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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创业政策 时间:2018-10-31 11:00:0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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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__________,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共10篇)

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__________,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一):

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人民警察法的传唤和盘查的法律依据是否有冲突?
最近正在研究一些法律的问题。有一个疑惑,如果警察对一个可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但后果尚不严重的,人要进行调查,是可以调查8个小时,还是24小时?
下面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说是8个小时。
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下面是人民警察法,说是24小时。
 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上面两条法律是否有冲突?如果像我说的那种情况,可以调查多长时间?
就好比我说的,一个人,可能做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事情,有这个嫌疑,但是没有经过调查,不能确定,需要调查的话。这样适用哪一条?
又比如一个人,确确实实做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事情,但后果不严重,达不到拘留,如果要做调查,又适用哪一条?

1、并不冲突。人民警察法讲的24小时是一般情况下(特殊情况下48小时)的最长时间,该情况未必都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办理的,所以如果是依据其他法律(如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进行办理时,就可以查证24小时;而在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的前提下,治安管理处罚法里又将这种情况分成两种情况,一是无需进行行政拘留处罚(比如只需罚款就可以等)的,只能在8小时内询问查证完毕;二是情况复杂,可能进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最长可以到24小时,与人民警察法一致。
2、另外,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中关于人民警察的规定,相对于人民警察法来说是特殊法,应优先适用。
3、你说的那种情况,就得经过调查后看看是否需要拘留,不需要的只能8小时,需要处以拘留的,可以24小时。如果经过8小时都还不能查清情况以致不能确定是否该拘留,说明是情况复杂,就可以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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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__________,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二):

