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工会实现职工自我

来源:自我介绍 时间:2018-09-01 08:00:1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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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工会实现职工自我(共9篇)

国网工会实现职工自我(一):

工人阶级对社会主义国家的领导是通过()。 A、 工会来实现的  B、 职工代表大会来实现的 
工人阶级对社会主义国家的领导是通过()。
A、
工会来实现的 
B、
职工代表大会来实现的 
C、
人民代表大会来实现的 
D、
共产党来实现的 

必须共产党

国网工会实现职工自我(二):

如果你是工会组织 的最高管理者,在面临美国和日本企业集权和分权组织转型的情景
假设你现在面临两种截然不同的情景,在情景A中:
这个组织在历史上一向采取集权制,由于某种原因你要将组织改为分权制.
在情景B中:你的组织一向采取分权制,由于某种原因你要将组织改为集权制.
1,在情景A中,列出你认为实行分权化可能遇到的问题
2,在情景B.中列出你认为实行集权化可能遇到的问题
3,哪一种情景实行起来比较容易.
4,你会选择在集权的组织工作还是在分权的组织工作,为什么?【国网工会实现职工自我】

  答:
  第一问
  1原来一向集权制,让员工完全听命于上级.一下分权,可能导致员工们无所适从,不知道怎么来干活.会造成企业内部的运行混乱.
  2员工会产生一定的抵触情绪,面对新变化是人都这样,尤其是那些听命令做事听惯了的.
  3 因为员工不知道怎么工作,都学上级分权.最后导致很多工作都积累在公司的底层人员.而底层的人员却不能完成.导致公司效率极具下跌.
  第二问
  1员工抵触情绪
  2原本自由的环境,具有挑战性的环境变成了一种约束,员工反感,可能会跳槽,消极怠工.企业效率降低.
  3员工更加容易与上层的领导产生矛盾.因为原来一些员工说了算的事情现在都要听命于上层.
  第三问
  第一种,有紧到松易.分权虽然一时间员工们难以接受,但是分权对员工们自己也是有巨大好处的,给了他们发挥自身能力的舞台,是他们自我实现的好方法.从这一点上来说员工的利益和企业的利益时一致的.有混乱也是暂时的,同时也可以淘汰那些没有能力的员工.同时这种能让员工发挥自己,追求自己的成就的方式本身是一种很好的激励方式,可以极大的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从而可以使公司更好的运行.
  而集权,限制了员工自己我实现,发挥能力的舞台,一切都听指挥.克制了员工的激情.而原本是分权的,就说明能在分权下生存的一般都是有能力的有知识的,不喜欢事事听命于人的.集权会导致员工的流失和消极怠工,这个导致的企业混乱是没法制止的.因为员工的愿望和企业的愿望是背道而驰的.
  第四问
  当然是分权啦
  分权第一环境自由能有自由发挥的空间和舞台.
  第二可以锻炼能力嘛,实现自身,职业目标啊什么的.
  其他的你自己想想吧

国网工会实现职工自我(三):

①2400>1000
2400×2%×12
=48×12
=576(美元)
答:她一年应缴纳会员费576美元.

②162÷12=13.5(美元);
如果月收入是800元,应缴:800×1.5%=12(美元)
如果月收入是1000美元,应缴:1000×1.5%=15(美元),
12<13.5<15,所以安妮妈妈的月收入在800~1000美元之间;
13.5÷1.5%=900(美元)
答:她每月的平均工资900美元.

