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的管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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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的管理方法(一)
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

从国美之争看中国企业现代化管理制度建立的反思

0812502杨航 广播电视新闻学

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这场短兵相接、火药味十足的商战从爆发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火爆程度有增无减。对阵双方,一方是以国美电器前任主席黄光裕及其家族为核心的大股东,另一方则是以国美电器现任董事局主席陈晓为代表的管理层。最新消息说,双方将在9月28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上展开最后决战,一分输赢。“黄陈之争”中,无疑让中国企业家看到了一个现代企业法人治理下的“妖魔化的董事会”,以及“背信弃义”的一群职业经理人。如果选择继续“家族式”经营自己的家族企业,必将影响中国企业的管理现代化进程,同时也反过来影响中国脆弱的职业经理人阶层。

现代公司的控制权一般比较分散,公司的所有者不可能都参与企业经营,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是现代企业的重要标志。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就需要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因为企业对经营者实施相对固定的薪金制。这产生了委托-代理关系。1976年,詹森和麦克林发表了一篇《厂商理论:管理行为、代理成本和所有权结构》的重要论文。认为委托-代理关系是一中显性的或者是隐性的契约,一个或多个行为主体指定和雇佣另一些行为主体为其服务,前者赋予后者一定的决策权,并根据后者的服务质量提供相应的报酬,前者称为委托人,后者称为代理人。

在公司这种现代企业制度下,股东与经营者就存在着这样的委托-代理关系。然而经营者与股东财富最大化的利益不完全会一致,有时甚至会产生矛盾。双方利益冲突的最明显的表现就是管理层收购。指管理层蓄意压低股价,以自己的名义买进控制企业,导致股东利益受损,自己从中渔利。英国经济学家麦克·莱特对管理层收购做出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定义,及目标公司的管理层利用借贷融资资本购买本公司的股份,从而改变其公司的股权结构、控制结构和资产结构,进而达到重组其公司,获得预期收益目的的一种收购行为。陈晓为首的管理层在与贝恩进行融资合作后,贝恩资本全部债转股,贝恩资本将占9.78%,加上陈晓所占1.47%,以及原永乐电器高管们所占5%,陈晓方面将达至16%左右。并以此向黄光裕这位大股东进行挑战。成为一个典型的管理层收购的案例。

事件对于我国民营企业,特别是家族式民营企业来说具有一定代表性。并引起了舆论界的强烈反思。《第一财经日报》评论道:“眼前的国美电器,正处于双重敏感时刻:一是处于家族企业与真正市场化企业的改造期;二是控股权持续分散,已为外部力量进一步渗透创造了条件。”《北京商报》也评论道“刚刚步入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国美电器,又被拉回到家族制与职业经理人的交叉口。黄光裕与陈晓都称是为了企业更好地发展,但是,在试图分出孰胜孰负时,受伤的正是他们扬言要保护的对象——国美电器”。 黄光裕是国美的创始人,从当初留任陈晓做总裁、制定股权激励方案等事例中不难看出,黄光裕实际上已经带领国美从家族制向现代企业制度迈出了一步。2009年的股权激励方案,曾被看做

【何为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的管理方法】

是这家家族制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的转型。但是,黄光裕为维护家族利益,提出撤掉陈晓,国美的制度转型可能就此夭折。黄光裕和陈晓无论谁赢,得到的都将是一个“遍体鳞伤”的国美,与他们的初衷相悖。黄光裕和陈晓之间的“罗生门”,让人们不得不思考一个问题:二人争斗的焦点是什么?黄光裕希望通过罢免陈晓实现黄氏家族重新掌控国美;而陈晓则认为一个公众公司,不能成为大股东的“工具”。 归根结底,国美的斗争是家族制和现代企业制度间的较量。企业制度分歧的深层原因在于,家族代表黄光裕和职业经理人代表陈晓都没有把握好自身在企业发展中的角色。《经济观察报》对此抛出了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作为拥有独立人格的国美电器,它的利益又如何保障呢?公司、董事会、股东,他们究竟应该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作为这个复杂关系中的关键环节,国美电器需要什么样的董事和董事会?公司是完全独立于其所有者的一个实体。公司为股东所有,但公司的财产为公司所有,并非为股东所控制。黄光裕2008年的案发,印证了这一点。他的罪嫌并没有导致国美电器的坍塌,是国美电器拥有独立人格的明证。作为第一大股东的黄光裕曾通过国美电器进行利益输送。“2008年初,为偿还私人贷款,黄光裕及夫人杜鹃策划了国美电器的股份回购,这使得国美电器及其股东损失了约16亿港元。”——《经济观察报》。