谁有2011电大《证据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证据学》作业1答案     
一、问答题     
证据学研究对象和具体内容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证据法及其证明规则.作为证据学研究对象的证据规则分为两大类:诉讼证据规则和非诉讼证据规则.证据规则都要由法律以一定方式明确规定,我国证据规则的内容散见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院和最高检有关证据的司法解释中.    
(2)证据及其证据力和证明能力.证据和证据力、证明力是三个密切相关的概念.证据是有关案件有关的一切事实.所谓证据力,是指证据材料进入诉讼,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和条件.所谓证明力,是指证据所具有的内在事实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和证明作用.,亦即人们通常说的可信性、可靠性和可采性.研究证据学,其核心就是要紧紧抓住证据的证据力和证明力这两个关键内容,学懂弄通后,案件的事实就迎刃而解了.    
(3)证据的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关系.证据的内容是证据本身内在具有的证明能力,它具有客观实在性和关联性;证据的形式是证据在法律上所具有的外在表现方式和正当的获取手段.两者具有对立统一的关系.    
(4)证据制度及其传统文化背景.证据学理论是于证据有关的司法和执法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总结,是人类司法证明和“准司法证明”的智慧结晶.人类的文化传统背景对证据制度的形成和发展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而它也是证据学的研究对象.    
(5)证据制度和经济制度、诉讼制度的关系.证据制度需要建立在一个相应的经济基础之上,经济的发达程度,决定证据的获得能力、侦查水平和社会进步程度;诉讼制度和证据制度都是属于一定历史范畴的东西,是历史的产物.它们随着历史的演变而进化,呈现出不同的阶段性.证据制度又是诉讼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与诉讼制度相适应的.    
(6)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经验及证据理论.古今中外的司法、执法人员在证明活动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证据法学应当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研究这些证明活动的规律,并用研究成果来指导司法和执法等活动中的证明实践.证据理论对司法实践的指导作用,不仅是证据学的重要研究对象还是发展证据学的基本动力.    
2、如何正确评价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答:要对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作出正确的公正的评价,就必须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对它进行全面的分析.自由心证制度取代封建时期的法定证据制度具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性.自由心证制度的建立,引起了诉讼结构的变革,否定了法定证据制度的形而上学的形式主义,抛弃了法定证据制度中的封建特权,废除了刑讯逼供的证明方法,确定了举证责任由控诉方担任的原则,使被告人获导了辩护权.自由心证制度还实行双方当事人对等辩护的原则,能使法官根据当事人双方的举证辩论,形成其内心确信,然后对案件作出裁判.这是历史上构进步,对诉讼制度是一个重大的革新,它推动了诉讼制度的民主化进程.自由心证制度的建立,使法官摆脱了法定证据制度那些繁琐规则的束缚,有可能按照自己的经验和良心对证据和证据的证明力进行自由判断,从而为查明案情和正确处理案件提供了可能性.它推动了证据科学的发展和证据理论的进步,自由心证制度是确认有审判权者即有真理的原则,它为法官利用司法活动灵活地为政治服务提供了广阔的天地.这是自由心证制度能够产生并长期存在的一个关键因素.但是,自由心证证据制度,在评价证据价值上及其价值的选择上,给法官和陪审团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当今世界各国无论是在立法上,还是在理论上,对法官依良心、理性“自由”地判断证据也有一定的限制.比如:《日本刑事诉讼法》第318条规定:“证据的证明力由审判官自由判断.”但紧接着第319条又规定,当被告人的自白成为对他不利的唯一证据时,法官不得将其作为有罪的根据.上述这些法律上或理论上对法官自由判断权的限制,都体现了一些有价值的实际经验,从而使自由心证制度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3、物证证明力的特点是什么?    
答:物证同其他证据种类相比,更直观,更容易把握;同言词证据相比,它更客观、真实性更大.言词证据的运用一般要靠实物证据来检验,言词证据同实物证据相结合,才能发挥其证明作用,物证则可以不依赖于言词证据而存在.    
物证的证明力按照物证的不同形态,可分为两种情况说明:一种情况是,凡有一定固定形状的证物,是以其外部特征,同案件事实产生的关联性,而发挥证明作用的.所谓外部特征,是指本证物的外部形态、规格、大小、结构.商标、图案.出厂日期等特殊的标志.另一种情况是,凡没有一定的固定形状的证物,是以其所使用的物质材料的特殊属性同案件事实产生的关联性而发挥证明作用,例如:各种毒杀案件中所使用的毒品、毒气,就是通过技术鉴定所作的鉴定结论,而确定的属性的同一性,来认定案件事实.    
4、收集证言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1)对证人的询问应由指定的办案人员进行.为了保证证言的客观性,询问证人时不能少于两名办案人员.    
(2)询问证人前应作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拟订询问提纲,认真分析案件,尤其是对询问的重点要明确,还要对证人与本案和本案当事人的关系了解清楚,做到心中有数.    
(3)询问证人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最好到证人所在的单位或在本人住所进行.询问时必须出示询问的证明文件;必要时,可通知证人到指定地点接受询问.    
(4)询问证人必须个别进行,不许采用讨论会、座谈会的形式启发诱导进行询问.    
(5)询问时,应当告知证人如实提供证据,实事求是作证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如果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法律责任.    
(6)询问时,还要查明证人的身份及基本情况,以及证人与本案的关系,不得启发、诱导、指名问证,要让其全面、客观地叙述他所了解的案件情况,然后,再根据询问提纲要解决的问题,向证人提问.    
(7)询问证人要制作询问笔录,并交给证人核对或向他宣读,允许补充、修正.在承认无误后,由证人在笔录上签名或捺手印.    
(8)询问未成年证人时,要有他父母或监护人在场,要选择他们习惯的场所.询问的方式也要适应未成年人的特点,尽量消除他们不必要的顾虑.询问聋、哑的证人,应当有懂得聋哑手势的翻译,并且将这种情况记入笔录.    
5、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概念和运用规则各是什么?    
答:直接证据,是指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    
(1)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    
(2)必须在法庭上经过控辩双方的询问、质证,并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3)孤证不能定案.即只有一个直接证据,而没有间接证据印证的情况下,不能据以认定案件事实.    
(4)直接证据必须得到间接证据的印证,才能认定案件事实.    
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    
(1)必须审查每个间接证据是否真实可靠.    
(2)必须审查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有无客观的内在联系,防止把那些与案件毫无关系的材料,当作间接证据加以收集和使用.    
(3)必须审查各间接证据之间是否互相衔接,互相协调一致,互相印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锁链.    
(4)所有的间接证据结合起来,对案件只能作出一个正确的结论.这种结论必须具有肯定性和真实性,并且排除了其他一切可能性.    
6、如何对证人证言进行审查、判断?     
证人证言的证明力反映在真与假的程度上,具有不确定性.办案的过程中,必须认真审查、判断.(1)按照证人证言形成的三个阶段即感受、记忆、陈述三个阶段,判断证据力的大小与强弱,即使一个如实提供证言的人,其陈述的内容也有不符合客观真实的可能,这主要是因为,证言的形成过程是一个复杂的、主观能动地反映客观事物的感知、记忆和陈述的过程.(2)审查、判断证人证言同案件事实的关联性.如果证人证言与案件事实本身无关联,即使在内容上是符合客观事实的,也无证据价值.(3)审查、判断证人与案件当事人或案件本身是否具有利害关系,以确定其倾向性,判断其真实程度.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低于其他证人证言.(4)审查认定证人的品格、操行对其证言是否产生影响.总体而言,凡是品格、操行一贯优良的证人,其证言则具有更大的真实、可靠性;反之,其证言的真实、可靠性较弱,即证明力不强.(5)审查、判断证人的作证能力.证人的作证能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基本是相适应的.(6)综合对比,实物验证.任何一份证言必须要经得起实物验证,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除此之外,别无他法.只有这样才能使案件的质量得以保证.    
二、选择题     
ABCD
B
ABD
ACD
ABC
ABCD
A
A
BCD
A    
三、案例分析(题目见作业册,答案只提供答题思路,具体内容自行发挥)
三、1、(1)、被告人詹国平的辩解为直接证据;而物证(如收缴的赃款、现场遗留的桶、鞋以及尸体等)、证人证言(如姜晓霞、李青等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视听资料(如电信局的通话记录)都是间接证据.    
1、答:(1)本案中全是间接证据,没有直接证据.因为所有的证据都是间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    
(2)答案要点:要答出起码2个要点a 孤证不能定案,但如果案件都是间接证据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符合一定的适用规则,同样可以定案.(答出完全靠间接证据定案的规则) b 赋予被告人沉默权,不会必然导致漏罪.(注意展开分析).     
2、答:在本案中,主罪中作案工具的照片和次罪中现场照片及用于作案的氧气瓶的照片是传来证据,因为它们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是经过了中间环节形成的证据是对无法直接取得物证的固定,所以属于传来证据;其他为原始证据,因为它们都是来源于案件的第一手的材料,都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    
主罪中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和被告人的口供和次罪中证人证言、鉴定结论为言词证据,不论记载方式如何,它们都是以人的陈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所以是言词证据;其他为实物证据,因为它们都是以实物形态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    
主罪中被告人的口供和次罪中被告人的口供为直接证据,因为它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因此是直接证据;其他皆为间接证据,因为它们都是无法单独直接证明,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才可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因此属于间接证据.    
 
