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工作者执业情况总结

来源:申请书 时间:2017-04-20 11:13:5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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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

      何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即选择精华部分加以借鉴运用,剔除糟粕,工作总结也是如此。人们在看一份工作总结时,希望更多看到的是工作中许多值得借鉴和发扬的精华部分,并继续保持扩大这份优势。对于工作中的糟粕部分,更多的是要保持警醒状态。在这里,小编向您推荐(

  一年来,我们****法律服务所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下,全面贯彻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司法部和省厅的“四个办法”,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在服务质量上下工夫,依法开展法律服务活动,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任,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年来,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律服务队伍。

  针对人员素质状况,我们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学习制度。采取自学和每月不少于两次集体学习的方式,对执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培训,教育他们爱岗敬业、坚持真理、维护正义、珍惜名誉、维护自身的形象。我所公费订阅了法律报刊杂志,购置了法律工具书,供执业人员学习。对国家新出台的方针政策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我们都及时组织学习、贯彻落实。重视执业人员的学历后续教育,鼓励他们积极参加业余函授学习,目前有3名执业人员正在函授学习法学本科。在加强队伍建设的同时,主要围绕思想、道德、纪律、爱岗敬业、奉献、务实等方面,开展了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促进法律工作者自身素质的提高。通过队伍建设,大大促进了法律工作者在执业过程中依法办案,勤恳执业,勇于承担责任。

  二、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狠抓队伍建设。

  为认真贯彻司法部、省厅和市局关于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我们结合本所实际,制订出了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以“诚信服务,规范执业”活动为主题,对全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开展了一次政治信念与服务宗旨教育,执法为民与依法执业教育,忠于职守与诚实守信教育,服务大局与形势任务教育,遵规守纪与严格管理教育。通过定期召集全所执业人员进行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座谈和讨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在次基础上查找出去年以来在执业、服务、管理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制定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通过集中教育整顿,我所执业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三、加强制度建设,管理有章可循。

  我所实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了具体工作标准、操作流程和质量监管方面的配套措施。一是制订完善了办理法律事务内部工作流程,对收案实行统一登记、统一委派、统一收案、收费制度;二是落实服务质量跟踪反馈制度,发放服务评议卡,办案质量由当事人进行评议;三是建立了疑难案件、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四是设立了执业纪律监督机制,聘请了社会监督员,落实办案质量检验员到岗到位;五是实行“五公开”制度,即公开执业法律服务工作者照片和执业证号、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办案程序、公开执业纪律、公开投诉电话;六是健全和规范了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对档案进行管理。

  四、业务实力强,社会效益显著。

  我们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宗旨,依法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一年来共接受当事人来人来电咨询750余次,收案70余件,其中诉讼代理50余件,非诉讼调解10余件,合同见证30余件,收入达5万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被10家单位聘为常年法律顾问。在做好法律服务的同时,我们经常深入基层,义务解答法律咨询,调处民事纠纷,送法到田间地头、船头湖边。把立足基层,扎根湖区,以“奉献社会,服务人民”为己任,社会效益显著,被群众称赞为“人民的好帮手,法律的保护神”,被市司法局授予“市级诚信法律服务所”荣誉称号。

  五、存在的不足和下步工作思路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我们在法律服务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深感成绩来之不易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执业人员知识面窄是我所普遍存在的问题。今后我们要继续鼓励执业人员加强学习,不断丰富自己的业务知识,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

  二是案源少,诉讼代理收费太低,是困扰执业人员的一大难题。今后执业人员不能拘泥于在办公室等案子,而是变坐堂服务为送法上门。要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每个当事人认认真真服务。

  三是我们要大力开拓非诉讼服务市场,搞好法律顾问、非诉讼调解、合同审查等非诉讼业务。并深入农村、湖区、民营企业应聘为单位和个人担任法律顾问,调处民间纠纷,为广大农渔民服务。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牢固树立大服务的思想,更新服务观念,开拓服务领域,提高服务层次,优化服务质量,谒诚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我们深信在市、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法律服务所将成为一颗耀眼的明珠!

