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现状

来源:百科 时间:2016-07-25 09:47:14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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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现状(一)
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今年以来,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成为我国金融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其中,又以阿里巴巴与天弘基金的合作尤其引人注目,凭借一款“余额宝”的产品,阿里巴巴强势打破商业银行在金融产品销售中的一枝独秀地位,天弘基金也顺势从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基金公司,一跃而成为中国管理规模前十大的基金公司。

从整个销售成果来看,收益预期相对确定的产品销量远高于同类理财产品。基金产品中,“约定收益”型基金颇受关爱。但是,相对于保险产品的火爆销售,此前上线的17家基金公司中,除易方达基金公司以外,多数基金公司旗下产品销量平平,与往日相比并无显著增加。从基金类型来看,在基金淘宝店中,销量排在第一的几乎都是货币基金。总之,不论是基金还是保险,有收益预期的才是民众喜爱的款型。

笔者认为,金融产品的互联网属性将至少包含以下方面:

产品功能创新化。金融产品触网,今年感受最深的无疑是基金公司,其一是“T+0”赎回功能。虽然现在“T+0”赎回大多只针对于官网直销,但是多家基金公司正在与更多银行合作探讨银行渠道的“T+0”赎回方案,并开发相应产品。其二是支付功能。比如余额宝就可以实现在支付时的自动赎回,这已经对既有的申赎流程形成革命性的变革。

营销渠道网络化。互联网的发展,将体制外的新兴角色带入这一脱媒和混业的趋势,再加上互联网上边际成本为零的特征,一旦互联网金融的商业模式成型,将带来巨大的想像空间和价值实现。

销售对象草根化。互联网的特点是边际成本递减,用户越多,成本越低,甚至趋近零。海量客户、频繁交易、小客单价组成在一起,通过大数据技术,还形成了相对稳定的趋势。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的目标客户通常具有独特的属性——年龄小、收入不高,但他们代表了未来理财主体的需求。恰是被传统银行理财所摒弃的这些用户群,却成为了新型金融网络营销创新的支柱群体。

购买方式便利化。互联网营销最关键的是客户体验,具体来说,就是简单。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金融是复杂的东西,而互联网营销最核心的恰恰是如何能让产品做到极简,让用户很快看明白怎么操作,如何购买。简单让人亲近,过于复杂,让人敬而远之。

客户体验人性化。货币市场基金虽然每天都在为投资者赚钱,但是绝大多数货币市场基金都采取一月一结算的规则。余额宝则不同,你可以查到每天的收益,即使长假,依然无休。

这显然是互联网给出的最人性化体验。支付宝就是凭借着这样的互联网思维,用一些小细节改变了多年没有大变动的货币市场基金。

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对传统金融行业提出了许多新挑战,互联网精神跟金融精神在一定程度上是背离的,互联网的核心词汇是开放、共享、去中心化、平等、自由选择、普惠、民主,而金融的特点是封闭、复杂、精英化、契约、严格、严谨、风控,这两种不同的东西结合在一起所产生的互联网金融可能会与现有金融模式完全不一样。因此,如何面对已经到来的迅猛变革是金融行业值得深思的主题。

互联网金融不是简单意义上地把东西搬到互联网上,而是对整个公司经营体制进行改革,以适应互联网模式。此外,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支持下,信息不对称会进一步降低,互联网金融将可能以超乎我们现在想象的模式实行革命性的变革。

在互联网金融时代,对于传统的金融公司,想要靠自己的力量去闯荡互联网是很困难的,选择一个合适的网络合作平台对于传统金融公司非常重要。互联网公司中很典型的存在“二八”法则,因此对金融公司而言选择什么样的伙伴至关重要。选择了不同的互联网公司,必须要根据其特点进行适应性改造才能产生足够的“化学反应”,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任何一家金融公司与任何一家互联网公司的合作恐怕都不能简单复制余额宝模式,也正是这种不可知的变化和创新后面才更加凸显出互联网金融的无限魅力。