   
《证据学》作业2答案     
问答题     
1、简要论述三大诉讼证明的异同?    
答:三大诉讼证明的共同特征:    
证明是沟通实体法和诉讼法的纽带,是横跨两大法域的综合概念.因为,实体法的抽象规定和一般原则要落实到具体案件上,就必须对实体法规范的要件事实进行证明.从实体的规定上说,证明源自实体法的要求;从形式的规定上说,证明则是由诉讼法加以调整的.这一点,是刑事、民事、行政等三大诉讼法中的证明的共同特征.三大诉讼证明的方式也是相同的,都采用逻辑椎理.司法认知和推定等方法.另外,三大诉讼证明的主体也是相同的,即都是司法机关或者司法人员.当事人和律师.    
三大诉讼证明的差异:     
第一,证明责任的分配不同.在刑事诉讼中,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以及刑责轻重的责任由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侦查机关承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行政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则由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承担,原告不承担证明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责任.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则不以诉讼地位的特定化决定证明责仟承担的主体,而是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分别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    
第二,证据的种类有所不同.书证、物证.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证人证言等,是三大诉讼共同的证据种类.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诉讼特有的证据种类;现场笔录是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诉讼特有的证据种类.需指出,刑事诉讼法将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陈述”,分解为“被害人陈述”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两项.    
第三,证明标准的法律规定不尽相同.对证明标准,我国三大诉讼法采取的术语不同.《刑事诉讼法》第162条规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只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才能对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民事诉讼法》第153条规定“事实清楚”,与刑事诉讼法相比,少了“证据确实.充分”的要求.《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的是“证据确凿”,与刑事诉讼法相比,不仅没有“事实清楚”的要求,而且也没有“证据充分”的要求.    
第四,证明对象不同.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主要是有关犯罪行为构成要件和量刑情节的事实;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主要是民事纠纷产生和发展的事实和民事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的事实;行政诉讼的证明对象主要是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有关的事实.    
第五,证明的程序规则不同.由于证明程序是诉讼程序的一个组成部分,与诉讼程序具有一致性,所以,三大诉讼程序的不同决定了相应的证明程序也不同.刑事诉讼特有的证明程序是侦查和审查起诉程序,如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程序;民事诉讼特有的证明程序规则体现在处分原则和辩论原则之中;行政诉讼特有的证明程序规则是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调查收集证据等.    
2、我国关于证明责任问题有哪些立法规定?     
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均没有提到证明责任或举证责任这一词汇,只有在《行政诉讼法》第32条明确提到了“举证责任”的概念,但是该条文并没有揭示举证责任概念所包含的意思.不过,我国三大诉讼法实际上也建立了证明责任制度,表现在立法上,有如下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的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去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民事诉讼法》第64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行政诉讼法》第32条:“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3、推定与证明责任有什么关系?    
答:推定与证明责任的关联表现在:     
  A.在特定情况下,推定决定证明责任的分配,证明责任之所以是这样分配而不是那样分配,其原因主要在于推定的客观存在.    
  B.推定能够改变证明责任的证明对象.当事人之所以可对此事实而不是彼事实负证明责任,关键的原因在于在此事实与彼事实之间有推定关系存在.    
  C.推定决定证明责任的转移和变化.在诉讼过程中,证明责任之所以能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转移,其原因就在于推定发挥了作用.    
4、证据制度与诉讼制度的关系是什么?     
答:诉讼是司法机关为了维护统治秩序和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生产关系,对各种纠纷和犯罪现象进行揭示、证实、处理(惩罚)的一种司法活动.诉讼法就是对这些诉讼活动的制度化、条文化和法律化.那么,什么是诉讼制度呢了法律对于诉讼活动的任务、原则、程序、原告、被告的权利和义务,司法机关的职能和任务,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都作了规定,这种规定的总称就是诉讼制度,也就是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总和.证据制度是诉讼制度的组成部分和重要内容之一,它与诉讼制度的关系是从属关系,即有什么样的诉讼制度就有什么样的证据制度.它与诉讼制度的关系是从属关系,即有什么样的诉讼制度就有什么样的证据制度,诉讼制度决定证据制度.当然证据制度并不是完全被动和消极的,它可以影响并反作用于诉讼制度.总之,二者密切联系,不能截然分开.    
5、在证明中如何体现诉讼证明的真理性和正当性?     
答:只有对案件事实的真理性认识,才能导致对法律规范的正确适用,从而作出恰如其分的判决结果.但是,受自然条件、经济条件和科学技术条件等客观因素和人的主观能动性、认识水平等因素的限制,证明的案件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不可能完全吻合.所以,就证明结果的真理性来说,只能达到一种相对的真实性.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人的认识具有主观性和客观性,主观的认识结果必须完全符合客观情况,认识才具有绝对的真理性.但是,不管从理论上还是从经验上,我们都做不到这一点,因为主观和客观的两极对立永远无法消除.因此,作为主观的人的认识,与客观世界或者客观发生的事情,只能达到最大限度的一致性,在诉讼证明领域,证明结果也只能达到一种相对性.    
  第二,诉讼证明制度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其结果的相对性.在诉讼领域,案件事实必须通过证据来证明,但是,证据本身仍然要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而其他证据的真实性要其他证据证明,因此诉讼证明从逻辑上说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人类的理性会在一个可接受的水平上让无限推演的证明活动停下来.这是因为人们具有共同的知识框架或背景,是不用证明即可接受的经验规则.而经验规则并不是绝对的,所以诉讼证明的结论,也只能是相对的.    
