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商业银行营改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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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商业银行营改增(一)
营改增对银行业的影响

“营改增”对金融行业的影响分析

2013-11-20 来源:扬州时报 作者:编辑部 | 中国会计网-中国会计行业门户 | 会计论坛

国务院关于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试点的工作部署,金融保险业将从2014年开始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增值税改革。根据《试点方案》中金融保险业原则上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的制度安排金融服务于经济,“营改增”对经济产生影响,也势必将对金融产生影响。此举可能对某些中小金融机构的影响有以下几点: 实际税负可能加重。《试点方案》中明确指出,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的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而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作为现代服务业之一的银行业,较有可能适用6%的税率,比现行营业税率5%高1个百分点,与试点方案中减轻税收负担的目标不匹配。

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于贷款利息收入,进项税额的抵扣可操作性难度很大。其他电子设备、办公设备及其固定资产采购项目,在日常业务中所占比重较低从而抵扣税额有限,实际可抵扣税金远远少于银行业机构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营改增”,后不论采用何种具体方式开增值税税票,银行都应该而且必须建立增值税开票系统与现有各业务系统的有效衔接,硬件和软件将会是一个很大的支出,从而增加营业成本。

银行现有税务方面的人才匮乏,更重视的是业务及信贷能手,今后“营改增”实施过程中肯定需要税务方面的专职人员,人员的岗前培训和新增岗位人工成本也是较大的支出。 作为中小金融企业之一,就“营改增”实施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作为服务于“三农”地域性的中小银行,是地方经济发展主要资金提供者,同时承担较大比重的政策性社会性责任,服务对象的信用风险较大,因此亟须政府政策扶持,建议政府设立财政扶持基金,由财政出资,对这些税负增加的企业进行补助,减轻税务负担。

“营改增”后,将促进银行的经营模式转变,逐步由外延增长向内涵式精细化转变;另一方面,“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和有形动产租赁行业税负水平均有大幅提高,但大部分企业税负将下降,发展动力增强,对资金将有更大需求。银行应利用本次税改契机,加大对现代服务业等行业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加快金融产品的创新改造,提供更加个性化的金融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和银行自身的共同发展。同时强化风险意识,加大对相关行业风险的监测,加强风险评估,审慎开展行业准入。对行业存量贷款,要积极完善相关担保手段,保证资金安全。

【农村商业银行营改增】

“营改增”将具有广泛的影响和辐射性,对银行现有的业务系统等提出了新的挑战,建议对征税范围、税率进行充分测算,明确银行业务类别划分标准,对各种业务纳入税改时限区别对待,分阶段稳步推进税改。

加强会计核算降低银行税收成本,明确进项税抵扣范围,增加进项税税额,增值税抵扣力度,减轻税负。在“营改增”过程中,既要考虑银行的实际情况,又要考虑对行业税收负担产生的影响。不断完善各业务系统,实现增值税开票系统与银行业务系统的有效衔接,解决在衔接过程中出现的硬件、软件等问题,同时制订相应的增值税开票流程,规范工作人员业务行为,防范风险。

“营改增”对银行业经营及税收的影响

2013年10月28日10:51 徐海波 来源:金融时报 发表评

论 【字号:大 中 小】【农村商业银行营改增】

以往增值税征税范围主要局限于制造业,这造成增值税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之间商品和劳务交易往来的双重征税、重复征税问题比较突出。为改变这一状况,避免重复征税,发挥增值税中性、税负公平等优点,我国在先期试点的基础上,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并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总体上看,“营改增”将使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得到加快发展。

我国现行银行业营业税征缴规定及问题分析

(一)银行业营业税基本规定。根据现行税法规定,我国金融机构营业税税基包括以下四类:一是贷款业务利息收入全额;二是融资租赁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承租方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三是买卖金融产品的价差收入;四是银行业中间业务收取的手续费与佣金等。目前,我国银行业营业税率为5%,附加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分别为营业税的7%(市区7%,县镇5%,乡村1%)、3%和2%,银行一般金融业务的营业税及附加名义税率为5.6%。为促进农村金融发展,从2004年起,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税税率调整为3%,加上附加综合税率为3.36%。

