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

来源:制度 时间:2018-11-30 08:00:09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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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共8篇)

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一)

检察机关依法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的审查,属于公安执法外部监督还是内部监督
我作一套卷子里解析说是内部监督,但是书上写的检查监督制度是外部监督

内部监督是指本单位(本系统)内部的行政或审计监督;外部监督是指本单位(本系统)之外的机构对被监督单位实施的监督.
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执法监督,属于外部监督.

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二)

企业中 廉洁的定义是什么?
我想知道在现代企业中的廉洁是如何定义的,它所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对廉政的概念分析远不如对文化那样得心应手,因为对它的直接而正面的定义匮乏.
在普通工具书中,如1978年版《现代汉语词典》和1989年版《辞海》,“廉”字的条目下没有“廉政”一词,有的是“廉洁”,意思是“不损公肥私;不贪污”或者“清廉、清白,与‘贪污’相对”.因此,即使把廉政解释为“廉洁从政”或“廉洁政治”(“廉洁行政”则含义太狭窄),由于核心概念“廉洁”的解释主要停留在“不受曰廉、不污曰洁”的相对解释层面,它仍然算不上是一个正面解释.
在专业工具书中,1994年版的《执法执纪工作用语比较词典》收录了“廉政监察·效能监察”一条,其中认为“廉政监察是指行政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在从事行政公务活动中是否廉洁奉公,有无利用行政职权谋取各种个人或小集团利益情况所实施的监督检查,并对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由此抽剔出廉政的定义,应当是指“在从事公务活动中廉洁奉公,无利用职权谋取各种个人或小集团利益情况”,这除了点明廉政与公务活动的关系之外,仍然侧重于说明廉政不是什么,而非廉政是什么,所以也不是正面解释.
对于廉政不作正面、直接的界定,总是把它作为“贪污”、“腐败”的相反状态来模糊掌握,既不科学,又不利于工作深化.
说它不科学,一是因为反向排除的方法最多只能界定一个概念的外延,而不能准确说明它的内涵;二是因为实际上很难找到与廉政完全相对的概念.现代汉语里,“贪污”不能涵盖受贿、挪用、私分等义项,不贪自然不等于廉.“腐败”即权力腐败,指公共权力被滥用而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现象,它也不能涵盖一些轻度不廉现象.比如,香港财政司前司长梁锦松在公布调整汽车首次登记税计划之前两个月购买一辆私车,受到舆论强烈批评和廉政公署专项调查,并终于因此辞职.在这个事件中,梁锦松的行为还不能说是腐败行为,但是又确实违背了香港《问责制主要官员守则》中规定的在“利益冲突”情况下应避免或者报告的义务,因此是法定的不廉洁行为.“利益冲突”指政府官员公职所代表的公共利益与其个人利益之间发生抵触、违背或侵害的情形.
说这种定义方式不利于工作深化,因为没有正面定义说明对廉政本质要求的认识还停留在很抽象的层面上,对于指导性和操作性兼具的廉政子观念还探讨得不够.目前,不少研究文章指出,廉政文化核心价值(实际上也就是廉政的核心价值)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等理念,但严格地说这只是道出了廉政(文化)的源泉价值,廉政、勤政都是由“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演绎出来的具体价值.如果不能以“廉政”为起点,进一步分解推导出几个更加具体化的观念,不仅廉政、勤政成为难以区分的概念,系统有条理地剖析不廉洁问题、制定政策措施、确定治理指标等也缺乏抓手和线索.
限于学识和研究深度,本文还不能提出一个完整、准确的廉政定义,但是可以提出一个框架思路.如果要构造一个对实践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廉政概念,它至少要说明以下几个问题:1、廉政之下可以分解出那些基本的观念;2、实现这些观念需要建立哪些制度来支撑;3、落实这些观念后的现实表现是什么,或者说判断那些制度举措取得了实效的指标有哪些.有意思的是这个概念框架与文化的三个层次有某种暗合.实际上,从大文化的立场看,廉政也是一种亚文化.

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三)

目前,类似于《焦点访谈》的电视节目在全国已经开办了60多个,并且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开设了《焦点访谈》作出的批示以及批示后的督察情况进行跟踪反馈。这些节目在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这是因为
[     ]
A.舆论监督具有透明度高、影响广、时效快等特点
B.这些节目能够引起中央领导人的关注
C.舆论监督比其他监督方式更有效
D.舆论监督是民主监督的新形式、新方法
【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

A

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四)

唐宋都通过削相权来加强皇权,为什么结果却不同.
唐朝三省六部提高行政效率,出现盛世;宋朝冗官冗兵冗费积贫积弱.

