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两委干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来源:制度 时间:2024-03-27 14:36:4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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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zhìdù,意思有1、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2、制订法规;3、规定;4、指规定品级的服饰;5、制作;6、制作方法;7、规模、样式;8、规制形状;9、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社区两委干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 村社区两委干部管理制度

  一、学习培训制度

  村级干部必须参加省、市、县及镇组织的各种培训和学习,要做到不缺席、不懈怠,同时还应自觉学习和工作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以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学习情况和相关笔记由镇组织办定期检查。

  二、工作目标责任制度

  镇党委、政府年初与村(社区)签订目标责任书,村支两委根据镇党委、政府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联系本村实际,制定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并量化到人,责任到人,兑现奖惩,与村干部年终考核、目标奖励挂钩。镇村两级分别在每季度检查一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原则上,村支两委每月向镇党委、政府专题汇报工作一次,坚持每季度向党员大会和村民议事会通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并虚心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积极完善相关工作。

  三、会议制度

  (一)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坚持参加镇党委、政府召开的例会。村支两委要在例会后即刻召开会议,总结前期工作,传达镇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安排下一步工作,会议应有全体村民小组长参加,并作好记录。各党支部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召开好每月的村民小组议事会和村民议事会,及时上报情况,落实议决事项。

  (二)进一步改进会风会纪。参会人员不得在会场内打瞌睡、交头接耳、读书看报、随意走动或做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手机必须关闭或调为振动状态,不得在会场接打电话。

  四、工作日制度

  (一)严格执行坐班制度,即: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各村(社区)要制作今日值班告示牌,注明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值班人员要填写好值班记录,遇到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报告相关领导,未值班人员要深入各自责任区开展工作。值班人员须负责办公室内外环境卫生,并完成镇村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

  (三)上班时间严禁任何形式的赌博或娱乐活动,严禁中午饮酒,严禁在公众场合参与带“彩头”的棋牌活动。

  (四)镇村两级建立完善考勤制度,镇组织办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并作为村支两委和村级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未按要求执行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查情况定期全镇通报。

  五、请销假制度

  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或主任因病因事须请假的要向镇主要领导请假,其他村干部因病因事须经村党支部书记同意后,方可请假。3天以上(含3天)请假需有书面请假条,相关领导签字后交党政办备案,假满后按时销假,未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无故旷工。

  六、财务管理制度

  村级财务开支要由经办人签字、村主任审批、村党支部书记审核、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查后入帐并进行公示。较大开支应经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决定,重大开支要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进行公示。村“两委”换届前,镇政府对村干部进行任期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公布于众。

  七、村务公开制度

  坚持每季度的第一个月10日前公示上季度的村务情况,(公示内容应包括:1.村民议事会召开、议决情况;2.村上财务收支情况;3.优抚和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情况;4.村集体经济相关情况;5.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重大决策情况;6.村干部工作目标、工作进度情况等。要求版面整洁、内容真实完善。

  八、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村党支部印章一般由村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保管,村民委员会印章一般由村文书负责保管。日常工作使用印章,村党支部组织委员、村文书须经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同意后方可盖章。重大事项使用印章,应在相应会议作出决定后,经相关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将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备查。

  九、档案管理制度

  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村务档案,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文件、资料、会议记录等。档案实行分类归档,专柜存放,专人保管。

  十、干部考评奖惩制度

  (一)按照科学发展观和三严三实的要求,从领导班子、党员干部队伍、工作机制、工作业绩、生活作风、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和群众反映等方面对村级班子和个人进行考评。其中将落实上级组织要求和工作任务以及村级组织承诺事项完成情况作为考核主要内容。

  (二)对村干部的考评由镇党政办、组织办具体组织实施,年终进行一次。考评人员由全体党员、村民议事会成员和群众代表组成,采取集中考评和随机抽查的方式,最后由镇党政办、组织办集中汇总后报镇党委评定等次和公示,并作为奖惩的主要依据。

  (三)考评结果与村级班子年终评优和村干部的报酬、奖惩、任用直接挂钩。对考评优秀的村干部,予以一定奖励;对考评基本称职的村干部,由镇党委指派专人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考评不称职的村干部,责令辞职或启动罢免程序。

  十一、干部联系群众制度

  (一)认真落实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按期走访群众、收集意见建议、化解矛盾问题。