互联网金融创新之路只是刚刚走出第一步,仍有巨大的空间去探索,未来互联网金融的侧重点也不仅局限于电脑,更应引起大家关注的应该是移动互联网端。目前,已经有多家电商将目光转移到了移动互联网终端上。

现在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只是拉开了一个“战国时代”的序幕。互联网平台不能仅仅被视为金融产品的销售渠道,如果把互联网定位成渠道,那么传统的金融营销模式不可能得到根本性改变。作为互联网和金融互相融合的初期,短期高收益产品是吸引眼球的有效手段,但是,过分强调超短期的高收益率并不是长久之计,对那些进驻互联网平台的金融公司,现在最重要的目标是让用户沉淀下来。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营后,进一步挖掘分析数据,以设计出更符合新用户使用习惯的金融产品。 [1]王鹏虎,张连泽,李良方.B2B电子商务:领先企业成长引擎.企业管理出版,2013.7.

[2]埃弗雷姆·特班,戴维·金.电子商务:管理视角.机械工业出版社,2010.3.

[3]货币政策司.《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国人民银行,2013年8月.

[4]冯娟娟.迎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竞争策略研究[J].现代金融,2013年4期.

[5]伍兴龙.我国网络借贷发展现状与监管路径探析[J].金融管理2013年第3期.【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现状】

[6]官大飚.我国P2P网络借贷发展存在的风险及其监管对策[J].台湾农业探索2012年10月.

[7] 唐平等,《中国网络金融发展中的问题分析》,《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

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现状(二)
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现状与问题

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现状与问题

互联网金融指的是通过或依托互联网技术和工具进行资金融通和支付及相关信息服务等业务的行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及其向金融领域的渗透,互联网金融已在我国蓬勃兴起,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先后出现了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大数据金融、众筹和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等六种模式,本文将就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现状、问题与相应对策进行探讨。

(1)现状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出现了多种模式。前已述及,广义的互联网金融涵盖了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P2P网络借贷、众筹和第三方金融平台六种模式,而这六种模式也正是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模式。其中,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模式指的是各大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传统金融机构通过建立网上银行、网上证券和网上保险平台实现网上转账、网上投资理财、网上资金借贷、网上证券和保险交易及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等传统金融业务的模式;第三方支付模式指的是在电子商务交易中由与国内外各大银行签约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以解除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而为双方提供支付服务的模式;大数据金融模式指的是依托电子商务交易产生的海量的、非结构化的数据,通过专业化的数据挖掘和分析,为资金需求者提供资金融通服务的模式;P2P网络借贷模式指的是资金供求双方直接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进行资金借贷的模式;众筹模式指的是资金需求者在互联网上展示创意和项目,并提供回报、募集资金的模式;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模式指的是建立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销售金融产品或为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的模式。

【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现状】

互联网金融模式不断得到创新和丰富。在上述互联网金融涵盖的模式范畴内,近年来,特别是2013年以来,随着人们对互联网技术在向金融领域渗透过程中体现出的降低金融交易的成本、降低金融交易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和提高金融交易的效率等优势的认识的深入,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模式内容也不断地得到创新和丰富。这些模式内容上的创新和丰富突出表现在以下三大方面:一是在银行开展网络借贷业务方面;二是在第三方支付方面;三是在P2P网络借贷方面。首先,在银行开展的网络借贷业务方面,银行开展的网络借贷业务已由传统的“网下申请、网下审批、网上发放”内容,经由“银行+电子商务平台”内容,而创新发展出了“银行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内容。其次,在第三方支付方面,也由独立的第三方支付、有担保的第三方支付等内容,而创新发展出了第三方支付工具与基金、保险合作进行理财的内容。第三,在P2P网络借贷方面,则由纯粹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平台的内容,创新发展出了P2P平台跟担保机构合作、线上与线下结合以及债权转让等内容。

