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

来源:创业政策 时间:2018-10-30 08:00:1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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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共10篇)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一)

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依法履行哪些职责?
A.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B、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C、确保安全生产 D、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abcd
这是《安全生产法》里面的相关条款。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二)

制定《安全生产法》,就是要从( )保证生产经营单位健康有序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A思想上
B组织上
C制度上

制定《安全生产法》,就是要从( C制度上 )保证生产经营单位健康有序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三)

生产经营单位( )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A.可以 B.通过协商,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可以 C.不得以任何形式 这个应该选什么?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

  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给予罚款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四)

(根据劳动法),做下面5道(多选题)请给出正确答案
6、下列关于工资支付保障的叙述,正确的有( )
 A、用人单位应当在支付丁资时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丁资清单
 B、工资可以以实物或有价证券的形式支付
 C、工资必须在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在节假日或休息日结束后最近的下作日支付
 D、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7、下列属于未成年工的是( )
A、王某,15岁,某建筑公司合同制工人 B、李某,16岁,某加工厂合同制工人
C、张某,17岁,某电镀厂合同制工人 D、江某,18岁,某肉联厂合同制工人
8、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下列哪些情形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
A、某市发生特大洪灾,急需救灾物资,为此进行的加班加点
B、某工厂决定利用公休日进行厂区的绿化活动,为此进行的加班加点
C、菜市自来水水管爆裂,自来水公司组织工人抢修,为此进行的加班加点
D、某产厂供电设备发生故障,造成全厂停电,影响了全厂的生产,为此组织工人进行抢修
9、以下社会保险中,职工个人需要缴纳保险费的是( )
 A、养老保险 B、工伤保险 C、医疗保险  D、生育保险
10、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具体赔偿内容包括( )
 A、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B、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C、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D、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

6. A D
7. B C
8. A C D
9. A C
10. A C
说明一下
第7题 答案A 是属于童工,也就是不满十六周岁的范围内.未成年工的定义是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靠自己劳动所得维持生活的劳动者.
最后一题的答案中B也是属于劳动者应赔偿项目之一,但是应该违反培训协议所约定的服务期的前提下才会产生,培训协议不属于劳动合同的主题文件之一,所以这个答案我没敢选择,因为不是很肯定.
以上为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五)