(二)现行征缴规定存在的问题。一是银行业营业税计征范围不合理。目前银行业营业税的税基是营业收入,而非净营业收入,存款的利息支出不允许从营业收入中扣除。二是营业税无抵扣项目。银行业成本费用支出如购进IT设备、电信服务等支出中所含税款均不可抵扣,使银行在事实上成为增值税和营业税双重承担者。三是营业税无法实行退税。出口型金融业务无法享受到退税优惠,削弱了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不利于我国银行业参与国际竞争。

银行业“营改增”构想与影响测算

(一)我国银行业“营改增”的构想。基于金融业增值税制的国际经验以及保证我国税收收入稳定和征管方便等现实要求,我国银行业“营改增”进程可分阶段推进。第一阶段,以基本免税法为基础,同时对存贷款利差收入开征增值税,以免造成财政大幅减收;第二阶

段,随着银行中间业务比重不断上升,择机过渡到基本免税法;第三阶段,创造条件向“允许进项税额抵扣的免税法”方案靠拢。

(二)银行业“营改增”具体影响的测算。考虑到目前我国银行业存贷款业务比重较高、中间业务比重尚低的现实情况,依据上述构想中的第一阶段税制,对我国银行业“营改增”的测算设定如下前提条件:将隐性收费服务中的外汇转贷业务、金融商品转让等列为免税业务,把一般存贷款业务的利差收入视为此项业务增值额,对其开征增值税;对显性收费服务如金融租赁、保管箱、咨询等业务开征增值税;对出口的金融业务适用零税率。

1.银行业“营改增”对银行利润影响简化测算。本次参与调查的银行为各商业银行在大连辖区内的分支机构或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具体包括国有商业银行4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11家、城市商业银行8家、农村商业银行1家、村镇银行8家。第一,存贷款业务“营改增”引起的银行利润变动。对于存贷款业务,银行业“营改增”后,原先缴纳的营业税转增为银行的利润,而后对存贷款业务的利息净收入开征增值税,原先缴纳营业税与新开征增值税之差作为实际的银行利润变动。在各档增值税率下,6%的增值税率使得银行利润小幅增加,11%的增值税率引起的银行利润变动最小。第二,显性收费业务“营改增”引起的银行利润变动。根据样本数据,显性收费业务中成本费用占其收入的比重为31.3%。通过对部分样本银行的调查走访,其成本费用中60%左右是人员费用,不能进行抵扣,剩余的40%左右是IT运营、电信服务等支出,为可抵扣项。因此,如果增值税税率为T,则其最终显性收费金融业务的增值税占其营业收入的比重为88%T。在6%的增值税率下,银行业显性收费业务“营改增”引起的银行利润变动最小。第三,银行业“营改增”引起的银行总利润变动,根据2010-2012年32家样本银行数据,实施营改增后,若增值税税率为6%,则银行利润平【农村商业银行营改增】

均增加5.31亿元,增幅为3.92%;若增值税税率为11%,银行利润减少9.71亿元,降幅为

7.17%。如税率达到13%以上,则对商业银行经营会产生较大影响。

2.银行业“营改增”对地方财政收入影响的测算。银行业“营改增”引起的银行利润变动与地方财政收入变动方向是相反的,即增加的银行利润为减少的地方财政收入。考虑到32家样本银行营业收入占大连市商业银行营业收入的92.8%,在各档增值税税率下,得出改征增值税将使大连市地方财政收入变化。在6%或11%的增值税税率下,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相对较小。

