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

来源:百科 时间:2016-07-27 09:40:2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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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一)
机构编制资源的优化配置

机构编制资源的优化配置

作者:王学成

来源:《机构与行政》2012年第11期

近年以来,东营市河口区编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编办的有力指导下,紧紧把握“管理、服务、创新”三个支点,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较好的体制机制保障和机构编制支持。

一、管住“数”,更要管住“事”【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

管住“数”,更要管住“事”,就是改变过去偏重于管机构、管编制“数”的做法,加强对职能的管理。作为机构编制部门,区编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加强机构职能管理上做了大量的工作。第一,为推进黄蓝两大国家战略的顺利实施,完成了区黄河三角洲建设办公室(挂区蓝色经济区建设办公室牌子)的机构设置工作。第二,为进一步理顺和明确河口区部门与市直部门之间的职责和事权,更好地发挥河口区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认真组织开展并顺利完成了市区事权划分工作。第三,为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我们对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从明确职责范围和职责边界入手,在“三定”规定其他事项中进行特别规定,明确牵头配合部门的具体工作事项,从而从源头上杜绝职责交叉、责任不清等现象发生。同时,在职责运行过程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断加以完善。比如,为加强生猪质量安全监管,专门下发了文件,明确我区“瘦肉精”监管工作的职责分工,为真正做好“瘦肉精”监管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第四,为进一步优化配置机构编制资源,在审查部门单位提出的机构编制事项时,从管“事”出发,加强了对其职能任务和必要性、可行性的分析研究,根据其职能任务合理配置机构编制资源,树立起正确的资源配置导向,杜绝因人设事、因人设岗等现象的发生。比如,为更好地做好外派劳务的宣传、组织、培训、输送等相关工作,我们审查批准设立了东营市河口区外派劳务服务中心;为确保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其核增了3名事业编制。

二、建制度,更要用技术

区编办把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通过健全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手段,加强部门合作,有力推进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开展。第一,坚持强化认识,健全管理制度。区编办以“机构编制管理证—编制卡—人员及机构编制数据库”三项联动的方式管理人员数据,及时进行调整,实现了动态化管理;严格执行编制使用申请制度,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如申请用编制,需先向编办递交请示,编办根据申请编制数召开编制委员会讨论,做出决定,坚决杜绝超编进人和空岗现象的发生,实现了刚性化管理;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试行)》制定了《河口区机构编制人员管理考核暂行办法》,以此为依据对全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进行考核,加强事后监督监管力度,实现了全程式管理。第二,坚持与时俱进,创新管理手段。早在2005年区编办就运用Excel表格建立了各项人员和机构编制情况台账,每个单位一个电子表格,涉及到人员的年龄、籍贯、政治面貌等13项条目,将人员进行细化处

【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

理,同时在中国黄河口网站上进行实名制公示;2010年区编办又学习了Acess数据库文件的运用,建立了河口区人员和机构编制情况数据库,使人员情况和机构编制情况管理和查找更为便捷;2011年初,区编办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并专门开设了机构编制实名制板块,由专人负责更新与维护,在“机构编制管理证—编制卡—人员及机构编制数据库”三项联动的基础上增加了网站实名制联动,从而促使实名制公示更加准确及时。第三,坚持部门联动,形成管理合力。区编办坚持将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工作紧密结合,建立健全了机构编制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各部门之间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进入了良性循环。

三、重审批,更要重监管

区编办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制定了《河口区机构编制人员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坚持日常考核与年底考核相结合,加大了对机构编制的监管力度。第一,对行政机构编制的监管,主要采取了现场核查、提交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2011年上半年,区编办联合区法制办、区监察局对政府机构改革职责调整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进一步促进了各部门单位职责的调整落实到位。比如,区水利局等部门通过调整领导分工,将新“三定”中所涉及相关职责股室归并由同一领导分管,积极探索顺畅职能运行的柔性工作机制,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第二,对事业机构编制的监管,主要是采取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比如,2011年6月份,区编办积极配合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组对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在日常登记管理及年检过程中,还以现场核查为契机,不断提升事业单位法人监管水平。比如,在对区建筑设计室进行年检时,通过现场核查后发现,该单位已在工商部门登记为企业法人,存在双重法人身份。针对这一问题,及时与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了沟通,讲明了利弊,责令其注销了在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身份。通过以上措施,杜绝了只管审批不管运行、审批项目空转、因私增设机构增加编制等问题。

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二)
定好管好机构编制 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 【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

定好管好机构编制 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作者:张务锋

来源:《机构与行政》2013年第01期

当前,临沂正处于科学发展、转调赶超的关键阶段,如何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调动和保护好各方面积极性、促进重点工作大见成效,需要很好地思考和研究。机构编制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切实把机构编制“定好、管好、用活”,努力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化和效果最大化,为推动科学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着眼调动各方积极性、提高行政效能,科学设置和用好机构编制