食品安全知识问答题

《食品卫生法》
(一) 简答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于哪年颁布实施的?
答:1995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立法目的是什么?
答: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证食品卫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人民体质.
3. 哪个部门主管全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答: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4.《食品卫生法》中对食品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答: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5. 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哪些标准?
答:营养、卫生标准.
6. 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定义是什么?
答:指一切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或者个人,包括职工食堂、食品摊贩等.
7.《食品卫生法》规定,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与使用后必须符合什么要求?
答: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8.《食品卫生法》第八条规定,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和条件必须符合什么要求,防止食品污染?
答:安全、无害、保持清洁.
9.《食品卫生法》第八条规定,直接入口的食品的包装材料应符合什么要求?
答:无毒、清洁.
10. 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用水必须符合什么标准?
答: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1.《食品卫生法》第八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在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时,必须使用什么?
答:售货工具.
12. 拒绝、阻碍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应由公安机关依据什么规定进行处罚?
答:《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13.《食品卫生法》规定,在何种情况下,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是禁止生产经营的?
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
14. 食品生产经营的定义是什么?
答:指一切食品的生产(不包括种植业和养殖业)、采集、收购、加工、贮存、运输、陈列、供应、销售等活动.
15. 食品不得加入药物,但是哪些情况除外?
答: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作为原料、调料或者营养强化剂加入的除外.
16. 对以暴力、威胁手段阻碍食品卫生监督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应由哪个部门追究何种责任?
答: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7.《食品卫生法》第十三条规定,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应当符合什么要求?
答:便于清洗和消毒.
18.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哪两个环节必须有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答: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
19. 食品国家卫生标准由哪个部门制定?
答: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20. 未制定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哪个部门可以对其制定地方卫生标准?
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21. 违反《食品卫生法》规定的哪些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答:违反《食品卫生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或者在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伪造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应给予什么处罚?
答: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23.《食品卫生法》第十八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健全什么制度?
答:本单位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24.《食品卫生法》第十八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备什么人员?
答: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25. 违反《食品卫生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应予何种处罚?
答:责令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6.《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食品包装标识必须符合什么要求?答:清楚,容易辨识.
27.《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产品说明书,不得有怎样的宣传内容?
答:夸大或者虚假的.
28. 涂改、出借卫生许可证的,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应予何种处罚?
答:收缴卫生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9. 违反《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予何种处罚?
答: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30. 患有哪些疾病的人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答: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1. 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由哪个部门制定?
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32. 食品生产者违反《食品卫生法》规定造成何种后果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答: 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或者因其他违反《食品卫生法》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
33. 城乡集市贸易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
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34. 违反《食品卫生法》规定,生产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应予何种处罚?
答: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立即公告收回已售出的食品,并销毁该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卫生许可证.
35.食品卫生监督员由哪个部门设立?
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36. 违反《食品卫生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营养、卫生标准的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应予何种处罚?
答: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立即公告收回已售出的食品,并销毁该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卫生许可证.
37. 违反《食品卫生法》规定,生产经营或者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规定的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的,应予何种处罚?
答: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38. 食品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具有哪些权力?
答:食品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可以向食品生产经营者了解情况,索取必要的资料,进入生产经营场所检查,按照规定无偿采样.
39. 违反《食品卫生法》规定,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包装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上不标明生产日期的,应予何种处罚?
答: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五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40.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应予何种处罚?
答: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41.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在何种情况下可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答:对已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可以对该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42. 依据《食品卫生法》规定,采取临时控制措施时,使用的封条上应加盖哪个部门的公章?
答:卫生行政部门.
43. 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哪个部门报告?
答: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
44.《食品卫生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哪个部门决定?
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45. 卫生行政处罚中的违法所得是指什么?
答:包括成本和利润的全部营业收入.
(二) 问答题:
1. 《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必须符合哪些卫生要求?(请至少回答5方面)
答:(1)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2)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
(3)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4)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6)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和条件必须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7)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
(8)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人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9)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0)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2.《食品卫生法》中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包括哪些?(请至少回答6方面)
答:(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7)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9)超过保质期限的;
(10)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11)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12)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3.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已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可以对该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哪些临时控制措施?
答: (1)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2)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
4. 食品卫生监督职责包括哪些方面?
答:(1)进行食品卫生监测、检验和技术指导;
(1) 协助培训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监督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
(2) 宣传食品卫生、营养知识,进行食品卫生评价,公布食品卫生情况;
(3) 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工程验收;
(4) 对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并采取控制措施;
(5) 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巡回监督检查;
(6) 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追查责任,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8)负责其他食品卫生监督事项.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六)

单选: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单选: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财物包括原材料和固定资产等
B 财物是企业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资源
C 财物必须具有实物形态
D 包装物应作为固定资产

俺来回答:
如果是单选,肯定是D.
包装物属于存货范畴,不是固定资产.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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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在召唤
普天之下,质量至上.打造质量基石,创造高品质的生活,是人生的至高,是人类追求的永恒主题,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共同语言和心愿.质量在我们身边无处不在.对于一个企业,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对于我们每一个人,为了提高生活质量,我们每天都在努力奋斗着.