  (二)坚持镇、村、组三级分级处理解决问题的机制,及时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村组职权范围内的问题,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第二篇: 村社区两委干部管理制度

  一、适用对象:

  各村两委干部。

  二、追究范围:

  各村两委干部在工作活动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问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和镇党委、镇政府的各项规章、制度及镇党政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实施的工作事项落实不力,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的;

  2、在贯彻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和管理上不能与镇党委、镇政府保持一致,独断专行,自搞一套,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的;

  3、对当前重大工作事项(精准扶贫工作、矛盾纠纷调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计划生育等重大工作事项)思想不重视,认识不到位,对工作只作表面上的部署,不认真进行分析研究,敷衍了事,消极应付,影响全镇各项重大工作整体水平的。

  三、追究方法及程序

  进行问责时,先由驻村干部和分管领导对追究人提出意见,听取当事人口头或书面解释,再提请镇党政班子集体审定予以问责。

  1、每发生一起被追究的事项,首先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再由镇纪委对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2、凡因工作推进不力的,实行连带责任追究,分管该项工作的村干部以及村书记主任都必须进行问责;

  3、年度累计被通报批评三次或三次以上的、被诫勉谈话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干部将扣除当年度绩效工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4、凡年度内有此类情况发生的村取消当年单位评先资格;

  四、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一)值班制度。村干部实行轮班制度,确保每天有人在村办公场所值班。由镇纪委负责督查,发现1次不按时到位,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二)请销假制度。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因公因私请假,必须向镇主要领导以及驻村组长报告;其他村两委干部因公因私请假,必须向驻村组长以及村书记主任报告。若不按要求履行请假和报告程序的,每查处1次,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三)会议制度。所有村干部必须按时参加镇党委、政府召集的会议和重大活动,无故缺席1次或累计迟到2次的,将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四)信息报送制度。各村必须于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信息材料,逾期1次不报者,将对村分管干部以及村书记主任进行通报批评。

  (五)应急制度。村干部必须保持信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接到通知必须按时到位。打电话不接、不回者,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五、重大事项问责制度

  (一)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矛盾纠纷调处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各村要及时处理解决群众来访的各种矛盾纠纷,做到随到随办,立即解决,不推诿扯皮,不上交矛盾,不得造成越级上访。因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不力,造成群众赴镇、县、省上访的,将按以下问责办法进行处理。

  1、各村每发生1人次赴镇上访的案件,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1个月绩效补贴;各村三个月内连续发生2人次赴镇上访的案件,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诫勉谈话,并扣除2个月绩效补贴;各村三个月内连续发生3人次赴镇上访的案件,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村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村党支部书记进行撤职、村委会主任进行停职。

  2、每发生1人次到县上访或到省上访案件,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村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村党支部书记进行撤职、村委会主任进行停职。

  (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根据镇卫生检查组每周抽查结果,每月汇总统计,月排名后3名的村委会,第一次进行通报批评,第二次(连续)进行诫勉谈话,第三次(连续)实行党纪组织处理。

  (三)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严格执行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有关规定,对造成我镇计生工作被动局面的,不完成镇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各项任务的,视情况给予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党纪、政纪,停薪、停职、撤职等处分。

  (四)精准扶贫工作

  各村两委干部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责任追究。

  1、贯彻上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不到位、落实上级有关要求打折扣的;

  2、帮扶工作不到位,贫困户帮扶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贫困户应享受而未能享受教育、医疗、住房等相关扶持政策的;

  3、擅自调整资金使用范围、标准,变更项目内容或者不按规定程序开展扶贫工作的;

  4、强令、指使、授意下级单位或者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审批、安排、验收扶贫资金项目的;

  5、在检查验收和交叉检查中,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

  6、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

  六、纪律要求

  1、坚持集体决定高于一切,千方百计将决定落实到自己的行动之中,共同维护组织的形象。

  2、坚持尽心尽责,团结互助,既努力抓好、维护好镇委镇政府各项工作,又相互支持、帮助,共同构建和谐。

  3、坚持发挥主观能动的作用,勤奋认真,尽可能避免因其他因素对工作的影响,尽可能减少失误,避免不该有的风险产生,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减少损失,争做称职、优秀的合格干部。