  第三,法律价值的冲突和协调也造成了证明的相对性.一种诉讼程序不仅要追求对案件事实的真理性的认识,而且还要在正义、秩序、效率等价值之间做出适当协调,如果以牺牲这些法律价值为代价,则会造成物极必反的效果.    
  第四,司法活动与科学研究不同.科学研究的对象是客观存在的事物,司法活动的证明对象不仅包括客观存在的事物,还包括当事人的心理活动;科学研究揭示的规律具有普遍性,因而可以轻易地进行检验,司法活动证明的对象具有不可回复性,一旦发生,根本无法将其复原;科学研究的唯一目的是为了追求真理,司法活动在此之外,还要协调各种价值;科学研究可以采取人类所能承受的各种手段,甚至不计成本,而司法活动则必须使用法律允许的手段,而且有严格的期间、甚至人员限制.    
  司法活动不仅要靠国家的强制力来维护,还要靠它的理性来维护.这种理性,一方面,存在于诉讼证明的相对性之中,因为相对性蕴含着绝对性,绝对性通过相对性表现出来;另一方面,则是靠诉讼证明过程的正当性实现的.所谓正当性,就是在伦理上具有道德性.正当性有时又称为合法性.具体来说,诉讼证明的正当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证据要合法,也就是说证据要具有证据能力或者可采性.证据合法,包括两个方面:来源合法与表现形式合法.    
  其二,证明的程序必须正当、合法.由于证明的程序就是诉讼程序,所以,诉讼程序必须体现一定的法律价值,遵守一定的原则,而且,依据这些原则建立的诉讼程序必须在实际的证明过程中被遵守.就严格的法律调查和事实认定过程来说,举证、质证、辩论以及评议等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    
  实际上证明结果仅具有相对性是不够的,还必须具有正当性,才能最终具有合理的可接受性.    
6、我国证明标准有哪些特点?    
答:从三大诉讼法对证明标准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三大诉讼法的证明标准是统一的,即都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这是我国证明标准的最大特点,即实行一元化的证明标准,这与国外实行的不同诉讼有不同证明标准的多元化标准有鲜明区别.    
我国实行一元化的证明标准,说明对诉讼中案件事实的证明程度的要求不但是一致的,而且都是很高、很严格的.将所有案件的结论都建立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无疑是好的.但是,尽管设定这种统一化的证明标准的出发点是好的,但设定的是否科学、合理则需要进一步的探讨.实际上,一些从事民事诉讼法学和行政诉讼法学研究的学者,已经开始对这种一元化的标准提出了质疑.我们认为,否定一元化的证明标准,实行多元化的证明标准,是符合司法实践的实际情况的,也是符合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哲学要求的.    
我们认为,在刑事诉讼中,可以继续实行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但是,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则有必要降低证明标准.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可以参考国外通行的“优势证据”标准确定,而行政诉讼证明标准则应介于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之间或者接近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    
二、选择题     
C
AD
C
D
ABD
B
C
A
C
A    
三、案例分析(题目见作业册,答案只提供答题思路,具体内容自行发挥)    
1、答:(1)本案的法定证据种类有:a物证(包括查获的部分走私集成电路、缴获的全部贿赂物品等赃物)它们以物质的存在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属于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物.    
b书证(伪造的发票、审计部门的查证报告),以其所记载的内容反映案件的真实情况,即走私的数额.c 证人证言 d 被告人的供述和辩在本案中主要是被告人承认自己犯罪事实的供述,即对走私和受贿事实的供述.    
(2)上述证据中,直接证据主要有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它能够直接证明主要犯罪事实.    
间接证据包括物证、书证(伪造的发票、审计部门的查证报告)、证人证言以及鉴定结论.这三类证据都是间接地证明案件的事实,其中物证和书证只能证明案件的结果.    
2、答:(1)本案中的县工商局应承担举证责任.因为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说明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应该由被告承担.从理论上讲,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来说,被告是处在主张者的地位上的:行政机关有举证能力;由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能有效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这些也都说明应该由工商局承担举证责任.    
(2)本案中应当证明的事实包括:a 县工商局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和权限的事实,即应当证明它有无对非法变更经营范围以及不申领特种经营许可证而进行营业的行为进行处罚的权限,还应当提供所依据的有关的规范性文件;b 刘某是否实施了被处罚的行为,即刘某是否实施了县工商局加以处罚的非法变更经营范围以及不申领特种经营许可证而进行营业的行为;c 县工商局的行政处罚符合法定程序;d 县工商局的处罚目的正当;e 该处罚行为与刘某的违法行为的情节、性质相适应,无显失公正的情形.     
3、答:本案中原始证据是(1)证人证言(2)法院的民事判决书(3)石油管理局的证词,因为它们都是来源于案件的第一手的材料其中(1)和(3)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2)是来源于原始出处;传来证据是(4)法院调查和庭审笔录,它是对案件事实的部分证据的固定,不是第一手的材料,因此是传来证据.    
本案中言词证据是(1)证人证言,它是以人的陈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所以是言词证据;实物证据是(2)法院的民事判决书(3)石油管理局的证词(4)法院的调查和庭审笔录, (2)和(3)是书证,其中(3)石油管理局的证词这种证据由于证人证言的主体应该是自然人,所以单位不能作为证人,(3)也就不是证人证言而是书证.(4)是物证,它们都是以实物形态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所以是实物证据.    
本案中的直接证据只有(4)法院调查和庭审笔录,是对整个案件证据的固定,它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因此是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1)证人证言(2)法院的民事判决书(3)石油管理局的证词,因为它们都是无法单独直接证明,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才可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因此属于间接证据.    
4、问题一:本案中,公安机关收集的法定证据包括:(1)物证(作案工具面包车、联络工具手机、赃物珍稀动物的皮革250张),它们以物质的存在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属于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物、犯罪行为实施的方法和手段.    
(2)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张某和王某的供述),在本案中主要是被告人承认自己犯罪事实的供述,即对贩卖珍惜动物皮革事实的供述.    
(3)证人证言(马某的陈述),马某因为非本案犯罪嫌疑人,因此其所作的陈述不能作为口供而作为证人证言对待.