机构编制工作既要严格执行政策,又要创新用好资源,更好地服务大局。机构编制部门要主动顺应新形势、适应新任务,进一步把机构设好、职能定好,把精兵强将向重点工作倾斜,加快完善有利于科学跨越发展的机制。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着眼服务型政府建设,增强创新力、执行力和公信力,适时调整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确保把政府该管的事管住管好,不该管的事放开放活。对职能相近的部门进行整合,切实解决机构设置过细、职能交叉的问题。对公共服务、社会管理领域的机构编制,优先予以保障,切实解决政府“缺位”问题。对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切实解决审批事项过多、手续过于繁杂、行政成本过高的问题,努力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二)扎实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坚持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标,以优化布局为手段,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确保圆满完成改革任务。特别要严格执行分类标准,严防经营类向公益类挤、公益类向行政类靠,真正做到公正、公平、合理;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力求改出活力、改出效益。【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

(三)完善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要求,跟进编制使用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实行动态化、精细化管理,定期进行评估,适时作出调整,真正打破“一核定终身”的传统做法,把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用到最关键、最急需、最重要的部位,把潜在的效益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更好地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和谐。

二、着眼把住“红线”,严明纪律、规范管理

不得突破党政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和事业编制总量,是机构编制管理的“红线”。必须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律”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里的规定要求,努力强化“四个严禁”,坚决纠正和防止机构编制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

一是严禁自定机构类别、越权审批机构、超机构限额设置机构或变相增设机构、擅自提高部门管理机构和内设机构规格。严格执行集中统一管理和审批制度,凡涉及机构编制事项,必须由机构编制部门一家受理、编委集体研究后“一支笔”审批、机构编制部门一家行文。除上级党委、政府和编委有明确要求的,新设立行政机构或事业单位,必须按程序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批。

二是严禁擅自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混用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在做好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各单位编制使用及实有人员情况进行认真核对,充实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信息,及时开展信息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认真按照编委会审批的要求行使职能、使用人员,坚决杜绝混编混岗等问题出现,不断提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水平。

三是严禁超编进人、超职数和超机构规格配备领导干部。完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考录制度,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制度和程序,坚决纠正进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确保行政编制不突破上级批准的总额,事业编制不突破现有总量。

四是严禁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要求各部门不得以划拨经费、项目审批、评比达标等为条件,在下级政府和部门设立与其业务对口的机构或提高机构规格、配备增加编制。制定规范性文件、起草领导讲话或向党委、政府汇报的材料等,原则上不得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确需涉及的,应事前征求机构编制部门意见。业务部门制定的行业标准或下发文件、召开会议擅自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一律不能作为申请和审批机构编制的依据。纪检监察和编制管理部门要严肃处理违反编制纪律的行为,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统一性。

三、着眼推动优先发展重点镇建设,坚持“彻底放、放彻底”,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市委、市政府作出实施扩权强镇、做强镇域支撑县域的重大部署,对于整体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保障改善民生,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2012年前三季度,12个市级优先发展重点镇财政收入增幅高达40%,县域地方税收增幅全省第一。在经济形势严峻的情况下,重点镇建设有力支撑了县域经济发展。机构编制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搞好协调衔接,进一步“把口袋里的生产力全都掏出来”,加快落实优先发展重点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确保权力及时下放。

一要做到机构人员到位。加快设置“三办五中心”,抓紧建立投融资、土地储备、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充实、调整、优化市级优先发展重点镇的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和专业队伍力量,为加快新型城镇化发展步伐,提供强有力的制度、平台和人才保障。

二要做到权限下放到位。制定目标责任分解表,安排专门力量做好权限下放后的承接工作,切实做到授权、帮扶、责任和监督到位,并指导各重点镇建立用权管理制度,规范用权程序,确保下放的管理权限有效运转。

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三)
高青县优化配置教育系统机构编制资源

【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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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优化配置教育系统机构编制资源 作者:

来源:《机构与行政》2013年第04期

一是创新体制机制,奠定教育统筹发展基础。设立县教师培训中心,履行协调、指导、咨询、交流、服务、培训等职责,为促进全县师资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设立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全县中小学、高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业务管理,负责其他有关资助工作等。设立县教育局安全教育管理办公室,重点解决学校安保人员单一问题,确保校园隐患监督、排查、整改及时到位,着力解决校园安全事故“重监督管理、轻分析预警”的问题,完善事故预警、化解机制。

二是调整优化布局,满足教育统筹发展需求。及时充实教学科研队伍,全力支持教育科学研究体系建设,为全县教育教学工作的统筹发展提供了平台。通过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精心实施启动“农村初中进城”工程,整合各乡镇初级中学和中心小学成立各乡镇中心学校,整合成立高青县第三、第四中学等学校,优化了中小学校的区域布局,解决了城乡学生入学难、上学难的问题。

三是实行动态管理,优化教育事业师资力量。实行编制总量控制,按照省、市编办的规定要求,县编办会同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在深入调研、摸清家底的基础上,根据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标准,核定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3200余名。实行编制动态管理,县教育部门及时将学校学生数变化、学校布局调整等情况报县编办,由县编办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调整各学校教职工编制。认真清理占用和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各类人员,严禁挪用教师编制。通过竞争上岗等方式精简压缩非教学人员,提高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