唐宋相权比较
表二:唐代中央行政系统简表
皇帝
┌————————┴————————┐
政事 监察
│ │
三省(具决策权) 御史台
┌—————┼—————┐ ┌———┼———┐
中 门 尚 台 殿 察
书 下 书 院 院 院
省 省 省
(制定法令) (审查法令) (执行法令)
┌————┴—————┐
吏,户,礼,兵,刑,工部
课堂活动三:填写唐宋相权比较简表
4
以(ˇ )表示具有该项权力.
以( ×)表示没有该项权力.
唐三省制宋二府三司制
军权财权
监察权
用人权
决策权
拥有上述权力之宰相,方可称之为「有权」之宰相,甚至可以说相权高涨,
反之则相权低落.
宋代宰相丧失军权,被割去财权,人事任免权,没有监察权,反而被台谏监
察,沦为执行机关.相权当然低落了.
课堂活动四:认识宋代中央官制组织后,统计学生对於宋代相权高低的立场.见
附表.
(4) 宋代相权低落之论证
唐宋之相权,同样被分削.唐代之相权比起汉代已颇不如,汉由丞相独掌行政大
权逐渐降至三省分享相权.唐之相权虽由中书,门下及尚书三省共同拥有,宰相
人数虽多,但保留有政权,财权,军权及人事大权等.到了宋代,相权进一步被
分削,以下从制度上分析相权被削的情况:
(i) 副相分权:宋代宰相设有多人,彼此分权.宋代时,三省的首长中书令,尚
书令和门下侍中,都不常置,有时虽以他官兼领,也只是徒拥虚名,不预国
政.真正统理百官居宰相之位的,则是「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同平章
事),同时为了防止大臣擅权,宰相不只一人,通常有二,三人.另外,在宋
太祖开宝六年,因怀疑宰相赵普扩张势力,於是设置「参知政事」为副宰相
以分削相权,员额亦多.相权的彼此分割虽无权臣专擅之弊,但却造成相权
的低落.
(ii) 丧失军权:枢密使分去了宰相的军事领导权.本来,宰相的职责是无所不统
的,军事自亦不例外.然而自中唐以后出现了枢密使,由宦官出任,并且负
责监军,於是相权旁落.五代的君主多与枢密使决定军国大事.宋承此制,
以宰相及枢密使分别出掌文武大政,号称「二府」.行政,军事不专委一人,
使两权互相牵制,目的是在於杜绝强臣专擅之弊.钱穆认为「宰相之权已去
其半.」宋太宗时曾命曹彬等大举北伐,而宰相李昉却不知情,即为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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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宋神宗时改革官制,有人提议废掉枢密院,神宗当时立即反对,说:
「祖宗不以兵柄归有司,故专命官以统之,互相维制,何可废也 」可见宋
代的君主确有削弱相权的意图.
(iii) 割去财权:财政权归三司管辖,宰相无权过问.宋代将财赋之权归度支,盐
铁,户部三司所有,因此三司的地位提高,号为「计相」,脱离宰相的控制
而自成为一个独立的财政机构.换言之,宰相无权过问国家财政之事.
(iv) 削人事权:考课官吏及用人之权亦遭削弱.向来政府用人,本该隶属宰相职
权之下,宋代却另设考课院,主铨叙之事.又别置三班院以铨衡内廷供奉及
殿直官,於是用人之权全不在宰相.
(v) 台谏挟持:宰相受台谏所控制.钱穆先生指出,在唐朝时,谏议大夫,拾
遗,补阙等官,专以谏天子为其职责.而御史台自为一局,用以纠察百官的
罪恶.到宋代则台谏逐渐混而为一,专用以对付外朝而不谏内廷.造成这个
转变的原因,是由於宋代谏官脱离门下省而独立成「谏院」,并无长官.换
言之,谏官不直接隶属於宰相,於是谏官遂转成并不来纠绳天子,反过来每
以宰相作为其论奏的对象,形成台谏与政府对立的形势.此外,宋制台谏官
的任用,必由君主亲擢,宰相对台谏官的进退皆无权干涉.且太祖遗训,「誓
不杀大臣及谏官」,此皆造成台谏的地位提高,使宰相的权力大为削弱,谏
官转为君主的耳目,宰相的权力受谏官的牵制.而且由於谏官专发空论,不
负实责,总爱对政府表示异议,这种情况,在范仲淹及欧阳修为相时最为激
烈.换言之,宋代宰相除大权被削外,又复面对台谏的批评,君主的权力无
形中大为提高.
(vi) 无决策权:唐时三省长官可参议朝政,以草拟,审核,执行诏令.宋代宰相
则凡事均须奏请皇帝,然后再起草诏旨予以施行.办理文书,处理庶务成了
宰相的主要职掌.
(vii) 其他:宋代的宰相不许私自接待宾客,而且宰相坐而论道之礼,在宋代亦被
废,群臣奏事,一律站在皇帝面前,由是提高了君主的尊严.另外,宋宰相
有意见须以「札子」形式献上,不可即时表达.
总括而言,由於宋代宰相对军事,财政,铨选,监察等事皆无权过问,兼且设宰
相多人以分其权,致形成相权极为低落.钱穆先生说:「相权一隳,万事随之,宋
室之不振,其大端实在此.」
宋代中央官制旨在分削相权,加强皇权,以致流弊丛生,略述如下:
(i) 皇权高涨,相权低落:使宰相难有作为,凡事以皇帝之是为是,皇帝之非
为非,只能奉命行事,失却制衡皇权之作用,增加君主专权的机会.
(ii) 形成政出多门,效率低落的局面:宋代中央政府以分权为原则.行政,军
事,财政,铨选,监察及司法等各部门互不统属,各自独立,如仁宗时大
臣范镇说:「今中书主民,枢密主兵,三司主财,各不相知.故财已匮而
枢密院益兵不已,民已困而三司取财不已.中书视民之困,而不使枢密减
兵,三司宽财,以救民困者,制国用之职,不在中书也.」政情不能沟通,
面对要处理跨部门问题时,不免拖长行政程序,影响行政效率.
(iii) 中央架构庞大,行政费用大增:分权的原则使中央架构臃肿,增加开支.
例如宋代仍留存六部,但却以枢密院代替兵部的职能,三司分户部之权,
审官院取吏部之责等.机构职责重叠,不单降低行政效率,更是宋代积贫
的重要原因.
(iv) 大臣明哲保身,不思进取:台谏权重,又以宰相为弹劾对象,更可风闻奏
事,不必有真凭实据,宰相大受掣肘,要有作为必须结交朋党,造成北宋
激烈党争和因循苟且的政风.
制度上削权对於政治有负面的影响,然而实际上宋代面对内忧外患,必须倚重大
臣,共同商议朝政.那麼制度上应如何配合 保持原状还是作出相对的应变 宋
代的中央官制,因受制於现实政治情况,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课堂活动六:阅读王瑞来:〈论宋代相权〉一文,归纳王文的重点.
(6) 宋代相权高涨之论证(宋代相权的变化)
王文从发展的角度分析宋代相权问题,认为制度上的削权随著现实政治环境而有
所改变.宰相慢慢收回政,军,财诸权,甚至出现南宋时的权相.
宋代的开国君主,为了巩固皇权,在开国初期有削弱相权的意图,然而这个主观
意愿未必能在日后的现实政治环境中得到贯彻始终.更重要的是制度创制的原
意,在实施时也不会完全没有差距.故随著时局的变化,宋代中叶以后的君主不
可能过於削弱相权.王文提供大量资料,指出开国者为后世所设的种种限制相权
的措施,在其后的三百多年中,很多时只是徒具形式,到了南宋,更出现权相专

