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职院招生网

来源:职业规划 时间:2016-09-12 09:36:22 阅读:

【www.zhuodaoren.com--职业规划】

【一】:【铜仁职业技术学院专业】铜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专业】铜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重点专业: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全景地图: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历年分数线: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指南: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人气校友:www.fz173.com_铜仁职院招生网。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二】:【铜仁职业技术学院排名】铜仁职业技术学院特色专业-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

学院录取分数线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

【三】:铜仁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面试试题综合素质答案技巧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面试试题与答www.fz173.com_铜仁职院招生网。

题技巧www.fz173.com_铜仁职院招生网。

一、铜仁职业技术学院综合素质测试目的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主要从学科潜质、人文素养、科学思维、个性特长和心理素质等多个维度来考察报考的学生。

二、铜仁职业技术学院综合素质测试内容面试其实就是综合素质的大检阅,其考察的内容非常广泛。综合素质测试面试包括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协调能力、与人交流能力、对社会的认知能力等。考题都比较大众化,涉及面广,贴近生活实际,主要考察平时的知识积累,体现了大学所要求学生的基本素质。

报考铜仁职业技术学院的同学们需要多多关注时事新闻和社会热点问题。铜仁职业技术学院面试老师很喜欢提社会热点相关问题。

三、铜仁职业技术学院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技巧

面试老师提问的问题一般都没有标准答案。无论遇到提什么问题,只要能自圆其说即可。要了解过去一年发生过哪些大事、社会问题,社会上有过哪些争论和风潮;其次,要对热点问题略有自己的思考和总结。面试考的并不是试题本身,而是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自信心、见识面。

面试前自学一些和你所考铜仁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有关的知识,有些铜仁职业技术学院老师会提问专业相关问题,至少要有一个感性的认识,尤其对于中学中很少接触到的学科。

四、铜仁职业技术学院面试真题

1、自我介绍一分钟(面试中的第一个环节。一般情况下为中文,有些铜仁职业技术学院教授会要求考生用英文进行,建议做好准备,以防万一。)

2、你报考铜仁职业技术学院的优势在哪里

3、为什么选择报考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如果没被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呢?

4、谈谈你对铜仁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的看法

5、你的性格与兴趣和你所选铜仁职业技术学院专业相匹配吗?

【四】:b8_铜仁职院学生学籍管理手册(2014版)[1].doc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手册

目 录

1、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 2

2、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 .................... 3

3、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 ................................. 10

4、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 ................................ 10

www.fz173.com_铜仁职院招生网。

第一章 总 则 .............................................................. 10

第二章 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 10

第三章 学籍管理 ............................................................. 11

第一节 入学与注册 ........................................................... 11

第二节 纪律与考勤 ........................................................... 12

第三节 学制与修业年限 ....................................................... 13

第四节 成绩考核与记载 ....................................................... 13

第五节 缓考、重修 ........................................................... 14

第六节 转专业与转学 ......................................................... 15

第七节 学业预警 ............................................................. 16

第八节 休学与复学 ........................................................... 16

第九节 退学 ................................................................. 17

第十节 毕业、结业与肄业 ..................................................... 18

第五章 附则 ................................................................. 19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一、志存高远,坚定信念。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面向世界,了解国情,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二、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弘扬民族精神,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不参与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影响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活动。培养同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增强社会责任感,甘愿为祖国为人民作奉献。

三、勤奋学习,自强不息。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珍惜时间,学业有成。

四、遵纪守法、弘扬正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敬廉崇洁,公道正派;敢于并善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五、诚实守信,严于律已。履约践诺,知行统一;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自尊自爱,自省自律;文明使用互联网;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诱惑。

六、明礼修身,团结友爱。弘扬传统美德,遵守社会公德,男女交往文明;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仪表整洁,待人礼貌;豁达宽容,积极向上。

七、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热爱劳动,珍惜他人和社会劳动成果;生活俭朴,杜绝浪费;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实际的物质享受。

八、 强健体魄,热爱生活。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提高身体素质,保持心理健康;磨砺意志,不怕挫折,提高适应能力;增强安全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关爱自然,爱护环境,珍惜资源。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

的通知

教学[2014]11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范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向高等学校、学生和社会提供便捷、客观、权威的学籍、学历信息查询、验证及认证服务,保护高等教育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高等学校(含具有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开放大学)和经批准承担培养研究生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合并简称高等学校或学校)按国家规定录取的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取得的学籍、获得的学历证书(含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获得的毕业证书)进行在线审核、电子标注、数据备案和网上查询的管理方式。

第三条 学校学历教育学生(含预科、专科、本科学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基础培训阶段研究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华侨学生,来自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生以及国际学生)均须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毕(结)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www.fz173.com_铜仁职院招生网。

第四条 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以高等学校为主体,由高等学校对符合国家规定、依法录取的学生学籍、毕(结)业生学历证书进行电子注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对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由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www.fz173.com_铜仁职院招生网。