四是推动合理流动。建立城镇教师到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服务制度、县域内城乡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和城镇学校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的,应有在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的经历等规定。鼓励提前退休,形成新老教师更替的良性循环。□高青县编办孙发丽

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四)
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统筹谋划全省机构编制工作

  一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实现 “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目标的关键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集中反映了我们党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做好“十三五”时期各项工作的行动指南,也对机构编制工作的思路布局、用力重点、方式方法等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要深刻领会五大发展理念的丰富内涵,正确把握“十三五”时期机构编制工作的发展方向,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更实的举措,扎实做好各项改革管理工作。“十三五”时期,我省机构编制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围绕服务“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一个定位、三个提升”的要求,着力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着力深化行政体制各项改革,着力优化机构编制资源布局,推动政府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到2020年全面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山东实际的行政管理体制。具体来说,就是要做到“五个更加注重、五个聚焦用力”:
  (一)牢牢把握创新理念,更加注重高标定位,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聚焦用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处于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站在“十三五”的新起点上,机构编制工作迎来了创新发展的新机遇。各级要牢固树立创新理念,破除思想瓶颈、思维定势和路径依赖,以创新引领站位、拓展思路、开辟空间。推动创新,必须自觉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设计和安排,进一步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聚焦,向经济文化强省建设聚焦,找准切入点和发力点,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推动创新,必须以走在前列为目标定位,大力发扬首创精神,对改革的空白点、看得准的事情敢闯敢试,主动出击,敢于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努力成为先行改革的高地,争做全国机构编制工作的排头兵。推动创新,必须充分发挥行政体制改革的引领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创新驱动发展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理论、科技、制度、文化等各领域的创新创造活力。
  (二)牢牢把握协调理念,更加注重改革统筹,在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聚焦用力。统筹协调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新常态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方法。在结构性改革中,机构编制部门既要通过简政放权、优化政府服务等激发微观主体活力,又要通过体制改革,助推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职责十分重要。近年来,我们在这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与结构性改革的新要求相比,还存在着改革协调性不够、联动性不强等问题。比如,在放管服方面,减权放权的力度大,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服务相对薄弱,影响了改革的整体成效;在事业单位改革方面,力度还不够大,公益服务供给总量不足、质量不高,补齐短板作用发挥不够,等等。这就要求我们牢固树立协调理念,正确把握各项改革的内在联系,统筹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统筹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以及教科文卫等行业体制改革,协调联动破解难题,切实发挥好行政体制改革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牵引带动作用。
  (三)牢牢把握绿色理念,更加注重完善体制,在促进生态和谐上聚焦用力。树立绿色理念,坚持绿色发展,是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生态环保问题关系民族未来,关系人民福祉,绿色发展是民心所向。近两年,很多地方雾霾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大家都有切身体会。机构编制部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肩负体制机制保障的重要职责。各级要牢固树立绿色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政府环境保护责任,加大绿色产业领域简政放权力度,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落实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助推美丽文明新山东建设。同时,“绿色”的本质内涵是节约和有度有序利用资源,保证可持续。机构编制是党的重要执政资源,要把“绿色”理念贯穿于管理始终,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把规模控制在合理、可持续的范围内,做好控减调文章,最大程度发挥机构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
  (四)牢牢把握开放理念,更加注重互动共振,在转变工作方式上聚焦用力。对外开放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理念。当前,机构编制工作更加直接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直接面对焦点难点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树立开放理念,跳出编制看编制,以更开阔的视野谋划工作,坚持开门搞改革、抓管理,拓宽与社会各界互动共振的渠道,进一步打破封闭性。要建立群众“点菜”机制,坚持重大改革事项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深入了解群众、企业的改革诉求,摸清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瞄准靶位,定向突破。要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对简政放权、事业单位改革等重大改革,请服务对象、行业协会、专家学者提出意见,评估检验改革成效,借助共识推动改革。要强化工作融合,与各有关方面搞好协作配合,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借势借力推进工作。比如,我们与组织、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形成了严控财政供养人员的整体合力;借力巡视、审计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严肃了机构编制纪律。要加强学习交流,积极借鉴其他行业领域的有益经验,集思广益、开阔眼界,提高工作水平。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宣传解读重大改革管理政策,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五)牢牢把握共享理念,更加注重公平公正,在服务和保障民生上聚焦用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编办很多工作越来越与群众密切相关。各级编办要牢固树立共享理念,坚持民生导向,把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好民生保障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要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按照保基本、兜底线的要求,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责,优化简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要继续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完善教育、卫生、文化、就业等民生领域体制机制,增强事业发展活力,提高公益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加公共产品供给。要着眼服务脱贫攻坚大局,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整合优化资源配置,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坚实保障。要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加强动态调整,引导编制资源更多向民生领域、基层一线倾斜,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改革管理任务十分繁重。省编办已制定了工作要点,对今年的工作作了安排部署,要着重完成好以下五项重点任务。
