作分配、不听指挥、扯皮、推诿、拖拉、消极怠工者,每次视情节罚款50~200元,并且作待岗或辞退处理。

第28条 酒后上岗,每次罚款50元;当班喝酒,每次罚款100元(业务需要除外)。造成未遂事故扣除当月工资的20%,并予以警告处分。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200~1000元罚款,并作辞退处理,扣除当月的工资及奖金。

第29条 上网聊天、玩电子游戏、看电影、打牌,每次罚款50~200元;

第30条 在公司内赌博,罚款100~500元,围观者罚款50元。

第31条 保安人员上岗不穿整齐保安服,每次罚款20元;

第32条 保安人员违纪的,按本条例加倍处罚。

第33条 配电房、化验室、中控室、包装局控、余热中控及车间电力室、仓库是公司的禁烟场所,工作人员不得吸烟,发现一次罚款50元-200元,对外来人员吸烟不阻止者加罚50元。

第34条 中控室非工作人员或与工作无关人员及外来人员未经厂部领导批准不得入内,违者对相关人员处以罚款50~100元。

第35条 私自委托他人代班、换班,当事人双方各罚款50元。

第36条 上班吵闹、打架、无理取闹者,罚款200元;无理取闹、谩骂他人罚款20~50元;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作待岗或劝其辞职,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以辞退。

第37条 公司用车未经主管领导(夜间厂部值班负责人)调度私自出车,每次罚款10~200元;造成事故的处以事故损失的10%~60%赔款。

第38条 准时参加公司、部门召集的各种会议、培训等活动,迟到罚款20元;无故缺席者罚款50元。

第39条 规范使用对讲机,不得用对讲机聊天,唱歌,吹哨或故意发射,违者罚款

30~50元。

第40条 对讲机因使用不当造成对损坏的,由使用部门和当事人按原价的50%赔偿。

第41条 由于疏忽大意,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对讲机丢失,由使用部门和当事人按原价的80%赔偿。

第42条 对非正常损坏或遗失对讲机的,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扣罚使用部门200~500元。

第43条 工作失职,致使所管财物被盗窃、诈骗、流失,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按不同损失程度予以赔偿,或作辞退处理。

第44条 印鉴存放、管理不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损失额度给予200~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第45条 清洁工、园林工不按规定清洁、浇花的,一次罚款30元。

第46条 销售人员提供虚假市场信息,造成公司决策失误的,一次罚款100~1000元。

第47条 物资出库不按规定办理出库手续的,一次罚款50~100元。

第48条 销售部人员利用工作之便,以用户(货主)名义借水泥和占用货款、扰乱帐务、影响公司销售声誉的,按违反财经制度“挪用公款”论处,追回货款,调离销售岗位,并处以货款20%的罚款,严重的追究经济刑事法律责任。

第49条 销售部人员泄露调价信息、库存、成本等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或利用工作之便,损害客户利益、公司声誉的,根据情节罚款100~2000元,调离销售岗位,严重的追究经济刑事法律责任。

第50条 工器具及各种物资借用未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不按规定清还的,一次罚款50~100元。

第51条 报废物资不按规定处理的,一次罚款50~100元。

第52条 未经厂部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利用中控室的电脑进行输入或拷贝各生产线的有关数据,违者每次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的立即辞退。

第53条 公司规定送餐的岗位(中控室、地磅、开票处、门卫),离岗就餐的罚款50元。

第54条 化验室人员未按规定取样、检验及报出检验结果,每次罚款50元;弄虚作假者作开除处理。

第55条 化验室人员叫车间工人代取样的,取样没有代表性的,制样未按规程操作的,检验台帐涂改不清的,每次罚款50元。

第56条 私自使用电炉等用电设施的,每次罚款50~100元。

第57条 水泥发货员及装车工多发、少发水泥,视情节轻重处以同等价值1~3倍的罚款。

第58条 出厂水泥,未经批准擅自补发的,按补发数量的1~3倍处罚。

第59条 散装水泥车必须铅封,不打铅封的,每车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作辞退。

第60条 水泥装车工、发货员、司磅员等人员自向用户收取财物的,处以财物价值的10倍的罚款。

第61条 装车工在装水泥不小心轻放,造成破包的,每包罚款10元;将破包水泥装入车内,销售部或货主(驾驶员)提出后不予以调换,每包罚款50元,故意刁难用户影响公司声誉的,作辞退处理。

第62条 发货员未在现场发货及监督的,罚款50元。

第63条 袋装水泥、散装水泥、熟料等重要岗位必须按公司规定发货,不按规定发货的,每次罚款50~200元。

第64条 发货员无票据发放或伪造票据发放,视为私拿出厂,按货物价值的2~10倍处罚,并立即辞退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65条 包装出厂水泥未打包装批号、打印不清、打错批号的,每次罚款50元。

第66条 出厂物资检查核对不严,未收取、核对出门证的,未检查空车出厂,以防止带货物及其它物品出厂的,视情节轻重处以20~500元罚款,或辞退处理。每天早上8:00将前一天的所收出门证整理好送到能源计量部,每少一张罚款10元。

