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非在编

来源:热点事件 时间:2016-07-27 09:51:23 阅读:

【www.zhuodaoren.com--热点事件】

高校非在编(一)
高校非在编人员权益保护状况分析与思考

龙源期刊网 .cn

高校非在编人员权益保护状况分析与思考 作者:金鑫 吕宁

来源:《大学教育》2015年第02期

[摘 要]随着高校保卫工作社会化改革的逐步推进,非在编的校卫队职工已经成为高校保卫工作队伍的主体。正确认识保卫部门非在编职工的切身利益,积极维护其合法权益,不仅是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也是维护教职工整体利益的充分体现。

[关键词]高校 非在编人员 权益维护

[中图分类号] D41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5)02-0010-02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对教学、行政、后勤、保卫等各类人员的需求也越来越大,除事业编制人员以外,各高校基本上都聘请了一定数量的非事业编制人员。非在编职工的存在为高校的长足发展和维护校园稳定方面作出了很大贡献,成为建设和谐校园不可缺少的力量。

高校非在编人员加入工会组织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的新课题。工会工作应适应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与时俱进,按照《工会法》要求,高校应吸收非在编人员加入工会,在工会组织的大家庭中,使他们享受应有的权利。因此,进一步规范高校非在编人员加入工会组织,切实保障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是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更好地调动他们工作积极性的需要。这对预防化解矛盾,规范管理行为,促进高校事业更好、更快、更和谐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而现实的意义。本文主要以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为例,以高校保卫工作条线非在编人员为研究对象,提出对这类人群权益维护的认识和观点。

一、非在编人员权益保护现状

一般认为,高校非在编人员主要包括三类:一是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务工人员;二是劳务派遣公司委派的务工人员;三是通过人事代理引进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在对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保卫工作条线的调研后我们了解到,这个群体中绝大多数是退休返聘人员,具有一定的安全保卫工作经验,与后勤部门不同的是,这类人群往往没有专业技术能力,且年龄偏大,工作地点远离学校主校区,与普通教职员工的日常接触又较少,却承担着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重任,相较后勤非在编人员更不易得到重视和关心。

目前学校保卫处校卫队非在编人员,占校卫队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仅仅有一名非在编职工加入校工会,其余职工游离于工会组织之外。虽然主管部门在发放避暑、抗寒用品和劳防用品时一视同仁,但他们缺乏工会组织从机制和制度上的关心,无法享受各种民主权利,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无法参与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无法参加学校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等。调查

高校非在编(二)
学校非在编员工队伍状况调查报告

学校非在编员工队伍状况调查报告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办学规模的急剧扩大,原有职工队伍已无法满足各方面工作的需要,高校人员短缺矛盾日益突出。因此,高校中出现了一类特殊群体——非事业编制职工(又称“外聘员工”或者“临时工”),即在高校内工作及生活,但未被纳入高校人事规划和管理范围之中,或者说他们仅有劳动关系在高校,人事等其他关系均不在高校,仅以工资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

近年来,高校非在编员工队伍日益壮大,他们在学校教学、科研和后勤服务等领域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追求内涵发展和实现办学目标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据资料显示,北京高校非事业编制职工已占事业编制职工的1/5,特别是高校后勤集团中使用非事业编制职工的比例高达80%以上;另有相当一部分高校仅非事业编制职工中的进城务工人员就占在册职工的1/4甚至1/3。(如南京师范大学、南京理工大学等) ①

虽然这一群体人数众多,但现实中的许多障碍使他们长期游离于工会组织之外,合法权益由于缺乏组织化保障而得不到有效维护。自从2008年新的《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之后,高校非在编职工备受关注,与之相关的新闻报导和学术研究随之成为社会热点。所以,解决好高校非事业编制职工的入会问题,通过工会来保障他们的各项权益,建立与高校之间的和谐劳动关系,已成为高校工会工作中一项紧迫而又具有现实意义的新课题。

基于此,我们对陕西省高校的非在编员工队伍状况展开调查。采用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相结

