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案件评查报告

来源:专题 时间:2016-08-16 11:07:59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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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案件评查报告(一)
涉法信访案件评查之问题分析

涉法信访案件评查之问题分析 -----发言稿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们:下午好!

感谢院领导对我的信任,让我有幸参加了市委政法委组织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评查工作,使我有机会向其他县市的同行学习经验,交流心得。现在我将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自己的感想向大家做一汇报,并希望对我们今后的工作有所帮助。

一、首先向大家介绍一下我们的评查情况。评查工作开始前,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冯利敏做了重要讲

话,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评查,对评查出的错案,一定要落实责任倒排制度,追究办案人的责任。各评查小组不得向外泄露评查的案件及评查情况,不得和其他小组交流案件。具体的评查工作是这样的,首先分成十三个小组,每组三个人,由公检法部门的人员和律师组成,指定其中一人为组长,组长负责本小组的工作。每天上午八点半到会务组领取卷宗,十一点半将卷宗交回;下午两点半再到会务组领取卷宗,五点半再将卷宗交回。评查主要是阅卷,也可以约见当事人、调度办案单位,然后每个人提出个人意见,进行讨论,最后形成评查报【信访案件评查报告】

告,每个人必须在评查报告上签名。若形不成结论性意见,将案件提交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二、法院的卷宗问题少,公安机关的卷宗问题多。我所在的评查小组共评查了法院两个案件,这两个案件无论事实认定还是法律适用基本上不存在问题。而评查的公安机关的三个案件,存在的问题多,我想提出来让大家注意:〈一〉依据现有证据可以定案而没有定案。卷宗中有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有受轻伤的法医鉴定,被害人是一个七十六岁的老太太,又不存在二次伤害和自伤的可能,只是因为嫌疑人拒不承认,就没有追究行为人的责任,造成受害人的儿子多次上访要求公安机关处理。〈二〉办案环节缺少审批手续。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需要传唤违法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在卷宗中根本看不到审批手续。〈三〉询问被害人、证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在其所在单位、住所和公安机关这三个地点以外的地方进行,对违法行为人的询问方式违反规定,卷宗中多处存在诱供的情况。〈四〉当事人的权利应当书面告知的没有书面告知。〈五〉存在超期办案的问题。《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信访案件评查报告】

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一个治安案件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承办案件的派出所两年后才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50元的决定。

【信访案件评查报告】 【信访案件评查报告】

三、法院案卷存在的问题。我们小组评查的两个行政案件,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基本没有问题,质量很高。但是仔细阅卷,还是发现了以下问题:〈一〉适用法律不准确。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和行政诉讼法解释第八条已对级别管辖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承办法院还是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关于管辖权转移的规定,将自己管辖的第一审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致使案件判决后,原告不服多次上访反映该问题。〈二〉案由不准确。两件行政诉讼案件,一件是原告要求撤销行政处罚的案件,一件是原告要求行政奖励的案件,两个案件的案由一栏均填为“行政”,我认为这绝不是承办人工作能力低出现的问题。

从案卷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我认为在院领导严格要求下,通过广大同志们的努力,类似的情况绝不会在我院出现。如果每件案件都做到了认真研究案情,准确适用法律,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得到了及时有效的保护,我想我们法院一定能够实现别人出错的地方我们

没有出现错误,别人做得好的地方我们做的更好。

同志们,我是进入法院工作的一名新兵,水平不高,经验不足,以上发言,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信访案件评查报告(二)
案件评查报告

2011年案件评查总结报告

根据某地政法委和高院的部署,某地中院制定《2011年某地法院案件评查工作方案》)作为指导文件,对本院50件信访案件、100件2010年度生效案件进行了质量评查。在院党组领导下,成立案件评查委员会,通过努力,圆满完成了评查任务。现将具体评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组重视,各部门紧密配合,确保案件评查顺利开展。【信访案件评查报告】

一是为确保2011年“百万案件评查”、“万件案件评查”和“专项案件评查”工作顺利完成,我院制定了2011年开展案件评查活动的工作方案和专门的自查工作方案、复查工作方案、整改阶段方案,成立以分管院领导为主任的案件评查委员会,下设评查办公室和自查小组、复查小组。二是在院党组领导下,审管办、研究室、审监庭、其他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多次开会研究具体实施步骤、方法,群策群力,相互之间配合融洽,各参与部门领导出充分发挥组织领导作用,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多次开会研究、部署有关工作。5月23日专门开会,副院长代表党组进行了动员讲话,对案件评查作出要求,专委作具体工作部署,各评委集中研究学习了高院有关文件精神。6月8日召开自查结果通报会,邀请了政法委、人大、政协、高等院校、基层社区等各界人士参加。6月13日上午召开案件复查工作动员大会,当天下午各复查小组分赴基