交易规模快速发展壮大。2008年以来,我国的网络银行、第三方支付及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交易规模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壮大。其中,网络银行的交易额由2008年的285.4万亿元迅速增加到了2014年的1549万亿元(见图1)。第三方支付的交易额也由2009年的3万亿元快速增长到了23万亿元左右,期间虽由于市场渐趋饱和,增速有所下降,

但也达到了18.6%以上(见图2)。P2P网络借贷的交易额则由1.5亿元快速增长到了3292亿元,期间增速甚至均达到了200%左右(见图3)。以第三方支付工具与基金合作形式于2013年6月5日上线的余额宝产品至2014年底,其用户则已达到了1.85亿户,总规模则达到了5789.36亿元。

【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现状】

(2)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是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发展及广泛应用基础上自发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缺乏有效的管理。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是随着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我国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而自发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先后经历了从网上银行到第三方支付和P2P网络借贷再到大数据金融和第三方支付理财的发展历程,由此使得其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了缺乏有效管理的问题。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依托电子商务发展产生的大数据而出现和发展起来的大数据金融,最初是由电商平台与商业银行合作实现的,而后二者逐渐分立演化出了电商大数据金融和商业银行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大数据金融两种形式。而对于商业银行自建电子商务平台,由于商业银行并不熟悉电子商务平台的运作模式,故其发展前景堪忧。其次,互联网理财在近两年时间里的井喷式发展,对传统银行存款业务和理财产品形成了冲击,甚至通过影响货币乘数极大地影响了我国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和金融体系的稳定性。第三,由于P2P网络借贷具有的低门槛和监管工作量大等特点,P2P网络借贷平台疯狂发展及不断倒闭也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大量的风险和负面影响。

互联网信息技术和信用体系建设仍不完善。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础是计算机网络通讯系统和互联网金融软硬件系统等互联网信息技术以及信用体系建设,故互联网信息技术和信用体系建设的完善程度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的计算机网络通讯系统还存在着密钥管理和加密技术不完善、TCP/IP协议安全性较差等缺陷,加之网络通讯系统具有的开放式特点造成的其易遭受计算机病毒和电脑黑客攻击的问题,都易使得我国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金融交易带来较大的技术风险。在互联网金融软硬件系统方面,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软硬件系统还大多来自国外,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相关系统,这也给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带来了选择其发展所需的技术解决方案面临着与客户终端软件的兼容性不佳,可能被技术变革淘汰,乃至威胁整个金融体系安全等风险。而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我国互联网金融赖以发展的信用体系建设还很不完善,信用风险还较高。

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善,制约了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和稳定的发展。现阶段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在沿袭传统金融监管体系的基础上形成的。其基本内容是对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监管由原来传统金融机构的对应监管部门监管,对新兴互联网金融机构相关业务的监管则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台具体管理办法或做出风险提示。应该说,这一体系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初期能够满足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需要的。但其后,特别是2013年以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这一监管体系却暴露出了诸多问题。例如,当前我国出现了因对银行主导型的网络融资监管过多、对非银行主导型的网络融资监管者不足,以及由此导致的商业银行贷款无法创新、大量

的非银行网络融资风险巨大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必然会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健康稳定发展形成制约。

(3)对策建议

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管理,提高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效率。前已述及,现阶段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是在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及广泛应用的基础上“自发”建立和发展起来的,而对其管理的缺失反映出现阶段我国对互联网金融的管理并没有跟上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节奏。通过对我国目前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分析可以发现,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和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模式已成长为新型的金融发展模式,而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模式则是传统金融业务与互联网技术结合的产物,对此二者应分开进行管理。其中,对前者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制定专门的管理规则进行管理;而对后者的管理则应侧重在利用互联网具有的优势提升其在核心业务的价值方面下功夫。