公司的所有者有太多的依据使得公司服从其意志,以至于在很多时候,公司被这些所有者奴役,或者成为股东奴役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工具。对于当下中国而言,大多数情况下,公司治理的焦点并非是股东无法捍卫其自身利益,而是公司无法捍卫其自身利益。在国美电器的案例上,我们应赋予对国美电器本身利益的充分尊重和更多保护。董事会能够阐述一个长远策略,并为股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更大的利益时,股东并非是至上的。这些董事们在行使权利管理企业时,并非有义务遵循哪怕是多数派股东的意愿;也并无义务在短期内促进某个股东价值的最大化。股东亦不得利用其“多数决”的权利,迫使董事采取违背其义务的行动。董事亦有其责任,兼顾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利益。这些在现实中极其难得,在法律程序上也面临重重困难,但这无疑应成为董事局成员们的追求。诸种言论是要求他们服从某个特定股东的压力,这其实妨害了他们正常担当其责任。他们如何化解这种压力,并能够遵循董事应担当的真正责任,对于这些人而言是当下及未来最大的挑战。这显示了构造一个能够独立思考的董事会的难度和重要。国美正需要这样一个真正独立、公正的董事会。它不为大股东控制,不为内部人所收买,也不为与公司利益无关的其他价值观所左右。无论未来的董事会从属于哪个特定利益集团,国美都难免成为工具,除了实际控制人,对于其他各方而言,“工具化国美”将是最差的选项一个能够独立思考的公正的董事会,这是成就一个强大、健康有生命力的企业的必需条件。而这不仅是国美需要考虑的核心问题,也是中国数量众多即将换代的家族式企业要慎重考虑的问题,怎样将现代的管理制度嫁接在本土的企业上并克服来自中国企业传统的惯性阻力,是我们长时间内必须要面对的一个问题。

参考文献:《公司理财》胡玉明

《解析国美背后的谜团》扬帆《市场》2009年3月

《国美大选》网易财经【何为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的管理方法】

何为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的管理方法(二)
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

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

把国家作为国有生产资料所有者的权力,同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作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经营者所拥有的经营自主权加以适当分离的一种管理制度和管理原则。是中国实行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之后,针对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管理和经营提出的一种改革原则和改革措施。

必要性 在1979年以前的中国经济体制下,国家既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生产资料所有者,又直接指挥和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把全民所有同国家机构直接经营企业相混淆,从而产生统得过多、管得过死的弊端。为了使各个企业的经济活动符合国民经济发展的具体要求,国家管理机构必须通过计划和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对企业进行必要的管理、引导、监督和调节,通过税收等形式从企业集中必须由国家统一使用的纯收入,以所有者的身份参与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利润分配,委任、任免或批准聘选企业的主要领导人员,按照产业政策的意图和要求决定企业的创建与关、停、并、转、迁等。但是,由于社会需求十分复杂而且经常处于变动之中,企业之间的条件千差万别,其经济联系错综复杂,任何国家机构都不可能完全了解和迅速适应这些情况。因此,又必须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的关系,把国家的所有权与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经营权加以区别,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适当分离。两权分离的目的是使企业在国家计划和产业政策的指导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逐步建立起富有活力的企业经营机制。这样做既能保证国家的所有者地位和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需要,又有利于强化企业作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经营者的经济责任。