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__________,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三):

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进行检查时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这体现了行政处罚程序中的( )。
A.调查制度 B.告知制度
C.表明身份制度 D.说明理由制度

【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__________,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

C
[解析] 表明身份制度是行政法上的一项重要原则,出示证件是表明身份的行为,故选C。
[华图网校名师]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1)除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2)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4)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5)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7)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8)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__________,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四):

行政执法机关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相对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举个药品监管部门的例子方便你理解吧:
  正确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要件
  主体合适。包括执法主体和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主体(行政相对人)。执法主体即有权对违法嫌疑人采取扣押、查封和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的药品监管部门,按照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县级以上的药品监管部门具备主体资格。而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主体则必须是物品的所有权人或保管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若所有权人拒绝到场,可邀请有关人员参加,如所有权人成年家属等。
  事实确凿。是指行政相对人是否构成违法嫌疑的事实要件。如《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对已造成医疗器械质量事故或者可能造成医疗器械质量事故的产品及有关资料,可予以查封、扣押。但该条中“可能造成医疗器械质量事故的产品”的规定比较笼统,又无相关的解释,实践中较难操作。笔者认为,对于行政相对人使用医疗器械存在下列情形的,可认为属于“可能造成医疗器械质量事故的产品”:一是购进使用的医疗器械无相应的资质凭证,如无注册证、合格证等。二是安装不符合规定。三是包装不符合规定,如发现破损等。
  适用法律法规准确。药品监管部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依据在《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及《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中都有明确规定。
  程序合法。药品监管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当遵循审批、出具清单、送达强制措施通知书、告知当事人复议权、诉讼权等法定程序。首先,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这是《行政处罚法》对药品监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在执法时规定的法定职责。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行为及准备对违法行为人的财物实施强制措施时,必须是两人以上且具备执法资格,同时主动向违法行为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其次,做出强制措施决定,并制作文书。在做出强制措施决定之前,
  应当报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若书面审批确有困难的,可采取口头请示审批方式。制作的相关强制措施文书,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制的执法文书格式及要求制作,载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违法事实、理由;法律依据;被限制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等;法律救济途径和期限;物品存放地点、条件;做出强制措施的机关、日期和印章。第三,送达法律文书。行政强制措施文书做出后,应当场送达行政相对人,并由行政相对人在文书上签字。第四,强制措施的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文书送达后,即可对当事人的违法物品采取限制性措施。第五,备案。行政强制措施做出后,应当及时报所在机关备案,对查封、扣押和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进行登记,不得擅自使用、私分、损坏等。

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__________,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五):

《经济统计学》作业复习题,
一、综合论述题(分值 45%)
1.统计学是怎样一门学科?描述统计和推断统计各有什么特点?举出常用的三种统计分析方法和统计学在工商管理领域的两种应用.
2.从统计调查组织形式的角度,谈谈人口普查与某种抽样调查(如,居民消费意向调查)的主要区别.收集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有关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相关数据并选其中的三项进行统计学意义上的解读.
3.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有关城市居民住房购买的新政策,为了解这些新政对住房购买的影响,某二线城市拟对居民进行问卷调查,被调查对象应是符合新政规定的可以在本市购买住房者.请据此目的设计一份调查问卷,具体要求包括以下方面的信息:被调查者目前的住房情况、购买目的、以往购房贷款情况、公积金提取情况、拟购买的住房户型;本次购买如符合政策是否考虑贷款,首付比例以及贷款利率的提高对购买是否有影响;被调查者的家庭收入状况,对本市目前房价水平的评价以及对未来房价的预期等,并请给出你在考虑住房购买时最主要的前3位因素.
4.给出季节因素的计算方法与步骤,说明季节因子(季节系数)的含义.
5.怎样理解指数的概念?什么是个体指数?什么是综合指数 它们的作用分别是什么?
6.收集你所在地区2010年居民住房销售平均价格等资料,并从统计学角度进行分析(可运用统计图表以及动态对比分析等),给出你对本地区房价的评价及趋势预测.