第67条 司磅员不按规定过磅的,每次罚款100元,弄虚作假的作辞退处理。

第68条 进厂物资,未按规定验收和堆放的,每次处罚相关人员各50元。

第69条 原燃材料场地验收员工作失职,验收不到现场,对质量不符合要求不扣除数量,原料场地管理员卸车时不检查车箱,造成车箱内有货物存留带出厂区,每车罚款50~100元。

第70条 当天进厂货物当天现场验收签字有效,漏签或事后补签,经查实,每车处以50元~2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第71条 能源计量部必须履行职责,对进出厂货物(进厂原燃材料,出厂水泥、熟料等)未进行严格审查,造成损失的每次罚款50~100元。

第72条 对原材料未按规定结算造成损失的,每次罚款50~100元。

第73条 各岗位规定应上报的报表(记录)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每次罚款10元。

四、现场管理与环境卫生

第74条 车间地面、控制室、楼层等地方积灰、积料、积油、堆放杂物等不整洁,处罚车间或部门100~500元。

第75条 设备漏油、漏水、漏气或标牌缺失,每项罚100元;维护保养不及时或保养不符合要求,造成设备带病运转而影响生产,处罚车间500~2000元,责任人200~500元。

第76条 安全防护设施破损、不齐全、不规范,罚车间200元;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处罚车间200~500元。

第77条 办公室、值班室工器具、办公用品摆放不整齐罚款50~100元;卫生状况差,工器具、办公用品乱堆放罚款100~200元。

第78条 窑头、窑尾电收尘器超标排放,每次罚中控操作员50元。

第79条 袋除尘器超标排放每次罚车间100元,主管现场大班长50元。

第80条 窑头、窑尾电除尘器跳停,中控操作员5分钟内未发现罚款100元。

第81条 窑头电除尘器入口温度持续10分钟大于380℃,罚中控操作员50元。

第82条 除尘设备收尘效果较差或损坏,不及时修复,致使环境污染严重,每次处罚车间100~500元。无特殊原因造成粉尘超标排放,每次罚款50元。

第83条 因增湿塔断水或水压偏低造成电收尘器入口废气持续超温,中控操作员应及时通知处理,15分钟内未通知相关人员罚款50元;处理不及时(30分钟内)罚相关责任人100元。

第84条 物料输送下料口跑冒,每次罚车间主管负责人50元,罚巡检工100元。

第85条 水泥散装、熟料外溢每次处罚操作人员50~100元。

第86条 外来运输车辆将废弃物遗留在厂区内,每次罚当班巡逻保安20~50元。

第87条 固体废弃物未定点堆放、定期清理,罚车间主管人100元,罚相关责任人50元。

第88条 未经生产部同意,擅自处置危险废物、露天焚烧破包纸袋等,每次罚责任人50元。

第89条 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罚相关责任人500~3000元。

五、安全生产

第90条 设备检修时未按《停送电操作规程》执行停送电程序的,每次视情节罚款50~500元。

第91条 设备检修要严格执行“谁挂警牌,谁取警牌”的原则,而其他人擅自取警牌开机而造成严重安全未遂事故的,当事人处以100~500元的罚款,造成事故视情况并处停工或辞退处理,严重的按伤害罪论处,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92条 进入设备内部检修未使用36V以下的低压照明灯,每次罚责任人50元。

第93条 带电检修或接电时,未按《带电检修规程》作业的,每次罚责任人50~500元。

第94条 生产操作人员设备检修时必须做到“专人监护”,监护不到位罚款100~500元,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处罚监护人200~1000元。

第95条 作业人员进库清料时,未系安全带及其安全防护用品,现场责任人与当事人各罚500~1000元;现场责任人未在现场指挥,罚款500~1000元。

第96条 窑头、窑尾捅料或清灰作业时未按规定穿戴防烫、防灼伤劳保用品,罚款50~200元。

第97条 清库时未明确现场责任人处罚车间负责人100元;未明确清库人员及人数,每项罚现场责任人100~200元。

第二篇:《公司行政管理处罚规定》

公司行政管理处罚条例

为加强员工管理,规范公司纪律处罚政策及管理程序,规范员工行为,创造一种高效、公正、公平的工作环境,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条例。

一、 行为规范

第一条 不佩戴胸卡或者佩戴不规范每次罚款20元。

第二条 自行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不按指定地点停放,每次罚款50元。

第三条 在工作场所吵闹喧哗,妨碍他人工作,每次罚款50元。

第四条 不遵守公共卫生,乱扔果壳纸屑、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罚款50元。

第五条 踩踏草坪、攀摘花草树木,每次罚款20元。

第六条 不按规定开关电灯、空调,浪费电源的,处罚责任人及部门负责人各20元/人。

第七条 在浴室内洗衣物,不关水龙头,浪费水电资源罚款50元。

第八条 随意损坏名贵树种或花草、盆景、办公用品等公物者,除照价赔偿外,另罚款50

元;对蓄意破坏者,情节严重的,由行政部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九条 偷拿夹带、侵占公司财物,均按偷窃论处,除全额退回公司财物外,另罚款200-1000

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作出开除或辞退的处理。

第十条 本公司员工在社会上犯罪,依法刑事拘留以上处分,公司给予辞退处理。

第十一条 在本公司范围内调戏妇女、传播色情书刊杂志、黄色光碟,造成有损公司形象

的,罚款100~300元,发生不良后果的,给辞退处理;触犯刑法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 保安人员对外来闲杂人员或小贩进入厂区不制止,每次罚款50元。对来厂区挑

