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职业年金什么时间发

来源:制度 时间:2016-10-18 09:35:2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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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5年山东养老并轨政策详解

2015年山东养老并轨政策详解

养老并轨,山东省设十年过渡期

山东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我省成为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印发后,首个启动改革的省份。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韩金峰在接受山东省政府网采访时表示,改革适用于我省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这样规定,与现行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和经费保障制度是相适应的。需要说明的是,编制外人员目前大都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要继续推动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其养老保险权益。再就是,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不纳入此次改革范围,继续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规定发放并调整相关待遇”。

记者注意到,《意见》 根据国家政策精神进行了规范和细化。 韩金峰就表示,我省为更好保持“中人”待遇平稳过渡,自改革之日起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办法对比,新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低于老办法的,按老办法补齐;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高于老办法的,高出部分分年度按比例予以封顶限制。这样,基本可以保障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据悉,《实施意见》的出台,明确了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政策。下一步,还要根据国家有关配套政策,研究制

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

政策详解

老中新有分别 中人待遇不降

韩金峰表示,改革前已经退休的“老人”,原待遇不变,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其中,符合规定的待遇项目,经审核确认后,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其他项目,仍从原渠道列支。

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退休时执行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基本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基础养老金,以省或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这部分主要体现的是“长缴多得”,缴费时间越长,待遇水平越高。二是个人账号养老金,以个人账号储存额除以国务院统一规定的计发月数,个人账号储存额包含历年个人缴费的本金与利息之和。这部分主要体现的是“多缴多得”,缴费越多,待遇水平越高。总的来说,改革后基本养老金待遇的确定,将与工作人员在职时的缴费水平、缴费年限紧密联系,这样更能够全面历史地体现工作人员整个职业生涯的劳动贡献。

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由于改革前的工作年限里未实行个人缴费,其退休时个人账号储存额中没有体现这段时间的劳动贡献,是此次改革的难点。如何解决呢?“我们在《实施意见》中规定,将这段时间确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号养老金的同时,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一定比例的过渡性养老金。”

为更好保持“中人”待遇平稳过渡,自改革之日起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办法对比,新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低于老办法的,按老办法补齐;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高于老办法的,高出部分分年度按比例予以封顶限制。这样,基本可以保障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基本养老金建调整机制www.fz173.com_山东职业年金什么时间发。

“职业年金”办法尚未制定

改革后,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怎么调整?韩金峰表示,《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我省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工资增长等因素,省政府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这一做法有利于建立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也有利于体现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原则,避免因待遇调整机制不同而造成待遇的不平衡”。至于为什么要建立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韩金峰表示,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以企业年金的形式存在和发展。这次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为改革范围内的所有工作人员(不包括已退休人员)建立职业年金,有利于进一步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优化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结构,

实现新老制度待遇的平衡衔接。

下一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还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制定我省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 本版撰稿 记者郑心茹梁赓

三大看点

津贴补贴纳入缴费工资基数

《意见》明确,我省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代缴。个人工资超过省或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低于省或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凡国家和省统一规定的工资和津贴补贴项目,均应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精神文明奖等只适用于部分单位工作人员的项目,不纳入缴费工资基数。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具体项目,按照与纳入统筹的养老保险待遇项目相对应的原则确定。

将会单独建账 分别管理使用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层次,我省是怎么考虑和规定的?会不会出现机关事业单位“吃”企业养老保险结存基金的问题?

韩金峰表示,按照社会保险“大数法则”,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可以增强基金调剂和支付实力。考虑到我省实际情况,在财政分级管理体制下,改革一开始就实行省级统筹有一定难度。因此,我省现阶段暂实行省级基金调剂制度,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征收、管理和支付的责任,逐步向省级统筹过渡。

此外,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职工负担系数、替代率水平相对较高,基金支出压力较大,为了避免机关事业单位“吃”企业养老保险结存基金,我省《实施意见》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

养老保险转移 年限可以延续韩金峰在接受山东省政府网采访时表示,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工等城镇从业人员统一实行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两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是一致的,有利于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人员的有序流动。

【二】:2016继续教育山东临沂社会保险试卷及答案

【山东临沂】社会保险试卷

一、单选题(单选题) 共 20 题

1、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 )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本题分数:2 分)C、用人单位