  (一)着眼于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持续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改革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全面深化改革中具有牵引性的重要举措,必须紧抓不懈。李克强总理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城市工作会议上都专门拿出很大篇幅强调这项工作,要求将改革不断引向深入。各级要按照“放、管、服”三管齐下、协同推进的思路,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更好地激发微观活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助力经济“双中高”发展和结构调整。
  一是进一步削减行政权力。要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再下气力取消下放一批制约企业生产和投资经营活动、群众办事不方便的事项,更好地向市场和社会放权。按照领域整体研究推进相关部门所涉审批事项取消下放,着力解决放权不同步、不协调、不到位问题。组织开展取消下放情况“回头看”,研究解决基层“接不住”、运行不畅等问题,打通“最后一公里”,防止“中梗阻”,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严格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审核,严控新设行政许可,保证行政审批事项“瘦身不反弹”。结合行政权力清单调整,继续削减其他行政权力,减少政府干预。
  二是健全完善政府管理方式。完善清单管理制度,加强对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推动政府部门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履行职责。各级要适应简政放权改革新形势,与权责清单搞好衔接,集中组织修订完善政府部门“三定”规定,调整部门主要职责,在现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内,优化整合内设机构,提高行政效能。要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放到更加突出位置,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建立综合监管体系。推广“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实行智能监管和精细化监管。
  三是全面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对政府部门、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中介服务机构实施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编制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各级要通过编制目录,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材料和环节,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基层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服务。
  四是规范优化政务服务。继续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和材料。推进部门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在县级探索设立行政审批局。在全省开发区推行区域化评估评审,探索推进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及时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建设省级网上中介超市,推进承担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业单位与机关脱钩。加快推进省市县网上政务大厅互联互通,年底前实现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逐步推进权力事项网上运行。积极推进服务公开,全面公开服务事项,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二)着眼于提高执法效能,全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这是今年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中央编办召开会议进行了部署,省委、省政府专门出台了文件。各级要认真学习领会,进一步强化措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清理规范省级行政执法队伍。最近,省编委已审议通过《省级行政执法队伍清理规范实施方案》,明确了清理规范的目标、范围和要求。省直有多支执法队伍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将执法队伍整合设置为一支,实行综合执法;其他省直部门保留的行政执法队伍要明晰职责边界,厘清监管职责,推动执法重心下移。今后,省级不再新设行政执法队伍,不再将行政执法职能转由事业单位承担,现有省级行政执法队伍编制原则上只减不增。
  二是全力抓好市县改革试点。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要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我省前期试点的6个市区,要抓紧完成相关行政执法职责、机构、人员编制调整工作,及时组建综合执法队伍,为全省改革积累经验、探索路径。按照省委、省政府54号文件要求,其他市要选择1-2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各市要充分借鉴前期试点单位的做法,抓紧启动试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试点任务。条件成熟的地方,可以先行一步、全面推开。
  三是做好改革方案报批工作。各市要认真梳理市县政府执法机构情况,结合试点研究制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案,提出推进改革的具体措施。制定方案要把握四个原则: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减少执法层级,整合执法职能,归并执法机构,减少执法队伍种类和数量,严格控制执法队伍规模。坚持因地制宜。要结合实际,体现特色,把解决多层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执法扰民作为改革的重点和突破口,根据“一件事主要由一个部门管”的要求,推进跨领域综合执法。继续把市场监管领域作为重点,推动执法资源统筹利用、合理配置。坚持统筹协调。要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权力清单制度建设相结合,总体设计,协调推进,以执法工作成效衡量和检验改革成效。坚持依法改革。要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与现行法律法规搞好衔接,在法治框架下推进改革。改革方案形成后,要按程序报省政府批准实施。
  四是健全改革工作机制。要抓紧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改革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解决改革遇到的重要问题。机构编制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协调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政策,形成推进改革合力。近期省编办将通过组织外出考察学习、举办培训班、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加强业务指导。同时,建立工作台帐,定期调度通报情况,及时跟踪掌握各地工作动态,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各地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与省编办沟通联系,共同研究解决。
  (三)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的公益服务需求,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各级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把握好节奏和力度,稳步推进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实质性改革。
  一是积极创新公益类事业单位体制机制。郭树清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要在全省全面推开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和去行政化工作。各级要认真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协调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做好相关工作。同时要在其他行业扩大试点范围,推动医院、科研院所去行政化试点工作。要抓好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加强对试点单位的指导,尽快完成章程修订和理事会组建工作,按新的治理架构运行。要进一步完善与取消行政级别、法人治理结构试点相配套的干部人事管理、财政投入等政策,为推进试点提供保障。   二是配合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各级编办要发挥事业单位改革牵头部门作用,加强统筹协调,配合财政部门完善转企改制涉及的财税、社保、特困转企事业单位认定等配套政策。及时做好转企改制方案审核和转企后机构编制调整、法人注销登记等工作。各主管部门要抓紧制定方案,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转制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解释清楚,引导干部职工积极支持改革、主动参与改革。
  三是规范事业单位运行。完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对省文化厅、科协、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考核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考核范围;继续深化市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规范考核程序和指标,加强考核结果的使用。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工作,落实事业单位法人异常信息管理办法,推进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健全制度,强化考核评估,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运行,激发内生动力,推动事业发展。