第五条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网址.cn)是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信息查询的唯一网站。

第六条 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学信网的运行与管理,承担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技术保障、日常维护和网上查询、验证、认证等服务工作,独立承担因查询、验证及认证工作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接受教育部相关部门的监管。

第二章 学籍电子注册

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相关机构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审核考生录取数据,将审核通过的数据报送教育部汇总复核后作为高等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以

下简称学籍注册)的依据。

第八条 学校对报到新生进行录取、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对放弃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的学生予以标注。

少数民族预科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基础培训阶段研究生的资格复查由招生学校负责。预科培养和骨干计划基础培训的预科学籍标注由培养培训学校负责。预科培养培训结业后转入招生学校,由招生学校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和学籍注册。其他预科生由招生学校负责。

普通高校学生(含专科、本科、硕士、博士、专科起点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等)在同一学习时段,只注册一个普通全日制学籍。跨校联合培养学生,在录取学校进行学籍注册。

第九条 照特殊政策录取的学生应标注其录取类型。如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含免费医学、免费师范、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扶贫计划等本科生,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研究生)、定向生、国防生、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生等。

第十条 学校在学籍注册中发现录取数据有误或缺失的,由学校向省级招生部门提出申请,省级招生部门核实后将修改意见或补充录取数据报教育部,并将相关结果及时反馈学校。

第十一条 学籍注册后,学校应告知学生及时查询。学生可登录学信网实名注册后查询、核实本人身份信息和学籍注册信息。

第十二条 高等学校从学生入学次年起至毕业,应在每学年第一学期进行学年电子注册(以下简称学年注册)。学年注册包括在校生新学年注册(含注册学籍、暂缓注册等)和上学年学籍变动(含留级、降级、跳级、休学、复学、转学、转专业、保留学籍等)、学籍记载(含学业考试情况、社会实践情况、奖惩情况等)、学籍注销(含退学、取消学籍、开除学籍、死亡等)以及学生取得的其他证书(含肄业证书、学习证明等)的标注。实行学分制的学校无需标注留级、降级、跳级情况。

第十三条 学年注册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完成。学籍注销应在学籍处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四条 学生离校后学信网将学生的身份信息、学籍注册信息、学年注册信息作为学籍档案保存。

第三章 学历电子注册

第十五条 高等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应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以下简称学历注册)。学历注册证书分毕业证书和结业证书两种。

第十六条 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并进行学籍注册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学生毕(结)业离校时,学校应颁发毕(结)业证书并完成学历注册。学生

获得的辅修专业证书,应标注在主修学历证书注册信息中。

第十七条 学历注册信息应与学历证书内容保持一致。学历注册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照片;学习起止年月;专业、层次、学制、毕(结)业、学习形式;学校名称、校(院)长姓名及证书编号。

学校应完整填报学历注册信息,信息不完整的不提供网上查询。

第十八条 学历证书发证日期应与学生毕业日期一致,发证日期即是学历注册提供网上查询的有效日期。

第十九条 学生在校期间修改或变更身份信息的,由学生本人提供合法性证明,学校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更改,学信网保留更改前的信息。学生要求修改、变更的信息或证明材料涉嫌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

学历注册并提供网上查询后,学校不得变更证书内容及注册信息,不再受理学生信息变更事宜。注册信息确有错误的,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修改。

学历证书遗失的由学校出具相应的证明书并在学历注册信息中标注。

第四章 查询及认证

第二十条 就业指导中心依据复核备案的学籍学历电子注册信息,建立全国高等教育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数据库,为学生和社会提供查询、验证和认证服务。

第二十一条 学生可免费查询本人身份信息、学籍注册信息、学年注册信息和学历注册信息,也可查询本人学籍档案。社会其他部门及个人可依据学生提供的相关信息对学生身份信息、学籍注册信息、学年注册信息、学历注册信息和学生学籍档案进行查询、验证。

第二十二条 依据全国高等教育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数据库及相关证明材料,就业指导中心可提供认证服务,对申请人申请认证的学历证书或学籍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认定。认证服务以申请人自愿原则进行。

第五章 监管与责任

第二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应重视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保障信息安全,强化管理与服务。

第二十四条 高等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就业指导中心的采集、录入及管理服务人员应严格按照工作权限规范管理和服务,数据注册、标注、修改等应专人操作,严格遵守岗位制度、认真履行工作程序,确保数据注册及时准确。

第二十五条 各级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应依法正确采集、管理和使用学生信息。不得以任何非法形式展示、公布或分发学生身份信息。

第二十六条 对违反国家规定入学的学生,学校不得为其注册学籍和学历,已经注

本文来源:http://www.zhuodaoren.com/fanwen397409/

推荐访问:铜仁职院自主招生 铜仁职院2016年招生
扩展阅读文章
热门阅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