原则 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理顺所有者、经营者和生产者的关系,是促使国营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经营者和市场主体的客观需要,也是建立健全经济新体制和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内在要求。其基本原则是:①政企职责分开的原则,使企业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②责、权、利相结合、相统一的原则,即通过法律、法规、契约和有关政策,确定国家与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责任、权利和利益关系,规定各自的行为,使三个方面紧密相关,密切配合。③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统筹安排、合理兼顾的原则。特别是使企业的经营成果、对国家贡献的大小,与企业和职工的物质利益直接相连,在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保证国家多收、企业多留、职工福【何为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的管理方法】

利和个人收入不断增长。

形式 两权分离的具体形式,可以依照产业性质、企业规模、技术特点等情况而有所不同。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实行的多种经营方式,诸如承包经营、租赁经营、股份制等,都是这方面的有益探索。就两权的分离程度而言,大体上又可分为完全分离、基本分离、部分分离三种情况。主要视企业及其产品在国民经济中所处的地位和重要性而定。无论采取什么样的经营形式,也无论“两权”分离的形式和程度如何,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运用法律手段,以契约形式来确定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各种主要关系,需要通过竞争产生合格的经营者;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完善企业内部各种经济责任制,严格科学管理,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和增值。

何为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的管理方法(三)
公司概论第4任务-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经营者阶层的异化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带来的副产品。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即分权模式在东欧原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体制改革中扮演过重要角色。它从理论上对改革实践进行了概括与阐释,并成为指导改革的重要经济理论之一。波兰经济学家W•布鲁斯首先提出了分权理论。布鲁斯认为选择分权模式的目的是赋予国有制“社会所有制的特征”,从而使社会主义国家的生产资料所有制能够符合社会所有制的两个基本标准:第一,对所有制对象的处置必须是为了社会利益;第二,所有制对象必须是由社会来加以处置。分权模式与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运行模式——集权模式的区别在于:集权模式在中央和企业两级均采用集中决策方式,只是在个人消费决策上采取分散方式,而分权模式将“一般的或日常的微观经济决策”分散化,即由企业主要依据市场机制自主决策。由中央和企业分别掌握宏观经济决策权和企业微观经济决策权的经济运行模式,即是分权模式。

作为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产物,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趋势首先产生于现代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中。作为一种经济机制,分权结构的不稳定性也首先表现于资本主义条件下。早在3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阿道夫•贝利就明确指出了西方现代企业中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现象并加以阐述。他指出:“公司制度的兴起,以及伴之而来的由于工业在公司形式下的集中而产生的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分离,乃是20世纪中头一个重要变化。”

在现代资本主义条件下,经营权膨胀及经营者侵占所有者权益的最突出、最集中的表现莫过于日本的“经理革命”。所谓“经理革命”,就是在日本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企业的经营者——经理阶层凭借其经营者地位,逐渐以职能资本家的身份跻身于资产阶级的过程。现代西方社会中,资本家阶级日益分为所有者(投资人)和经营者(代理人)两大阶层,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人格化表现。在日本,作为职能资本家的经理阶层,经过长期的经营,打破了自明治维新以后家族资本垄断日本经济的局面,成为一个在数量上远远超过家族资本集团与个别资本家的新资产者阶层。 由经营者对所有者权益的侵占造成的分权结构的不稳定性,在现代经济活动中普遍存在。东欧改革中分权结构的不稳定性也表露了出来。前南斯拉夫著名经济学家杜尚•比兰契奇在1973年发表的《南斯拉夫社会发展的思想和实践(1945-1973)》一书中指出:“60年代开始前,政治结构在社会上占统治地位,而后,特别是从1965年经济改革起,社会进程日益使„经理‟和„专家治国论者‟执政。工人自治的根本原则和目的是把政治结构论者管理经济的权利夺过来,并交给工人集体管理。但是,„转移‟给工人集体的权利,大部分是转给了工人集体中的领导集团,而很少交给直接生产者。这种并不完善的自治概念获得了一个政治思想的合法称号,即所谓的„专家治国论结构‟。”可见,比兰契奇在当时就已注意到了,南斯拉夫所实行的“工人自治”的动机与效果并不统一。而这种现象,正是分权模式的逻辑矛盾在现实中的反映。其他一些东欧国家也存在类似情况。波兰著名学者雅罗舍夫斯基在80年代中期指出:“技术贵族——官僚主义的管理体制逐渐使直接生产者不能再对经济、社会——政治决定施加影响,并削弱了代表机关和工人自治的作用”。“一言以蔽之,促使了全民所有制向„私人集团‟所有制的转化。”

