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船舶建造合同范本

来源:合同范本 时间:2016-03-24 10:13:20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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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船舶建造合同》

船舶建造合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同意以包工包料(大包干)的形式委托乙方设计并施工建造钢质1800吨级自航自卸机动驳船壹艘,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就自航自卸船建造施工的具体有关事宜特签订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船舶的主要尺寸及技术要求:船体总长70.8m,船体型宽12.8m(均不包括护舷材长度、宽度),船体型深3.0m,船舶建造质量及主要材料产地、规格、型号、各种机械及电气设备的产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船舶建造设计及施工规范和用户要求施工。

二、建造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总工期为210天,即从2008年12月 3日至2009年7月3日止全部竣工验收交船。每提前一天交船由甲方奖励乙方人民币200元,每推后一天交船由乙方赔偿甲方人民币200元。

三、船舶总造价:经甲乙双方协商,船舶总造价贰佰柒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整(小写¥2,799,999元)大包干。不论市场材料价格变化、材料品种及规格短缺等原因的影响,而上述船舶的总造价不变,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四、施工质量及技术要求:

1、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船舶建造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施工、验收,实行质量三包。主要材料及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所需用的型号、品牌、规格、质量的具体要求请按合同附本的内容执行,合同附本内没有明确的部分按有关规范要求执行。交船后6个月内实行免费维修,如属施工质量问题影响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2、油漆质量要求:船体底板、外围身板、货舱内流水槽板全部刷上海生产的(光明牌)830-1型船舶专用铝粉沥青船底防锈漆两遍,刷931型(光明牌)黑棕沥青船底防腐漆两遍,甲板和船舱内、货斗走道、二层甲板、顶甲板采用湖南造漆厂生产的湘江牌油漆,红丹防锈漆壹遍,铁红面漆壹遍,围壁及舾装部位刷红丹防锈漆壹遍,中绿面漆两遍,机舱与驾驶室刷红丹面防锈漆壹遍,天兰面漆两遍,餐厅、厕所、厨房、住宿区刷红丹防锈漆壹遍,驾驶室前围板刷红丹防锈漆壹遍、白色面漆两遍,甲板延边及木门刷橘黄油漆两遍。

五、船体制作质量要求:船体外部焊接部位必须剖口,焊接必须牢固,船体焊接需按规定做油浸试验。船体制作时不得出现凹凸现象,板面必须平直,弧面必须平直,弧面要求圆滑,全船所有加强连接板,厚度不能低于6mm,桁架角钢必须到位,舾装部位板面连接要求采用折边连接,外平面采用间接焊接,内平面折边外满焊,系缆桩系底板不能低于10mm,底座6mm,底板舱内要求加固。锚机底板不能低于10mm,锚机底板舱内加固、加立柱到实肋板,货斗走道板面连接处要求双面满焊,焊条全部采用株洲生产的湘江牌电焊条。

六、装修质量要求:基础木方需平直,安装时要求紧固,吊顶要求平直、顶面和墙面采用胡桃板做面板,五厘板做衬板,底衬板必须用圆钉与木方连接,面板与底衬板必须先胶接后用气钉。板面用小木方制成田字结构,最后用清漆涂刷两遍。

七、安全文明施工:在船舶建造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国家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程施工,严禁违章作业,机操人员、特种行业施工人员要持证上岗,因违章作业及操作不慎所造成的一切大小安全事故一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船舶出厂检验:乙方在应船舶未出厂前按规定向船检机关申报船检,经船检部门验收合格后发放航行证书,并交齐船舶出厂检验的各项