第三篇: 村社区两委干部管理制度

  一、学习培训制度

  (一)学习内容,重点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事政治、农村政策、法律法规、科学技术和业务知识及其它相关内容。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结合工作实际,每年进行一次学习体会交流。

  (三)遵守学习纪律。集中学习期间,不无故缺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四)镇党委定期轮训干部,根据不同对象制定具体培训内容,确保在职干部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新上岗的村干部,上岗前须参加岗位培训和专业培训,掌握专业知识

  (五)各村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并做到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每月自学不少于4小时。集中学习时要有专人记录。

  二、工作制度

  (一)工作要有计划性、连续性。每月底要召开村务会,交流本月工作完成情况,研究部署下月主要工作,并把总结和工作安排情况报镇分工干部。

  (二)坚持正常考勤,村干部每天必须按作息时间到村部签到上班,注明当日的工作内容及去向,考勤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三)村干部轮流值班,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及时记载本村每天工作运转情况。

  (四)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做到矛盾不上缴,按时、高质、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村务议事实行民主集中制。凡属组织人事、大额经费开支、集体资产租赁、招标承包、重大决策等重要事项均须经过村两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按规定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六)讲究工作方法,严格依法办事。做群众工作以理服人,不得简单粗暴,更不得采取打骂等强制手段。

  (七)切实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八)村干部的请销假。

  1、病假:因病不能工作,需要休息的村主要干部,必须持有病历和书面请假条,一周以上的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批。病假期满,经诊断确需继续休息的,必须重新办理请假手续。

  2、事假:村主要干部因私事请假,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3天以上的,向片长请假,7天以上的书面报镇主要负责同志审批。

  3、村主要干部因公外出三天以内的,要向片长请假,同时必须电话报镇政府办公室。三天以上,书面报告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如在途中因事不能及时返回,必须电话报告镇主要负责同志,并按时销假。

  4、假期结束,必须按时或提前向批假人报到销假。否则,超期部分作旷工处理。

  5、村一般干部的请销假,由各村党(总)支部书记视情况直接批准。

  三、审计制度

  (一)村定额干部的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任期内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各项经济收支、往来及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

  (二)村级定额干部审计包含在职审计和离任审计两个方面。在职审计,每年由镇审计部门组织对5—6个村进行审计。村定额干部提拔、换岗、调动、退职、离职都必须接受相关的离任审计。

  (三)审计结果作为村级干部提拔、升降、轮岗的重要依据。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行为,按照规定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四、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

  村干部在做好工作小结的基础上,每年向党员、村民代表大会至少述职一次,然后由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根据德、能、勤、绩、廉及述职情况进行测评。

  测评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不称职票超过30%的,由镇党委实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不称职票超过30%,本人应提出辞职申请,如不自愿辞职,则实行责令辞职。

  五、辞职制度

  村干部辞职包括自愿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三种类型。

  (一)自愿辞职

  1、村干部由于能力、身体及不能发挥专长等原因,要求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可以自愿提出辞职。

  2、村定额干部自愿辞职,由本人向镇党委提出书面申请,镇党委在接到申请后15天内作出接受与否的答复;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辞职,由本人书面申请,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村误工干部自愿辞职,由本人书面申请,村党组织研究答复。

  (二)引咎辞职

  1、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引咎辞职:

  (1)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的;

  (2)因盲目决策或违反决策程序给集体和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的;

  (3)由于工作不负责任,致使管理范围内发生重大事件的;

  (4)个人品德、行为不端,或发生其它与领导干部身份不相符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2、符合上述四种对象的村干部,应主动向镇党委递交引咎辞职申请,镇党委在接书面申请后15天内作出答复。

  (三)责令辞职

  1、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责令辞职;

  (1)在全镇综合考评中,连续两年处于全镇末位的行政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

  (2)连续两年不完成镇下达的主要经济指标的行政村党组织书记;

  (3)各村年度工作实绩考核连续两年在末位的分管负责人;

  (4)群众公认度低,干部考察民主测评结果连续两年不称职率超过30%,且测评结果与组织考察掌握的情况一致的;

  (5)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的;

  (6)符合引咎辞职条件,而本人不主动递交辞职申请的。

  2、责令辞职由镇党委根据考核考察情况,集体研究决定,下发书面通知。

  3、责令辞职的村干部在接到通知的15天内提出书面辞职申请,需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必须由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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