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领取时间

来源:百科 时间:2018-07-16 18:00:0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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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失业金领取时间: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取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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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单位给我们购买的五险一金当中,就实际包括了失业保险。从字面上理解,就是职工在失业的情况下,可以获得相应的救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那具体来说,法律中规定的什么是失业保险呢?领取失业保险金又需要怎样的条件?下面带着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是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从2016年5月1日起,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
  二、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是什么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三、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取多长时间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待遇是由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构成。失业保险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项待遇。失业保险待遇中,医疗补助金是失业人员患病就医时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的补助,标准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一般包括每月随失业保险金一同发放的门诊费和按规定比例报销的医疗费两部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参照当地在职职工的规定;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是为了鼓励和帮助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而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一般说来职业介绍的补贴支付给职业介绍机构,由他们为失业人员免费介绍职业,而职业培训的补贴的支付办法则不同,有些是直接发给失业人员、有些则是失业人员培训后报销,还有的是对培训失业人员的培训机构进行补贴。
  单位退工后,凭退工单、劳动手册等证明,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进行失业登记,符合领取条件并要求现在就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填写《失业保险登记表》,然后根据街道通知的时间、地点到区县职业介绍所办理核定待遇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在具体购买失业保险之前,其实还是有必要先了解清楚究竟什么是失业保险,具体该怎么来缴费,而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又可以领取到多少的失业保险金。但并不是像很多人认为的那样,只要劳动者失业就可以领取失业金。

第二篇失业金领取时间:2016安徽失业金领取时间及领取年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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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安徽省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近日安徽省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也作了相应调整,调整后安徽省失业人员最低可拿到912元失业保险金。   安徽省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计发基数为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随着统筹地区最低工资的上涨,安徽省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也有了调整:安徽省社保局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发失业保险金,计发比例原则上为65%,最低不得低于60%。这也意味着,安徽省失业人员最多可拿到988元每月,最少可以拿到912元。   失业保险金怎么算?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   失业人员应在提交申报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并提供如下资料:   (1)身份证   (2)居住证   (3)1寸证件照片两张。   提交上述材料后,经办机构在受理申领登记之日起7日内予以审核;   审核通过,失业人员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2015年安徽省最低工资标准   此次安徽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后,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520元、1350元、1250元、1150元;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分别为:16元、14元、13元、12元。此次调整后,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均超过10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超过10元。

第三篇失业金领取时间:2016年山东青岛市失业金领取时间及领取年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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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⑴用人单位办理解聘备案,经办机构审核享受失业保险金资格和月数。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应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持职工个人档案、单位和区(市)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已签章的《失业人员登记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市内四区用人单位到青岛市就业服务中心解聘备案服务窗口、五市三区用人单位到单位所在市、区就业服务中心为职工办理解聘备案和档案转移手续。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用人单位报送的解聘备案材料,审核单位和个人参加并缴纳失业保险情况,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失业人员解聘备案手续,同时,按照国务院、省、市失业保险政策的相关规定,审核、确认职工本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核定个人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月数,出具《参加职业指导和失业登记通知单》,由用人单位在3日内送达解聘职工个人。   ⑵个人进行失业登记。
  已解聘备案的人员应持《参加职业指导和失业登记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指定机构参加统一的职业指导,并自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争议处理调解裁决文书、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60日内,持《失业登记通知单》回执、本人户口簿、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指定银行的结算账户存折或银行卡,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五市及城阳区到市、区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失业证》(五市三区为《求职证》)。   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在失业登记的同时,可向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五市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填写《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确认书》,由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五市就业服务中心核准其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资格。每月15日前核准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的,个人可自核准当月申领失业保险金;每月15日及以后核准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的,失业人员自核准的次月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因下列情况,本人不能申领的,可委托家庭其他成年成员持本人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材料,向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五市就业服务中心申请代办申领手续:   ①失业人员患病住院期间(凭医院开具的住院证明);   ②失业人员患严重病症行动不便(凭医院诊断证明);   ③失业人员患精神病院外治疗期间(凭医院诊断证明);   ④女性失业人员生育后第一个月内(凭婴儿出生证)。   以上情况消失后,应由本人按时申领。   失业人员未在规定的60日内办理申领手续的,视为放弃当次申领,其未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予以封存,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待其再次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时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予以合并计算,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最长不超过24个月。   ⑶个人按月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实行按月申领制度。每月16日至20日,失业人员本人持《失业证》(《求职证》)和个人图章,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区(市)就业服务中心申领当月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当月未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不予补发,并自动顺延至下个月。连续2个月未申领的,视为放弃本次申领,其未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予以封存,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于每月28日后凭银行卡(存折)到代发银行(储蓄所)提取现金。   ⒊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哪些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参加一次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并给予培训补贴的由培训机构组织招收的职业技能培训。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符合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疾病病种的,由本人申请,经户口所在区、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批准,可在指定医院门诊、住院治疗。治疗结束后,失业人员可按规定申请领取门诊、住院医疗补助金。   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由本人申请,户口所在区、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同意,在市、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生育保险定点医院住院生育,可按规定申请领取生育补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因打架斗殴、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死亡除外),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可按规定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⒋失业人员在哪些情况下停止享受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⑴重新就业的;   ⑵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⑶应征服兵役的;   ⑷考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的;   ⑸移居境外的;   ⑹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就业的;   ⑻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青岛失业金申领有时间限制吗?   【答】:有时间限制。根据劳动合同法和青岛失业保险政策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并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和档案转移手续;同时,个人应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超出上述时限办理的,个人当期不能申领失业金,但已缴纳失业保险的记录予以保留,待下次失业并符合条件时予以累计计算。如因用人单位逾期办理给个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个人可通过劳动仲裁或人民法院依法维权。   一、非青岛户籍能否领取青岛失业金?领取失业金时间是否有限制?   【回复】:非青岛户籍职工符合条件可以申领失业金,个人应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及领取失业金手续。   二、现行青岛失业金每月发放金额为多少?什么时候办理失业金申领手续比较好?如何操作?  【回复】:现行青岛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950元。一般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必须办理失业金申领手续。申请人备齐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即可。   三、如何办理领取失业金手续?办理时间是否有限制?   【回复】:有时间限制。申请人必须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及申领失业金手续。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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