  (四)着眼于构建发展新体制,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体制改革,着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一是继续深化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考核评估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基础上,研究制定深化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措施办法,赋予乡镇部分县级经济管理权,优化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提高乡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乡村安全生产、建设工程质量、环境保护和道路交通安全四个领域的监管。
  二是积极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改革。按照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的发展思路,推进特检机构整合改革。进一步明确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功能定位,推进部门或行业内部整合,对具备条件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实行与行政部门脱钩改制,探索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整合,支持、鼓励并购重组,做大做强我省检验检测事业。
  三是推进纪检、司法、审计、环保等领域体制改革。配合省纪委基本完成省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组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做好市县法院检察院机构编制上划省级统一管理工作。配合省审计厅制定省以下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试点工作方案。根据中央部署,会同省环保厅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工作。配合省财政厅在教育、卫生计生、交通运输领域开展省与市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试点。
  (五)着眼于优化执政资源配置,切实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是李克强总理提出的“约法三章”之一。这是减少财政支出的重要措施。在目前经济下行压力大的形势下,必须严加控制。各级要认真落实严控要求,坚持瘦身、健身相结合,着力做好“控减调”工作,切实管住管好、用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
  一是严格控制总量,确保增减平衡。中央要求各级行政事业编制不得突破2012年底的基数,这是机构编制管理的“红线”。各级要积极宣传中央政策,主动上门沟通,争取各部门单位的理解支持。要继续坚持机构撤一建一、编制总量内调剂,从严审批机构编制。同时,要做好调控文章,盘活存量,积极探索跨地区、跨层级、跨领域调剂的措施办法,特别要抓好政法专项编制内部挖潜,进一步压缩综合管理人员、调整层级分布、精干内设机构及警种设置,减少管理层级,推动警力向基层和一线下沉。
  二是创新管理方式,减轻编制需求压力。近期,省编委印发了《关于创新公益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方式的实施意见》,根据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功能特点,分别实行编制审批制管理、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或不纳入编制管理。各级要抓好贯彻落实,特别要做好高校、公立医院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与实名制、人事、经费等管理制度的衔接,抓紧组织实施。做好购买服务范围审核工作,对新增一般性公共服务事项,一律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不再增加机构编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探索新的用工机制,减少编制需求。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全面梳理总结“十二五”时期机构编制工作,对今后五年的机构编制工作进行通盘谋划,作出顶层设计。加快推进法制化建设,制定印发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研究制定我省规范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管理的实施意见,制定环境监测、疾控机构编制标准,不断完善编制标准体系。全面推进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共用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应用,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组织完成省对市机构编制绩效管理评价,逐一向各市反馈评价情况,明确存在问题和整改要求。围绕简政放权、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控编减编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推动改革措施落地生效。配合省委组织部完成省直党群部门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工作。加强与审计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沟通、结果反馈、材料移送、整改落实等制度,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审计工作;配合省委巡视组开展机构编制巡视工作,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凡整改不到位的,编办将停止受理其机构编制事项。整改情况也将反馈给组织、巡视和审计部门。加大违纪违规行为查处通报力度,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
  各级编办要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自律、敬业、奉献的机构编制干部队伍,为顺利完成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主要是做到“四个着力”:
  (一)着力强化主体责任、看齐意识。习总书记强调,“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抓好党建是一切工作成绩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根本保障。各级编办领导班子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拧紧螺丝、层层夯实责任。要增强看齐意识,时时刻刻、事事处处向党中央看齐,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想大局、顾大局、跟大局,把服务大局作为推进工作的“生命线”,准确理解把握党和国家的全局性、战略性部署,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抓好落实,当好党委、政府和编委的参谋助手。   (二)着力提升干事创业的能力素质。当前,编办肩负的改革管理任务很重,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领导支持,健全完善机构设置,充实配强工作力量,加大干部队伍建设力度。研究制定“十三五”时期机构编制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行动计划,围绕党性教育和重点工作,依托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革命纪念地等平台,采取高校联合办班、现场教学、国外考察等方式,大力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能力素质,今年全系统要培训1000人次。要加强实践锻炼,选派干部双向挂职,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在重大任务、重点工作中放手锻炼使用干部,在实践中锻炼一批能挑大梁、能打硬仗、能够担当的业务骨干。
  (三)着力锤炼从严从实的过硬作风。责任成就事业,作风决定成败。近年来,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一系列新部署,要求一环紧扣一环,越往后越严。今年将在全党部署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各级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加强理论武装,真正把党章党规刻在心头、印在脑中,真正把中央的精神和要求落到实处、贯彻始终。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要从对事业高度负责出发,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强化担当意识,主动作为,勇于创新,敢啃“硬骨头”,对符合改革方向、能促进事业长远发展的,都要竭尽全力、想法设法往前推进,不能松懈斗志、半途而废。要坚持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入山问樵、入水问渔”,听取各方面意见,使各项政策措施更加接地气。要发扬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工作任务举措一经确定,就要盯住干、马上办,一步紧跟一步,“落地砸坑”、“拉锯掉末”,把政策措施落实落细,确保实效。要强化服务理念,善于换位思考,对部门和基层提出的机构编制问题,凡符合政策要求的,要及时研究解决,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四)着力践行清正廉洁的纪律要求。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绷紧廉洁从政这根弦。要集中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党内规矩,坚持“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编办主任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要根据机构编制工作实际,全面排查廉政建设风险点,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加强执纪问责,防止“四风”反弹,切实维护机构编制部门良好形象。□根据刘维寅同志在全省机构编制工作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会议上的讲话录音整理,题目为编者加E:FQJ
  关键词:机构编制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简政放权