结论与思考

综上,根据样本银行数据测算,若银行业增值税率初步为6%,将使商业银行利润增加

3.92%,地方财政收入微降0.90%;若税率定为11%,商业银行利润将下降7.17%,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65%。两种税率对商业银行和地方财政影响均在可承受范围内。一是“营改增”初期的税率设定应注重平衡银行利润与地方税收的关系。在银行业“营改增”初期,为避免对银行利润和地方财政产生较大的影响和波动,宜选择尽量平衡银行利润和地方税收的增值税率,以保证增值税改革平稳推进。基于银行业业务发展现状,短期内对存贷款业务和显性收费金融业务课征的增值税税率不宜超过11%。长期看则向允许抵扣的免税法靠拢,以充分发挥增值税制的优越性。二是通过“营改增”,从税制上鼓励金融机构拓展中间业务。从测算结果来看,“营改增”后,显性收费金融业务在各档税率下,对商业银行利润变动影响均是增加利润。因此,银行机构应加大经营战略转型,大力发展中间业务等显性收费金融业务,既可以摆脱存贷款利差收入的过度依赖,也可在税制改革中获益。三是税制确定应重点考虑

农村商业银行营改增(二)
“营改增”对银行业的可能影响及建议

“营改增”对银行业的可能影响及建议

摘要: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2015年底“营改增”将在银行业全面铺开。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基层银行业总体对“营改增”持欢迎态度,但也对“流转税税负率可能上升、纳税管理成本提高、地方性商业银行竞争力可能削弱”等问题存在担忧。建议审慎制定改革方案,并利用此次契机促进银行业转型升级。

关键词:营改增;银行业;建议

一、基本情况

(一)近三年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营业税负上升,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税负下降

目前商业银行缴纳的税种主要有营业税、营业税金附加、企业所得税以及其他小税种。如表1所示,通过分析近三年样本银行的营业税负情况发现,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营业税负呈上升趋势,而农村金融机构因税收优惠政策呈现下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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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业银行“营改增”准备工作进度不一【农村商业银行营改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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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负=营业税金/营业收入。

目前农村商业银行享受的税收优惠主要包括:①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税;②金融机构往来收入(从2014年10月份以后债券收入要缴纳营业税)免税;③利息收入、结算业务手续费收入按照3%计缴营业税,代理业务手续费、租金收入按照5%计缴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按照营业税的5%、3%、2%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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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营改增”工作将在全国展开,大部分商业银行已经开始着手“营改增”准备工作,包括加强对税务管理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培训,及时掌握营改增最新进展和发展态势,做好营改增难点问题应对等。如南京银行总行2014年12月请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江苏银行总行2015年1月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光大银行总行2015年2月请广东众环海华税务师事务所就“营改增”的最新动态进行了专题讲座,并抽取部分地市分行的员工进行了培训。但各行进度不一,如交通银行上级行将税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但尚未启动任何实质性工作,中国银行上级行目前尚未就税改工作下发任何文件、培训材料或计划。

二、“营改增”对银行业的可能影响 (一)流转税税负率可能上升

流转税税负是国家财政经济政策的综合反映,为了说明“营改增”对银行业的可能影响,我们采用流转税税负率变化这个指标,选择了单家银行在不同情况下的压力测试以及不同银行在同种情况下的压力测试进行说明。

1.江苏银行总行在不同情况下的压力测试

基于江苏银行总行2013年年报数据,测算该行在四种假设情况下流转税税负率的变化:

(1)情形一

利息收入(包括同业拆借利息收入)按照11%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同业拆借利息支出全部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客户存款利息支出(非同业拆借利息支出)能够全额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手续费、佣金收入按照11%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对于手续费、佣金支出以及总行管理费,假定公司能够取得发票并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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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税税负率=(营业税/增值税税负 + 相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营业收入 来源: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对于江苏银行总行的财务报表分析。

出于谨慎性考虑,假定公司能够取得发票并抵扣的比例为80%;暂未考虑进项税转出的情况。

表1:情形一下流转税税负率的变化

(2)情形二

利息收入(包括同业拆借利息收入)按照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同业拆借利息支出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客户存款利息支出(非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不能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手续费、佣金收入按照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对于手续费、佣金支出以及总行管理费,假定公司能够取得发票并抵扣的比例为100%;对于其他类型的费用以及资产采购的进项税,出于谨慎性考虑,假定公司能够取得发票并抵扣的比例为80%;暂未考虑进项税转出的情况。