合的方式,选取了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安石油大学、西安邮电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陕西职业技术学院七所公办高校和西安翻译学院、西安欧亚学院两所民办高校作为样本,共发放问卷280份,回收问卷245份,有效回收率为87.5%。本次调研所关注的问题主要是:公办高校与民办高校的非在编员工在经济、文化、组织、劳务以及发展状况各方面有何差异,他们共同面临的困难有哪些,各自存在的问题是什么,导致这些困难和问题出现的原因在哪里,如何才能有效解决。我们希望通过对现状的调查、问题的分析和原因的探求,为高校的正常运转和良性发展建言献策。

一、非在编员工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研的九所样本高校的员工总数为9940人,其中公办高校员工总数为7031人,非在编职工有2637人,占在校职工总数的37.5%;民办高校员工总数为2909人,因为民办学校没有事业编制,所以全部员工都为非在编人员。

参加调研的非在编职工的基本情况见下表: (1)性别:男性占52.2%,女性占47.8%;(2)年龄:集中在20岁到40岁之间,其中20岁以下的占总数的4.1%,20-30岁的占37.1%,30-40岁的占30.6%,40-50岁的占17.8%,50岁以上的占10.6%;(3)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占29.4%,团员占20.4%,民主党派占0.4%,群众占49.8%;(4)学历:拥有研究生文化程度者占总数的2.9%,大学文化程度者占37.1%,中学文化程度者占33.9%,职校毕业的占10.2%,小学文化程度的占11.8%,未上学的占4.1%。(5)工种:主

1

要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从事教学辅助和技术岗位的员工,第二类是从事餐饮、安保等后勤服务岗位的员工,公办高校中这两类员工的比例分别为33.8%和66.1%;民办高校中这两类员工的比例

【高校非在编】

分别为57.6%和42.4%。

二、生活状况分析【高校非在编】

1.经济状况

表1 月平均收入

【高校非在编】

收入是衡量经济生活状况的最重要指标,也是高校非在编职工自身最为关注的问题,直接关系其切身利益。从统计结果看,公办高校中的非在编员工月平均收入集中在600-1000元之间,而民办学校的员工收入大多为1500-2000元。运用SPSS软件对调查数据进行相关分析发现,公办高校非在编员工的月平均收入与所从事的工种之间在0.01水平上

显著相关,这说明他们的收入与工种关系密切,不同工种之间的工资水平差别较大。如从事教学辅助和技术岗位的员工月平均收入可达2000元或以上,而从事后勤服务类的员工月平均收入大多为600-1000元之间。

2. 文化状况

表2 学历

频次

学历

研究生 大学 中学 职校 小学 未上学 总计

公办 4 36 83 25 28 10 186

民办 3 55 -- -- 1 -- 59

百分比 公办 2.2 19.4 44.6 13.4 15.1 5.4 100.0

民办 5.1 93.2 -- -- 1.7 -- 100.0

公办 2.2 21.5 66.1 79.6 94.6 100.0

累计百分比

民办 5.1 98.3 -- -- 100.0

公办高校非在编员工的学历层次不高,中学毕业者最多,其次是大学、职校和小学,还有一些从未上过学,研究生毕业者人数比例最小;民办学校中,大学毕业者人数比例最大,其次为研究生和小学。这一方面是因为招聘途径不同,公办高校的非在编职工大多通过熟人介绍进入,人情关系的因素较大,对学历要求不高;民办高校基本上属于公平

竞争,是市场行为,学历自然成为求职者的重要砝码。另一方面是因为公办高校的非在编员工主要从事后勤服务工作,较少人从事教学辅助、行政管理等岗位;而民办高校中的教学人员也属于非在编人员,所以整体学历水平比较高。

3. 组织状况【高校非在编】

表3 加入工会组织的情况

公办高校的非在编员工中,“已加入工会”的比例为23.1%,“正在申请”的比例为17.7%

,“未加入”比例占59.1%;民办高校的职工中,“已加入工会”的比例为94.9%,“未加入”的比例为5.1%。在被问及“是否可在学校加入党团组织”时,公办高校中选择“可以”的占52.7%,选择“不可以”占47.3%;民办高校中全部选择“可以”。关于召开员工大会的情况是,公办高校中,选择“不定期开”的占36.0%,“定期开”的占30.6%,“偶尔开”的