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五)
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研究

  新一届政府提出“本届政府内实现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对机构编制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如何盘活用好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建立以“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增有减”为主要内容的动态管理机制,解决好事业发展和资源有限之间的矛盾,将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用在“刀刃”上,成为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迫在眉睫的课题。

  一、机构编制动态管理的概念和重要意义
  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是指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对机构编制进行动态调整和优化的一种管理方式。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各类机构及其职责进行适时调整;二是在同一层级内调整行政和事业编制的,由同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按照机构有设有撤、编制有增有减、人员有进有出的方法进行调整;三是跨层级调整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其中跨层级调整行政编制必须按程序由省级机构编制部门报中央机构编制部门批准。
  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提高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在当前机构编制总量控制的前提下,通过建立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对核定到部门单位的机构编制进行动态管理,畅通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的流动渠道,有利于盘活用好现有机构编制存量,发挥现有资源的最大效益,为严控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提供坚实保障。二是有利于解决编制不足和结构过剩的矛盾。通过建立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依据不同部门的工作性质、工作强度、人员素质等因素科学核定编制,有利于解决重点工作和民生领域的用编需求,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三是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政府效能。通过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机构编制和人员的绩效管理和评价,使政府部门的编制配备更加有利于其职责履行,有利于控制政府规模,提高政府效能。
  二、国内外机构编制管理的经验做法
  (一)国外机构与人员管理经验做法
  由于政治制度和组织结构不同,国外政府机构编制的概念并不通用,但对政府部门设置和机构编制调控都有着一套行之有效的约束机制。如:欧美主要通过财政预算手段调控人员编制,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日本则以《总定员法》为基础,实行定员管理。在冻结总定员数的前提下,各级地方政府的编制员额由各级议会通过一年一度的定员条例确定。《总定员法》主要有以下几个优点:一是规定上限,不容突破。二是缺编不补,合理调配。三是定期开展“定员削减计划”。
  (二)国内外省市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创新举措
  近年来,部分省市积极探索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方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1.湖北宜昌市:依据社会发展确需增加编制的,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原则,开展横向调剂。
  2.四川西昌市:一是按部门实有人员核定行政编制,空余编制一律收回。二是编制使用分基础编制和周转编制两大类。基础编制原则上不做调整,周转编制根据需要下达,约定条件收回,进人先申请周转编制。
  3.江苏南通市:依据政府职能、地方一般财政预算、地区生产总值、人口增长情况等主要指标,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商因子标准化方法和控制论相结合,用加权平均测定编制增长率,并由此测算出编制总量控制数,实施总量控制、及时动态调整。
  (三)东营市开展机构编制动态管理的主要探索
  近年来,东营市为加强机构编制资源的动态管理,开展了一系列探索。一是探索实行引进人才专项编制。无空编的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可申请专项编制,明确使用期限为5年,5年内单位有空编或引进人员调离的,编制收回;专项编制按照“编随人走”原则,实行动态管理。二是探索实行“机动编制”管理。以精简压缩编制为契机,出台了《市直机动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对收回的编制作为机动编制统筹掌握、调剂使用。三是探索开展了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对机构编制决策事项进行跟踪评价,提高了对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三、机构编制动态管理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对机构编制资源认识不到位,动态管理缺乏思想基础。一方面,个别部门“本位主义”思想严重,工作任务增加就要求增设机构、增加编制,忽略了从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干部职工能力素质等方面解决问题。另一方面,部分部门编制资源“私有化”、“终身制”思想严重,将机构编制视为部门私有财产,只能增不能减,当单位职能弱化、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时,编制资源得不到及时整合。特别是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工作深入推进,这些片面认识加大了人员分流和编制下沉难度,阻碍了机构编制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合理流动。
  (二)编制核定缺乏科学依据,动态管理缺乏数据支撑。目前,除教育、卫生具有编制核定标准外,其他行业领域的机关事业单位缺乏指导性的政策依据和核编标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一些单位必须及时调整编制,适应工作需要。但是,由于缺乏指导性的政策依据和定编标准,编制核定多数是根据预计工作量、单位申请数量等信息进行估算,既不规范也不科学。特别是对于已经通过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及精简压缩编制工作核减收回的编制,在现实操作中也存在着再次分配不合理的现象。编制核定无据可依,影响了有针对性的动态调整。
  (三)人员管理相对滞后,动态管理缺乏保障机制。对机构编制进行动态管理,最关键的是对实有人员进行合理调整。在机构编制动态管理过程中,如果仅对编制进行调整增减,而不对具体的人员进行调整,动态调整将会流于形式。当前,一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相对滞后,存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现象,人员出口不畅。二是人员绩效管理机制不健全,激励机制尚未有效建立,不能有效解决在编不在岗、人浮于事等现象,现有人员编制效益发挥不足,既不能为动态管理提供依据,客观上还助推了部门单位对机构编制的需求。
