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屋租赁的税收

来源:创业政策 时间:2018-11-23 11:00:0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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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屋租赁的税收(共10篇)

个人房屋租赁的税收(一):

某人将其自有居住房出租,每月取得租金收入2500元,则该人年应纳个人所得税( )元
A.6000 B.2040 C.4800 D.4080
应该选哪一个,能否写一下过程

选D吧.
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范围,由财产转租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在确认纳税义务人时,应以产权凭证为依据;对无产权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财产租赁所得一般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定率减除20%的费用.财产租赁所得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财产租赁所得税使用20%的比例税率.
所以,(2500-800)*12*20%=4080

个人房屋租赁的税收(二):

个人房屋出租,需缴纳税种?
个人(所有)购置房屋出租,需缴纳税种?请分点列出,并写出税率。

一、个人出租非住房(商铺、写字间等)应缴纳以下税款: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税目税率表)。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按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和第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5.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二、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根据财税〔2008〕24号文件(对房产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分别做以下优惠):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
2.营业税: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6.免征印花税。

三、企业纳税人出租,房产承租方用于经营应缴纳以下税款: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
5.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四、企业纳税人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根据财税〔2008〕24号文件的规定)。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
5.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个人房屋租赁的税收(三):

租赁管理的名词解释

目前,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规和税务部门的委托,对房屋租赁征收租赁管理费,代征私人房屋租赁税和外地驻深企业房屋租赁税.租赁管理费和房屋租赁税都是以租金为基础,按照一定的标准组织征收. 1、房屋租金收入的认定 (1)房屋租金收入的认定原则 房屋租金收入的认定是房屋租赁税费计征的核心问题.房屋租金收入的认定主要有两个原则:一是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二是核定租金原则. ①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 《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税务部门和区主管机关征收有关税金或者收取房屋租赁管理费时,以指导租金作为计算基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高于指导租金时,以合同约定的租金为计算基数”. ②核定租金收入原则 以宝安区为例,《宝安区私人房屋租赁税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把宝安区私人房屋分为居民自建房和居民非自建房、集资房三类进行分类管理.居民非自建房、集资房采用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确定租金收入.除对需要按实际租金收入开具发票的居民自建出租房按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确定租金收入外,其它居民自建房采用核定方式确定租金收入.这种采用核定方式认定的租金称为核定租金. (2)居民自建房租金收入核定的方法和程序 ①核定租金收入的计算公式 核定租金收入=住宅租金收入+商业租金收入 住宅租金收入=可出租住宅面积×住宅指导租金×住宅出租率 商业租金收入=商铺面积×商业指导租金×商铺出租率 可出租住宅面积=(整栋房屋层数—业主自用层数)×每层平均建筑面积 商铺面积=商铺租赁双方合同约定实际面积

个人房屋租赁的税收(四):

某人2006年将其自有居住房出租,每月取得租金收入2500元,则该人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多少元.计算过程及答

个人出租自由住房,根据税法规定,应交的税种及金额每月共为:1、房产税:按租金收入减按4%缴纳房产税,即2000*4%=80元;2、营业税:按租金收入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并同时按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即营业税:2000*3%/2=30元;城建税:30*7%=2.1元,教育费附加:30*3%=0.9(城市)或30*1%=0.3(乡镇);3、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4、对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5、个人所得税: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即为2000-800=1200元*10%=120元.因此,每月共缴纳税为:80+33+120=233元(假设教育费附加为市区).

个人房屋租赁的税收(五):

中国公民张某将位于某市的房屋出租给他人居住,月租金4200元,张某每月租金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311.47
B.316.27
C.294.00
D.266.50

B.316.27
答案:4200-4200*3%*50%(1+7%+3%)-4200*4%-800*10%=316.27元

个人房屋租赁的税收(六):

租金收入的核算某人将其自有居住处房出租,每月取得租金收入2500元,则该人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多少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问题》(财税[2000]125号)的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产租赁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的具体计算公式为:
1、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个人所得税=(每次(月)收入额-有关税费-修缮费用-800)×适用税率10%
2、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元的,
应纳个人所得税=(每次(月)收入额-有关税费-修缮费用)×(1-20%)×适用税率10%
(注:以上公式中,凡没有发生修缮费用或发生修缮费用而不能提供有效准确凭证的不予扣除.)
本题该人无需交纳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

个人房屋租赁的税收(七):

拜托各位大神 一道个人所得税的题目
张某于2013年2月份将其自有的房屋出租给一个体业主作为商店,租期2年,年租金18000元,营业税率5%(不考虑其他税费),2月份张某因房屋陈旧而进行了简单维修,发生维修费用1200元,则张某2013年3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额()元。
请给出详细的解答过程。

1、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低于3500元不用交税。2、2011年 9月1日起执行7级超额累进税率:扣除数为3500元。 全月应纳税所...