层法院展开为期10天的案件复查工作。6月27日召开复查工作总结会议,及时汇总复查情况,对评查中存在问题的案件进行讨论,并部署迎接高院复查相关准备工作。7月14日召开高院复查情况反馈会,由高院复查组对评查情况作介绍,提出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并由各业务部门主要领导学习、讨论、提高,以促使案件评查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二、结合上级要求,以统一的标准规范化操作,确保真正查出问题。

(一)加大信访案件的剖析力度。我院本次“百万案件评查”活动的50件案件为信访案件,其中三件为区高院指定必须评查案件,另47件从区高院提供的80件信访案件清单中,根据是否调卷、去年是否已评查等情况筛选出来,确保信访案件优先评查。为解决涉诉信访案件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本次评查严格按照自治区高院要求,对信访案件进行逐渐剖析,从信访诉求、信访人生活情况、执法情况、信访原因、对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反思、已采取或应采取的措施和建议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刻剖析,把查找问题与分析原因相结合,使案件评查与息诉息访紧密衔接,推动人民法院“三项重点工作”开展。

(二)“万件案件”抽选案件不含糊。“万件案件”评查的50件案件从2010年度生效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等案件按比例,从被发改案件或其他具有典型性、指导性的案件中抽选出来,保证抽选案件随机抽选,扩大选取案件的范围,不怕查出问题,使评查的案件具有代表性,能反映整体审理水平。基层

法院按照文件要求也各自抽选100件案件参加评查。

(三)按照要求,规范评查流程。从事实认定、审判程序、法律适用、实体处理、社会效果等方面,对100件案件进行全面评查。自查采取了查阅案件材料、走访当事人或相关单位、召开座谈会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意见等方式。每个案件都有3名评委进行评查,并且每名评委对评查案件写出书面手写的评查意见,经3名评委协商后形成最终书面评查意见。对“百万案件评查”的50件案件开展评查剖析工作,按照调阅案卷、调查核实、集体评议、出具结论、形成报告五个程序进行,每个案件都形成了独立的剖析报告。不属于信访案件的50件案件都形成了详细的个案评查报告。所有案件均做到“一案一卷”,以牛皮纸作卷宗皮,按照目录初订成卷。

(四)紧密结合评查标准,严格仔细评查,确保真正查出问题。在案件评查上,各评查小组突出“严”和“细”字,以查出问题为目标,严格把守质量关,按照新修订的《高院关于案件质量评查标准》执行,逐项对照,对每一个案件的实体和程序方面评查、打分。先由评查组各成员独立阅卷,认真查阅卷宗材料,仔细审阅裁判文书,重点案件走访当事人,对所查案件的程序、实体以及档案装订、社会效果等方面作综合评定, 填写《案件自查表》和《案件评查表》,然后进行分析归纳和总结,综合评定案件的类别。在案件评查中遇到的问题,评查小组集体讨论,着重讨论一类和的评定,然后进行分析归纳和总结,最后由评查小组集体讨论,形成评查小组的评查意见。重大复杂案件、合格案件的评定,须经案件评查委员会讨论决

定。此次评查对本院150起案件及基层法院1700起案件既全面评查,又突出重点,使案件评查工作既能发现问题案件,解决问题,又能突出优秀案件,激励先进。

(五)推进司法公开,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利用案件评查的良好机会,主动接受监督,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树立阳光司法形象,并形成长效机制。继去年之后,本院树立长效机制,在案件评查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群众代表参与具体案件评查,听取意见,并反馈案件评查结果,得到社会各界好评。

三、案件评查总的质量情况

我院共评查案件150件, 其中属于“百万案件评查”的诉信访积案50件(其中民事案件9件、刑事案件10件;行政案件31件), 2010年度生效案件中随机抽选50件(其中民事案件33件、刑事案件12件;行政案件5件);专项案件评查案件50件。评出优秀案件118起,占全部评查案件的78.7%,良好案件31起,占全部评查案件的20.6%,优良率达99.3%;合格案件1起,占全部评查案件的0.7%。无不合格案件。十七个基层法院总共评查各类案件1700件,其中优秀案件1520件,优秀率89.4%;良好案件154件,占9.3%;合格案件23件,占1.2%;不合格案件2件,占0.1%。