  (四)单位履职及机构编制使用评价体系不健全,动态管理缺乏调控手段。对机构编制实行动态调整,首先要确立调整对象、时间及方式等问题。当前机构编制部门对机构设置、编制核定等事项缺乏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职责履行评价机制尚未建立完善,对一些职能弱化、编制配备已经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或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需进一步整合调整,已完成阶段性任务应予以撤销的机构及其编制情况,缺乏实时监管和评价,不能及时进行调整优化。   (五)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不健全,动态管理缺乏有效合力。机构编制的动态调整,不仅涉及到对机构、职责、编制动态调整,还涉及到职数、职称及实有人员的调整。如对职能弱化机构进行撤销或整合时,不但需要撤销机构、整合职能,还需要对人员进行分流,对领导干部作出安排,对财政资金安排作出调整等。因此,机构编制动态管理不但需要主管部门的积极支持,还需要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以及财政等部门的大力配合。当前,部门间协调推进机构编制动态调整的机制尚未建立起来,各部门共同推进动态调整措施的合力发挥不足。
  四、建立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的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机构编制工作认识
  在全社会范围内,加强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社会公众对编制资源的正确认识,特别是加强对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引导各级各部门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破除机构编制“终身制”、“私有化”的旧观念,化解阻力,为动态管理营造良好氛围。
  (二)完善管理体系,提升现有资源使用效益
  1.建立机构编制标准化体系。一是制定出台区域编制核定标准。根据所辖地域面积、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等指标,制定不同部门与行业核定编制标准,科学测算不同地区机构总数和编制总量。对总量实行周期动态调整机制,每3―5年根据各指标变化情况重新确定一次。二是制定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核定标准,完善机构编制标准化体系,为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提供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撑。三是放宽基层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在上级核定的机构编制总量内,市、县级编办进行自主管理与调剂,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编制跨层级调整;按照“撤一建一”的原则,在不突破2012年底机构限额的前提下,对机构进行撤并整合及设立。
  2.完善人员绩效考核体系。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完善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同时,进一步创新重点领域特别是教育、卫生等民生领域的机构编制管理方式方法,通过实行“县管校聘”、编制备案制等措施,变“单位人”为“系统人”,提高人员管理水平,释放用编压力。
  3.建立完善评估问效体系。机构编制的动态调整,必须建立在对部门职能配备、职责履行、编制使用等科学评价和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如果评价、监管体系不健全,动态调整就会缺乏科学依据。尤其是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的深入推行,部门单位的职责、任务量变动较大。因此,对机构编制部门来讲,应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常态化监管,建立健全对部门单位在职能配置、职责履行、机构设置、编制核定等方面的评估制度,定期对机构的职能变化、工作任务和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优化机构编制配备,适时核减职能弱化、任务减少和空编较多单位的编制,增加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编制,实现编制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创新管理方式,切实盘活机构编制资源
  建立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必须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可因地制宜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索:
  1.实行“空编统一集中管理+调人带编”模式。加强对空编的管理是盘活存量的基础,也是实现动态管理的前提。编制部门可对行政和事业空缺编制统一收回,分层级分类别建立行政、事业空缺编制数据库,实行统一管理,优先解决关键领域和重点一线岗位的机构编制需求,保障资源按需分配。同时,对因职责任务增加需补充人员的部门单位,实行人员带编调整,真正让核定到各部门单位的编制“活”起来。
  2.探索“基础编制+动态编制”模式。建立“基础编制+动态编制”管理方式,基础编制是指部门完成基本职责所需的编制,动态编制是指部门承担阶段性任务所需编制。基础编制应当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不作调整,但由于人员退休等原因出现空编的,经由编制部门深入调研后,根据部门单位具体情况确定能否继续使用。动态编制应按照规定程序从严控制,机构编制部门定期对履职和编制使用情况进行评估,适时对动态编制作出调整。
  3.定期开展精简压缩编制。定期开展核编减编工作,对部门职能弱化、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部门单位予以合并、撤销和压缩、收回编制。通过核减编制倒逼部门单位优化队伍结构,加强人员管理,提高编制使用效益,核减收回的编制用于动态调整,逐步形成动态管理的良性机制,让动态管理真正“动”起来。
  4.核增编制时明确使用期限和条件,按规定收回。对特定用途或特定类型的编制,如引进人才、接收军转干部等政策性人员需核增的编制,明确使用期限和条件,到期或条件满足时收回。这种方式,既能满足无空编单位补充人员、优化结构的需求,又避免了编制沉淀,改变了编制部门化、能增不能减的思想认识,回收编制也没有阻力,提高了编制使用效益。
  (四)健全保障机制,确保动态管理取得实效
  1.建立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建立机构编制部门与组织、人社、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的配合协调机制,构建机构编制管理、组织人事管理、工资管理、财政预算管理等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联动机制,形成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的强大合力,确保动态管理各项决策落到实处。
  2.完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一是机构编制部门采取下查一级、交叉检查等方式,对部门单位执行机构编制工作执行情况和动态调整落实情况实行定期和专项督查。二是建立预警机制。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建立完善机构编制台账、信息数据库,有效预警各类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超前预防。三是畅通公众参与监督渠道,在机构编制门户网站公开机构编制事项,利用网络、来信来访、举报等方式,提高机构编制公众参与度。
  3.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一是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工作,推动机构编制资源向基层一线下沉。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对下放权限的部门将其与所下放权限相对应的人员、编制、经费等一并下放,既能保证下放的权限能够得到有效承接落实,减少培训成本,实现服务“不断档”,又能发挥人员编制的最大效益,提高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成效。二是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缓解机构编制资源需求,打破固有的人员编制管理观念,推行“养事不养人”的用人机制,实行“花钱买服务”,节省人力成本,减少机构编制紧缺压力。改进和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推动各部门单位特别是用编大户采用先进科技提高效率。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激发经济和社会创造力。□E:YWJ
  关键词:机构编制 动态管理 体制 研究