【篇二】:上年度法律服务执业情况个人工作总结

上年度法律服务执业情况

个人工作总结

在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工作作风,开拓创新,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充分发挥了法律工作者的职能作用,为我镇推进依法治理进程和创建“平安镇、新农村”活动中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 业务开展情况

在2008年度工作中,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1家,见证1件, 民事诉讼代理5件,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10件,提供法律援助7件,主持调解纠纷16件,解答法律咨询21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3份,开展法制宣传16场次,发放法制宣传单和“ 农牧民法律知识读本(蒙文)”共3600余份。加强了法制宣传工作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对农牧民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诉讼代理案件的指导,充分发挥了作用,大力推进农村牧区民主法制建设,开展了“法律服务构建和谐社会”实践活动中,提供了优质服务,得到很好的结果。

二、 严格遵守了法律工作者的执业道德,纪律制度,法律工作者执业情况总结。

积极参加盟、旗业务培训班和公益活动,对当事人热情对待、正确引导当事人诉讼案件的风险为着想,避免经济损失为主,创建和谐和解的方针,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完善了

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得到见效。

三、 今后加强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和思想政治知识,不断 提高业务水平和自身素质,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和公益活动,严格遵守执业道德,纪律制度,秉公执法,公平公正,为农牧民热情服务,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XXXX法律服务所 XXXXX 2009年4月10日

【篇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以“规范有序、适度发展”为原则,着力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市场。一是规范执业行为。4月份对全市120个法律服务所、384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情况和执业行为进行年检注册。2016年上半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3016家,代理诉讼、非诉讼事务4965件,为企业和当事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认真落实市局关于投诉查处方面的相关要求,一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20余次,日常工作做到有记录有答复,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保护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是拓展工作队伍。认真落实《淮安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吸纳一批退休法官、检察官以及退休司法所长加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市协会对符合执业条件申请人颁发实习证,并组织县区协会做好新申请人员的实习工作。上半年共颁发执业证23本、实习证15本。部分县(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得到一定程度拓展,为下一步探索发展大型基层法律服务所打下基础。三是优化组织架构。5月份召开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协会领导机构进行部分调整,进一步优化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的组织架构。

【篇四】:律师执业工作总结2014

2014年度律师执业工作总结

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 闫少奇

作为一名专职律师,本人在过去的2014年里认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依法、诚信、尽职、尽责执业,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业使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认真完成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各项任务,无任何被投诉记录。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履行法定职责

本人在执业过程中,认真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任何违法乱纪的行为和言论。积极主动的服从律师监管部门和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在诉讼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庭纪律,尊重法官,按时出庭、提交法律文件,积极配合法官的审理工作。在办案过程中从未做过以不正当手段妨害司法公正的行为;不伪造证据或诱导、威胁委托人、证人提供虚假证据,不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违反规定传递信件,钱物或与案情有关的信息;与同行之间,积极团结、互相协助,不做诋毁同行声誉的事情;没有采用贬损、诋毁、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竞争的行为;严格按业务操作规程办理,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相互关系中,没有非工作场所会见的行为,没有请客送礼和指使当事人送礼、行贿的行为,没有假借他人之名向当事人所要财务的行为;没有从事违法和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没有受到任何行政机关、监管部门的任何一项行政惩罚或行业处罚。

二、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

本人严格遵守律师协会章程,认真执行律师协会决议;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律师行业规范和准则;积极参加律师行业业务培训;

虚心认真地接受律师协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积极承担律师协会委托的工作,履行律师协会规定的法律援助义务;自觉地维护律师职业荣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按规定交纳了会费。

三、办理法律服务业务的数量、类别和服务质量,办理重大案件、群体性案件

本人在过去的一年里,积极开拓案源,共承办二十余件诉讼及非诉讼案件,依法、诚信、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对委托事项可能产生的风险能够如实告知委托人,从不故意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做不恰当的或虚假的承诺。对委托人支付的费用能够做到合理开支。对委托人提供的保密信息能够严格保密,不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努力为委托当事人处理好每一个案件,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四、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本人在过去一年里积极履行了法律援助义务,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多起,同时积极参加法律体检、法制宣传、积极捐款、提供法律帮助等公益活动,在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方面表现突出。本人积极地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和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并为多位想提起离婚之诉当事人做好调解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效果。积极的调解工作,既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团结。