表2:情形二下流转税税负率的变化

(3)情形三

利息收入(包括同业拆借利息收入)按照11%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同业拆借利息支出全部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客户存款利息支出(非同业拆借利息支出)能够全额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手续费、佣金收入按照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对于手续费、佣金支出以及总行管理费,假定公司能够取得发票并抵扣

【农村商业银行营改增】

出于谨慎性考虑,假定公司能够取得发票并抵扣的比例为80%;暂未考虑进项税转出的情况。

表3:情形三下流转税税负率的变化

(4)情形四

利息收入(不包括同业拆借利息收入)按照11%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同业拆借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不能进行增值税进项抵扣,并且需要进行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客户存款利息支出(非同业拆借利息支出)能够全额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手续费、佣金收入按照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对于手续费、佣金支出以及总行管理费,假定公司能够取得发票并抵扣的比例为100%;对于其他类型的费用以及资产采购的进项税,出于谨慎性考虑,假定公司能够取得发票并抵扣的比例为80%;与同业拆借利息收入相关的进项税额,需要进行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表4:情形四下流转税税负率的变化

2.四家银行在同种情况下的压力测试

对于最可能出现的情形二,选取四家银行2014年年报数据进行压力测试:

表5:情形二下四家银行流转税税负率的变化

3.结论

如表1-5所示,“营改增”后流转税税负率可能上升:江苏

银行总行在四种情况下流转税税负率都出现上升,除了第四种情形下流转税税负率上升幅度不高外,其他三种情况下都有较高的上升幅度;选取的四家银行流转税税负率有增有减,但上升幅度远高于下降幅度。

(二)纳税管理成本提高 1.营业成本提高

增值税实施以票控税,发票管理较为严格。银行为将现有业务系统与增值税开票系统有效衔接,软硬件成本将大幅支出。以海安农商行为例,该行目前现有59个网点,若每个网点至少购买一台增值税开票专用设备,那么至少要购买59台增值税开票专用设备,以一台设备为1万元计,大约增加59万元;如皋农商行测算其系统升级成本约100万元。

2.人员管理成本提高

营改增后,较复杂的增值税申报流程和发票的领购、开具、保管、核查、缴销以及人员的岗前培训需要银行支出更多人力成本。如海安农商行预计每个网点增加一名操作人员,以人均每年10万元工资测算,则人员成为需要590万元;人员的岗前培训

农村商业银行营改增(三)
银行业实施“营改增”面临的困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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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实施“营改增”面临的困难研究

作者:刘畅 刘青

来源:《中国管理信息化》2014年第23期

[摘 要] 按照中共中央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银行业“营改增”势在必行。本文针对我国银行业营业税及国外银行业增值税的状况,分析了银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必要性,以及在“营改增”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面临的困难,思考银行业实施“营改增”之前应该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 银行业;营改增;税率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4 . 23. 047

[中图分类号] F810.4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4)23- 0082- 03 1 我国银行业实行“营改增”的现实基础

根据我国“十二五”规划,我国的税制改革是“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在2015年底全面完成服务业的“营改增”。显然,金融业纳入到“营改增”改革范围也将为期不远。而作为在金融业中占比重较大的银行业,它实施“营改增”会面临哪些困难,这个问题值得探讨。首先探讨,我国银行业实行“营改增”的现实基础。

1.1 我国银行业实行“营改增”的理论基础

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地方税,由地方税务局征收,但铁道系统、各银行总行、各保险公司上缴的营业税归中央财政。银行业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包括:贷款业务、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即以利息收入、手续费收入、买卖有价证券和外汇的差价收入作为计税依据。我国银行业营业税税率经过了如表1所示的变化。