在这金色九月,气爽宜人,丹桂漂香的日子里,一年一度的质量月悄然而至.
普天之下,质量至上.打造质量基石,创造高品质的生活,是人生的至高,是人类追求的永恒主题,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共同语言和心愿.质量在我们身边无处不在.对于一个企业,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对于我们每一个人,为了提高生活质量,我们每天都在努力奋斗着.
有一次,我陪妈妈逛街,在一个商店看见两件看上去完全一样的衣服,但标价差异却非常大,于是向营业员打听了一下,才知道这两件衣服虽然相似,却有着天壤之别.它们的布料完全不一样,从而穿上去给人的舒适感也就不一样,好的那件也不易变形掉色.
像这样的事情,细想一下,在现实生活中的许多地方都存在着,当家里装修时,看似相同的木板,看似相同的铝合金,看似相同的地面砖,在质量上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就连我们吃的,看似熟透了的苹果,你用指甲一刮,苹果表面就出现一层薄薄的腊,这些都是对人身体有害的.每天每时每刻每分每秒我们无不处在质量的环境中,例如:食品质量,药品质量,服务质量,空气质量,睡眠质量,产品质量,生活质量等等.
先从食品质量说起吧!
我们学校门口就有许多小商小贩在摆摊,有的同学经不住诱惑,便买来吃.有的食品过期了,同学们也没在意.可回到家,症状全都出来了,一下是肚子疼;一下又拉肚子;吃多了,可能还会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
所以,我要告诉大家,在买东西时,要认准保质期,生产日期,生产地址产品的合格证等.如果发现过期了,你可以投诉,或者退还.
我在来说说空气质量的问题吧!
我们人类不爱护环境,乱丢垃圾,随地吐痰,砍伐山上的树木,使地上的白色垃圾增多了.最重要的是,人类无休止地砍伐树木,他们可曾知道,树木可以吸收二氧化碳,供给人们氧气.使人们能生活在舒适的环境.他们也许不知道,每一棵树都是一个氧气发生器和二氧化碳吸收器.一棵椴树一天能吸收16公斤二氧化碳,150公顷杨、柳、槐等阔叶林一天可产生100吨氧气.城市居民如果平均每人占有10平方米树木或25平方米草地,他们呼出的二氧化碳就有了去处,所需要的氧气也有了来源.瞧:这是一些多么惊人的数目呀!以前,我们武隆有一个政策:退耕还林.意思是说,原来用来种庄稼的不是很好的地,现在用来种树.看,这个政策都是为了让我们周围的空气更好,不是吗?我向全县人民高呼:爱护环境,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
同学们,质量无时不刻的在我们的身边.我们的吃穿住行,都和我们的平常的生活息息相关.
质量关系着健康,质量关系着幸福,质量关系着生命.同学们,让我们共筑质量大堤,共享和谐社会吧!
产品质量与公民生活
去年中央电视台及各大新闻媒体报导了xx省xx市毒火腿事件,说的是xx地区一些食品厂为了防止火腿被蚊蝇叮咬、生蛆腐烂,用敌敌喂农药化水浸泡,敌敌喂是一种有机氯农药,残留性很强,被它喷洒过的蔬菜、果类,人如果长期食用,都会引起重毒,是国家明令禁止在蔬菜等农作物上使用的一种高效农药,而一些人为了达到赚钱的目的,竟然不顾公民的生命安全,用这种农药作为加工供人们食用食品的原料. 今年前不久,中央电视台及各大新闻媒体又报导了xx省xx地区毒奶粉事件,说的是一些厂家生产的劣质幼儿奶粉蛋白质含量几乎为零,与国家规定的奶粉标准低了几十倍,这类奶粉经常服用会造成严重的营养不良.xx地区有16名经常服用这类奶粉的儿童均变成了大头娃娃.给他们的家庭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和物质损失,给他们的生长发育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伤害,其中有几名儿童由于严重的营养不良被其夺去了幼小的生命. 当然,这两起事件经中央电视台及相关媒体报光后,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政府非常重视,及时派出了调查组,对事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对流入市场的这类食品进行了及时的封存、收剿,避免了更大范围的伤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及时严肃的处理,取缔了生产这类产品黑窝点. 通过以上两件事例可以看出产品质量的重要性,因为每一个产品都是要与人接触的,不论是供人们使用的产品,还是供人们食用产品,产品质量的优劣都会影响到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尤其是供人们食用的产品,它的质量就显得更为重要了,因为这类产品质量的优劣不仅影响到人们的生活,有的还会影响人们身体健康,有的甚至会危及到人们的生命.可见得产品质量与公民生活之间的关系是多么的紧密,多么的重要. 因此,对产品质量的检查、监督、管理是多么的重要,是绝对来不得半点马糊的.我国政府历来都十分重视产品质量,为了有效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确保公民生活安全,制定了产品质量等门类齐全的法律法规,从法律的范围来约束和规范人们的行为. 通过以上两起事件的处理,充分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政府的鲜明态度,彻底杜绝和根除不合格产品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重要抓手.对制假、贩假的行为,已加大了打击力度. 法律法规的完善,不代表就没有违法现象的发生和存在.西方发达国家,市场经济经历了几百年的历史,对产品质量,行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管理体系.而伪劣产品、冒牌产品,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的产品还是经常出现.这其中是因为受到暴利和趋使,他们为了获得暴利,还是会不顾一切的赚取坑害人们的黑心钱.因此,打击生产制造不合格产品的工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实现的,只靠国家职能部门的努力是远远不够,必须要有全体公民的参与,必须要长期坚持. 