【何为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的管理方法】

经营者阶层在“分权”过程中崛起。伴随这一过程,社会利益分配格局也发生了变化。比兰契奇写道:“在„管理阶级‟与工人群众分开的同时,开始出现了社会差别和发财致富的过程。形成了某种所谓的„中等阶级‟。根据某些研究人员的估计,我国约占人口总数的2%达到了高度发达国家的所谓的„中等阶级‟的标准;约占10%的人口(即工资最优厚者)接近这个水平;另一方面,20%左右的人口生活在最低生存标准线之内。”

事实上,实行分权模式的东欧国家中确实出现了严重的社会分化。将70年代末、80年代初两个西方国家,美国和日本与两个采取分权模式的东欧国家,南斯拉夫和匈牙利的社会财富分配状况加以比较,即可发现:南、匈两国社会分化水平已与美、日两国大体相当。如果将居民按收入高低等分为5个组别,最低20%和最高20%居民的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美国为5.3%和39.9%,日本为8.7%和37.5%,南斯拉夫为6.6%和38.7%,匈牙利为6.9%和35.8%。其中,南斯拉夫的社会贫富差距甚至比日本还要大一些。

然而,两权分离可能导致的社会结果,即对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产生的影响,在不同的社会条件下却是不同的。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独立的经营者阶层的出现意味着资本家队伍的扩大,它冲破了财产世袭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在总体上,对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仍是一种肯定。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情况则复杂得多,两权分离可能既瓦解了国有制,又未带来社会所有制。正如科尔奈指出的,市场社会主义时期的经营者直接成为政治制度剧变之后商人和经理阶层的候选人。从社会主义的企业家直接转变为私有制条件下的资本家,成为“新生”的资本主义制度的社会基础

何为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的管理方法(四)
现代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优缺点分析

  摘 要 现代企业的管理和经营正在一步步向着科学与成熟迈进,在这个过程中,一个问题一直在困扰着企业,那就是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合问题。企业究竟是应该由所有者自己经营,还是应该单独聘请职业经理人进行经营,这就是问题探讨的核心。在本文中,笔者将详细解读现代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概念和含义,结合理论知识和自身实践经验对两种权力分离的优缺点进行浅度的分析。