衅事端的人,不履行保安职责的给予辞退处理。

二、 岗位纪律

第十三条 员工在上班时间睡岗、串岗、离岗等现象,每发现一次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

元。

第十四条 无故不执行工作指令或拖拉执行工作指令,或不服从工作分配、不听指挥、扯公司管理处罚制度

皮、推诿、拖拉、消极怠工者,每次视情节罚款50~200元,并且作待岗或辞退处理。

第十五条 酒后上岗,每次罚款50元;当班喝酒,每次罚款100元(业务需要除外)。造

成未遂事故扣除当月工资的20%,并予以警告处分。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200~1000元罚款,并作辞退处理,扣除当月的工资及奖金。

第十六条 在公司内赌博,罚款100~500元,围观者罚款50元。

第十七条 保安人员上岗不穿整齐保安服,每次罚款20元;

第十八条 配电室、化验室、中控室、一车间、二车间、库房等处均是公司的禁烟场所,

工作人员不得吸烟,发现一次罚款50元200元。

第十九条 私自委托他人代班、换班,当事人双方各罚款50元。

第二十条 上班吵闹、无理取闹者,罚款200-500元;公司内打架的每次罚款500-2000元;

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作待岗或劝其辞职,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以辞退。

第二十一条 公司用车未经主管领导(夜间厂部值班负责人)调度私自出车,每次罚款100

元;造成事故的处以事故损失的100%~200%赔款。

第二十二条 准时参加公司、部门召集的各种会议、培训等活动,迟到罚款20元;无故缺

席者罚款50元。

第二十三条 工作失职,致使所管财物被盗窃、诈骗、流失,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

按不同损失程度予以赔偿,或作辞退处理。

第二十四条 印鉴存放、管理不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损失额度给予200~2000元罚

款,情节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第二十五条 清洁工不按规定清洁的,一次罚款20元。

第二十六条 个人领用的公司财物因个人原因损坏的由本人负责修复或购买更换。

三、 现场管理与环境卫生

第二十七条 车间地面、办公室、楼层等地方积灰、积料、积油、堆放杂物等不整洁,处

罚车间或部门100~500元。

第二十八条 外来运输车辆将废弃物遗留在厂区内,每次罚对口部门负责人及接洽人各50

元。

第二十九条 固体废弃物未定点堆放、定期清理,罚部门主管人100元,罚相关责任人50

元。

第三十条 未经行政部同意,擅自处置危险废物、露天焚烧破包纸袋等,每次罚责任人50

元。

第三十一条 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罚相关责任人500~3000元。

四、 安全生产

第三十二条 生产操作人员设备检修时必须做到“专人监护”,监护不到位罚款100~500

元,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处罚监护人200~1000元。

第三十三条 公司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由于玩忽职守,

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导致主机设备停产,或造成设备和人身安全事故的,当事人罚款200~1000元,并处劝退或辞退处理。除个人按规定处罚外,车间还应并处损失总额的1~3%罚款。

第三十四条 在检修设备时岗位交接班应交接清楚,交接班未交代清楚,而造成未遂事故

的处以100~500元罚款;造成事故,作待岗或辞退处理。

第三十五条 进入生产现场必须规范穿带安全防护用品,违者每次罚款50元。严重违反安

全操作规程,每人次罚款100元,造成严重事故的,处2~3倍处罚,予以辞退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严禁穿拖鞋及赤膊作业,生产车间女工不得穿高跟鞋,长头发必须盘起,违

者每次罚款20元。

第三十七条 违章作业、冒险作业或不服从指挥,视情节罚款50~200元。

第三十八条 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违章作业,罚指挥者100~500元,造成严

重后果的待岗或辞退处理。

第三十九条 消防器材管理不善,造成丢失、失效、数量不足的,全额赔偿并罚款50元。 第四十条 私自挪用消防器材的处罚责任人50元,部门负责人私自挪用的加倍处罚。 第四十一条 堵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每次处罚责任人50元。

第四十二条 在易燃易爆场所吸烟或未经批准擅自电焊、气割、动明火,每次罚款50-200元。 第四十三条 高压柜、变压器、配电箱无警示标志或未关门,机电设备未接地或接零,每

项处罚责任人50~200元。

第四十四条 新招职工或调换岗位员工,必须经公司批准后录用,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

训方可上岗。未经公司批准、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擅自安排的上岗的,处罚该部门负责人200元。

五、 补充条款

以上条款未涉及的,但已违反公司行为规范/岗位纪律/环境/安全秩序等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处100~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以辞退。

第三篇:《公司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试)》

公司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

一、

公司行政管理条例

1、

考勤管理:

1.1员工必须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或早退时间在半小时以内者,按照半小时扣除薪资;超过半小时,又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者,按照旷工处理。

1.2旷工按照日工资的三倍扣罚。

1.3当月累计旷工三天或以上,全年累计旷工十天或以上,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1.4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他人或由他人代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打卡员工和被代打卡员工都将给予书面警告,并扣罚50元;当月累计扣罚三次以上者,除扣罚薪资外,公司将给予严重书面警告,给予两次书面警告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1.5漏打卡者必须在当日或次日填写《考勤漏打证明单》,经直接主管签批后交人力资源主管,未办理任何手续者按照旷工处理;当月漏打卡三次或以上者,按照旷工一天处理。