费用,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九、试航、试车

由甲方在试车前七天派驾驶、轮机人员准备试车试航工作。

试车、试航所用润滑油、柴油由甲方提供。

十、付款方式

11,280,000元),用来购买主要材料,由乙方到武汉钢厂按购料计划一次性将主要材料购回。

2600,000元)。

3200,000元)。

4、船舶全部竣工验收交船后(除2万元质保金在船舶运行6个月后支付)一次性付清。

十一、违约责任:在船舶建造施工过程中如属乙方不按国家有关规范、设计图纸、合同规定及合同附本的要求施工,单方作主、私自修改船舶结构、尺寸,修改材料及设备型号、品牌、规格或者以各种借口停工而影响施工质量或工期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向人民法庭提出诉讼,如甲方资金不按合同工期支付,乙方享有同等权利向甲方索赔。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并由各自承担法律责任,需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日

第二篇:《船舶建造合同》

标准

船 舶 建 造 合 同

甲方:

乙方:

建造本合同说明的一艘XXX,经协商,双方同意签订本船舶建造合同。

第1条 船型、数量和工程编号

本合同工程船为钢质船体,柴油机动力装置,单螺旋桨推动。共建造一艘。工程编号:---。

第2条 技术依据

2.1、船舶根据乙方提供的经送审的(CCS审图中心许可)船、机、电完整设计建造图纸,及详细生产设计图纸及光盘。甲方按现有的设备、设施、场地等条件进行建造。

2.2、以下技术文件和其它有双方认可的并由双方签署,同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2 1、技术说明书。

2.2 2、主要技术图纸。

总布置图/机舱布置图/基本结构图/解剖面图/电力负荷计算书/线型图/容积图。

2.2 3、主要机电设备及制造商表;船、机、电供应品明细表。

2.3、用来建造和安装在船上的所有材料、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消防设备、导航设备、救生设备及辅料均有乙方提供,并应是船检认可的船用产品。(如钢板预处理、钢管镀锌,按船舶检验要求及规范购置舾装件及提供加工完整舵、轴系统等标准件。) 所有的材料设备运至厂。

2.4、船舶建造都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或行业标准。采用的工厂造船标准及工艺,须经船检部门认可。

第3条 建造规范依据

3.1、满足技术说明书和图纸的要求。当技术说明书和图纸的要求高于船检造船规范和有关修改通报时,应以技术说明书和图纸的要求为准及CSQS标准。

3.2、 船舶应符合技术说明书指明的公约、规则和要求(以下通称“规章要求”),包括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至龙骨安放完毕前的规章要求。

第4条 船舶规格及时间

4.1、船体:

总长: 米; 船长(两柱间): 米; 型宽: 米; 型深: 米; 设计吃水 米.

4.2、主推进装置:

柴油机一台,最大持续功率为 KW,机舱内辅助机械、甲板机械等按技术说明书要求提供并安装.

4.3、船速: 试航速度不小于 节。(与甲方无关)

4.4、建造时间 年 月 日,交船时间 年 月 日。

第5条 价格与付款

5.1、 合同价格:

本合同造船总价约为人民币 整。

5.1.1、本合同中第2.3条款合计人民币为 ---- 万元整。

5.1.2、本合同中的造船工时价预估人民币 整。按船舶建造后的实际空船重量结算约。5.1.2.1、甲方承担船舶辅助吊车费、胎架及支撑费、搭拆脚手架费、码头费、无损探伤费、管系酸洗、施工需要的设备/专用工具费、各项试验/试航费 (不包括所需油料)。

5.1.2.2、甲方承担船舶的所有冷作、电焊、涂装、舾装、室内装修、管系制作安装、机电设备安装调试的人工费用及必须的零碎机加工费用。

5.1.2.3、甲方承担船舶耗用的焊条、焊丝、碳棒、陶瓷垫片、氧气、乙炔、二氧化碳气体。

5.1.3、本合同中除5.1.1款项外的其它费用预估人民币 ---- 万元整。

5.1.3.1、船台费---万元/艘,施工设计费、放样费、舾装件、尾、舵轴系统及主要机械加工另计。

5.1.3.2、船舶检验费、拖轮费、巡航费、下水费按实际结算,保险费按船舶总价(按---万元计算)的 ‰(按甲方公司保险条款要求,费用按实际由甲方代付乙方承担,受益人为甲方),税金按建造工时总价的--支付(按最终决算销售完税额--支付),上述费用由乙方另行承担。