以上两起事件都是在我国产品质量法颁布之后发生的,法律的制定,对违法行为提供了制裁依据,法律的建立最终目的是制止犯罪,制裁犯罪是制止犯罪的手段.因此,为了要更好的预防犯罪,彻底的根除犯罪,保证公民生活不受侵害,就必须要坚持长期不断的做好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普及工作,建立起法治社会,只有全体人民都了解法律、认识法律,才能有效的预防和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和存在,使广大公民清楚产品质量受到产品质量法保护和制约的.每个公民有权力、有义务监督检举生产制做和销售不合格产品,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 我区是一座正在建设中的新城区,在新区建设初期,区委、政府就采取了依法治区的举措,依法治区是一个广泛的话题,是一项系统工程.就如何做我区的产品质量检查、监督,有效预防和治止辖区类制假、贩假事件的发生,保障公民生产、生活安全,是亟待我们思考和研究的重要课题. 我区与老城区相比有许多不同之处,对老城区的管理模式,只能借鉴,不能照搬,必须结合自身的特点,采取适合我区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 一、特点 1、功能配套不齐全我区与老城区相比,城市功能配套不如老城区齐全.大型综合商场、超市正在建设中,人们消费主要靠小型零售商和小卖部,正常的市场秩序尚未形成,容易被不法分子专空子. 2、范围广、人员杂 我区共有面积80多平方公里,四个城市街道和三个涉农街道.四个城市街道也是较年轻的街道,有一半是河西开发后新建立的街道,这里的城市功能配备与老城区相比还有一定的距离,而三个涉农街道的功能配备与老城区就无从可比了,他们的生产对象目前主要还是农业,居住情况主要还是以农田分布而形成的自然村庄,而这三个街道又都地处城郊结合部,是我区的边沿地区,离城区近,交通方便,外来人员多,市场管理,法律普及难度大. 3、出租房多 三个涉农街道都地处郊区,经济较发达,农民生活较富裕,住房宽敞,几乎户户都有房屋出租,地理位置与城区相比相对隐蔽.这些人的农民意识较重,法治观念淡薄,只要给钱,什么人租房都可以出租,容易给制假、贩假人员提供可乘之机,这些地方一直都是制假、贩假人员看好的地方. 二、措施 1、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普及工作 应在辖区内,特别是在三个涉农街道中,结合健康教育做好产品质量法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遵法守法的公民意识,增强他们的法治观念.使他们明确制假、贩假是违法行为,制作、销售伪劣产品,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给国家税收造成损失,促使他们做到自觉拒绝不合格产品,从而达到抵制不合格产品的漫延. 2、教会群众识别真假 结合商标法,产品质量法的宣传,对群众进行识别真假的专业培训,帮助他们正确地挑选和使用商品.这样也可以达到制止不合格产品,假冒伪劣产品漫延的目的. 3、群防群治 教育群众不把房屋租给从事制假、售假的单位和个人,不给他们提供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从源头堵住制假、售假,一旦发现自己或他人出租的房屋在从事制假活动,做到及时向工商、质检部门举报,主动配合国家职能部门对其进行查处.使违法经营者没有立足之地,形成一个良好的群防群治网络. 4、建立产品质量检查监督管理体系. 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本着为人民负责高度的责任感,加大对产品质量的管理力度.做好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法宣传教育工作,从法治的高度来提醒和要求他们,自觉的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到遵章守法,合法经营,不生产和销售不合格的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不赚坑害公民利益的黑心钱,对私自生产和销售不合格产品,假冒伪劣产品,甚至损害公民身体健康的经营者,给予严厉的处罚,并把处罚的结果在全区范围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消费者了解他是不法经营户,近而远之他,让其他的经营者不敢就范.具体可采条块共管的方法. 一方面,由工商、质检、税务、安全等部门,对辖区的工厂、商店、小卖部、路边摊点,进行不断的资格论证,产品质量检查,预防不合格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在我区范围内出现. 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居委会、社区、村委会、村民小组的作用,他们身处基层,分布较广,与群众接触多,得到各类信息的时间较快.我们可以把产品质量监督作为当年的目标任务来考核,把产品质量监督与他们工资、奖金挂勾,使他们明确抓好产品质量监督是其一项份内工作,要求他们认认真真、扎扎实实的把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做好,这样就可以保证各个局部地区不存在或不出现不合格产品,只有保证各个局部地区的生产者、经营者做到合法生产,守法经营,才能保证全区的整个市场景然有序,蓬勃健康的发展;才能保证全区人民安全生活,放心销售;才能做到更好的吸引外来资金加入我区新城建设;才能引来更多的金凤凰来我区落户.从而达到加快我区建设的步伐,实现依法治区的目标. 因此,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检查监督管理体系,实行依法管理产品质量,成立科学合理的管理网络是十分必要的. 产品质量与公民生活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xx毒火腿、xx毒奶粉,已向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才能做到有效地打击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只有通过法治建设,才能做到有效地保护公民的利益.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八)