法律工作者执业情况总结。

五、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

在过去的一年里,积极参加律协及司法局组织的各项评选及其他一系列相关活动,荣获济南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荣立三等功,大大激发了本人的工作热情,也通过学习其他广大优秀律师同行的先进工作事迹,不断增强自己的努力奋斗、积极进取的信心,为以后的工作和学习增添了动力。在接下来的一年,我还将继续努力,积极参加评选及其他一系列相关活动,使自己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水平不断得到提高。在整个2014

年中,本人没有受到过行政机关以及行业管理及部门的任何行政和行业处罚,在新的一年里,我将一如既往地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各种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为当事人服好务。

六、参加继续教育

本人在努力工作外,不断学习时事政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为进一步提高自身的业务本领,精心收集了当年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组织律师认真进行学习,并做好学习笔记。通过自学或参加网络培训学习了《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社会保险法》《物权法》、《侵权法》等新老各项法律理论和法律实践知识。作为一名律师,只有不断地学习,不断地丰富自己的视野,政治过硬,知识过硬,作风严谨,才能担当起时代的重任,才能不辜负当事人的期望,才能为国家、为社会、为人民做出应尽的贡献。

七、遵守本所章程及管理制度,参加本所组织的党建、学习培训 本人认真遵守本所章程及管理制度,积极参加事务所组织的一系列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和增强了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坚定了律师职业信念。通过所里的党建工作,对党的历史、党的政策、党员律师先进事迹的学习,深刻领会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和精神。

过去的工作有成绩,也有不足,需要不断提高和改善的地方还有很多。但是,为社会服务、让当事人满意是本律师的不断的追求。今后的工作中,要积极查找自己在执业理念、业务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差距与不足,在办案过程中自觉恪守“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原则。再接再厉,锐意进取,依照《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赋予的职责,为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篇五】:2015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执业情况报告

广西xx律师事务所

2015年度执业情况报告

2015年,在各级司法局和律协的殷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在我所合伙人的正确领导下,大家共同努力发扬诚实守信、艰苦奋斗、锐意进取的工作作风和团队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各业务领域、事务所建设和发展等各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所坚持以改革的思路求发展,深入领会和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会议精神,严格要求律师遵守律师执业纪律和执业道德规范,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以及切实的实践行动服务社会,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大力开展律师队伍建设。

全所现有12名执业律师和6名实习律师,其中中共党员3名,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按照律师法及其他有关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管理规定,加强律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诚信执业、服务为民”的总体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律师队伍。

1、加强思想政治与核心价值观教育。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开展律师队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律师首先要做到思想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三个至上”,确保律师队伍政治坚定,身体力行地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

2、加强集体意识和规章制度教育。全所律师必须遵守律师事务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有集体意识,服从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实行疑难案件集中讨论的制度,进一步培养律师所的团队精神。

3、加强依法执业教育。确保律师队伍在法制轨道上开展各种

业务工作,遵守律师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依法执业。

4、加强诚信执业教育。确保律师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诚信执业,尽职尽责,服务为民,树立律师的良好形象。

5、加强业务学习培训。保证律师对法律知识的更新和业务水平的提高,不断提高诉讼及业务技巧和水平,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质量赢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认同。

6、加强文化建设。努力提升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内涵和档次,提高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形象,树立律师良好口碑,提高律师知名度和社会认同度。

二、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2015年度,律师事务所办理业务如下:

(一)民事诉讼代理164件(其中:合同纠纷案件54件,侵权纠纷案件26件,婚姻家庭纠纷案件6件,继承纠纷案件1件,其他77件)。

(二)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65件(其中:公诉案件辩护35件,自诉案件辩护0件,提供咨询、代为申诉、控告2件,申请取保候审5件,法律援助案件3件,其他20件)。