5.1.3.3、乙方自带的设备、材料码头至作业区域的运费及上下车费,每吨按 元另行计算。甲方提供现场办公室一间。

5.2、付款:

5.2.1、合同签订乙方应先支付给甲方定金造船总价的 %,三个工作日内汇入。

5.2.2、第二期付款: 开工之日,乙方支付船厂造船总价的 % 。

5.2.3、第三期付款: 开工之日起 天, 乙方支付船厂造船总价的 % 。

5.2.4、第四期付款:下水前一天,支付船厂造船总价的 % 。

5.2.5、在试航前 天,双方将产生的加减帐项目清算, 确定船舶的最终造价, 船舶法律交接时, 乙方支付甲方余款的全部。

5.2.6、在建造过程中如不正常过度浪费,下料不当(不超过 %),所损失费用按实际由甲方承担,废料归甲方所有。

5.2.7逾期 天按正常结算交付,超期每天按 元/天,以 天为限。

第6条 监造

6.1、乙方驻厂监造代表及其权利

6.1.1、本合同签定后,乙方派出监造代表驻厂,参加船舶监造。监造代表应由乙方正式任命并指定首席代表。

6.1.2、船舶建造过程中,双方商定的检验和试验项目,在甲方检验后,提前 小时提交检验通知单。监造代表接到通知单后,无故不参加检验和试验时,甲方可在验船师出席的情况下进行检验,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6.2、甲方职责:

6.2 1、甲方应为接船人员提供办公场所,交通、住宿、伙食,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7条 工程变更和修改

7.1、船舶在施工设计和建造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或变更本船工程内容、材料及设备配套,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并经船检认可后,达成修改工程协议。修改工程协议为合同组成部分,由此修改或变更而引起本合同交船期的变动,价格的调整等问题,均以双方代表签字认可的修改工程单为准,费用另行结算。

7.2、本合同签定后,如船检要求或船舶施工需要符合其他法定而进行修改的,甲方应立即用书面方式告知乙方,双方应为此形成书面补充协议。

7.3、乙方自带的设备、材料的CCS证书,由乙方负责提供。

第8条 试航和试验

8.1、通知:

甲方在试航前 天应以书面方式将试航的时间和地点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船舶试航的通知 天内以书面方式确认收到通知。如乙方代表无故未能参加试航,甲方可在没有乙方代表参加的情况下执行试航计划。试航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下水后不作进坞处理。但在下水时造成船体及设备损伤,所有费用均有甲方承担。

8.2、试航方法:

试航按双方认可的试航大纲进行,如任何一项试验项目不能满足合同或技术说明书及船检的要求,甲方须进行再试验和/或试航,并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相应费用。

8.3、接受船舶:

船舶试航结果满足试航大纲、技术说明书及船检的要求,拆检项目完成,缺陷修复,负责相应的证书,甲方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接受船舶。

第9条 船舶交接

9.1、船舶技术交接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船舶的技术交接时间为自合同签定之日起 天内(按合同签订时约定的实际开工日期算起),交接地点为甲方码头。

9.2、技术交接前,全船的货舱、机舱、生活区及公共场所、及其他各舱,全部清洁干净。各机电设备完好运作。

9.3、技术交接毕,双方签署船舶技术交接证书。确认技术转交乙方。

9.4、船舶技术交接文件:

9.4.1、船舶技术交接毕,甲方应将技术说明规定的正式文件及下列文件一式二份交给乙方:

1)、 符合合同、技术说明书规定的试航报告。

2)、 符合技术说明书要求的船舶设备清单,船舶设备证书。

3)、 船舶建造证书。

4)、 船舶质量说明书。

5)、 船舶检验证书。

6)、 其他文件,如乙方需要的。(乙方自带的设备及材料清单或证书除外)。

9.5、船舶的法律交接

在乙方支付全部造船款后,双方在甲方码头完成船舶的法律交接, 签署船舶法律交接证书。法律交接时的船舶状况应与技术交接时的船舶状况一致,正常的磨损除外。

9.6、产权与风险最新船舶建造合同范本

在船舶法律交接完成前,该船的产权与风险属于甲方,在船舶法律交接完成后,移交给乙方。

第10条 船舶安全

10.1、船舶在厂期间,甲方应对船舶的安全负全部责任,甲方应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加强消防管理。乙方自负安装、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资格认可。

10.2、船舶在厂期间,由于甲方原因如发生失火或全部或部分损害,甲方应即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即时向乙方提交书面的事故报告。由于乙方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的原因则由乙方向甲方提交事故报告,并作出相应的措施和处理。

第11条 交船时间延误

11.1、自合同签定之日起到船舶完工的期间,由于下述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如战争、地震、海啸、洪水、台风或因自然灾害使船舶严重破坏或造成的交船延误。应视为不可抗拒或充许延误。

11.2、由于乙方原因引起返工,而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按现行船舶修理标准收取费用,并顺延周期。

11.3、如因船舶设计、材料、设备等原因引起船舶无法验收,由乙方负责处理,造船周期顺延;如因甲方施工质量原因引起船舶无法交验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12条 质量保证

12.1、材料、设备、工艺及设计的保证

船舶技术交接后固定件十二个月,运动机械设备六个月内。甲方对船体、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凡是由于施工质量及材料、设备缺陷、安装工艺问题,而引起的各种故障、损坏,甲方保证免费修理和更换。乙方应严格按船舶操作规程作业。否则由此引起的各种故障及损坏由乙方自负。乙方自备设备及材料或安装调试的工程由乙方自负。

12.2、关于故障的通知:

一旦发现属于保证范围内的任何故障,乙方应尽快书面通知甲方,说明故障损坏的性质及程度,甲方接到通知后,应迅速答复乙方进行处理。

12.3、甲方接到乙方关于船舶发生故障或损坏的书面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予以明确答复,提出处理意见。如果船期不受影响,或船舶仍能安全航行,甲方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处理意见。如果对故障的性质发生争议,须经当地验船师证实,如属于保修范围内故障,由甲方尽快负责修理或更换。

第13条 其他事宜

13.1本合同双方之间引起的任何争执,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海事法院或人民法院起诉。

13.2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单方面均不准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14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第三篇:《中船工贸公司船舶建造合同版本》