1.6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请假一天以内可由部门经理批准,一天以上交总经理办公室批准。病假两天以上(含两天)必须提供医院《病情证明单》。所有调休、年休假、法定带薪假都必须由员工填写《请假申请单》,交部门经理审批,并由总经理办公室批准方可休假。年假申请必须提前两周以上申请,同一生产班次中不得同时批准两人以上(含两人)休年假。

1.7员工当月请假(含病假、事假)两小时以上,扣除当月考勤工资。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填写申请的,必须电话告知直接主管,并在假期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否则将按照旷工处理。

1.8考勤卡遗失,请即可向人力资源主管申请补办,补卡需缴费20元。如不及时申请办理,将因为缺勤记录导致的旷工扣薪。

2、出入管理:

2.1员工进入公司必须主动出示胸卡,未佩戴胸卡者保安有权阻止其进入,并即刻通知行政人事部。

2.2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无论因公、因私外出都必须填写《人员出门单》,并由部门经理或直接主管批准后递交保安方可获准离开;如驾驶车辆还必须填写《车辆出门单》或《货物出门单》,同时必须经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递交保安方后可获准离开。如不出具上述单据,保安有权禁止员工或车辆外出,并摘除员工胸卡交人力资源主管,公司将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并扣罚50元。拒不接受劝阻,冲撞或辱骂威胁保安的,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2.3进出公司的所有车辆及助动车必须主动打开后备箱接受公司保安人员的检查,拒不配合者保安有权阻止车辆进出,并即刻通知行政人事部,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50元或书面严重警告并罚款100元。

2.4员工离开公司时,保安有权对可疑物品、背包提出检查的要求,员工必须配合公司保安检查,拒不配合者,保安有权阻止其离开,并即刻报告行政人事部,公司将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50元;冲撞或辱骂威胁保安的,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2.5员工车辆和公司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车位,乱停放车辆者扣罚50元。

2.6员工自行车、助动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必须停放在公司门外划定的停放区域,不得停放在公司厂区其他区域内。

3、员工行为规范

3.1员工上班需要注重着装和礼仪。男员工应着有领衬衫或T恤,禁止穿着短裤、凉拖鞋和背心,违者每次扣罚50元;女员工禁止着超短裙、热裤、吊带衫,违者每次扣罚50元。

3.2员工需在指定区域内吸烟,禁止在办公区域、车间、更衣室、厕所内吸烟,违者每次扣罚50元,当月扣罚两次以上(含两次),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3.3 严禁私自撕毁、涂改公司公布的各项通知、规定,严禁在现场各白板上乱涂乱画,违者每次扣罚50元,当月扣罚两次以上(含两次),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3.4 严禁在消防栓周围一米内堆放货物或杂物,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为他用。违者扣罚200元。

3.5 工作期间严禁串岗、睡觉、聊天、嬉闹或做其他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发现,每次扣罚50元;其部门经理由于管理失职,将同时扣罚100元。

3.6公司管理处罚制度

同事之间应该互相尊重,如发生矛盾无法自行调解的需上报主管或上一级领导,严禁吵架,违者给予书面严重警告,并扣罚200元;如发生打架行为,公司将予以辞退,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3.7

禁止工作时间内使用公司办公资源进行非公司允许或安排的工作,如发现员工在工作期间承揽私活,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3.8 工作期间禁止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禁止私自下载软件或者歌曲、电影等,禁止使用网络聊天工具聊天,禁止打网络游戏,如有发现,每次扣罚100元。

3.9 不得使用公司办公设备和网络打印、复印和传播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传播的信息、言论,否则将给予书面严重警告并扣罚200元。

3.9 员工对于公司的商业、生产信息有保密义务,未经允许不得将公司资质文件、技术资料、商业报价和客户信息通过任何方式外泄,一经发现,公司将予以辞退,情节严重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9 未经同意,非本公司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生产车间参观、拍照、触摸产品或生产设备,不得擅自进入仓库,发现此类现象,任何本公司员工均有权予以制止,并立即报告主管或行政人事部。

3.10 未经允许,员工不得擅自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区域或生产车间,违者公司将给予书面警告,并扣罚100元。

3.11 爱护公司财产,对于借领的公司办公、生产用品,要妥善保管,对于故意损坏公司财产的员工,公司将予以辞退,并有权要求其进行赔偿。

3.12 生产工人试用期期间发放一套工作服,试用期过后再发放一套工作服以做更换,此后每年发放一套工作服。工作服一经领用由员工自行妥善保管,发生损坏或者丢失,需要到行政人事部办理购买手续,费用自行承担。

3.13 工人领用更衣柜需在行政人事部办理领用手续,妥善保管更衣柜钥匙,如钥匙遗失,需即刻报告主管和行政人事部,更换锁具的费用

由员工自行承担。员工自领用更衣柜后,柜内物品安全由员工自行承担,因此,请不要在柜内放置贵重物品。

二、

生产现场管理条例公司管理处罚制度

1、着装

1.1 员工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鞋必须拉上鞋跟,并正确佩戴好员工证。违者每次扣罚50元,当月连续扣罚三次以上,公司将给予严重书面警告。