其中:自2009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所在地在县(含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金融保险业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从我国银行业营业税的税制中可以看出其先天的弊病。首先,银行业营业税在整体营业税中税负不公平。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税率为5%,相比建筑业、邮电通信业的3%营业税,同样是高利润行业,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税负要比建筑业、邮电通信业高出2%,再加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营业税附加,税负大概高出2.2%(即,假设在城市,那么税负高出的2.2%=5%+5%×7%+5%×3%-3%-3%×7%-3%×3%)。其次,在银行业内部也会存在税负不公平的现象。例如一般贷款业务的营业额为贷款利息收入(包括加息、罚息),并不扣除所贷出

农村商业银行营改增(四)
营改增对农村商业银行的潜在影响及对策探讨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税收制度也在不断的完善,营业税改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正是国家顺应经济发展新形势而适时推进的。营业税改增值税可以促进税收抵扣的链条的完整,从而使税负更为公平,目前营改增已在多个行业中实现了改革,虽然金融业仍未进行改革,但金融业营改增已是大势所趋,而改革也必将给银行业带来较大影响。农村商业银行是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市民百姓的主力金融机构,农村商业银行税负的高低将直接影响贷款客户的成本,因此研究营改增对农村商业银行的潜在影响是非常有必要的,同时还需要提前做好应对措施。本文就将对营改增对农村商业银行的潜在影响以及对策展开进一步的探讨。

  关键词:营改增 农村商业银行 对策
  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原有的税收制度,已经不再能够满足当前社会发展的需求。以前营业税与增值税共存发展体制出现较多弊端,一个典型的弊端就是银行外购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进行任何抵扣,银行业实际上承担了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双重负担。同时,作为获取金融服务的下游企业,其购买金融服务也同样得不到进项抵扣,变相加大了下游企业的税收负担。但是由于金融业营改增政策走向尚未明朗,充满不确定性。银行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计税方法(如,一般征收或简易征收)、现有营业税优惠政策是否可在营改增后沿用(如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往来收入等)均存在一定变数,这为农村商业银行预先开展营改增准备带来了实质性困难和挑战,因此农村商业银行有必要提前预测营改增可能给其带来的影响,并结合实际情况,考虑多方面的情况,开展相应的措施。
  一、营改增给农村商业银行带来的影响
  营改增将影响农村商业银行各类业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发放贷款、票据贴现、买卖债券、同业拆借、买卖金融资产、咨询服务等业务流程;营改增还将影响农村商业银行的各个领域:财务预算、客户沟通、业务处理、信息系统、会计处理、税务申报、合同签订、发票管理、绩效考核等。
  (一)在税负方面的影响
  现阶段银行业征收的主要税种是营业税和所得税,目前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税3%,综合税率为3.36%。“营改增”后可能承担的实际税负可能会有所增加。因为营改增”中银行业作为现代服务业极有可能适用6%的税率,比现行营业税率3%高3个百分点,虽然“营改增”后可抵扣进项税额,但银行业可抵扣项目所占比重较低,实际可抵扣税额远远少于将缴纳的销项税额,银行业营业税的税基是营业收入,而非净营业收入,存款的利息支出不允许从营业收入中扣除。
  (二)在成本方面的影响