中国船舶工业贸易公司

船舶建造合同 (船号: 造 船 合 同 作为买方 中国船舶工业贸易公司 与 船厂 合称为卖方

目 次

第一条 说明和船级

1、说明

2、船级和规则

3、本船主要技术参数和尺度

4、保证航速

5、保证燃料消耗

6、保证载重量

7、分包

8、注册

第二条 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

1、合同价格

2、币种

3、支付条件

4、付款方法

5、预付款

6、交船前支付分期付款的担保最新船舶建造合同范本

7、退款

第三条 合同价格的调整

1、交船

2、航速不够

3、燃油消耗过量

4、载重量最新船舶建造合同范本

5、废除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 监造和检查

1、买方监造师的指派

2、图纸认可

3、监造师的监督和检查

4、卖方的责任

5、薪水及费用

6、进度报告

7、监造师的更换

第五条 修改、变更和加帐

1、如何实施

2、规范规则等的改变

3、材料/或设备的代用

4、买方供应品

第六条 试航

1、通知

2、如何实施

3、试航载重吃水

4、验收或拒验的方法

5、剩余消耗品的处置

6、验收生效

第七条 交船

1、时间和地点

2、何时和如何实施

3、应提交给买方的文件

4、产权和风险

5、船舶的驶离

6、本船招标

第八条 交船时间的延迟和滞后

1、延迟原因

2、延迟通知

3、超时延迟而取消合同的权利

4、允许延迟的定义

第九条 质量保证

1、材料和工艺的保证

2、缺陷的通知

3、缺陷的修复

4、卖方责任范围

5、保证工程师

第十条 买方的取消、拒收和撤销 第十一条 买方违约

1、违约定义

2、违约通知

3、利息及费用

4、交船前违约

5、出售本船

第十二条 保险

1、保险的范围最新船舶建造合同范本

2、保险赔偿费的使用

3、承造方保险责任的终止

第十三条 争议和仲裁

1、程序

2、仲裁替代协议

3、裁决通知

4、费用

5、仲裁裁决

6、提交法院

7、交船日期的变更

第十四条 转让权

第十五条 税务和关税

1、税务

2、关税

第十六条 专利、商标和版权

第十七条 通知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日期

第十九条 解释

1、适用法律

2、不一致性

3、定义

表A:不可撤销的付款保函

表B:第二、第三及第四期款项不可撤销的付款保函

第四篇:《中船总船舶建造合同中文7》

中国船舶工业贸易公司

船舶建造合同

(船号: )

建 造 合 同

作为买方

中 国 船 舶 工 业 贸 易 公 司最新船舶建造合同范本

合称为卖方

船舶建造合同

(船号:)

本合同由依照 法律组建和存在,并以 为注册营业地的 为一方,(以下简称“买方”),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并存在,以中国北京月坛北小街10号、邮编100861为注册营业地的中国船舶工业贸易公司(以下简称“CSTC”),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和存在,并以中国 为注册营业地的 船厂为另一方(以下简称承造方)于 年 月 日订立。CSTC和承造方以下合称为“卖方”。

兹证明

鉴于本合同所含的双方的约定,卖方同意在承造方的造船厂设计建造、下水、装配、完成一艘 船,并在完工和试航成功后出售给买方,具体细节,将在第一条中说明。本船将悬挂 旗,买方同意向卖方购买和接收前述船舶,并根据以下条款中所述金额付款。

第一条 说明和船级

1 说明

本船入级下述船级社,在设计吃水 米时,载重量为 公吨的船舶(以下简称本船)。本船的承造方船号为 ,其建造、安装和完成应按下列技术规格书进行:

(1) 技术规格书(图号: )

(2) 总布置图(图号: )

(3) 舯剖面图(图号: )

(4) 厂商表(图号: )

上述随附技术文件由本合同各方签字(以下合称为"说明书"),并作为合同整体的一部分。

2 船级和规范

包括机器和设备在内的本船建造,应该按照范(以下简称“船级社”)获得 标记记录并且符合说明书所规定的规则和规范。

卖方应和船级社商定指派一名或多名代表监造师(以下称“监造师”),在卖方的船厂对本船进行监造。

所有和船级社有关的和为满足合同签字日前颁布的在本合同所要求的说明

书中叙述的与规则、规范、要求所发生的费用,以及船舶建造的专利权使用费(如果有),除非另有规定及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否则均由卖方支付。为建造本船过程中所用的关键图纸、材料和工艺无论何时均需按照说明书叙述的船级社的规则和规范实施检查和试验。

船级社关于是否符合船级规范的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 本船主要技术参数和尺度

(a)船体:

总 长: 约 两柱间长: 型 宽: 型 深: 设计吃水: (b)推进装置

本船按说明书应配备一台

4 保证航速

卖方保证按说明书要求本船的装载条件下的试航速度经修正后不低于 节。

试航速度应根据风速及浅水效进行修正。速度修正的方法应按说明书中的规定。

5 保证燃油消耗

卖方保证主机的燃油消耗在台架试验、正常连续输出工况以及燃油值为 千卡/千克时,不超过 克/马力。

6 保证载重量

卖方保证本船的载重量在满载吃水,海水比重1.025的情况下,不少于 公吨。

本合同使用的“载重量”一词,应符合说明书里的有关定义。

本船的实际公吨载重量应由承造方计算并经买方校核,所有为此计算所需的测量应在买方监造师或买方授权者在场时进行。

如果承造方和买方对此计算和/或测量有所分歧,应以船级社的决定为准。 7 分包

卖方可以自行决定并负责将本船任何一部分的建造分包给经验丰富的分包商,但此类分包的提交和最后上船安装工作应在承造方的造船厂完成,卖方仍应对分包工作负责。

8 注册

本船应在交船及验收后,由买方根据由其自理。

第二条 合同价格和支付期限

1 合同价格

本船购买价格为 万美元(USD ),由卖方净收得(以下称“合同价格”),不包括本合同第五条提及的买方供应品的费用,并将根据本合同有关条款,如有,作加减帐处理。

2 币种

本合同中买方向卖方支付的任何费用均应以美元支付。

3 支付期限

合同价格应由买方按以下分期款项向卖方支付:

(1)第一期款项

数额为美元(作为合同价格百分之%),应在本合同生效时或之前并且卖方已向买方提交和本合同附件"A"相符的由北京中国银行出具的退款保函,并且卖方已收到本条第6款提及的由第一流国际银行签发的付款保函的同时由买方支付。

(2)第二期款项

数额为美元()作为合同价格百分之%)的款项,应在本船在承造方船厂开工后三(3)个纽约工作日内由买方支付。卖方应用电传或传真连同买方认定的证书通知买方,说明本船已在卖方车间开工,要求立刻支付本期款项。

(3)第三期款项

数额为美元(作为合同价格百分之%)的款项,应在本船第一只分段铺龙骨后三(3)个纽约工作日内由买方支付,卖方应用电传或传真连同授权者认定的证书通知买方第一只分段已铺龙骨,并要求买方立即支付本期款项。

(4)第四期款项

数额为美元(作为合同价格百分之%)的款项,应在本船下水后三(3)个纽约工作日内由买方支付。卖方应用电传或传真连同授权者认定的证书通知买方本船已下水,并要求买方在本船下水后立即支付本期款项。

(5)第五期款项

数额为美元(作为合同价格百分之%)的款项加上根据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对本合同价格的修改或修正而导致的加减帐,应在交船日到期并由买方向卖方支付。卖方应在预定交船日十(10)天前用电传或传真向买方发出本期款项的付款要求。最新船舶建造合同范本

4 支付方法

(1)第一期款项

根据第二条第三款(1)的规定,买方应以电汇的形式以美元汇付该期款项给由卖方指定的接收行—中国银行纽约分行,地址为美国纽约麦迪逊大街410.N.Y.10017。

然后连同买方所要求的中国银行纽约分行给中国银行总部的SWIFT通知,转入中国银行总部的CSTC帐户。或通过其它由卖方临时指定的收汇行。

(2)第二期款项

根据第二条第三款(2)规定, 买方应以电汇的形式以美元汇付该期款项给由卖方指定的接收行—位于美国纽约麦迪逊大街410.N.Y.10017的中国银行纽约分行。

然后连同买方所要求的中国银行纽约分行给中国银行总部的SWIFT通知,转入中国银行总部银行部的CSTC的帐户,或汇付到卖方将指定的其它接收行,该类指定应至少在付款到期日前十(10)天通知买方。

(3)第三期款项

根据第二条第三款(3)的规定,买方应以电汇的形式以美元汇付该期款项

给由卖方指定的接收行—位于美国纽约麦迪逊大街410.N.Y.10017的中国银行纽约分行。然后连同买方所要求的中国银行纽约分行给中国银行总部的SWIFT通知通知,转入中国银行总部银行部的CSTC的帐户,或汇付到卖方将指定的其它接收行,该类指定应至少在付款到期日前十(10)天通知买方。