1.2非生产岗位人员被允许进入生产车间时,必须穿好白大褂,戴好一次性鞋套,离开车间时应将鞋套脱下丢入垃圾桶,严禁穿着鞋套在生产车间以外区域活动,违反上述内容其中任一项者,扣罚50元。

1.3 凡现场人员在接触电池片时必须戴好口罩和手套,违者每次扣罚50元。

2、现场行为规范

2.1除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以及胸卡上有★标志的员工外,凡进入生产现场的员工在上班期间严禁将手机等物品带入工作区域;除技术部员工外,所有人员严禁携带照相机进入生产现场;所有员工严禁将BP机、MP3(禁听)等个人电子产品带入生产现场,违者每次扣罚100元。

2.2车间现场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不得佩戴戒指、耳环、手链进入工作现场,违者每次扣罚100元;严禁携带打火机、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其中包括班长、组长、现场质检、巡检、检片人员、主管及技术人员,一经发现,公司将立即予以辞退。如因上述原因导致生产事故,则由携带上述物品的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2.3严禁在半成品上投放异物或故意损坏机器设备及使用设备上的电脑进行游戏和转载音频文件,违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2. 4 严禁将任何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物品带入生产现场,饮水杯必须放在公司指定的区域内。违者每次扣罚50元。

2.5 现场生产人员未征得组长和班长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及工作区域,如饮水、上厕所及到更衣室等应向班组长报告并登记离开和到达时间,同时与其交接手头工作方可离开,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擅自离岗人员,每次扣罚100元。当月累计扣罚三次,公司将给予严重书面警告。

公司管理处罚制度

2.6 工作期间严禁串岗、睡觉、聊天、嬉闹、吸烟、看报纸、看小说、吃东西或做其他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每次扣罚50元,同时班组长由于管理失职,扣罚100元。

2.7

严禁在现场打架、聚众闹事、恐吓及威胁他人,违者公司将予以辞退,并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2.8 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完成本岗位的工作,严禁故意刁难、推脱及拒绝上级主管的工作指令或工作分配,违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2.9未经生产部及相关部门会签批准,严禁将原材料、半成品、设备部件、生产工具、公司财物等带出工作现场及公司,否则将视为偷窃行

为,一经发现,公司将予以辞退;已经对公司财产造成经济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10 为保证安全生产,避免生产事故,现场操作人员严禁将脚踩在设备、排风管道、推车、产品及原辅材料上,更不允许坐在上面;严禁将身体倚靠在设备、风管、操作台、电柜箱、消防箱、隔离栏、推车、传递窗及产品和原辅材料上。违者每次扣罚100元,当月累计扣罚三次以上者,给予书面严重警告。

2.11 现场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生产工艺、作业指导书、紧急联系单和设备操作流程等操作指导性文件进行作业操作,绝不允许随意变更操作程序、工艺。违者扣罚200元,由此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者,公司将予以辞退,并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

2.12 生产现场员工无特殊情况,严禁坐上级管理人员的办公桌椅,使用办公电脑,违者扣罚50元,当月累计扣罚三次以上者,给予严重书面警告。

2.13 现场操作人员不可擅自调节设备传送速度、工作参数,确实需调整时,必须在生产技术、质量监督等相关人员的确认下才可进行,每次调整完参数后必须做好相应的参数记录并签名。违者扣罚100元,由此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将予以辞退,并追求其经济赔偿责任。

3、生产规程

3.1 每次在设备开机时,先查看设备上的水、电、气等阀门是否全部打开,同时认真做好各类参数的记录工作。违者扣罚100元,由此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将予以辞退,并追求其经济赔偿责任。公司管理处罚制度

3.2 下班前需将工作台收拾干净,各类物品要整理就位,无关物品不得放在工作台上,凳子整齐放于工作台下,现场垃圾箱必须每班清理干净,可用及不可用垃圾应明确区分不可混装,每班的可用和不可用垃圾必须有当班的班组长统一放置和倾倒。违者扣罚50元,当班班长扣罚100元,当月累计扣罚三次以上者,给予严重书面警告。

3.3 每班在倾倒垃圾时,必须遵循公司的规定将垃圾倾倒至指定的区域范围内同时一定要叠放整齐,其中纸箱一定要拆开、化学瓶也要摆放整齐、塑料瓶需以箱为单位的叠放,其他垃圾要用垃圾袋存放,违者扣罚100元。

3.4 进入二楼净化车间时,所有设备操作人员、单片测试人员必须全部穿好联体服,并且必须把头发全部放入帽子里。违者扣罚100元。

3.5 单片测试间为公司重点部门,除试片、接片、维修工程人员及高级主管人员可进入测时间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违者扣罚100元。