占25.8%,“从不开”占7.5%;民办高校中选择“不定期开”的占13.6%,“定期”的占69.5%,“偶尔开”的占16.9%,无人选择“从不开”。

数据显示,民办高校的员工不论是从加入工会组织的人数比例、加入党团组织的政策,还是召开员工大会的情况来看,都比公办学校的组织化程度要高一些。 4. 劳务状况

表4 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公办高校与非在编人员“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是91.4%,“未签订”的有8.6%;民办高校与员工“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是96.6%,“未签订”的有3.4%。公办高校与非在编人员所签订的合同形式有:“单位聘用”73.1%,“临时帮工”19.9%,“劳务输出”1.6%,“其它”1.4%;民办高校与员工签订的合同形式全部为“单位聘用”。对于购买三金的情况,公办高校中“已购买”的有19.4%,“未购买”58.1%,“部分购买”18.3%,“正在办理”4.3%;民办高校中“已购买”59.3%,“未购买”8.5%,“部

分购买”30.5%,“正在办理”1.7%。

可见,自新《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来,各高校与非在编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方面的工作已经相当完善。但在处理为他们购买三金、办理保险等社会保障问题时,很多公办高校仍持观望态度,并不明显表态。相比之下,民办高校对员工的社会保障较好,“已购买”和“部分购买”三金的比例总共达到89.8%。

5. 发展状况【高校非在编】

【高校非在编】

表5 参加业务培训的情况

不培训 28 3 15.1

Total

186

59

100.0

从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的情况来看,两类学校大致相当,“定期培训”的比例都不是很高,只是民办高校“仅岗前培训”的比例高于公办高校,而公办高校中“不培训”的比例高于民办高校。我们还了解到了非在编员工个人制定职业规划的情况,公办高校非在编员工中“已制定”、“正在制定”、“没有制定”的比例分别为19.4%、26.9%、53.8%,民办高校中员工的对应比例分别为40.7%、42.4%、16.9%。总的来说,无论时公办高校还是民办高校,非在编员工在业务培训方面的机会都不多,但民办高校员工对业务培训方面的需求更高,在个人职业规划上更加重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上述现状分析,我们发现,高校与非在编员工的劳动关系从整体上来说处于和谐状态。相对于社会上的其他用人单位来说,高校的工作环境较好,文化氛围浓厚。对于他们自身来说,与高校的劳动关系较稳定,很少被拖欠工资;服务对象以文化素质较高的师生为主,能得到一定的尊重和关爱。对他们的子女来说,生活在环境优美的校园之中,从小耳濡目染大学的文化生活,对这些孩子的身心成长势必产生潜移默化的良好影响,这也是大部分非在编员工选择到高校工作的主要原因。但在整体和谐的状态下,也存在一些局部问题。

1. 整体收入水平偏低。当被问到“面临的主要困难”时,公办和民办高校的非在编员工选择“收入太低”的比例分别达到74.2%和67.8%,远远高出其他几个选项。可见,整体收入水平偏低时他们目前生活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调查发现,公办高校非在编员工的月平均收入主要集中在600-1000元之间,这主要与他们从事的

5.1 100.0 100.0 100.0

工种有关,公办高校的非在编职工大多从事的都是餐饮、安保、社区服务等后勤工作,从事薪酬较高的教学辅助和技术类人员比例较小。与公办高校的正式职工相比,非在编员工从事着最苦最累的工作,他们坚守在平凡的岗位上,用自己的辛勤劳动换来了整个学校系统的正常运转。但他们却长期处于比较恶劣的生活环境中。经济上的同工不同酬,有时甚至是多劳少得,再加上社会保障权益的缺失,直接影响了他们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效果,所以他们最想要的是争取到平等的经济权益。民办高校员工的收入稍高一些,月平均工资以1500-2000元者居多,而且不同岗位之间的工资水平差别不大,也没有在编与非在编员工的收入对比,但他们也希望能够进一步提高收入。虽说高校的生活成本不高,但对于西安的整体水平来说,这样的收入要想维持个人的基本生活尚且需要精打细算,更不用说养家糊口了。