国网工会实现职工自我(四):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中国工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指出:经过各方共同努力,国民经济出现稳中向好。但国内外经济运行中仍存在较多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前进路上仍有不少新老风险和挑战,经济持续稳定运行的基础尚待巩固。对此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只要继续统筹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发挥好政策措施的积极效应,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是有把握的。应对前进道路上存在的风险和挑战,需要包括广大职工在内的全体人民共同努力。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是造福人民。要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养老、医疗、低保、住房等基本保障问题,创造更多的就业创业机会,让广大劳动者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结合材料,分析说明李克强的这段讲话蕴含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哪些道理的?(10分)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反作用(2分)

社会存在与发展有其基本规律,改革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强大动力(3分)

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历史的创造者,是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3分)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2分)




国网工会实现职工自我(五):

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吗

  答:是的.
  【由来】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 这是邓小平于1979年6月15日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开幕词中提出的论断.对此,他指出:“我国广大的知识分子,包括从旧社会过来的老知识分子的绝大多数,已经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正在努力自觉地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党的十五大报告进一步指出:“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在现代化建设中起着重要作用.”
  【原因】
  (1)肯定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是从知识分子的阶级地位来说的.党外知识分子是统战工作对象,是从党与非党的关系来说的.在新时期,统一战线实质是党与非党的联盟,党与党外知识分子的联盟,理所当然是统战工作的范畴.
  (2)工人阶级内部也存在统一战线.早在1950年,周恩来在全国第一次统一战线工作会议上就提出: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工会有统一战线性质.1979年邓小平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期间进一步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劳动者之间也有统一战线.”党外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一部分,同时又是统一战线工作对象,符合马克思主义原理,也符合我国实际情况.
  (3)我国有八个民主党派,他们是由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组成的政治联盟,其成员大多是党外知识分子.今后,民主党派将与共产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民主党派是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统战工作重要对象.把党外知识分子作为统战工作对象,有利于发展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长期合作关系.
  (4)把党外知识分子作为统战工作对象有利于根据他们的特点,照顾他们的利益,调动他们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的积极性.党外知识分子,尤其是中高级党外知识分子,许多是政治代表人物,社会上有广泛的影响.把他们作为统战工作对象,给予特殊的关注,是十分必要的.
  (5)党外知识分子中的许多人由于家庭和历史的原因,本人或亲属与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国外侨胞以及华人有各种联系.做好他们的统战工作,有利于广泛团结和争取台、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促进“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的实现,也有利于加强与国外的科学、技术、文化交流,促进我国的改革开放.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国网工会实现职工自我(六):

会计题目,答案不知道怎么算出来,求详细分析谢谢
某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的工资薪金总额为100万元,支出的工会经费为5万元,实现利润总额为20万元,在计算该公司2013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扣除的工会经费限额是( )
A、14万元 B、2.5万元
C、2万元 D、5万元
【答案】:C

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税务总局公告[2010]24号)
本题经费支出超过了(5%-2%)3%,即3万元不得扣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须调增;
准予(可)扣除的工会经费限额2%, 即2万元, 选C

国网工会实现职工自我(七):

工会强制征收工会筹备金没有法律依据
一、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组建工会不是企业的责任,强行要求企业建立工会是行政乱作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二条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一条 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第九条规定:“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九条规定:“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上级工会有权派员帮助和指导职工组建工会;职工在上级工会的指导下,依法成立工会筹备组,发展会员,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

企业、事业单位开业或者设立一年内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自期满的第一个月起由所在地的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或者乡镇、街道工会按拨缴工会经费标准的规定收取筹备金,并协助、支持职工组建工会,待工会建立后,按照工会经费管理规定的比例返还给基层工会。
这种解释属于偷换概念。


工会法第三条十分明确,参与和组建工会是职工的一项法律权利,不是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企业只要不阻挠和限制就履行了责任,并没有组织职工建立工会的义务。

不论是《工会法》还是《省<工会法>实施办法》,都没有要求企业必须组建工会。
也就是说,“哪些单位需要建立工会”的说法是不正确的,充其量可以说是“哪些单位的劳动者有权组建工会”。

在对上级工会的授权上,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请注意用词是“可以”而不是“有权”,是“帮助和指导”而不是“依法成立工会筹备组”。