  关键词 现代企业 两权分离 优缺点
  现代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既有优点也有缺点,关于这个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将在本文中提供一种两个方面同时思考的思路与平台,首先介绍两权分离的概念,然后通过对概念的理解,分别对现代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优缺点进行详细的分析,指出优缺点的突出环节,便于阅读者的理解与思考,并希望对于理论研究人员和实践工作者们能够有所帮助。
  一、两权分离的概念
  现代企业与传统企业相比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大多数的企业所有者选择了更加专业的职业经理人对自己的企业进行管理,这就涉及现代企业最基本的两种概念:所有权和经营权。所有权就是指企业的财产归属权,从根本上讲就是对企业的最终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这种权利赋予了所有者对企业真正意义上的法律占有能力;经营权就是指企业的管理归属权,从根本上讲就是对企业的直接控制权,这种权利赋予了管理者对企业日常决策的话语权。
  在现代企业管理体系出现之前,企业一直由所有者直接管理,此时所有权和经营权二者合一。但是随着现代化企业的高速发展和现代产业的大幅度升级,企业的所有者已经没有能力和精力再进行企业的日常管理,这就出现了现代企业两权分离的雏形,经营权开始从所有权中剥离出来,并且繁衍出了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管理体系,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家族式企业一直存在的“三代而衰”的问题。
  二、现代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优点分析
  (一)突破能力限制
  现代企业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分离可以突破所有者自身能力的限制,委托经营能力高的人才代己经营,从而获得比自己经营更高的经济效益。这在所有者缺乏经营能力时,成效尤显突出。基于这一点,现代企业大多都实行两权分离,委托经营能力高的人才经营。
  从更加具体的角度分析,就是所有者在自感经营能力不足时,所面临最现实的选择是:是自己勉强经营呢,还是委托给经营能力高的人才经营。此时,他进行选择的主要依据是看代理净收益和自身经营收益哪一个大。如前者大于后者,则选择两权分离而经营能力强;如前者小于后者,则他宁可选择两权合一而经营能力弱。结合大量的实际案例来看,大多数情况下代理净收益都会远大于自身净收益,这无疑是一种企业管理能力的大幅度突破。
  (二)管理更加科学合理
  在现实的现代企业发展过程中,初始财富的积累者往往不能够掌握发展十分迅速的现代企业规则,这些企业的所有者们能完成财富的原始堆积,却无法使这些财富变得更加庞大,无法使家族与金钱之间的结构关系更加清晰,所以现代企业的突破还得靠真正意义上独立的经营权阶层。他们往往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专业人才,更能站在科学的管理角度思考问题,遇到企业发展的瓶颈会更加冷静地处理相关细节,而不会像所有者那样畏首畏尾而错失良机,更不会大手大脚而惨遭失败。他们是经过科学管理体系所培养的,所做决策的正确率显然要比企业所有者更高,最起码不会把企业带到淘汰的歧途上。
  三、现代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缺点分析
  (一)经营积极性下降
  大多数现代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都已经分离,并且也着实推动了现代企业的高速发展,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并不是所有独立于所有者的经营者们都在十分努力的工作。说得更直接一点,就是职业经理人不愿意为了一个别人的企业拼尽全力地打拼,毕竟管理者们只是拿着薪酬和福利,相比较于企业的真正利润而言,这些管理者所得到的财富实在过于“寒酸”。这个道理是人人明白的,同样一个人,肯定是为自己干时积极性高,而为他人干时积极性低。两权分离是经营者为他人经营,故经营积极性必然下降。
  (二)经营成本和经营风险均较高
  两权分离时,所有者需向经营者支付薪金,提供轿车、住房、办公设施等待遇,从而使经营成本上升。这种成本是所有者必须支付的,是明摆于桌面的,可称之为显性代理成本。除此之外,经营者常有的贪污浪费、暗分私分等行为常使所有者资产遭受侵蚀,因此种成本是隐秘的,可称之为隐性代理成本。隐性代理成本的大小和所有者对经营者的控制监督是否有效密切相关,控制监督若有效,隐性代理成本便很小;控制监督若失效,隐性代理成本便会大增,甚至成为无底洞,使所有者委人经营得不偿失。
  企业的经营权与所有权不统一,企业自然就会存在所有者不一定能够预想到的经营状况,这种状况可能是好的,但是也有可能对企业来说是有害的,这种不受所有者直接控制的管理方式也就必然存在着经营和利润回报的不确定风险。
  四、结束语
  现代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标志着一个时代的开始,在这个时代的发展过程中,企业经营体现更多的是一种科学盈利的理念。对比一下两权分离的优缺点,不难看出,优点还是多过缺点的,这种比较不是基于优缺点的数量,而是基于优缺点的质量。根据现代企业发展的总体思路来看,两权分离更加具有科学性,其发展形势在可预想的未来也是十分乐观的。
  (作者单位为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销售中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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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的管理方法(五)
中小企业会计实务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摘 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飞跃发展,企业认识到财务是企业整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财务会计的工作质量直接关系到企业存亡。因此把会计基础工作与经济管理有机结合起来,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和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使会计工作在单位经济管理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随着国家与企业对会计工作管理的不断加强,许多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本文具体分析了我国现阶段中小企业会计实务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操作建议。