2. 文化生活比较单调。高校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多彩,但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对“是否参加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的回答,公办高校中有46.2%的人选择“偶尔参加”,22.0%的人选择“从不参加”,只有20.4%的人选择“经常参加”,另外还有11.3%的人选择了“学校不让参加”。民办高校中,61.0%的人选择“经常参加”,39.0%的人选择“偶尔参加”。在调查职工的业余生活方式时,公办高校中非在编员工选择的业余生活方式由高到低分别为:上网22.6%,运动20.4%,做家务17.7%,睡觉14.5%,学习9.1%,另外还有15.6%的人选择其它;民办高校中员工选择的业余生活方式由高到低分别为:学习23.7%,上网23.7%,做家务16.9%,运动15.3%,睡觉13.6%,另外还有6.8%的人选择其它。公办高校非在编员工中选择“上网”的人最多,主要目的

是为了休闲放松,而民办高校员工中选择“学习”的人最多,主要想通过进修等方式进一步提升自己。

公办高校非在编员工在集体文化娱乐活动上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形式也比较单一。由于这些员工自身文化水平不高,除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类体育运动外,对于书画比赛、诗歌朗诵、音乐剧欣赏等比较高雅的文体活动形式不感兴趣,也不愿参与。他们的业余生活也大多以简单的娱乐和放松为主,较高品味的文化活动未能成为主流,这进一步降低了他们的闲暇生活质量。可见,非在编员工较为单调的文化生活这与高校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局面形成鲜明对比,表明高校非在编员工与校园文化之间还存在着较大鸿沟,处于边缘地带。这就需要学校工会发挥作用,根据非在编员工的自身特点,多开发些具有吸引力的文体活动形式,使他们融入到高校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当中去。

3. 对工会组织的认可度不高。从统计数据来看,公办高校的非在编员工中选择“已加入工会”的人数比例为23.1%,远远低于民办高校的94.9%。在公办高校中,非事业编制职工自身并没有紧密团结起来,建立一个表达意愿、争取权益的组织,因此他们的民主权利很容易被忽视,成为高校中的弱势群体。在这种情况下,高校的工会组织本来可以成为他们依靠,但一方面由于非在编员工群体中对工会的观念认识不足,另一方面也因为有些高校的工会组织制度设计不合理、权益保障不到位,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导致非在编员工的组织化程度不高。

主要表现在未加入工会的员工中,大部分人对工会组织的性质和工作内容缺乏必要的了解,特别是在较年轻的职工眼中,根本不知道工会还有维权的职能。当他们在生活或工作中遇到困难和不公平

待遇时,绝大多数人选择自己解决、找亲友或是单位领导,很少有人会去寻求工会的帮助。即使是选择了已加入工会组织的员工,也有一部分人表示对目前的工会运作方式不太认同。他们觉得工会是政府的行政部门,其工作仅仅停留在管理层面,没有凸显出服务特色,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指令性倾向比较明显。所以,一方面应该加强宣传教育,使非在编职工转变对工会的观念认识;另一方面工会自身也要与时俱进,向服务型组织转型,切实发挥其维权职能。

4. 劳务权益保障不到位。就非在编员工与高校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比例而言,无论是公办高校还是民办高校,都超过了90%。表面上看似乎在劳务关系方面已经相当规范了,但实际上单凭一张劳动合同根本无法切实保障高校非在编员工的各项劳务权益。比如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在“单位聘用”之外,仍然存在一定比例的“劳务输出”和“临时帮工”等其他合同形式,将一部分非在编员工排除在《劳动合同法》的保护范围之外;部分高校故意缩短用工时间,将劳动合同的年限控制在一年及一年以下,不利于非在编员工队伍的稳定性和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享受社会保障的比例偏低,特别是公办高校中尤其突出,而非在编员工自身对这些权益的漠视和维权意识的缺乏更是加剧了这一问题;劳动安全卫生权益未受重视,公办高校非在编职工在接受单位组织的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健康体检以及女性职工的特殊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机会都很少。凡此种种,由于无法享受与正式职工同等的劳务权益保障,公办高校非在编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受到极大的挫伤。很多人对高校的归属感不强,他们没有长期扎根服务的计划,只是把目前的工作当作暂时过渡的跳板而已,随时寻找机会准备另谋出路,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高校后勤工作的正常运行。