  增值税实行“以票控税”,需要凭借税务机关特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过认证后才能进行抵扣。而如果实施增值税改革,银行每天的交易量巨大,逢月末季末结息时,交易量更要加倍。目前,银行业传统存贷、汇兑、转账业务均使用业务凭证作为客户业务往来证明,代理保险收费及部分新兴中间业务使用税收通用发票或代收费专用发票,销售贵金属业务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专用发票。如果全部以税务监制发票代替银行凭证,将对银行的系统流程、劳务组合、设备购置、凭证印刷等方面产生较大影响,既增加管理成本,又会产生一定的管理风险。此外,为满足增值税纳税申报及数据采集的需要,商业银行还需要在现有财务核算系统的基础上,重新开发增值税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和提高税务管理信息化水平,从而降低实务操作层面的税务风险,这也会增加农村商业银行的成本。
  (三)在纳税流程方面的影响
  银行业收入主要包括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净收益、汇兑净收益及其他业务净收益等。其中前两项为银行的核心业务,也是主要收入来源,从税法原理上讲,应对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分别逐笔确认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而利息支出是银行业主要成本,是否允许抵扣将显著影响银行业税负和未来发展,但利息支出(尤其是储蓄存款利息支出)无法逐笔获得增值税发票,与传统凭证抵扣的增值税征管流程相背离。
  二、农村商业银行的应对措施
  (一)选择合适的税收优惠政策,合理降低税负
  目前营改增还未正式推出,具体的税率及税收优惠政策还未出来,但最终的实际税负无疑是每一个农村商业银行最关心的。现有的营业税政策,作为支农主体的农村商业银行一般都有一定幅度的优惠政策,这也体现了国家政策对支农的导向作用。金融业营改增后,国家对三农的支持政策是不变的,因此也仍将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作为农村商业银行来说需要做的就是钻研政策,吃透精神,加强人员培训,选择合适的税收优惠政策,合理降低税负。
  (二)改革创新传统发票抵扣模式,有效降低成本
  针对现有的以票控税会导致营改增后银行成本增大的可能,农村商业银行可以建议税务机关对金融业采取改革创新传统发票抵扣模式,有效降低成本。比如银行给客户的还款回单上可以多出进项税一项,增值税纳税企业就可以凭该回单抵扣进项税,从而可以做到将还款凭证和抵扣发票融为一体。银行可以凭给客户结息的电子数据资料到税务机关审核备案,作为银行抵扣进项税的凭证,通过这种创新,最终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
  (三)针对不同客户主体,采取不同处理方式。
  针对储蓄客户不需抵扣进项税的特点,可以考虑采取简化处理方式,即直接以利息净收入乘以税率得到应纳税额。对于公司类客户,因为数量相对较少,同时公司类客户本身也需要抵扣进项税,银行可以按照现有征税流程缴纳增值税。通过对不同客户主体采取不同处理方式可以有效解决储蓄存款利息支出无法逐笔获得增值税发票的问题,从而保证了农村商业银行在纳税时的公平性。
  三、结束语
  随着金融业营改增步伐的不断加快,金融行业推行营改增只是时间问题,我国农村商业银行必须要提前预测营改增可能带给我们的潜在影响,并尽早采取相应的准备,趋利避害,力争降低营改增改革带来的负面影响,并尽可能增加改革带来的正面影响。就长久发展而言,金融业的营改增必定可以促进其他行业税款抵扣链条的不断完善,从而更有助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农村商业银行营改增(五)
农村商业银行道德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道德风险已成为商业银行的主要风险之一,它不仅影响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发展,而且会对整个社会带来负面作用,道德风险已成为许多问题的根源所在。在银行业尤其是在农村商业银行中,与其他风险相比,道德风险最难控制。无论是对农村商业银行业本身的经营,还是对政府的宏观调控;无论是对整个农村经济形势,还是对我国农村经济改革的进程和效果,都有着巨大的影响。