完善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技术和信用体系,降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风险。完善的互联网信息技术及信用体系建设是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基础,因此,为降低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就须进一步完善互联网信息技术及信用体系。针对如何完善互联网信息技术,首先应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金融技术标准,并使之与国际计算机网络安全标准接轨,增强互联网金融系统的协调性。其次,应整合资源,建立共享互联网金融数据库。最后,应加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硬件技术研发力度,切实提升防火墙和数据加密等关键技术水平,防护网络安全。而在网络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第一,应推行网络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制度。第二,应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的注册登记管理。第三,应建立统一的互联网金融信用评价标准,规范企业互联网贷款信用额度,统筹共享互联网金融征信资源。

进一步整合、发展和完善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模式及其内容。首先,针对现阶段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和P2P网络借贷模式与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模式之间存在的交叉和冲突问题,我国应做好相关模式间的整合工作。比如,针对第三方支付业务及其与基金合作开展的互联网理财业务对商业银行的银联、存款及理财业务形成的挑战,我国应通过深入推进利率市场化等金融体制改革提高商业银行的效率的方法予以解决;针对商业银行推出的“电子商务+大数据金融”业务因不熟悉电子商务运作流程而隐藏较大风险的问题,我国应通过采取限制其发展或加强其与相关电子商务企业重组的方式解决。其次,在互联网金融模式进一步发展方面,我国需加强商业银行征信系统建设和开放的力度,以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发展和创新。最后,对于在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内容存在的不完善问题,我国应采取建立和加强保险体系建设以及强化信用体系建设等方法,来进一步促进互联网金融模式内容的完善和发展。

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督和安全防范制度体系,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稳定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健康稳定发展离不开完善的互联网金融监督体系的支持。针对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督体系存在的不完善的问题,第一,应厘清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界定,并明确互联网金融的监

督主体,消除“监督主体不确定性”隐患。第二,应出台规范互联网金融服务的相关制度,构建全面的互联网金融安全防范的制度体系。第三,还应成立自律性的行业协会,建立和强化行业的自我监督和管理体系。第四,应在兼顾尊重市场发展规律和行业创新精神及行业发展面临的风险的基础上,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做到“适度无漏洞”监督。最后,央行、银监会等传统金融监督部门应建立监督协作机制,加强协作监督,以促进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持续、稳定和健康的发展。

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现状(三)
我国互联网金融现状及风险分析

【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现状】

我国互联网金融现状及风险分析

互联网金融本质是金融,互联网是渠道,且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互联网金融指金融服务、信息、网络等技术有机融合成的一种新型资金融通模式,包括传统金融机构(银行、证券、保险等)为提高效率借助互联网提供线上服务,也包括基于互联网的新生金融模式,即互联网服务平台直接或间接提供金融服务,如第三方支付、P2P网贷等。狭义的互联网金融仅指基于互联网服务平台的新型金融模式。

一、互联网金融现状分析

【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现状】

本文主要就狭义的互联网金融模式进行简要分析,目前最普遍定义为新型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有四种模式: (一)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是买卖双方在缺乏信用保障或法律支持的情况下为商户和消费者提供支付结算的服务“中间平台”,买方将货款付给买卖双方之外的第三方,第三方提供安全交易服务,运作实质是在收付款之间设立中间过渡账户。最为人熟知的支付宝、财付通都属于此类。

(二)P2P贷款 P2P贷款,就是投资人通过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牵线搭桥,使用信用贷款的方式将资金贷给其他有借款需求的人。其中,中介机构负责对借款方的经济效益、经营管理水平、发展前景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考察,并收取账户管理和服务费。P2P模式从07年传入我国,它的出现与国内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有一定关系,中小微企业在银行申请贷款往往都卡在信用审批这一环节,难以成功申请到贷款。客观地说,中小微企业并非没有信用,只不过各大银行很难客观公正地评估它们的信用。在这种市场环境下,P2P贷款平台的出现,为小微企业提供了融资渠道,解决了发展过程中的一大难题。拍拍贷、人人贷、陆金所等都属于此类平台。