高校非在编(三)
加强高校非在编人员档案管理的对策研究

加强高校非在编人员档案管理的对策研究

摘 要:高校因工作需要招聘了部分不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的人员,这部分人员人们常称为高校非在编人员。随着国家对民生优惠政策的出台,以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实施的不断深入,加强高校非在编人员的档案管理也提到了议事日程。本文分析了目前高校非在编人员档案管理的现状,并就目前的现状提了几点建议,以期能对规范非在编人员档案管理提供借鉴。

关键词:高校;非在编人员;档案管理;对策

非在编人员是指高校因工作需要招聘的,不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的聘用人员。非在编人员档案是详细记载高校与非在编人员之间劳动关系的原始记录,是加强和规范对非在编人员的管理,维护高校和非在编人员的合法权益的法定依据,是高校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实施的不断深入,高校对非在编人员的管理应逐步规范,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关系档案也应应运而生,然而目前的现状不容乐观,如何提高非在编人员档案的管理水平,使其更好地为学校和劳动者服务,成为高校档案部门需要研究解决的课题。

一、高校非在编人员档案管理的现状

1.对非在编人员建档工作重视不够

按法律规定,单位聘用非在编人员,已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的,单位必须给其建立档案,并加强收集与保管。教育部颁布的《高校档案工作业务规范》中也对“使用临时工有关材料”的收集工作做

高校非在编(四)
高校非事业编工资发放工作思路

  [提要] 做好工资发放工作不仅关系到每个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非事编人员队伍的稳定和发展。我们应力求做到准确、按时的发放工资,找出在非事编工资发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思路。

  关键词:高校;非事编人员;工资发放;思路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12月2日
  做好工资发放工作是高校最基本的业务之一,也是一项责任很大的经常性工作。它不仅关系到每个非事编职工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非事编职工队伍的稳定和发展,按时、准确地将工资发放到非事编职工手里,有利于非事编职工心情舒畅、集中精力工作,维护高校与非事业编制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劳动争议与纠纷的发生,使学校日常的教学、科研和管理能顺利开展,并在确保会计记录的正确性与可靠性方面,也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为此,我们力求做到完整、准确、及时地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工资政策,找出目前高校非事编工资发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才能有效地改进和提高工资发放管理水平,真正做到实名发放,是我们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用工管理现状
  2008年1月1日,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权益的重视,也是我国“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思想的具体展现,同时也给聘用人数密集的高校带来很多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是非事业编制用工问题,这要求高校必须开拓新的工作思路、探索新的方法来适应新的形势,解决面临的实际情况。为了配合国家新法的实施,避免违法用工风险,大多数高校在校内用工方面先后制定了《编制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非事业编制人员人事管理暂行办法》,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基本实现了用工的平稳过渡,回避了用工纠纷。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高校非事编人员具有队伍庞大,分布广,流动性强等特点,如某高校非事编人员近2,500人,占事编人员6,675人的37%;且多数非事编人员具有不稳定因素,流动频繁,这给非事编工资发放带来许多困难。
  高校普遍存在着管理不规范,比如个别单位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和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没有完全做到实名发放等问题。尤其是在工资发放中,存在着各用工部门分别到财务部门领取工资,发放时间和工资标准都不统一,造成财务部门几乎天天在做发放工作,呈现杂乱无序状态,这样也不能真正做到实名发放。
  三、工作思路
  综上所述,在工资发放中出现的问题,关键是多数高校没有完全将非事编工资发放纳入学校统一管理之中。要想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做大量的准备工作,涉及到财务、人事、后勤以及各学院等部门,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共同协作,齐抓共管,将非事编工资发放纳入学校统一管理,同时解决实名发放的问题,进一步完善非事编工资发放的管理工作。
  1、建立非事编工资审批流程和发放流程。应遵照各高校《非事业编制人员人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明确学校人事部门才是学校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门是各类非事业编制聘用经费的归口管理部门,各用人单位是聘用人员管理的具体责任单位,来建立非事编人员工资审批流程和工资发放流程等。
  (1)非事编工资审批流程。①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各项费用,由用人单位按月考核后编制薪酬发放表,人事部门按岗位性质分类审核,财务部门通过银行代发系统统一实名发放;②对于未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的非事业编制人员,不分经费来源渠道一律不予支付工资待遇;③各单位每年年底提交下年度非事业编制人员费用预算,经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纳入学校预算安排;④各用人单位每月将非事编工资报表和电子表,经单位领导签字后报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领导签字审批后,编制全校工资发放表,并制作电子表,送交财务部门办理工资发放手续。
  
