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基金委,雅思

来源:申请书 时间:2017-01-14 10:27:48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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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基金委,雅思【一】: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2014年)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2014年)

一、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类别申请人 二、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硕士研究生类别申请人 三、本科插班生类别申请人

四、关于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及外语培训

一、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类别申请人,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

-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 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具体要求为:

- 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

- 法语、日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俄语:中级班结业证书;

- 德/英语(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理工专业研究人员):德语初级班结业证书、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

- 德语(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社科专业研究人员):中级班结业证书。

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 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此部分人员被录取后,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相应外语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 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希望参加外语培训者,应在申请表中注明意向培训地点。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二、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硕士研究生类别申请人,外语水平需符合国外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或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三、本科插班生类别申请人,外语水平需符合国外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或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外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含)以上学生(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四、关于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及外语培训

1."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考试时间请在每年一月查询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 。

2. 参加英语培训者,由申请人自行联系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培训。参加德语、法语、俄语、日语、意大利语及西班牙语培训者,可由申请人自行联系教 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培训,亦可在录取后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到相应培训部参加培训。各培训部培训语种、联系电话等信息请查阅《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培训语种及联系电话》。

3.参加培训的人员入学前需参加有关培训部组织的水平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安排相应级别的培训。参加英语高级班培训的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结业考试。

留学基金委,雅思【二】:应向留学基金委提交的材料清单及说明

附件五:2012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向留学基金委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

(申请人用)

1. 2012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封面(请见公派研究生项目资料包第17项)

此封面共两页,请用A4纸正反打印,置于整套申请材料首页。封面样本中“灰色窗体”可点击进行选择或输入信息。如“申请留学身份类别”一项中有“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三个选择,可点击选择与自己情况相对应的选项;“是否申请学费资助”可点击窗体域选择“是”或“否”。

2.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

请申请人3月12日至16日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3. 单位推荐意见表

将网上生成并打印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交给院(系)相关负责人,各院(系)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并注明学生就读类型、年级和专业成绩排名,公派研究生项目主管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院系公章。

要求公派研究生项目主管负责人在学生提交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的第二项申请留学情况的留学申请表备注一栏中注明项目所对应的我校重点学科、985二期基地/平台名称。若申请者的国外导师是诺贝尔奖获得者、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院院士等具备高水平的头衔亦应注明。上级批准意见由研究生院填写。

4. 校内评审意见

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即:《201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学费资助人员专家评审意见表》见附件,其他申请人无需提交;

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在申请表及“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中详细填写“第一年申请学费数额(不含生活费。

5. 两封专家推荐信

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校内外专家各一封。推荐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信应使用推荐人所在单位专用信函纸(有单位抬头名称)打印并由推荐人本人签字。其他申请人无需提交

6. 身份证复印件:请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7. 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复印件

①申请时须提交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邀请信/入学通知须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有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

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如因拟留学院校(单位)行政审批手续规定限制,在申请截止时间前无法出具正式入学通知,则须出具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由对方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的意向入学通知。

②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提交的入学通知,应为无条件入学通知,但不包括如下条件:

- 入学通知在申请人取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后方可生效;

- 入学通知在申请人提供本科毕业/硕士毕业证书后方可生效;

- 入学通知明确申请人在拟留学院校/单位须完成硕士课程后可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申请硕博

连读申请人)

③邀请信/入学通知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a. 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

b. 留学身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联合培养博士生。

c. 留学时间:应明确起止年月。

d. 国外指导教师。

e. 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主要研究工作。

f. 所需费用及数额:须交纳的学费、注册费等有关费用;入学通知中如无费用说明,则需另提交学费清单。

g.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可在邀请信中注明被邀请人外语水平符合接受方要求,否则应单独出具外方认可申请人外语水平的证明。

h.外方负责人签字与联系方式。

④如邀请信/入学通知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需由学院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⑤留学基金委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对邀请信/入学通知有特殊要求的,按项目具体规定执行。

8. 收取学费明细表、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复印件(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人员提交)或有关学

习费用证明复印件(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类别人员提交)。

如在提交的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中未注明留学所需费用及来源,申请人须另行提交收取学费明细表复印件、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复印件或有关学习费用证明复印件,如:

a. 国外拟留学院校(单位)不收取学费/其他费用(如注册费等)的证明(部分不收学费国家可免交,如德国、法国等)。

b. 国外拟留学院校(单位)出具的需要收取学费/其他费用的明细表复印件和同意提供学费/其他费用的奖学金证明复印件。所提供学费/其他费用的奖学金应可支付明细表中注明需支付学费/其他费用的总和。

c. 国外拟留学院校(单位)出具的需要收取学费/其他费用明细表复印件和同意提供Research

Assistant或Teaching Assistant职位,且工资总计足以支付学费/其他费用(如注册费等)的证明。 所有奖学金证明应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有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不接受电子邮件或无签字的奖学金证明。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签约高校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如所在单位推荐申请学费奖学金资助,无需提交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复印件,但仍应提交外方收取学费明细表或收取学习费用证明复印件,其中应说明收取学费的数额和时间等信息。

9. 成绩单复印件

从本科开始,如为硕士在读或博士在读,提供至2011年秋季结束一个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需加盖院(系)教务公章或档案部门公章。