2、( )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企业年金,应当按照《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B、企业年金

3、下列不符合领取职业年金的是( )。 B、缺少看病费手里又没钱 4、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八项中的因工死亡补助金是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工伤发生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 C、20倍

5、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A、随本人转移 6、企业年金基金由企业缴费、员工个人缴费、( )三部分组成。 A、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 7、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 )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B、十五

8、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A、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9、( ),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D、住房公积金

10、2011年7月1日起我国( )开始实施。 A、社会保险法

11、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 )承担。D、政府 12、全面实施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保障对象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大病保险年度筹资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 )左右。 C、10%

13、以下那项不是组成职业年金的一项( )。 D、生育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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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工作年限满35年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金工资之和的( )比例计发。B、90% 15、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 )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B、15

16、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 )保险费。 C、不缴纳生育

17、职业年金基金采用( )方式管理。 B、个人账户

18、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以下哪些费用( )。1检查费 2接生费 3手术费 4住院费 5医药费 6治疗费(本题分数:2 分) D、123456

19、下列哪项是不能用失业保险基金的( )。(本题分数:2 分) A、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0、单位缴费按照个人缴费基数的( )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D、8%

二、多选题(多选题) 共 5 题

21、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以下哪部分( ),( ),( ),( )。

A、基本工资 B、国家统一的津贴 C、规范后的津贴补贴 D、年终一次性奖金

22、生育保险待遇包括( )和(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C、生育医疗费用 D、生育津贴

23、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 )和( )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A、用人单位 B、职工

24、基本养老金由( )和( )组成。 A、基础养老金 D、个人账户养老金

25、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 )、( )、( )、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A、基本医疗保险 B、工伤保险 C、失业保险

三、判断题(填空题) 共 20 题 只有4题是错的

26、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嘱只能选取领取其中的一项。( ) 2、对

27、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2、对

28、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障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2、对

29、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视同工伤。( ) 2、对 30、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群定。() 2、对 31、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2、对

3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用。2、对 33、基本养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 )(本题分数:2 分) 2、对

34、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2、对

35、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应为18个月 错 3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 1、错www.fz173.com_山东职业年金什么时间发。

37、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除2乘缴费年限乘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加本人平均缴费指数)除2乘缴费年限乘1%。( ) 2、对

38、新生儿按当地规定办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2、对

39、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工资总额8%以内的部分,企业可直接从成本中列支,不再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 1、错 40、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本题分数:2 分) 2、对

41、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本题分数:2 分) 2、对

42、各市可采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与个人缴费挂钩的办法,鼓励居民连续参保。对连续参保的,在基金支付比例上可给予适当照顾。( )(本题分数:2 分) 2、对

43、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不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本题分数:2 分) 1、错 44、退休金与退休年龄有关。因为影响养老金高低的因素主要有:退休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的高低、缴费年限的长短等等,并和上述因素成正比。( ) 2、对

45、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对

【三】:山东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

改革的实施意见

鲁政发〔2015〕4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我省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二、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代缴。个人工资超过省或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省或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凡国家和省统一规定的工资和津贴补贴项目,均应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精神文明奖等只适用于部分单位工作人员的项目,不纳入缴费工资基数。纳入个

人缴费工资基数的具体项目,按照与纳入统筹的养老保险待遇项目相对应的原则确定。

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三、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自本意见实施之日起,实行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一)本意见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省或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详见附件。

(二)本意见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一定比例的过渡性养老金。

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自改革之日起,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退休的人员,按改革后计发办法(简称新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低于按改革前退休费计发办法(简称原办法)计发的待遇的,按照原办法计发的待遇发给基本养老金;按新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高于按原办法计发的待遇的,高出部分分年度按比例予以封顶限制。

具体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并指导实施。

(三)本意见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意见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其中,符合规定的待遇项目,经审核确认后,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其他待遇项目,仍从原渠道列支。

(五)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范围,继续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所需资金从原渠道列支,可由原所在单位负责发放,或委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发。

四、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我省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工资增长等因素,省政府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合理确定调整办法和调整水平。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五、加强基金管理和监督

逐步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现阶段,我省暂实行省级基金调剂制度,明确各级政府征收、管理和支付的责任;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有关政策,统一缴费基数和比例,统一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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