  (2)非事编工资发放流程。(图1)①用人单位每月5日前提供上月非事编工资表和电子盘。报送人事部门非事编人员工资表一式两份,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中一份用于转账,另一份人事部门存档;报送人事部门非事编人员工资电子盘一个,另外用创收(服务)成本支付工资的单位需开支票交到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出凭证作收入处理;用学校预算包干和科研经费支付工资的单位持项目负责人签字及单位盖章的校内转账或付款凭证,由财务部门作转账处理。②人事部门将各用人单位非事编工资表进行审核签字。核实非事编人员人数、金额及人员变动情况,编制全校工资发放表和电子盘,并在每月15日前送交财务部门。③财务部门收到全校工资表和电子表后,录入工资系统,计算代缴社保金、代扣所得税及应发实发工资,生成代发工资储蓄软盘,传盘、银行转账、打印工资表、工资数据备份,做出职工住房公积金汇缴、封存、开户、支取及社保金汇缴、开户等资料等,发工资时间定在每月23日。④财务部门在发完工资后,做转账、报销等工作。⑤财务部门做出工资软盘,在23日前送交代发银行,并由代发银行代发工资。⑥社保金的收取和发放工作,每月10日前办理完毕。根据人事部门的缴费通知书,审核好后做收入和转账的处理。平时有新增或辞退的非事编人员要作社保金的收入或支出的处理。⑦退保工作。如有非事编人员退休的,根据社保局的审批表,人事部门的资料审核好后返还给退休的非事编人员。⑧女工的生育保险和非事编人员的工伤保险,由社保局提供有关资料,审核好后报销。
  2、建立非事编人员工资管理系统。高校财务部门要开发或充分利用现有工资管理系统,来建立非事编人员工资管理系统。由人事部门提供非事编人员名单、工资、公积金、五项社保金标准等相关信息,在非事编人员工资管理系统中,需要建立每个非事编人员姓名、工资号、身份证号、工资标准、代缴公积金、代缴五项社保金、代扣个人所得税等大量的信息。
  3、做好银行代发非事编人员工资准备工作。由财务部门选定代发银行,并向银行提供非事编人员工资信息。
  4、做好银行代办非事编人员公积金准备工作。由财务部门选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汇缴、封存、支取等手续。
  5、与地税局联系非事编人员个人所得税等代扣代缴事宜。
  6、与人事部门共同衔接学校各单位五项社保金缴费手续,完善代扣代缴社保金业务。由人事部门确定社保部门,每月统一办理全校非事编人员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的缴费手续。
  主要参考文献:
  [1]白士萍,纪玉杰.浅谈加强高校工资管理工作的意义及方法[J].南京理工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11.6(总第53期).
  [2]李俊义,马斌,宋超.高校工资管理系统的开发[J].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3.9.2.3.
  [3]江友娣.高校工资管理的实践与思考[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7.17.2.

高校非在编(五)
高校工会参与民主管理机制研究

  工会会员是工会实践的主体,是工会存在、发展的基本条件和力量的源泉;民主集中制是工会参与民主管理的组织制度;“维护、教育、建设、参与”是工会的四项基本职。高校工会参与民主管理是高校工会会员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下履行“维护、教育、建设、参与”四项基本职能。