(三)行政诉讼代理16件(其中:代理原告的案件6件,代理被告的案件2件,其他8件)。

(四)非诉讼法律事务23件(其中:房地产业务12件,公司业务11件)。法律工作者执业情况总结。

(五)法律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200次/件(其中:口头咨询50次,书面咨询1次,代写法律文书55件,其他94件)。

(六)法律顾问27家(其中:政府法律顾问0家,企业法律顾问15家,事业单位法律顾问3家,社会团体法律顾问0家,公民个人法律顾问0家,其他9家)。

(七)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和社会活动26人次(其中:义务法律

咨询服务9次,参加公益法律服务5次,参加涉法信访5次,参加义务法律咨询律师7人次。)

(八)业务总收入814000元(其中: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186752元,民事诉讼代理539560元,行政诉讼代理12210元,非诉讼法律事务8140元,法律咨询及代写法律文书等36060元)。法律工作者执业情况总结。

(九)纳税21400元(包括:营业税18500元、城建费1000元、教育费附加250元、个人所得税1650元)。

三、律师执业表现情况

2015年度,我所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诚信执业、服务为民”的总体要求,开展各项律师业务工作,全所律师执业表现良好,从未受到过当事人的投诉,投诉率为0。

(一)思想政治方面:我所律师在思想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

(二)依法执业方面:基于律师作为法律人首先要模范遵守法律规定的认识,我所律师严格按照律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执业,没有违法执业及其他违法的情形。

(三)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方面:我所在开展各种律师业务和日常管理工作中,一直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诚信执业,尽职尽责,没有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情形。

(四)业务能力方面:我所加强对律师的业务学习和培训,保证律师对法律知识的及时更新,不断提高律师的业务能力、水平和技巧,以过硬的服务质量取信于当事人。

(五)业务效果方面:我所律师所办理的各种案件或业务,都能尽最大努力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去认真办理,从证据的收集、文书的制作、材料的整理以及出庭代理诉讼或辩护等各个环节,尽职尽责去做工作,2015年度所办理的各种案件或业务,当事人对律师的工作都比较满意,没有不满或投诉。

四、内部管理情况

2015年度,我所制定并完善律师事务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并加以认真贯彻执行,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更加完善。

(一)内勤管理制度:继续做好律师事务所的日常管理,做到上班时间均有律师或工作人员在律师事务所值班,方便群众前来咨询或找律师。按时缴纳律师事务所的房租、水电费、电话费等基本开支,保证律师事务所的正常运作。同时加强律师服务态度和文明礼仪,加强律师事务所办公环境的整洁舒适,注意内务的打扫和清洁卫生,树立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良好形象。

(二)接案制度: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案,由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或辩护合同等委托手续,并统一登记。如当事人指定律师的,由当事人指定的律师承办案件,如当事人没有指定律师的,由律师事务所主任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案件的承办律师。案件结案后统一归档保存。

(三)收费制度: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费,并统一开具发票或收据,并按照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广西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由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协商,确定具体的收费数额,发票和收据统一由专人负责保管。

(四)财务管理制度:律师事务所由专人负责财务管理,按照“开源节流”的精神,力行节俭节约,保证财务健康正常,并按时在每月15日前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同时在年度检查考核之前完成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提交财务审计报告。

(五)档案管理制度:律师事务所办理的各种案件或业务,所有已结案的案件或业务,整理好材料后,统一归档保存管理,以备核查,做到件件有档案。

(六)文书规范制度:根据律师业务的实际特点,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对律师业务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律师业务的各种文书格式,

并统一印制各类业务文书。

(七)公章管理制度:律师事务所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主任签章等由专人负责保管,律师执业或其他工作中需要盖章、签章的,经请示律所主任审核同意后,才能使用。

(八)质量跟踪制度:律师事务所坚持服务质量跟踪与监督,对于我所律师承办的各种案件或业务,在办理过程中以及结案之后,律师事务所都要进行服务质量跟踪与监督,以了解当事人对律师服务质量的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的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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