3.6 设备维护人员在每次维护及保养完毕后,必须将此设备的现场和设备底部清洁干净,确保地面无油、无水等其他杂物,违者扣罚100元。

3.7每块作业区的操作人员应对区域内的卫生进行清理,其中包含设备周边、设备底部和设备表面进行每班的清洁卫生工作,违者扣罚100元。

3.8 卫生清洁用具使用后需进行清洁、清理,摆放在指定位置。违者扣罚50元。

3.9 生产过程中落至地面的半成品及碎片等应及时清理到指定的地方,违者扣罚50元。

3.10某些岗位上的员工因工作需要接触化学用品时,必须戴好手套;接触有毒化学物品时,还需戴好防毒面罩、口罩等防护用具,违者扣罚100元。

3.11非本岗位的员工严禁去操作其他工序的设备,违者扣罚100元。

三.现场卫生管理条例

1、环境卫生

1.1 员工不得随意丢弃垃圾、随地吐痰、随地丢弃烟头、茶叶残渣和剩饭剩菜,不得向地面泼水,违者扣罚50元。

1.2 不得在办公桌上对方食品、报刊、生活用品等与工作无关的杂物,资料文件应该整理放置在文件夹或文件柜内,保持桌面环境整洁,违者扣罚50元。

1.3 不得在办公桌、操作台、设备或墙壁表面随意刻、画,不得污损办公设备和生产设备。

2、个人卫生

2.1 员工应保持头发、衣着整洁。

2.2

工作服应该定期清洗,不得有严重污渍。

2.3

如员工感染传染性疾病,应即时通知人力资源主管,不得恶意隐瞒,否则公司将予以辞退。

四.安全管理条例

1、生产车间必须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如发现人员未经过安全培训考核上岗,将追究其班组长和主管的直接责任,并扣罚100元。

2、保养、维修设备时,必须挂警示牌,作业时禁止其他人员触动设备开关,如未挂警示牌扣罚设备维护人员100元。

3、员工在操作设备时须集中精神,不得在疲倦、不清醒状态下工作,不得酒后上岗,违者扣罚200元。

4、员工须熟悉紧急停止按钮,事故发生后停机停电,妥善处理,及时上报,对于发生事故而不报、瞒报的,将给予当班班组长及主管书面严重警告,并扣罚200元。

设备管理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内部生产、运输、吊装、办公设备的管理,正确、安全地使用和维护设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设备使用、维护规程是根据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和生产工艺要求制定,用以指导正确操作使用和维护设备的制度。公司各部门都必须建立、健全设备使用规程和维护规程。

(二) 规程的制定与修改

第三条 各部门首先要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原则,正确划分设备类型,并按照设备在生产、运营中的地位、结构复杂程度以及使用、维护难度,将设备划分为:重要设备、主要设备、一般设备三个级别,以便于规程的编制和设备的分级管理。

第四条 凡是安装在用设备,必须做到台台都有完整的使用、维护规程。

第五条 对新投产的设备,技术装备部应在在设备投产前30天制订出使用、维护规程,并下发执行。

第六条 当生产准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时,在改变工艺前10天,技术装备部应根据设备新

第四篇:《公司安保管理制度、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及安全工作奖罚规定》

公司安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公司人员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行政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及来客接待管理工作。

第三条 安全保卫工作由综合管理部归口管理,公司自设安保人员或委托保安公司进行行政区域内的安保工作。

第四条 安保人员负责公司所有人员、物资的出入管理和公司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保障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按照合同追究保安公司或当班安保人员责任。

第五条 出入管理

1、员工出入厂区,应佩戴胸卡(出入证),对于未佩戴胸卡人员,保安人员有权拒绝出入。

2、员工携带行李、包裹、提箱、大件物品者,凭综合管理部开具放行单放行。携带一般随身用品,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3、职工个人车辆应登记备案方可进出公司,保安人员对个人车辆出入应履行检查手续,特别是面包车及其它可载货汽车,应开门(盖)检查。

4、公司车辆拉运物资出门时,必须出示物资出门证明或出库单,出门证明由该部门主管出具,出库单由物资采供部出具,凭上述单据查验无误后登记放行。

5、外来人员进入公司,一律履行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姓名、事由、造访部门和人员,必要时应电话联系,会见后由接待人员签名方可出门。

6、外来人员约见公司领导的,保安人员在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有上级领导来访或领导安排需要接待的重要客人,保安人员和大厅接待员应陪同引导至领导办公室,领导不在时应在接待室安排等待,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临时接待。

7、外来车辆一般不准进入公司院内,上级领导、公安机关、纪检部门、重要客人及领导同意进入的除外。

8、有长期业务关系或需要经常出入公司的外部车辆应办理临时通行证,临时通行证应每年更换,并将车主车牌信息在综合管理部备案,在保安室留存。

9、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和拒绝登记的人员,推销产品的人员及车辆,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一律不准进入厂区。

10、下班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公司领导的车辆和值班维修车辆外,其它车辆不得进出,特殊情况需要进出的必须履行检查登记手续。

第六条 保安人员应对站场及办公楼、公寓楼以外的其它所有区域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1、保安人员应根据综合管理部规定的巡逻路线和时间要求进行厂区巡逻,夜间当班的人员必须对厂区仓库、办公楼周围、营业厅周围、站场和消防配电等重点部位加强巡查,每小时最少一次。

2、保安人员在厂区及周边进行巡查时,应及时清除发现的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排除一切安全隐患并做好相关记录。