  关键词 中小企业 会计实务 解决方法
  中图分类号:F234.2 文献标识码:A
  0引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新型经济交易事项层出不穷,对一些传统的经济交易,会计制度一般不能及时规定,会计标准的规定也不可能面面俱到,这就需要会计人员根据会计标准的规定,做出恰当的职业判断。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一种资金流转的动态体系,而企业的会计实务操作则是维持这一体系运转并提高效率最重要的动力之一。在财务工作中,我们仍会遇到许多实际问题需要去解决。在面对这些问题时,要紧密结合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进行恰当的处理,只有这样才能真实、完整、准确反映各类经济业务,为使用人及时提供有效信息。
  1中小企业会计实务操作中存在的问题
  1.1会计核算主体界限不清
  中小企业的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远不如大企业那么明显,尤其中小企业中的民营企业,投资者就是经营者,企业财产与个人家庭财产经常发生相互占用的情况,给会计核算工作带来困难。曾经有一个企业老总随着经营规模扩大,非常希望企业的财会制度健全、规范,但是对聘请的财会大专毕业生不放心,老总自己兼任出纳,随意从公司账上支出现金,甚至从自己个人的存款账上直接发放工资,进货取现金,很多购买的存货及费用开支无正规发票,账务处理难度很大。造成会计核算主体界限不清,企业产权与个人财产界限不清。
  1.2会计造假、违法违规现象严重
  由于财务会计管理力量薄弱,内部财务会计管理机制不健全,加之外部监督不力,致使企业经济交易行为违法、违规现象严重。有些企业无视国家的法规、原则和制度,乱搞非法筹资和非法投资;乱挤乱摊成本费用、乱调账目;乱发工资奖金、乱分配红利;为了偷税漏税或其他非法目的而在会计凭证、账目上故意弄虚作假,使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违法、违规行为还大有禁而不止之势,对国民经济的运行和发展造成了损失并产生了消极后果。会计造假、违法违规,我们通俗称之为假账。假账一直被人们视同“洪水猛兽”,它犹如一只隐形的手,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假账一般是指会计人员不按照《会计法》和相关财会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的产物,是伴随着会计工作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和发展变化的。主要有假凭证、假账簿、假报表等形式,做假的常见手法主要有真账假做,假账真做,偷桃换李,电脑作弊等形式。
  1.3会计人员的工作分配不明确
  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规范,在企业会计机构设置上,有的企业干脆不设置会计机构,有的企业即使设置会计机构,一般也是层次不清、分工不太明确。在会计人员任用上,中小企业最常见的做法是任用自己的亲属当出纳,外聘“高手”作兼职会计,这些人员有在税务部门工作的,有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人员,也有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员,一般定期来做账。有些企业管理者也愿意聘请能力强的会计人员,但是中小企业由于其发展前景及社会上得到人们认知程度较低以及较差的工作保障,使得其对优秀会计人员的吸引力远不如大企业。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及规范考核的问题也很多,会计无证上岗现象严重,会计主管不具备专业技术资格的现象不胜枚举。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培养工作几乎没有进行。另外,一些改制后的中小企业大量使用原国有和集体企业临近退休或己退休的老会计,这些企业会计大多数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会计人员,对新会计知识接受能力相对较弱,知识更新较慢,无法适应新的会计核算要求。他们不具备应有的计算机知识,对税务部门要求的网上申报无法适应。
  1.4会计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乏力
  《会计法》对企业会计的监管已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从国家立法角度看,对会计工作的监督责任均已落实,但从对企业监管的实际效果看,对企业会计的监管缺少协调机制,会计信息失真屡禁不止,中小企业中会计职能弱化现象仍在蔓延泛滥,实际监管的效果很不理想。纳税管理刚性虽强,但只管税款进库;政府审计权威很高,但鞭长莫及管不了那么多;中介审计虽称独立,但时有同流合污;银行监管只管收付,无心管理企业会计;财政工作大事太多,监管只能抓大放小。会计监管如此松散软弱,企业违法违规现象自然就有了生存的空间。受企业领导及会计人员素质的影响,中小企业的会计管理工作多数没有经过系统的设计,也没有分期的规划目标。企业经营不稳定,没有长期打算,再加上会计人员更换频繁,更加剧了这种管理体制上的混乱局面。会计人员只管眼前及表面的事务,根本无心进行业务建设;有些单位的管理混乱、信息失真。这些现象都说明了单位没有内部控制的职能,很多企业将审计监督等同于会计监督,而事实上审计监督是对会计监督的再监督,它侧重于事后监督,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对同一经济事项的监督有着截然不同的效果。因此随着我国经济多元化的发展,如果有针对性的会计制度和核算体系还不健全,就难以适应复杂多样的经济活动。
  2加强中小企业会计实务操作的对策
  2.1明确会计核算主体