职工自愿和民主集中两个原则不能违反,工会组建程序不能违反。
因此,另外一层含义是,如果职工并未提出或者不愿组建工会,就等于职工自愿放弃权利,上级工会不能组织职工或强迫职工,更不能强迫企业组织职工建立工会。
第四十条 违反《工会法》和本办法的规定,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筹建工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两条适用的是阻挠员工组建工会的企业,以及阻挠上级工会帮助和指导职工组建工会的企业,而不是“拒不组建工会的企业”,也就是说,只要职工提出并经职工大会通过形成正式意见,企业未反对、未阻挠企业就不违法。
  

  
  二、要求未建立工会的企业缴纳“工会建会筹备金”无上位法依据,属行政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此条款规范的只是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并没有对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进行规定。
  收缴工会建会筹备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关于市工会经费(筹备金)拨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0〕277号

总工会称依据的是《中国工会章程》第三十七条、《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基层工会组织筹建期间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事项的通知》(总工办发[2004]29号)规定;
【国网工会实现职工自我】

一、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组建工会不是企业的责任,强行要求企业建立工会是行政乱作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二条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一条 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第九条规定:“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九条规定:“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上级工会有权派员帮助和指导职工组建工会;职工在上级工会的指导下,依法成立工会筹备组,发展会员,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

企业、事业单位开业或者设立一年内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自期满的第一个月起由所在地的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或者乡镇、街道工会按拨缴工会经费标准的规定收取筹备金,并协助、支持职工组建工会,待工会建立后,按照工会经费管理规定的比例返还给基层工会。
这种解释属于偷换概念。


工会法第三条十分明确,参与和组建工会是职工的一项法律权利,不是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企业只要不阻挠和限制就履行了责任,并没有组织职工建立工会的义务。

不论是《工会法》还是《省<工会法>实施办法》,都没有要求企业必须组建工会。
也就是说,“哪些单位需要建立工会”的说法是不正确的,充其量可以说是“哪些单位的劳动者有权组建工会”。

在对上级工会的授权上,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请注意用词是“可以”而不是“有权”,是“帮助和指导”而不是“依法成立工会筹备组”。

职工自愿和民主集中两个原则不能违反,工会组建程序不能违反。
因此,另外一层含义是,如果职工并未提出或者不愿组建工会,就等于职工自愿放弃权利,上级工会不能组织职工或强迫职工,更不能强迫企业组织职工建立工会。
第四十条 违反《工会法》和本办法的规定,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筹建工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两条适用的是阻挠员工组建工会的企业,以及阻挠上级工会帮助和指导职工组建工会的企业,而不是“拒不组建工会的企业”,也就是说,只要职工提出并经职工大会通过形成正式意见,企业未反对、未阻挠企业就不违法。
  

  
  二、要求未建立工会的企业缴纳“工会建会筹备金”无上位法依据,属行政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此条款规范的只是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并没有对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进行规定。
  收缴工会建会筹备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关于市工会经费(筹备金)拨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0〕277号

总工会称依据的是《中国工会章程》第三十七条、《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基层工会组织筹建期间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事项的通知》(总工办发[2004]29号)规定;

国网工会实现职工自我(八):

2008年10月新修改的《中国工会章程》指出,中国工会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依法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是新型民主和新型专政的统一。这里的“新型”是指
A.它是民主与专政的结合 B.它是全体公民所享有的民主
C.广大劳动者对少数剥削者的专政 D.对人民实行民主,对少数敌人实行专政

D

A项是人民民主专政与其他类型国家性质的共性;B项抹杀了民主的阶级性,是错误的;C项指的是新型专政,是片面的。故选D项。

国网工会实现职工自我(九):

国际经济学问题.比较急.希望大家帮个忙啊.
国际经济学问题:美国希望给中国最惠国待遇,但是发现大多数工会反对,大多数公司赞成,请问为什么会出现这个现象?用萨缪尔森的理论说明.

大体是:最惠国待遇会给工会带来冲击;但是最惠国待遇能够给大多美国公司带来利益,包括在中国建厂等,具体请自己分析~

本文来源:http://www.zhuodaoren.com/fanwen857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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