  我国的农村商业银行源于原农村信用社的股份制改造,是在原农村信用社的基础上,由民营企业、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及自然人出资组成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是为地方经济服务的一级法人地方性商业银行。自2001年11月第一家农村商业银行—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正式成立伊始,我国农村商业银行在中国金融舞台上开始了艰苦的历程。农村商业银行,作为国内农村金融机构的代表,自创立以来,经历了体制、机制的蜕变,凭借灵活的机制和高效的决策获得了自己的生存发展空间,同时也对促进经济发展、金融改革尤其是支持新农村建设和地方中小企业的发展和壮大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应该说,部分农村商业银行在近几年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近年来,在分析各种金融案件的时候,人们对于道德风险问题投入了越来越多的关注,道德风险已成为许多问题的根源所在。
  道德风险来源
  道德风险是最早在保险业中被发现的一种现象,即一个人购买保险之后,就会产生一种依赖心理或思想上的麻痹大意,以至于降低了买保人防范风险的努力;或投保人不诚实行为、不良企图或敲诈行为对保险公司利益带来损失的可能。经济学家由此把涉及到契约或合同的其它经济领域本质相同的问题归结为“道德风险”问题。在银行业尤其是在农村商业银行中,与其他风险相比,道德风险最难控制。
  (一)银行外部来源
  这方面外部主要包括来自地方政府和借款人的道德风险。
  第一,来自地方政府的道德风险。地方政府为追求政绩,从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地方经济,扩大百姓就业出发,在规范的融资渠道无法满足其需要时,便会倾向于干预农村商业银行的资金运用,给银行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如一些地方政府,片面地认为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最终会被剥离或核销掉,有了风险也无所谓,纵容企业在改制过程中蓄意破产逃废债务,进而增大了银行防范风险的难度。
  第二,来自借款主体的道德风险。农村商业银行主要是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坚持立足城乡,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市民百姓为市场定位。其市场定位决定了农商行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区域中的中小企业和乡镇企业以及农户贷款。对于农村地区的农户贷款和乡镇企业贷款,由于农业生产的自然性和社会性特点决定了农业生产的周期性和易受经济波动的影响。导致借款人的履约能力和履约意愿出现问题,使得发放的贷款不能收回。此外,有些农户道德水准较低,信用观念淡薄,缺乏应有的诚信观念,在贷到款后违背当初的合约规定,擅自改变当初的资金用途、投资方向或从事高风险投资,隐瞒投资收益,逃避偿付义务,从而给银行业带来了风险。
  (二)源于银行内部自身
  按照商业银行内部所面临的道德风险可总括为如下三个层次:
  第一,农村商业银行决策层(如董事会成员)的道德风险:在目前国内农村商业银行的产权体制下,决策层个人大多不拥有与其职权相适应的产权,事实上并无足够的经济能力对决策结果负责,或者只负有微不足道的责任,这是决策层仍然存在道德风险的根本原因,具体表现在决策行为的非市场化,对高级管理层的约束力软化,对违规行为反应迟钝等等。
  第二,农村商业银行管理层(如总分行管理级员工)的道德风险:决策层的道德风险增加了管理层的道德风险,如表达意见不是从实际出发而是“迎合上意”,利益目标短期化,在决策层对高级管理层的约束力软化的情况下,不同形式的越权经营,对下级违规行为反应麻木甚至默许,账外经营,操纵会计报表,人为调整统计数据,报喜不报忧等等。
  第三,农村商业银行经营层(如操作/执行人员)的道德风险:农村商业银行的经营层是信息的收集者,是微观信息量最丰富的层次,由于其获取的微观信息量最大,当管理层的监督不到位时,成为商业银行内部道德风险发生频率最高的层次。如工作人员利用制度漏洞作案,高素质人员利用电脑作案,信贷及不良资产管理人员删除不利信息或提供不实信息误导管理层等等。
  此外,个别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贷款前调查不认真,贷款中审查不严格,贷款后跟踪检查不及时,导致贷款准入把关不严、贷款退出不及时、贷款失去诉讼时效;对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以及抵押物的真实性、有效性审查不严,导致保证或抵押无效等现象的发生,违规操作带来风险隐患。
  道德风险带来的危害
  根据《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词典》的定义,道德风险是指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时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为。我国的农村商业银行由于长期以来的制度缺陷和较低水平的金融监管,道德风险较为严重。无论是对农村商业银行业本身的经营,还是对政府的宏观调控;无论是对整个农村经济形势,还是对我国农村经济改革的进程和效果,都有着巨大的影响。
  (一)造成银行经营低效,不良资产比例过高