  要钱去死吧.
  1.统计学是怎样一门学科?描述统计和推断统计各有什么特点?举出常用的三种统计分析方法和统计学在工商管理领域的两种应用.
  答:统计学是研究如何测定、收集、整理、归纳和分析反映客观现象总体数量的数据,以便给出正确认识的方法论科学.
  描述统计是指对采集的数据进行登记、审核、整理、归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计算出各种能反映总体数量特征的综合指标,并用图表的形式表示经过归纳分析而得到的各种有用的统计信息.
  推断统计是在对样本数据进行描述的基础上,利用一定的方法根据样本数据去估计或检验总体的数量特征.
  推断统计是现代统计学的主要内容.回归分析:确定两种或两种以上变数间相互依赖的定量关系的一种统计分析方法方差分析:用于两个及两个以上样本均数差别的显著性检验,通过分析研究中不同来源的变异对总变异的贡献大小,从而确定可控因素对研究结果影响力的大小.相关分析:是研究现象之间是否存在某种依存关系,并对具体有依存关系的现象探讨其相关方向以及相关程度,是研究随机变量之间的相关关系的一种统计方法.
  相关分析与回归分析在实际应用中有密切关系.然而在回归分析中,所关心的是一个随机变量Y对另一个(或一组)随机变量X的依赖关系的函数形式.而在相关分析中,所讨论的变量的地位一样,分析侧重于随机变量之间的种种相关特征.
  判别分析:是按照一定的判别准则,建立一个或多个判别函数,用研究对象的大量资料确定判别函数中的待定系数,并计算判别指标,在气候分类、农业区划、土地类型划分中有着广泛的应用.
  聚类分析:通过数据建模简化数据的一种方法,聚类分析在电子商务中网站建设数据挖掘中也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通过分组聚类出具有相似浏览行为的客户,并分析客户的共同特征,可以更好的帮助电子商务的用户了解自己的客户,向客户提供更合适的服务.
  因子分析:基本目的就是用少数几个因子去描述许多指标或因素之间的联系,即将相关比较密切的几个变量归在同一类中,每一类变量就成为一个因子(之所以称其为因子,是因为它是不可观测的,即不是具体的变量),以较少的几个因子反映原资料的大部分信息.
  运用这种研究技术,可以方便地找出影响消费者购买、消费以及满意度的主要因素是哪些,以及它们的影响力(权重)运用这种研究技术,还可以为市场细分做前期分析.
  2. 从统计调查组织形式的角度,谈谈人口普查与某种抽样调查(如,居民消费意向调查)的主要区别.收集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有关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相关数据并选其中的三项进行统计学意义上的解读.
  答:人口普查是专门组织的一次性的全面调查,用来调查 属于一定时点上或一定时期内的社会现象总量.普查具有资料包括的范围全面、详尽、系统的优点,但是普查的工作量大,耗资也多,一般不宜经常 举行.
  抽样调查是一种非全面调查,它是按照随机 原则从总体中抽取一部分单位作为样本来进行观察研 究,以抽样样本的指标去推算总体指一种调查.抽样调查同其他调查比较,既能节省人力物力财 力,有可以提高资料的时交性,而且能取得比较正解 的全面统计资料,具有很多优点.
  人口总量:这次人口普查登记的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增加7390万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0.57%,比1990年到200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1.07%下降0.5个百分点.数据表明,十年来我国人口增长处于低生育水平阶段.
  城乡构成:这次人口普查,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6557万人,占总人口的49.6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7415万人,占50.32%.同2000年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46个百分点.这表明2000年以来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极大地促进了城镇化水平的提高.
  性别构成:这次人口普查,男性人口占51.27%,女性人口占48.73%,总人口性别比由2000年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以女性人口为100.00).
  3.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有关城市居民住房购买的新政策,为了解这些新政对住房购买的影响,某二线城市拟对居民进行问卷调查,被调查对象应是符合新政规定的可以在本市购买住房者.请据此目的设计一份调查问卷,具体要求包括以下方面的信息:被调查者目前的住房情况、购买目的、以往购房贷款情况、公积金提取情况、拟购买的住房户型;本次购买如符合政策是否考虑贷款,首付比例以及贷款利率的提高对购买是否有影响;被调查者的家庭收入状况,对本市目前房价水平的评价以及对未来房价的预期等,并请给出你在考虑住房购买时最主要的前3位因素.
  答:1).您现在是否有自住房?房屋面积是多少?何时购买?
  2).你是否 仍有购房意愿?购房作何用途,自住还是投资?
  3).您以往曾购买过房产?购房总金额是多少?是全额付款还是通过货款购买?贷款比例是多少?
  4).您购房有考虑通过公积还贷吗?曾提取过公积款吗?一般多久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是多少?
  5).如果想再次购房,您想购买哪类房型?
  6).如再次购房您是否考虑贷款?
  7).本次首付比例以及贷款利率的提高对你的买房意愿或购买时间是否有影响?
  8).您现在是和哪些人一块居住?如,子女,父母等?
  9).您对本市目前房价水平有何评价以及对未来房价的预期?
  购买目的,是否符合政策是否考虑贷款,比例以及贷款利率三因素;
  4. 给出季节因素的计算方法与步骤,说明季节因子(季节系数)的含义.
  5. 怎样理解指数的概念?什么是个体指数? 什么是综合指数 ?它们的作用分别是什么?
  答:从指数的定义上看,广义地讲,任何两个数值对比形成的相对数都可以称为指数;狭义地讲,指数是用于测定多个项目在不同场合下综合变动的一种特殊相对数.个体指数是指现象总体中各个个别现象数量对比关系的相对数.它反映个别现象在不同时间上的变动程度.综合指数是两个总量指标对比形成的指数

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__________,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严限“不通知”情形,如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这一规定体现了
①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        ②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法律保护
③人民民主具有真实性        ④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A.①② B.③④ C.②④ D.①④
【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__________,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

C




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__________,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七):

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这体现了行政处罚程序中的( )
A、调查制度 B 告知制度 C 表明身份制度 D 说明理由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__________,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八):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新《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在新《劳动合同法》具体实施前,许多企业却针对那些工龄将到10年的员工发出了“裁员令”。
注: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1)分析实行最低工资制对劳动者的意义。(12分)
(2)如果企业不执行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应该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8分)
(3)运用所学“经济生活”知识,分析企业“裁员”行为的是与非。(12分)