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六)
紧密结合实际创新机构编制工作

  2013年,机构编制部门作为负责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职能部门,必须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紧密结合实际推进工作创新,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落实为先,推进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发展
  一是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近年来,中央、省、市编办相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对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检查做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为机构编制部门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2013年,县编办将继续推动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进党校课堂,在全县各级干部中普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知识,增强遵守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自觉性。认真贯彻落实厅字〔2011〕22号文件要求,坚持“四个不得”“四个严禁”,严格机构编制审批程序,严把机构编制关口,严控机构编制总量。二是扎实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成为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机构编制部门的重要工作任务。县级编办作为承担机构编制工作任务的最终端,更要不遗余力地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2013年,县编办将在前期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的基础上,选择试点单位进行模拟分类,研究符合宁阳实际的事业单位分类标准和目录,科学划分全县事业单位类别,细化具体改革实施方案。积极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正确处理好政事、事企关系,妥善解决好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力争在2013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改企。三是深入推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是保障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贯彻落实的重要措施,只有把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抓出实效,机构编制工作才能健康、规范开展。2013年,县编办将以机构编制实名制综合管理系统为依托,进一步健全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分领域、分系统、分层次开展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清查,推进事前预防、事中监管和事后查处相互衔接。充分发挥“12310”监督电话作用,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注重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全程监管。
  二、创新为纲,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发展
  一是探索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新途径。根据十八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的要求,结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继续巩固县乡机构改革成果。2013年,县编办将针对大部门制改革后出现的部门间事权划分不明晰、管理体制不健全、运行机制不顺畅等问题,主动探索破解渠道,提出解决措施,着力破除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优化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体制机制,完善重点区域开发、重点领域改革、重点项目推进的体制机制,优化涉及经济结构调整领域的工作运行机制,努力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二是探索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新方式。当前,机构编制实名制综合管理系统已建立,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精细化进程又前进了一步。县编办将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原则及机构编制资源向经济发展一线、民生事业倾斜的要求,探索建立编制双轨动态调整机制和机构编制督查评估制度,根据科学核定和督查评估结果对单位编制进行动态调整,坚决把有限的资源配置到最需要的地方,最大限度地发挥编制使用效益,实现控总量与增效益的共赢局面。并根据当前县乡混编、借调现象比较突出的实际,以《宁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管理办法》为依据,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的规范管理,探索机关工勤、后勤社会化服务新路子。三是探索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新措施。去年,省政府制定下发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意见,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绩效考核、监督管理做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隶属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承担着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重要职能,落实好省政府27号文件也成为机构编制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2013年,县编办将认真落实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协调配合,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工作。研究事业单位绩效评估考核指标体系,探索建立事业单位考核机制,加快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利用网络手段和电子政务平台,积极探索对事业单位的登记情况和社会行为进行网上监督的有效途径,不断提升事业单位监管水平。
  三、服务为本,提升机构编制工作参谋作用
  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提升机构编制效益为宗旨,开展“机构编制工作提升年活动”,主动把机构编制工作融入全县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杠杆”作用,对有益于加快经济发展、有益于改善民生建设、有益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机构,及时调研,提出可行报告向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沟通汇报;对职能萎缩、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机构,及时提出“撤、并、转”意见,切实为富民强县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二是突出服务当好参谋。建立调研常态化运行机制和成果转化机制,实行创新成果评选制度,每个科室至少承担一项创新课题,重点把握好课题选择的针对性、调研的真实性和结论的指导性,不断推出一批质量较高、对实际工作开展具有推动作用的调研成果,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持。三是转变作风树好形象。以完善机构编制管理规章制度、机关工作制度为抓手,深入开展机关干部读书年、机关干部联系点、周工作计划等活动,全面实行设岗定责、依岗承诺和亮牌上岗,通过优化流程、制度约束、规范行为,实现机构编制工作从被动应对向主动服务、从单项审批向全程监控、从立足自身向着眼全局的转变,推进“阳光、活力、和谐、魅力”编办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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