3、保安人员应对公司办公楼外围监控系统进行定期检查查看,间隔时间不大于4小时。

4、保安人员应对新来员工身份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结合胸卡进行监督管理。

5、如有下列情况,保安应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部门:(1)在厂区、工作区域或集体宿舍区聚众闹事、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聚众观看或传播黄色淫秽物品等;(2)擅自处理、搬移、损毁、盗窃、破坏公司财物及公共设施者;(3)私自启动或关闭厂区、宿舍或公共场所用电设施或其他机器设施的;(4)在厂区内乱写乱贴标语,涂改、撕毁公司通知、通告或其他有效文件的;(5)乱扔乱倒垃圾、杂物,破坏、玷污环境卫生的行为;(6)巡查过程中发现路灯、门窗、封条等有缺损的;(7)漫骂、对抗、攻击正在执勤的保安、领导或纪律检查人员的;(8)外界人员聚众闹事、造访领导或干扰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保安人员应有效阻止并立即向综合管理部门报告;(9)严重影响公司形象、影响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和安全生产的其他行为。

公司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目 的 : 为了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保护厂区绿化环境整洁,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特制订本制度。公司安保管理制度、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及安全工作奖罚规定公司安保管理制度、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及安全工作奖罚规定

适用范围:生产区、办公区和生活区。

责 任 人:公司全体员工,其中保安人员负有日常护理和监管责任。

内 容:

1.员工出入保卫

1.1凡本公司员工均应熟读“员工守则”,自觉履行各项义务。维护公司正常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遵纪守法,树立自我防范意识,增强主人翁责任感。

1.1.1不得携带各种违禁品、危险品和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厂区和工作、生活场所。

1.1.2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熟人进入生产区参观和食堂就餐。

1.1.3不得私带公物出厂变为己有。

1.1.4上下班按时打卡,并主动接受门卫保安人员的安全监督和检查。

1.2外来人员:值勤保安对待外来人员,应做到笑脸迎送宾客,善用文明礼貌语,树立企业第一形象,并主动为来访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做好下列接待工作。

1.2.1首先询问来意,填写“来访人员工作通知单”然后电话联系或引荐对口接待部门或接待人。来访结束后回收“来访人员工作通知单”并存档备查。

1.2.2来访人员如因工作需要进入生产区参观、考察或学习时,应由接待部门填写“非生产人员进入洁净区审批单”,经审核批准后并按“生产区外来人员管理制度”程序,由接待人陪同进出。未办上述手续的,门卫保安有权制止进入。

2.公司财产保卫

凡公司员工均应遵循“爱厂如家、惜财如命”和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的思想,切实做到:机开勤护理、下班必停机、机停关电源、锁门才离开等,并做好下列各自的工作。

2.1火灾防护

2.1.1仓库、车间及办公场所内严禁吸烟或擅自携带引火物品。

2.1.2危险品周转库存放的各种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危险品不得超出一周用量,并

经常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

2.1.3各车间用于消毒和生产的酒精应控制在日用量范围。

2.1.4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并放在明显容 公司安保管理制度、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及安全工作奖罚规定来自文秘部落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现将安全工作奖罚规定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 文秘部落 主题词: 安全奖罚 规定 通知 报 :省公司 抄送:党委委员,公司领导,安环办⑵,存档。 公司综合管理部 XX 年 3 月 23 日印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杜绝死亡、重伤事故及各类重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社区稳定,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依照《安全生产法》及上级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坚持重奖重罚。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考核目标实现后给予重奖;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无论造成事故与否均给予重罚及行政处分。 第三条 根据上级下达年度轻伤控制指标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风险程度分配到所属单位,作为单位年度轻伤控制目标值,实行月度考核,季度兑现。见附表一。 第二章 奖 励 第四条 当季全公司无死亡事故、无各类重大事故,经理、党委书记、主管副经理各奖励XX元,其他公司领导、安环办正副主任(含主任助理及专职安全人员)各奖励1500元;对直接参加安全管理的安委会成员及安委办成员奖励1000~1300元。 第五条 按季考核兑现单位对实现安环目标的领导及安全员给予奖励,标准见表二。 当季未发生死亡、重伤及各类重大事故的单位及治安案件,并达到表一所列考核指标的,则按表二的奖励数额兑现。 表一各项考核未实现的,每项扣个人当月奖金15~20%。 第六条 在生产、工作或公益事业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奖励600元以上。 突发性事故(事件)发生后,积极进行抢救,减少事故(事件)损失和人员伤亡的有功人员; 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 积极提出安防环保合理化建议,经采用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在工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和管理、环境保护、治安管理、安全培训及教育方面有显著成绩者。 第七条 单位年内无死亡事故、无重伤各类重大事故,轻伤事故低于控制指标,安全、文明生产,环境保护工作成绩显著,单位以及有关部门和人员年终给予1~2倍季度奖励。 第八条 公司不定期开展安环活动,在活动中取得名次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三章 处 罚 第九条 年内死亡或重伤事故每超过控制指标一人次,经理、党委书记、主管副经理各罚款XX元;其他公司领导、安环办正副主任(含主任助理、专职安全人员)各罚款1500元;同时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安委会及安委办成员各罚款1000元(重伤人次减半处罚)。 第十条 年度超过轻伤控制指标1人次的单位罚款1000元;季度超过轻伤控制指标1人次对单位罚款600元。公司安保管理制度、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及安全工作奖罚规定安全管理常识。对责任人罚款300~600元。 第十一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若发生重伤以上伤亡事故(含治安案件),取消当季奖励资格,并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发生死亡(以人次计算)按表三的数额对责任单位和个人处罚。发生重伤(以人次计算),按表三的1/2对责任单位及个人罚款。同时承担地方政府的罚款。 第十二条重大交通事故、设备事故、质量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爆炸、医疗、治安等事故发生后,根据责任轻重,具体按表四处罚。 第十三条 凡是下列情形之一者,对单位或个人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未制定安全生产考核及奖罚细则的,不按期进行安全检查或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的。 无正当理由不执行或拖延执行隐患整改通知书和安全指令书的。 发生事故后(含各类重大未遂事故及治安案件)不积极配合调查的单位及个人,或隐瞒不报,或不及时组织分析处理上报的。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每发现一次采购及发放不合格劳动保护用品,或不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的单位和个人。 未经许可擅自拆除,无故停运职业安全设施和环保设施的(同时承担地方政府罚款)。 不按规定进行劳动卫生和环境监测的。 第十四条 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有关人员,不虚心按受批评教育和处罚,且态度不好者,除按本规定相应条款处罚外,并责令停工5天进行安全教育,停工期间每天发生活费20元。对拒不参加学习的,年内累计二次以上违规人员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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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公司门卫保安管理制度及奖罚办法》