  一、高校工会参与民主管理的基本要素
  (一)高校工会参与民主管理的职能目标
  我国《宪法》、《高等教育法》、《工会法》等都对高校教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进行了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将工会的职能归纳为维护、教育、建设、参与四项。维护职能是工会以各种有效方式维护教职工学文化的合法权益、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包括维护教职工的经济利益和民主权利。建设职能是工会引导带领教职工投身于学校发展建设中,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加强“职工之家”建设,构建和谐校园文化,优化育人环境。参与职能是工会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发挥教职工参政议政的权利,保证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教育职能是工会深入开展“三育人”活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通过举办教学基本功大赛、演讲比赛等活动,帮助教职工不断提高专业理论水平和道德修养。
  (二)高校工会参与民主管理的“人”的因素
  《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指出:“ 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职工加入工会,由本人自愿申请,经工会基层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在会员的标准中,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是成为会员的关键标准,在如今人事制度转型背景下,高校劳动人事法律关系朝着多元化方向不断发展,高校过去仅存的高校与教职工之间的人身依附关系,现在发展为各种各样不同的法律关系。
  (三)高校工会参与民主管理的“制度”因素
  高校工会参与民主管理的组织制度是行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目前普遍的实现形式有“双代会”及提案工作机制、二级民主管理机制、“三公开”工作机制、理论研讨与对外交流机制等。
  在高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简称教代会和工代会,即“双代会”)中,教代会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或形式;工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承担着教代会日常工作机构的任务,负责“双代会”的筹备和组织,检查和监督教代会决议的执行,协助教代会执委会和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完成教代会的各项工作。在“双代会”工作中,提案工作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是高校工会参与民主管理的集中体现。二级民主管理工作机制包括二级工会和二级教代会工作机制,两者是高校二级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所谓“三公开”,即校务公开、工会会务公开和院务公开。“三公开”是高校教师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形式,也是学校管理民主化的重要内容和内在要求。
  (四)高校工会参与民主管理的作用机制
  在工会会员制的基础上实行民主集中制。工会会员制结合民主集中制是实现高校工会参与民主管理的作用机制。在该作用机制中,首先,“会员制”是主体作用,工会的各项职能必须在会员的基础上实施,其次,民主集中制是会员实现民主权利的实现形式,最后会员通过民主集中制实现工会的四大职能目标。人、制度、职能目标是高校工会参与民主的三个基本要素,相互作用形成稳定有效的动态机制是高校工会参与民主管理的作用机制。
  二、高校工会参与民主管理各要素种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各高校的教学、科研、管理、产业、后勤等方面都处于调整、改革之中,学校教职工面临各种选择和竞争,由此产生观念冲击、利益调整、地位变化等新的矛盾,这些矛盾既是高校管理的难点,也是高校工会参与民主管理的重点,从各个要素分析,以下问题值得关注。
  (一)高校工会“会员”代表性下降
  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突破了传统的计划体制束缚,高校的用人关系呈现多层次、多元化特点,体现了由身份到契约的转化。高校过去仅存的高校与教职工之间的人身依附关系,现在发展为各种各样不同的法律关系。
  高校教职工类型可分为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后勤人员等,这些人员中,教学、科研人员,是事业编制内教职工,与学校之间的人事关系是通过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岗位职责、工作任务目标、聘用期限、工资福利待遇等问题,使得高校人事管理由教师与学校的身份管理转向契约管理,由国家用人转向单位用人。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后勤人员等人员,除了部分通过考试转为事业编制外,目前大部分为劳务派遣人员,为非事业编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通过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由劳务公司以及劳务派遣形式服务高校,这个部分人员并不是高校工会会员,不能享受工会所赋予的权利,也就无法参借助工会这个平台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非在编人员由于种种因素的限制,他们的权利保护并没有像编制内教职工一样得到高校工会的有效保护。而这些作为弱势群体的非在编人员,往往是高校劳动关系中最容易发生争议的一环。随着派遣人员的增加,学校工会的“会员”代表性也相应的下降。
  (二)高校工会民主集中制偏行政化
  目前,各地高校都基本建立了双代会及提案工作机制、二级民主管理机制、“三公开”工作机制、理论研讨与对外交流机制等,但是在这些制度化的背后,真正实施的情况各不相同。职代会各项职权被虚化的现象较为普遍,职代会制度的维权功能发挥并不理想,不少维权机制或未构建或形同虚设,二级民主管理,由于单位规模过小,不易组织等原因,实施不到位。