10.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留学基金委,雅思。

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提供。硕博连读生、直博生申请人应提供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1. 在籍证明

研究生院将按留学基金委网站提供的模板统一提供,不需学生本人办理。

12. 推迟毕业证明(即:延期答辩证明)

该项申请材料只适用于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如其无法在既定毕业时间内完成所申请的留学计划,则需填写“同济大学研究生申请延期答辩审批表”,经导师、学院签署意见即可,研究生院意见在学生提交材料后统一签署。

13.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需提供外语专业毕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两年内WSK考试成绩单复印件、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证明材料、两年以内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复印件或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我校联合培养博士生研究生申请人必须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或者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14. 联合培养计划(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的人员必须提交)或学习计划(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人员提

交)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提交英文联合培养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中外双方导师签字。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提交英文学习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外方导师签字。如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人选拟在国外进行硕博连读,暂时无法确定导师,则无需外方导师签字。

联合培养计划/学习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经学院(系、所)审核的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学院、系、所公章)。

联合培养计划/学习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博士研究课题名称;

b.科研课题背景介绍;

c.申请人国内科研准备工作概述;

d.出国学习预期目标;

e.科研方法;

f.科研工作时间安排;

g.回国后续工作介绍。

15. 主要科研成果(清单及摘要)

主要包括申请参与科研及学术论文发表情况(应列出作者排名)。切勿提交论文、著作全文,提供论文、著作概述即可(每项成果简介最多不超过两页)。

16. 详细的国内外导师学术简历及国外指导老师学术评价表(不超过 3 页)

主要包括国内外导师的学习、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内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国外导师介绍需由该导师本人提供并签字,特殊原因外方导师不能提供,可由国内导师代为提供并签字。硕博连读生如尚未确定国外导师,可暂不提供,但需在申请表国外导师简介栏中加以说明。 学生需自行联系校内外专家填写国外指导老师学生评价表(见附件九)。

17. 获奖证书复印件

获奖证书复印件应是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相关的、获奖级别最高、日期最新的奖励(原则上应是5年内获得的,最多不超过3个)。同一部门 (包括隶属关系)或同一内容的奖励证书复印件不要重复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不得超过5页(含5页)。

18. 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复印件(学院留存)

申请人需前往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进行体检,并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书》。

19. 其他要求:

1)所有书面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

2)学院(系、所)审核后,须将每位申请人的书面材料(第1-16项)按上述顺序用长尾夹夹好,并于3月17日前提交研究生院,不要用用订书机装订、塑料封皮、档案袋、曲别针等装订材料。

3)书面材料须一式两份(申请学费资助攻读博士学位申请材料须一式三份),提交后不予退还,请各学院(系、所)、申请人自行留存副本。

4)申请人所发表论文、论文摘要、承担科研项目书、科研项目验收结果认定书等请勿放入申请材料。

5)请不要将邀请函/入学通知原件放入申请材料。

6)请不要在书面申请材料以外额外添加塑料封皮或信封。

7)因每年申报期间,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使用人数较多,运行速度较慢,请各位学生尽量错开申报高峰(申报截止前一周),提前做好网上申请工作。

留学基金委,雅思【三】:2016年CSC公派访问学者申请政策解析

2016年CSC公派访问学者申请政策解析

2015年12月10日国家留学网公示了《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内容包括CSC各个公派申请项目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联合培养、国外学位等公派类型的申报、录取、派出时间,以及申请要求等重要信息。从数据上来看,公派名额依旧保持每年上升趋势:

一、重要时间节点

申报时间方面:

201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究项目(后文简称青骨计划)的官网申报时间是一批4月6日-4月20日,二批9月20-30日,西部人才及地方合作项目的官网申报时间与青骨计划相同,今年申请时间有所提前。另一方面,很多院校、医院、研究机构公派需要提前内部预选,要求少则1-2周,多则几个月提前向学校或医院内部提交offer,院校择优选出申请公派的名额,故而建议有意向的申请者一定要提前获得外方的邀请函,并及时了解自身单位内部筛选的安排,避免准备过于仓促,错失良机。

派出截至日期:

正如公示所示,青骨计划第二批的成员也需要在2016年12月31日前派出,时间非常紧迫,请申请的老师们务必安排好出国的时间,特别是申请加拿大或澳大利亚的院校,由于签证流程耗时较长,一定要在办理阶段争分夺秒,抓紧时间。

另外,青骨计划中除了原有的申请渠道,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出国研修班(150人)派出时间需另行通知;西部人才培养及地方合作项目中申请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协议派出者(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安排成班派出项目)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7年12月31日。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计划》因为名称过长,这里简称“国家1月公派项目”。

另国家留学基金委于2016年3月11日通知,2016年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

作项目中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将调整至2017年9月30日。

二、公派名额仍逐年增长

从数据上看,大多数的项目名额都以百分之十以上的比例增长,近三年公派的名额一直保持着这个扩增力度。

在人数方面,单个项目人数增长最多的是青骨计划的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直接增加了800人。其次是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中的博士联合培养,名额增加了500人。由此不难看出国家对建设国际化大学的迫切需求,并以此提升优秀教师及后备科研人员的学术经历。

从比例上来看,国家公派硕士项目从原来的600人增长至800人,名额增长了1/3,为所有项目中新增比例最高,由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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