(1)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4分)保障劳动者合法收入,稳定收入水平,使劳动者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4分)可以缩小收入差距,缓解消费需求不足的问题;调动劳动者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4分)
(2)可以通过投诉、协调、申请调解、仲裁、向法院起诉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8分)
(3)短期内突击裁员可以降低一定的劳动成本,是企业追求利润的一种选择;(4分)但从长期看,突击裁员牺牲了员工利益,造成劳资关系紧张,忽视了企业的社会责任,企业的社会形象和长远利益会因此受到损害。(8分)

本题第(1)问主要从社会稳定与劳动者的积极性两大角度进行分析;第(2)问要注意务必是合法途径;第(3)问要求辩证地看待裁员现象,既要看到现实合理性,又要看到不足之处。

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__________,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九):

国际贸易问题3-2
题号:11 题型:单选题(请在以下几个选项中选择唯一正确答案) 本题分数:3.23
内容:
某公司对外发盘时规定了发盘的有效期,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这项发盘在有效期内( )。
选项:
a、不得撤销
b、可随意撤销
c、在对方表示接受前可以撤销
d、撤消的通知先于发盘到达对方即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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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号:12 题型:单选题(请在以下几个选项中选择唯一正确答案) 本题分数:3.23
内容:
国际货物买卖中,递盘是指( )
选项:
a、要约
b、反要约
c、买方发盘
d、邀请发盘
--------------------------------------------------------------------------------

题号:13 题型:单选题(请在以下几个选项中选择唯一正确答案) 本题分数:3.23
内容:
国际货物买卖中,“发盘”在法律上称为( )
选项:
a、要约
b、反要约
c、承诺
d、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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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号:14 题型:单选题(请在以下几个选项中选择唯一正确答案) 本题分数:3.23
内容:
信用证修改通知书的内容在两项以上者,受益人( )。
选项:
a、要么全部接受,要么全部拒绝
b、可以选择接受
c、必须全部接受
d、只能部分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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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号:15 题型:单选题(请在以下几个选项中选择唯一正确答案) 本题分数:3.23
内容:
仲裁的提起要有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这体现了仲裁的( )。
选项:
a、灵活性
b、强制性
c、自愿性
d、简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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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号:16 题型:单选题(请在以下几个选项中选择唯一正确答案) 本题分数:6.45
内容:
为折中买卖双方在检验问题上的矛盾,国际上出现了(  )的检验做法。
选项:
a、离岸重量、到岸品质
b、离岸品质、重量
c、到岸品质、重量
d、提交第三国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

题号:17 题型:单选题(请在以下几个选项中选择唯一正确答案) 本题分数:3.23
内容:
出口报关的时间是( )。
选项:
a、备货前
b、装船前
c、装船后
d、货到目的港后
--------------------------------------------------------------------------------

题号:18 题型:单选题(请在以下几个选项中选择唯一正确答案) 本题分数:6.45
内容:
在接受迟到的情况下,决定接受是否有效的主动权在( )。
选项:
a、受盘人
b、邀请发盘人
c、发盘人
d、询盘人
--------------------------------------------------------------------------------

题号:19 题型:单选题(请在以下几个选项中选择唯一正确答案) 本题分数:3.23
内容:
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受理争议案件的必要依据,仲裁协议的达成( )
选项:
a、必须在争议发生之前
b、只能在争议发生之后
c、既可以在争议发生之前,也可以在争议发生之后
d、必须在争议发生的过程中
--------------------------------------------------------------------------------

题号:20 题型:单选题(请在以下几个选项中选择唯一正确答案) 本题分数:3.23
内容:
审核信用证的依据是( )。
选项:
a、合同
b、一整套单据
c、开证申请书
d、商业发票
【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__________,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

  关贸总协定历史谈判时间最长,参加国家最多的是(c  )
  选择一项:
  a. 肯尼迪会合
  b. 东京会合
  c. 乌拉圭会合
  d. 狄龙会合
  题目2
  持票人将汇票提交付款人要求其付款或承兑的行为是( d):
  选择一项:
  a. 退票
  b. 承兑
  c. 背书
  d. 提示
  题目3
  银行汇票一般是( ),商业汇票一般是( D)
  选择一项:
  a. 跟单汇票,光票
  b. 光票,光票
  c. 跟单汇票,跟单汇票
  d. 光票,跟单汇票
  题目4
  对广播电视内容的限制,属于服务贸易壁垒的( B)。
  选择一项:
  a. 间接但明显中性的壁垒
  b. 直接明显的歧视性壁垒
  c. 间接明显的歧视性壁垒
  d. 直接但明显中性的壁垒
  题目5
  国际贸易中使用最多的票据主要是( B)
  选择一项:
  a. 本票
  b. 汇票
  c. 支票
  d. 发票
  题目6
  正确
  获得1.00分中的1.00分
  在信用证方式下,通知银行的职责是( B )
  选择一项:
  a. 接受申请人委托,开立信用证
  b. 只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
  c. 买入跟单汇票并垫付资金
  d. 实际支付货款
  题目7
  发盘生效后,发盘人以一定方式解除发盘对其的效力指的是发盘的( B )
  选择一项:
  a. 撤回
  b. 撤销
  c. 修改发盘
  d. 废止
  题目8
  不正确
  ( B)要求一切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处于和本国居民、本国企业同等的地位,享有同样的待遇,不受歧视待遇。
  选择一项:
  a. 最惠国待遇条款
  b. 国民待遇条款
  c. 公平竞争原则
  d. 通商航海条约
  题目9
  汇票有即期和远期之分,在承兑交单(D/A)业务中(C )
  选择一项:
  a. 既使用即期汇票,也使用远期汇票
  b. 只使用即期汇票,不使用远期汇票
  c. 只使用远期汇票,不使用即期汇票
  d. 以上答案都不对
  题目10
  正确
  获得1.00分中的1.00分
  某国对某种商品的规定,全年进口额在200万美元以内者征税10%,超过200万美元以上的部分,除原征关税外,再加征关税60%,这种措施称为:(C )。
  选择一项:
  a. 罚款
  b. 混合税
  c. 关税配额
  d. 进口附加税
  题目11
  正确
  获得1.00分中的1.00分
  某支票签发人在银行的存款总额低于他所签发的支票的票面金额他签发的这种汇票称为( A )
  选择一项:
  a. 空头支票
  b. 旅行支票
  c. 现金支票
  d. 转帐支票
  题目12
  正确
  获得1.00分中的1.00分
  A公司向B公司出口一批货物,B公司通过C银行开给A公司一张不可撤销即期议付信用证,当A公司于货物装船后持全套货运单据向银行办理议付时,B公司倒闭,按惯例银行(D )。
  选择一项:
  a. 可以B公司倒闭为由拒付货款
  b. 以上无正确答案
  c. 有权推迟付款,推迟时间由A、C双方协商
  d. 仍承担付款责任
  题目13
  正确
  获得1.00分中的1.00分
  自由贸易这一思想首先是由( B)的工业资产阶级提出来的。
  选择一项:
  a. 中国
  b. 英国
  c. 德国
  d. 美国
  题目14
  正确
  获得1.00分中的1.00分
  发盘的生效时间是(C )
  选择一项:
  a. 以上都不对
  b. 一旦发出,即时生效
  c. 在送达受盘人时生效
  d. 受盘人做出意思表示后有效
  题目15
  正确
  获得1.00分中的1.00分
  商品国际价值的基础是(A )
  选择一项:
  a. 国别价值
  b. 国际贸易
  c. 社会分工
  d. 市场价格