(三)电商金融

电商金融指电商介入金融领域所形成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以阿里巴巴和京东为代表,基本上已经成了继P2P外互联网金融的代表。阿里金融衍生的模式较多,主要包括三块互联网金融业务,一块是以放贷和担保为特征的风险业务,一块是以支付宝为核心的第三方支付业务,还有一块是基于淘宝和支付宝基础上的基金销售业务和数据分享业务。最能体现电商金融特色的是电商小贷,电商利用平台积累的大量数据,真实有效地分析需要贷款的商户信息,完成小额贷款的信用审批并放贷,获得了客户与平台的双赢。阿里巴巴推出的小额贷款已经有3个年头,另外的电商也在纷纷发展各自的小额贷款。

(四)网络服务

网络金融服务是指互联网企业介入金融服务领域,以为金融机构服务为主要运营模式,本身不介入金融领域。借助互联网的即时性,海量信息以及互动性的优势,来实现低成本、高效率的金融网销、金融搜索、金融咨询和法律援助等服务。如数米网、铜板街等基金代销网站,融360等提供融资贷款领域搜索服务,还有和讯网、东方财富网等综合性金融网络服务平台,能够为客户的不同需求提供全面服务。

(五)“新兴”模式

基于发达国家金融市场及我国目前形势来看,近年来我国新兴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众筹融资,在未来也许能成为互联网金融的一大新模式。

众筹融资即大众筹资之意,利用互联网良好的传播特性,向网络投资人募集资金的模式。通过网络传播,让小企业或者个人对公众展示他们的创意,争取大家的关注和支持,进而获得所需要的资金援助。这种融资方式在募集资金的同时,也达到宣传推广效果。相对于传统的融资方式,众筹融资更为开放,能否获得资金也不再是由项目的商业价值作为唯一标准,只要大众喜欢,都可以通过众筹方式获得项目启动的第一笔资金,这为小本经营者和创业者

提供了更多可能。众筹起源于美国,目前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国内首家众筹网站成立于2011年,先后完成了《十万个冷笑话》、《大鱼*海棠》等国内原创动漫作品的众筹项目,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但由于我国还没有形成有重要影响力的众筹平台,以及公众投资理念相对保守,对这种创新型金融方式接受度有限,短期内难以实现高增长。

二、互联网金融未来趋势

其实互联网分为有线网和无线网,而无线网包括无线网的互联网金融,是未来发展的大趋势。有个数据,2012年6月,用手机上网的网民就超过了台式电脑上网的网民,而到了今年6月,仅仅2年时间,手机上网的网民已经达到了85%以上,而这个数字还在飞快的增长,所以无线网才是大趋势。互联网最大的功效是传递信息,有线网可以把信息传递到每一个公司,每一个企业,甚至每一个办公室、每一个家庭。但是无线网可以把信息传递到我们每一个人,不管你人现在哪里,只要有信号的地方都可以传递信息和处理信息。最近有专家测算,说每个人使用手机的时间每天是16个小时,除了8小时睡觉,可能16个小时都在用手机,而用台式电脑的时间加在一起没有几个小时。所以人类信息的传递从来没有像无线网这么充分,以手机为载体的无线网肯定是发展的大趋势。但是在这种迅猛的发展过程中,现在信息安全的问题越来越严重,不得不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

三、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

互联网金融的影响和规模逐渐扩大,在活跃金融市场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与之产生的互联网金融风险问题也不可避免。这些风险如果得不到很好的控制,带来的社会影响将远远大于传统金融风险。近年来,P2P网贷跑路事件频发,北京“网金宝”、深圳科讯网先后销声匿迹。预计北京“网金宝”涉案资金约1000万,深圳科讯网约2000万,且涉案资金仍在不断增加。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除了存在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传统金融机构存在的风险外,还有以下几点特殊风险:【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现状】

(一)市场监管风险:混业经营使分业监管存在很大困难

互联网金融业务普遍具有跨行业、跨部门、业务交叉性强等特征。如“余额宝”和“理财通”投资货币基金;国金证券联合腾讯公司推出“佣金宝”;中国平安推出移动支付平台“壹钱包”,“余额宝”也出现保险版。这形成了银行业务、证券业务、保险业务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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