个人房屋租赁的税收(八):

自有住房交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张某于2010年8月将市区自有住房出租,月租金2000元,年租金24000元,租期一年,租金每月收取。扣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之后,其2010年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A. 545元 B. 567元
C. 1134元 D. 1360.8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取得的所得为一次计税,应纳税额=[2000-2000×3%×(1+7%+3%)-800]×10%×5=567(元)。
为什么要减去这个呢2000×3%×(1+7%+3%)
【个人房屋租赁的税收】

个人所得税应该是:租赁收入-合理的费用-800,为纳税基础,其中合理的费用包括营业税,同时还有营业税为基础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其中营业税:租金*3%
;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额*7%(城市7%,县城、建制镇5%,农村1%);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额*3%。所以2000*3%=60是营业税,60*7%是城建税,60*3%是教育费附加,这些都是要在地税上缴纳的税款,所以要都减去这些

个人房屋租赁的税收(九):

月租金4200元,张某每月租金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中国公民张某将位于某市的房屋出租给他人居住,月租金4200元,张某每月租金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张某每月租金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200-4200×3%×50%×(1+7%+3%)-4200×4%-800]×10%=316.27(元).请问,为什么要减去800元,而不是4200*(1—20%)
【个人房屋租赁的税收】

应交营业税及附加税费、房产税=4200×3%×50%×(1+7%+3%)+4200×4%=69.3+168=237.3
4200-237.3=3962.7

个人房屋租赁的税收(十):

李某和刘某二人共同承担一项装修工程,共获得装修劳务报酬6000元,因李某工作时间长于刘某,二人协商李某分得3800元,刘某分得2200元,则二人分别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 ).
A.695元和280元 B.608元和352元
C.659元和381元 D.624元和306元
张某于2012年2月份将其自有的房屋出租给一个体业主作为商店,租期2年,年租金18000元,营业税率3%,2月份张某因房屋陈旧而进行了简单维修,发生维修费用1200元,则张某2012年3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额( )元.
A.25.5 B.51 C.55.5 D.111
A

第一题,正确答案应该是600元和280元.
一、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政策法均规: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分析:因李某分得3800元,刘某分得2200元,都没有超过4000元,所以:
李某应纳税所得额为3800-800=3000
刘某应纳税所得额为2200-800=1400
二、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的政策法规依据:
1、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四款规定:“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税法第三条第四项所说的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
对前款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份,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份,加征十成.”
分析:因李某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刘某应纳税所得额为1400,都没有超过2万元,所以不需要加成征收,而直接按税法规定的税率20%计算.
结果:李某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3000×20%=6000
刘某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1400×20%=2800
第二题:正确答案为 A.25.5
一、 财产租赁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政策法规依据:
1、《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所说的每次,按照以下方法确定:(四)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 六、关于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问题
  (一)纳税义务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
(二)纳税义务人出租财产取得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征税时,除可依法减除规定费用和有关税、费外,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义务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分析:张某于2012年2月份将其自有的房屋出租给一个体业主作为商店,租期2年,年租金18000.那么张某每月取得财产租赁收入为18000÷12=1500元.因张某是从2012年2开始出租房屋的,那么从2012年月份张某就开始具备了纳税义务.
但张某因2月财产租赁收入为1500元,减去就应纳营业税1500×3%=45元,法定扣除费用800元,按(国税发〔1994〕089号)可扣除装修费用每次800元为限,那么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1500×3%-800-800=-145.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也就是说2月份没有应纳税所得额,不需要缴纳个人所.
在计算3月份的应纳税所得额时,3月财产租赁收入为1500元,减去就应纳营业税1500×3%=45元,法定扣除费用800元,按(国税发〔1994〕089号)可扣除装修费用只剩400元.
那么3月份应纳税所得额1500-1500×3%-800-400=255元.
二、个人出租住房计算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规定:“……三、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本通知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中重申: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所以张某将其自有的房屋出租,在计算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0%.
255×10%=25.5
张某3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额25.5元
通过上述解释,应该明白了原因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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