公司门卫保安管理制度

值班、值勤换班交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工作,严密交接手续,交代有关未办事宜,明确事宜要求,落实未办事宜。

1、门卫值勤、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的制度,做好安全工作。

2、门卫人员要做到衣着整洁,讲究仪表,以礼待人,语言文明。严禁在值班室内大扑克、下棋。严禁门卫以外人员进入值班室内看报、闲谈。

3、严格执行来访客人的登记,非本单位人员、车辆登记要严格手续;无合法身份证件人员要与单位内部要关人员、部门联系 ,经同意后方能进入单位内部;同时要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工作,对有明显标志的车辆(如;警车、工商、税务、供电)等公务车辆可免于登记,提供进入单位的便利条件。

4、值勤、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值班时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睡觉,不得从事与值班值勤无关的活动

5、做好报刊收发工作 ,对电汇、挂号信函要及时登记,通知、交送有关部门和人员。

6、值勤、值班人员对出入单位车辆、人员有权进行必要的检查,特别是运货车辆应严格检查手续,核对货单,对手续不全或单货不符的不得放行并及时向单位保卫人员报告;对夜间出入单位车辆、人员应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单位保卫干部,特殊情况可直接拨打公安机关电话报警。

7、值班、值勤换班交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工作,严密交接手续,交代有关未办事宜,明确事宜要求,落实未办事宜。

8、值班、值勤人员要熟悉了解单位带办领导姓名和联系电话。

9、值班、值勤人员要按时开启设防单位有关技防设施,技防设施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报告单位保卫人员。

10、值班、值勤人员违反单位门卫管理制度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公司门卫管理制度

门卫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缩影,是体现管理水平的标准之一,为强化门卫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员工和保安人员。

管理办法

保安人员要严格遵守执行《保安工作条例》、《保安服务协议书》等规章制度,恪尽职守、文明执勤、礼貌待客。

保安人员要做到二十四小时轮留值勤,每两小时巡视巡逻全公司一次。发现违纪、偷窃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和向上级汇报并作好记录。发生治安事件和灾害事故,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变措施,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发现员工违纪违规行为,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协助处理。公司门卫保安管理制度及奖罚办法公司门卫保安管理制度及奖罚办法

保安人员必须出门站岗值勤。

警卫室要保持干净和安静,物品放置应定位规范,不能在警卫室内吸烟。无关人员不得在警卫室逗留、闲聊、嬉笑、打闹、借故刁难、纠缠执勤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值勤人员态度粗暴,不文明不礼貌,故意刁难员工或外来人员,一经发现,将按照双方协议书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严格执行员工出入制度。当班员工原则上不得离开公司(含工程建设工地),确需外出,应如实填写员工出入证或凭出车单出入。部门经理以下员工外出,须由所在部门经理审批;部门经理以上员工外出,须经总经理室审批;不符合上述手续者,保安不准放行。强行外出者,应立即上报人事行政部。外来人员因公务需进公司,经被访人同意,凭有效证件,准确填写会客单后,佩戴"来宾证"方可进公司;会客结束后,凭被访人签字的会客单,归还"来宾证"后,方能离开公司。外来人员一时没有联系上被访人,可在警卫室内的会客室或指定地方等候。严禁闲杂或与公司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公司。

公司员工上班时间不得进行私人会客,特殊情况须经所属部门领导同意,但只能在警卫室内的会客进行。

衣冠不整、穿拖鞋、穿背心、短裤者,不得进入公司内。

严格执行物资管理规定,任何物资出入公司均需办理有关手续。凡协作单位、施工单位的非本公司物资,进入公司时,需在警卫室登记,末经登记的物资不得放行;凡购买、加工、借用的材料、半成品、工具等物资运出公司须持有财务部出具的出门证,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凡节假日、上班前、下班后,因工作急需外 公司门卫保安管理制度及奖罚办法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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