  农村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除了与本身的经营有关,基本上都是由于道德风险所致。许多不良贷款的形成,除了行政干预因素外,一些农村商业银行的行长们以贷款作为资源,与地方政府作交易,也是很重要的因素。农村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者本身的道德风险是产生银行不良贷款的一个重要原因。近年来,农村商业银行为了防范金融风险制定了种种详尽的规章制度和预警措施,但是再严密的评估制度和风险预测公式,对于非理性的恶意行为都防不胜防,道德风险己成为形成不良贷款的重要原因。
  (二)滋生金融腐败
  近年来,美国次贷危机、高盛欺诈门及希腊债务危机等金融事件, 引起社会对道德风险问题的广泛关注。农村商业银行由于道德风险, 诱发不良资产, 滋生金融腐败, 例如一些金融高管和信贷人员以支农政策性为借口而滋生的道德风险乃至金融腐败,甚至引发银行危机, 严重影响着银行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   (三)扰乱金融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道德风险既给农村商业银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又给农村金融机构的声誉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不仅损害了存款人尤其是广大农户的利益,影响社会稳定,而且损害了公众对农村商业银行的信心,扭曲了其在社会公众中的良好形象,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
  道德风险管理的思路建议
  (一) 实行金融产权制度改革
  实行金融产权制度改革是加强自身管理能力的关键,也是防范道德风险的必然选择。以规范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制度安排作为参照系,对农村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进一步进行改革,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当前所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调整:一是调整股东结构,适当集中股权。鼓励股权份额过小的自然人股东进行股权转让,适当提高单个自然人和单个法人的持股比例上限,取消自然人持股总比例的低限要求,允许形成相对控股股东。这是增强股东利益相关性和监督意识所必需的。二是建立权利和责任对称的有效激励约束机制。特别是要强化对农村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三是逐步完善内部管理架构。应使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权利和责任制度化、规范化,权责范围得到清晰界定,以利于绩效考核和奖惩。
  (二)完善内部经营管理模式,健全各项业务规章制度
  目前,股东大会及农村商业银行内部监督系统还无法实现对决策层和高级管理层的有效制约,必须真正建立起商业银行决策层以其自身权益对银行的经营效果负责,经营者直接承受经营失败的经济责任的产权-管理体制,对农村商业银行内部道德风险的控制才可能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
  此外,在农村商业银行目前的经营管理体制下,强有力的规章制度和规范的业务操作也是控制内部道德风险的最有效手段。银行要组织职工对规章制度的学习, 使职工真正懂得自己的岗位职责,增强其自律意识;对重要岗位实行双人双职、岗位轮换,以消除不法分子的侥幸心理,减少其作案时机;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避免各部门之间因业务交叉、职责不清、不规范操作造成的事后扯皮、找不到责任人的现象;要建立全面的责任追究制,银行根据每一类业务的操作规程,明确划分每个操作环节应承担的责任,对不同违规行为,有不同的处罚办法。
  (三)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建立符合市场机制的内部诚信体系
  农村商业银行因用人失察而导致内控失效,形成巨额风险甚至损失的情况屡见不鲜,这足以说明现行的人事管理体制存在问题,因此有必要完善现行的人事管理体制。一是要严格人才选拔的标准和程序,严把进人关。增加通过考试的方式选拔人才的比例,考试可能无法做到对人才的全面评价,但可极大地提高选拔的客观性,提高员工整体素质;二是要增加人事任免的透明度,降低人事任免工作中的主观性;三是要真正落实重要岗位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责任审计制度及离任审计制度,任期责任审计结论及离任审计结论要真正成为人事考察的重要依据,改变任期责任审计及离任审计在人事任免中仅仅是例行程序的现状。
  与此同时,减少信息不对称,增强信用市场的透明度,对当前金融从业人员建立诚信信息库,对不适合担任农村商业银行高级管理职务的人员信息予以充分披露,提高对违规经营责任人员处罚的透明度。从自身的风险控制角度自觉加强人事任用的审慎性,降低农村商业银行内部道德风险。
  最后,在加大银行内部制度健全的同时,注重自身员工的伦理道德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培养职工的风险控制文化,把培养良好的伦理道德水准和风险控制文化作为道德风险防范体系的第一支柱。提高银行业员工的道德水准,可以从根本是防范道德风险的发生。加强员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要着眼于建立员工的企业归属感和自豪感,并通过长期不问断的合规经营理念的渗透和企业文化的培育,让员工明确其肩负的责任,自觉地思考其行为是否会对银行的利益带来损害,从而主动地控制道德风险的发生。
  (作者单位:江苏泰州农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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