  这些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高校工会在实际运作中往往以学校行政助手的面目出现,配合和依赖于学校的行政部门,单纯地重复党委的声音。领导体制存在缺陷以及在工会人事任免缺乏自主权的情形下,没有充分体现群众组织的特点,极易造成工会组织出现行政化倾向。有关调研表明,相当的教工群众对工会工作缺乏独立性,事事征求党政意见,只要是校长的决策就执行的做法甚是不满。党对工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党希望也要求工会能够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无原则的忽视分工,放弃依法独立自主工作只会使工会自身的重要性下降,丧失工会的独特性。   (三)高校工会维权职能目标弱化
  党的十八大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工会作为在党领导下的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承担着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但由于没有资金独立权,加之缺乏硬性指标任务,行政支持的力度十分有限。
  高校工会的作用主要体现在维护、教育、建设、参与四项,工会维权职能是由工会的性质和地位决定的。维护职能是高校工会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是《工会法》、《教代会条例》赋予高校工会的基本职能和主要任务。尽管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是学校工会的天职,并且这个概念已深人人心,但受制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当前高校工会在履行维权职责时仍困难重重,甚至苍白无力。而工会的建设、教育等职能相对发挥得较好,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加强“职工之家”建设,构建和谐校园文化,优化育人环境,这些成为了工会工作的重心。工会的形象不是“维权、民主”更多的是“福利、娱乐”。工会职能的偏离,有着深层次的原因。首先、维权、参与职能的实现,受到现行体制的制约,不能很好地实施,相比较而言,建设、教育职能就有更多的实现空间,这也使得目前的工会职能有一定的偏离,发展不平衡。
  三、高校工会参与民主管理对策建议
  (一)完善和创新高校工会“会员制”
  完善工会会员准入制度。工会会员以劳动关系为判断依据,然而在实践过程中,事业编制与非事业编制均直接服务于学校,非事业编制职工与事业编制职工分工没有实质性差别,在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出现了人事制度的转变,工会制度也应相应的完善。首先,加强源头参加与理论政策研究,解决一些体制性、政策性问题,要本着“谁用工、谁负责”,“谁用工、谁建会”的原则,勇于探索,敢于突破,将非事业编制人员纳入到工会中,使得工会能代表更广大职工的利益,不断的提高代表性。其次,充分尊重加入工会的“自愿”原则,在充分学习工会的知识,清楚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的前提下,加入工会,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工会会员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增强高校工会组织源头参与
  高校去行政化道路任重而道远,工会去行政化亦是如此,要充分认识到到党政关系对工会工作的重大影响,努力处理好与高校党政的关系,摆正位置,既要维护高校发展的大局,协调各方关系,也要把握自身工作特点,依照工会本身的工作要求来开展工作。高校工会是代表广大教职工利益为教职工说话办事的组织,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是高校工会的天然职责和法定职责。
  在具体落实方面,要源头参与、超前维护,源头参与是高校工会发挥好维权职能的前提保障。各项涉及教职工重大利益的决策在出台之前,通过工会征集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在学校的决策中充分考虑这些意见和建议,在制订方案时,工会代表积极参加论证审议;实施方案时,认真参与民主监督。工会始终代表其会员从始至终参与决策的全过程,才能保证高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不侵犯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从而实现自下而上地表达教职工的利益要求,实现高校工会真正参学校的民主管理。
  (三)突出工会的维权职能
  随着工会会员队伍的不断壮大,工会会员素质的不断提高,工会会员职业专业化,对工会提出了新的挑战。工会会员更加关注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也更有主动性寻求工会的帮助。因此,高校工会所扮演的角色也愈加重要,承担的使命也越来越重大,工会组织特殊的功能地位日益凸显。面对高等教育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不改变传统工作方式,继续沿袭工作老路子,不抓主要矛盾,目标偏离,重点不突出,工会在会员心目中的地位也会降低,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新修订的《工会法》在总则中也强调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这是做好新形势下工会维权工作首要的认识基础,背离了这一点,工会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因此,必须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提出的“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结合高校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式,拓宽高校工会的维权视野,突出维权职能,切实维护好广大会员的合法权益,成为高校工会会员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主渠道。
  参考文献:
  [1]谭华霖、田禀炜.人事制度转型背景下高校工会维权职能分 [J].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3).
  [2]贺勇泰、张文生. 高校工会与学校民主管理机制的网络调研冰--以陕西省六所高校为例[J]. 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学报,2012(6).
  [3]赵兰芳.党的十八大视域下高校民主管理工作的探究[J].中国职工教育,2013(12).

本文来源:http://www.zhuodaoren.com/shenghuo298904/

推荐访问:奎屯非在编 非在编人员
扩展阅读文章
热门阅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