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__________,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十):

优秀的调查问卷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问卷一般由开头、正文和结尾三个部分组成.
  (一)问卷的开头 主要包括问候语、填表说明和问卷编号.问候语应亲切、诚恳、有礼貌,并说明调查目的、调查者身份、保密原则以及奖励措施,以消除被调查者的疑虑,激发他们的参与意识.
  (二)问卷的正文 (1)搜集资料部分是问卷的主体,也是使用问卷的目的所在.其内容主要包括调查所要了解的问题和备选答案.显然,这部分内容是问卷设计的重点.
  (2)调查者的有关背景资料也是问卷正文的重要内容之一.被调查者往往对这部分问题比较敏感,但这些问题与研究目的密切相关,必不可少,如,个人的年龄、性别、文化程度、职业、职务、收入等,家庭的类型、人口数、经济情况等,单位的性质、规模、行业、所在地等,具体内容要依据调查者先期的分析设计而定.
  (三)问卷的结尾
  问卷的结尾可以设置开放题,征询被调查者的意见、感受,或是记录调查情况,也可以是感谢语以及其他补充说明.
  问卷设计要则
  问卷设计既要有科学性,又要有艺术性.每个问题的内容、形式、位置、顺序都必须仔细斟酌.(一)一致性原则
  问卷内容应与调查所希望了解的内容相一致.在许多调查中,调查发起者提出调查目的后,并不能清楚完整地提出具体的调查内容要求,此时设计人员应当与数据使用者积极沟通,相互协调,设法挖掘出调查发起者的潜在需求.必要时可以通过预调查,探索本次调查可能涉及的问题;通过结果的分析,找出要达到调查目的,问卷还应包括哪些方面的具体内容.
  (二)完整性原则
  在设计问卷时,问卷内容应能涵盖达到调查目的所需了解的所有内容.这里的完整性不仅包括问题的完整,还包括具体问题中所给的答案选项的完整,即不应出现被调查者找不到合适选项的情况.
  (三)准确性原则
  作为搜集数据的工具,问卷应保证数据的准确性;作为调查的脚本,问卷的措辞、顺序、结构和版式等方面应当保证所需信息被准确翻译为问卷中的问题,被调查者能够准确理解问题,并能够给出正确的回答;作为记录工具和编码工具,问卷应能提供规范的记录方式和编码方式,保证被调查者或调查员记录的答案准确清晰,设计的编码能准确代表原资料的信息,以满足录入、编码和分析环节的要求.
  (四)可行性原则
  问卷应保证被调查者愿意并如实回答问卷,这是得到有效数据的必要条件之一.问卷的设计还要保证编码、分析的可行性,被调查者提供的回答应是可量化的.
  (五)效率原则
  就是在保证获得同样信息的条件下,选择最简捷的询问方式,以使问卷的长度、题量和难度最小,节省调查成本.一方面,在一定成本下,要使问卷尽量获取全面、准确、有效的信息,但并不等于要一味追求容量大、信息多.与本次调查目的无关的问题不要询问,否则不仅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还可能引起被调查者的反感与厌恶,拒访率增高,数据质量下降,问卷效率反而降低.另一方面,追求高效率并不等于低成本,一味节约成本可能导致数据准确性和可靠性降低为代价,反而是低效率.
  (六)模块化原则
  为使问卷结构分明,便于维护与更新,可以考虑使用模块化的设计方法,即将问卷划分为若干个功能块,每个功能块由若干道题构成.功能块内部具有较强的联系,功能块之间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应该指出的是,上述六项原则有时相互矛盾,难以同时满足,并且由于调查费用等客观因素的限制,问卷设计不可能做到尽善尽美,在实践中如何权衡贯彻各项原则,还需要凭经验加以判断.

本文来源:http://www.zhuodaoren.com/shangji936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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