阅读下面这则材料,简要概括交管部门保障特种车辆优先通行的措施,不超过50字。(4分)
3月14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完善应急处理工作“绿色通道”,保障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的特别通行权利。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公安消防、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对应急联动单位和救急的群众通过电话、短信、微博等形式提出的求助,要第一时间接警,主动采取提供就近交通状况、信号灯调控、分流等措施积极协助。另外,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通过电子监控、路面巡查、监检等措施加强路面管理,以保障特种车辆的顺利通行,尤其对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以及不按规定为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让行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予以查处,该罚款的罚款,该记分的记分。

①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②积极协助救急群众②加强路面管理④严格查处妨碍通行的违法行为(每点1分,共4分)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九)

我国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法》的目的是什么?

该法第一条就是回答此问题的.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十)

主题:安全行路,安全乘车,安全上学的征文 参考题目:《安全上学从安全乘车开始》、《拒绝乘坐超员车》等

当年轻的生命被熊熊的大火吞噬,美好的年华在无情的车轮下嘎然而止,意气风发的雄心于操作失误中陨灭----随之,灿烂的前程毁灭了,幸福的家庭破碎了,企业的安全生产“倒闭”了.此时,我们才意识到“生命的脆弱,安全的重要”,可为时已晚,悔之已不及!我们每一个电力人员自踏入电力行业的大门,就开始接受安全教育.“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我们牢记在心,我们是时时讲、周周学,月月喊,安全工作规程翻破了一本又一本,安全学习记录是厚厚一大叠,可又为什么向我们公司前段时间所出的事故一样,一经分析,结果还是“违章”?我想不会有人对安全工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企业纪律章程有任何怀疑,这些都是血泪教训的经验凝结,我们每个人都能对这些耳熟能详,它是我们公司每一个职工和每一件设备安全保障的三件法宝,但为什么最终却不能落实到我们的行动上?究其原因就是抱着安全及格就行的思想,怀着侥幸心理,在实际工作中心里头少了安全生产这根弦.事故的教训留给我们的是沉重的记忆,更让我们付出了高昂的代价,痛定思痛,才醒悟:人的生命的延续来自安全,一个企业的生命的延续也来自于安全.安全是一切生命或生产活动的保证,没有了安全,任何行为将会黯然失色,一切都将失去意义!因此,要使生命在旅途中更加灿烂,要让企业创造出更多的利民价值,就必然要增强安全意识,学会保护自己,保护生产过程,才能使这一切得以平安地进行.意识的增强来自教育,教育应当从众多方面做起:首先,应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不同的岗位,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到每个岗位.第二、加强企业安全教育,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及四不放过原则.对新进厂的职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对转岗、再上岗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第三、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各责任部门必须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车间、班组要加强周检或日巡检;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必须做好工作票或操作票签发及设备检查,在确保设备、电器完好,安全工作做好的情况下方可开机生产.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第四、建立健全各岗位操作规程.各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工艺标准执行,不得走捷径,图方便,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切实做到“严、细、实”.有关部门应对生产过程加强监控,从严考核,以提高职工人员的安全意识.第五、克服侥幸心理:凭老经验、老办法办事,认为几年甚至几十年都这样过来了,事故不一定降落在我的头上,有了这种思想,千里之堤,必然溃于蚁穴.克服“事故难免”心理:有的职工认为“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出了事故是运气不好,分析事故是大惊小怪,小题大做,不从主观上查原因,找教训,而是千方百计找借口,推责任.克服逆反心理:当自己的个人利益得不到满足,带着情绪上岗,背着包袱办事,甚至赌气蛮干,这就很容易导致事故.克服好强心理:具有片面好强心理的人容易感情冲动,骄傲自满,不懂装懂,违章作业,冒险蛮干,必然要酿成事故.爱企业、爱工作、爱生活!这是我们每一个职工的心声.企业的兴旺发达,离不开我们每位职工谨小慎微和悉心保证安全生产.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是为了我们的明天更美好.现在秋季安全大检查又开展起来了,我们应当当作一件大事实事求是的去做好.让我们为了安全这个共同的目标,都行动起来,时时抓、事事抓、长期抓,永不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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