(4)第四期款项

根据第二条第三款(4)的规定,买方应以电汇的形式以美元汇付该期款项给由卖方指定的接收行—位于美国纽约麦迪逊大街410.N.Y.10017的中国银行纽约分行。然后连同买方所要求的中国银行纽约分行给中国银行总部的SWIFT通知通知,转入中国银行总部银行部的CSTC的帐户,或汇付到卖方将指定的其它接收行,该类指定应至少在付款到期日前十(10)天通知买方。

(5)第五期(交船时付款)

买方应在预定交船日至少三(3)个纽约工作日之前,在中国北京中国银行总行银行部以买方名义存不可撤消的现金存款。有效期为三十天,数额为本期款项(按本合同条款,金额可能作调整)。同时出具一份不可撤消的指示,声明一旦卖方向该银行提交由买方凭买方授权代表和卖方签发的交船和接船协议书的副本,该存款归卖方所有。如有利息,归买方所有。

如果本船交船在上述三十天内没有实施,买方有权于到期日撤回该存款及利息。但是卖方通知买方新的交船日期后,买方应根据上述同样条件进行现金存款。 5 预付款

买方有权在本船交船前支付任何预付款,并至少应于三十(30)天前,书面通知卖方预付款项,此预付款项不包括本船的任何价格调整。

6 交船前支付分期付款的担保

买方应在本合同签署时向卖方提交一份由第一流国际银行(以下称“保证人”)签发符合附件“B”格式的以卖方为受益人,并为卖方银行和卖方信可的不可撤消、无条件的执行保函,此保函保证买方履行支付合同价的第二、三和第四期款项的义务。

7 退款

买方在本船交船前支付的所有款项都具有预付款性质。若买方解除或取消合同,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解除及取消合同的条款时,卖方则需按买方指定的帐户电汇退还买方按本合同付给卖方的全部美元金额,其中包括从电汇付款日开始到退款为止的利息(利息根据有关条款的规定)。

卖方应该在合同签订日同时向买方提交由中国北京中国银行总行银行部签发的与附件"A"格式一致的退款保函,作为对买方的保证。

如果双方对卖方偿还买方已付的一期或数期款项的义务和对买方要求中国银行总行退款有所争议,应根据本合同第十三条所述,由卖方或买方提请仲裁,或根据英国法律上诉。中国银行总行应停止或延迟付款,直至买卖双方间的仲裁裁决公布,除非按照英国法律仲裁裁决由卖方退款和按英国法律卖方已放弃或不再实施任何上诉权时,中国银行总行没有义务付款。如果卖方不履行裁决或判决,则中国银行总行应付清仲裁裁决范围内规定(或任何法庭判定)的退款金额。、

第三条 合同价格的调整

本船的合同价格应随以下条款的规定而予以调整。双方理解,任何合同价格的减少,是由损失的补偿而非罚款的方式来实现的,

第五篇:《船舶建造合同》

船舶建造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船舶建造协议如下:

一、甲方建造钢质壹艘,在四号船台建造订价费用计人民币 整,增加工程项目费用另行议定;

二、船舶建造质量管理及工期

乙方严格按照经船舶检验局审批图纸施工,质量由双方共同监督管理,严格实行三级检验制度,遵从验船师的检验和指导;

从船舶开工至建造完工,每艘次船台生产周期为个工作日,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工程停产、延期,连续超过 伍 天以上,工期向后顺延;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开工前,甲方即预付款,船舶建造至挂外板前二次付款,船舶下水前再次付款,余款在船舶开航前壹周内付清;

四、甲方应派专人在现场参加管理,甲方应对自聘请人员的安全负责;

五、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未尽事项,双方另行议定。

甲方: 乙方:

2014年8月28日

本文来源:http://www.zhuodaoren.com/fanwen46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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