  中小企业的组织形式有独资、合伙和有限责任公司。独资、合伙的组织形式无法人资格,却要负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以其出资额负有限责任。无论采用哪种组织形式,都存在企业产权与个人财产界限不清的问题,民营中小企业的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远不如大企业那么明显,投资者就是经营者,企业财产与个人家庭财产经常发生相互占用的情况。组织结构也多采用集权制,经营机构会计工作规范等都很少,有也不全面,给会计核算工作带来困难。企业的持续发展需要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建立稳定有效的委托代理机制。然而,中小企业在高度集中的家族化股权结构下难以建立稳定的委托代理契约。因此,必须对中小企业的股权结构进行优化设计。实现股权结构优化是保证中小企业从创业阶段向快速成长阶段以及稳定发展阶段顺利过渡的关键。   2.2抓原始凭证,从源头上防止造假
  原始凭证,是经济业务事项发生由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项经济业务事项已经发生或其完成情况,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原始凭据。在经济活动中,非法取得或填制、伪造或编造原始凭证以骗取收入,会计人员依据不真实的原始凭证进行核算,结果导致一系列的会计信息失真。因此,防治造假,应从原始凭证这一源头抓起。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填制原始凭证,对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而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其中对于完全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应及时据以编制记账凭证入账;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于真实、合法、合理但内容不够完整的、填写有错误的原始凭证,应退回给有关经办人员,由其负责将有关凭证补充完整、更正错误或重开后,再办理正式会计手续。
  2.3完善会计法律体系建设,加强会计监管力度
  监督机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会计人员监督经济业务经办人;二是社会监督会计人员。它们由两个不同的主体构成。会计监督。会计监督是会计人员的执法行为。它主要是会计通过审查、报帐、记帐、核算、分析等会计程序,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经济业务,依照国家的财经政策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进行正确的核算和真实的反映。市场经济是法制化的经济,我们会计人员是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者,必须依据国家的法规政策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做到以法理财。当前财会领域的根本大法是《会计法》,只有把《会计法》的内容应用到工作实践中去,才能做到有法必依,从而使法治为德治提供有力的保障。
  2.4加强会计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市场经济发展给财会工作增添了新情况和新问题,财会人员素质愈发重要。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加大对会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本领,提高贯彻执行政策的水平,可以采取定期培训考核制度,职称晋级与待遇挂钩制度等等,使他们不断更新知识,适应会主核算要求。其次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培训。建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诚信原则、诚信品质,从而建立起防范虚假财务信息的第一道防线。
  2.5加强外部监管力度
  社会监督是以会计中介机构为主体,由其接受他人委托,对有关单位的会计工作进行审计、验资等工作。通过加强社会监督,使会计事务所成为中小企业外部监督的主导力量。可以考虑对会计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单设一个“小企业管理记账”从业资格,只有具备这一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才能从事这方面的服务;对于具备此资格的执业机构和人员要定期进行培训,增强其执业能力;国家应强化对中介机构的监督,对其收费做出相应规范,以促使其公证地为委托户开展服务;由税务部门对中介机构年末签证或对其出具的会计报表进行必要的稽核;代理机构除了代理记账,报税外还可以扩大服务领域,全面开展对中小企业的指导与支持工作。外部监督是促进中小企业的会计规范化工作是重要的方法和途径,但也不能忽视企业自身的努力,会计规范化工作只有在内外共同努力下才能得以实现。
  (指导教师: 张艳莉)
  参考文献
  [1] 王世定,赵治纲.最新企业会计实务操作[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
  [2] 秦雯,等.中小企业会计实务操作技巧[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3] 谢辉.知识经济对会计实务影响的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09(13).
  [4] 杜红梅.电子商务环境下会计实务研究[J].现代商业,2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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