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五)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扩大了监察对象的范围,强化了监察机关在保护举报人安全上的责任,增加了检察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工作和纠风工作两项职责。这些修改有利于(  )
①保障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        ②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
③完善行政系统外部的监督        ④预防腐败以保证清正廉洁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C




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六)

3、下列人员中,不属于行政监察对象的是( ).单选
A、县公安局长 B、县司法局长 C、县法院院长 D、县人事局长
4、( )不属于行政监察对象.多选
A、县法院 B、县检察院 C、县公安局 D、 县人大常委会

3.C 司法机关,由人大和司法监察部门监督
4.AD 一个是司法机关一个是权力机关
监察对象是指《行政监察法》规定的接受监察机关监察的组织和个人.根据《行政监察法》第二条的规定,监察对象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 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家管理机关,是国家机关的一种,它是由国家依法设立并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掌管行政事务 的机关.一般来说,构成各行政机关内部的各单位,称为行政机构,综合各行政机构的整体,则为行政机关.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机机构是我国国家行政机关.他们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受其监督.
国家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是指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及其他经国家行政机关以委任、派 遣、聘任等形式批准从事公务的人员等.

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七)

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监察机关的是
A县级政府设立的监察局
B学校内部设立的监察室
C城市监察大队
D企业设立的纠察大队
【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

选A 学校、企业都不是行政机关 城市监察大队就是城管 不是监察机关

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八)

对于人大监督、政协监督与公民监督三者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   )
①监督对象不同、性质不同
②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③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执政能力
④能够协助国家机关改进工作,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的合法权益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D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监督体系的知识。人大监督、政协监督与公民监督三者监督的性质不同但监督的对象相同,①错误;三者监督的对象是政府不是中国共产党,④错误;故答案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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