各基层法院案件评查情况一览表

【信访案件评查报告】

四、所评查案件值得肯定的方面

(一)总体来看,审判质量较好,无违法违纪情况

一是绝大部分案件社会效果较好。50起2010年度生效案

信访案件评查报告(三)
关于信访案件办结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信访案件办结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信访局:

根据市信访维稳办《关于认真开展全市信访案件办结情况自查活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中心立即组织专人负责,对2011年1月以来由市信访局书面交办及网上交办的信访案件办结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案件办结情况

今年,我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信访局的指导帮助下,按照省、市关于信访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自身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为落脚点,从提高依法处理信访工作能力入手,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为基础,以抓源头、常预防为重点,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群体性突发事件,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扎实做好信访综治维稳工作,为我市的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

1至7月份,我中心共受理市信访局交办的信访案件14宗,其中书面交办9宗,网上交办5宗。目前,网上交办的案件主要涉及盛世豪园面积差异问题,我们采取集中处理的方式,全部出现面积差异问题的业主都得到了合理的赔偿,已全部办结。书面交办的到期办结5宗(包括3宗明珠广场回

迁、1宗房屋安全鉴定、1宗房屋面积差异),未到期4宗(包括2宗国泰时装城赔偿问题、1宗回迁房产权证问题、1宗要求安排廉租住房),到期的案件办结率100%。对上述案件,我中心都做到件件有登记,案案有责任人,确保每个案件落到实处。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一是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重新制订和完善了我中心信访工作制度,明确信访工作领导接访制、领导包案制、信访工作答复制度、信访维稳工作排查预案、信访值班制度、重点信访对象跟踪包案化解负责制,并将信访工作制度和领导接访日安排表张贴在宣传公布栏。同时,我中心建立健全了信访工作责任机制,由中心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配备2位人员负责处理日常信访工作,层层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坚持每月召开一次领导班子信访工作专题例会,坚持每月做好信访突出问题和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每月月底将信访工作报送市信访局。二是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通过日常接访,认真细致做好信访接待和疏导解释工作,对于重点矛盾纠纷及重点信访户,做到每月排查一次,并通过个案研究力争妥善解决,逐一化解息访。对于确实需要相关责任单位协调的,请示市领导,由市信访局牵头,通过召开信访矛盾纠纷排查会议,寻求解决方法,共同做好化解工作,尽量对群众合理诉求及时给予解决。

(二)增强意识,以理服人。结合房管工作实际,我中- 2 -

心加强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培训和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人权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对于经过反复调解、缠访、闹访的信访户,我中心采取下访、约访和慰问疏通化解等相结合的办法,充分体现人文关怀,以情服人、以理服人,积极引导相关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特殊诉求问题。

(三)整合资源,形成长效机制。我中心积极整合工作资源,集合各方力量,形成化解矛盾的长效机制,把“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落到实处。为了更好地预防和及时化解拆迁矛盾,防止过激行为的发生,我中心在具体实施房屋拆迁过程中,利用自身职能协调相关部门为被拆迁人解决一些拆迁以外的问题,并通过各层次的社会关系与被拆迁人联络感情,采用“感情拆迁”管理模式实施和谐拆迁,使人民的利益得到保护,受损的利益得到补偿,发展的利益得到分享,真正做到和谐拆迁。

三、存在问题

明珠广场回迁户和国泰时装城经营户反映的问题基本都涉及到个人的切身利益,情况复杂,涉及范围广、部门多,政策性强,处理起来难度较大。且都明确要求为其解决实际问题,不达目的,不肯息访。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随着形势的发展,特别是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的招商引资步伐不断加快,城市建设将迎来一个新的里 - 3 -

程,房屋拆迁工作也会越来越多,任务也越来越重,难免会因房屋拆迁、房屋产权纠纷等问题引发信访案件。为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我们明确了今后信访工作的基本思路:一是必须抓苗头,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必须抓根本,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三是必须抓落实,切实履行好信访责任;四是必须抓作风,增强对群众的真感情。

具体工作中,我中心将着力做到“三个进一步”:一是进一步加强信访处臵力量,不断完善“一岗双责”的信访工作模式,充分发挥信访工作专职与各业务室专业紧密结合的工作优势,牢牢把握工作重点,解决好各类信访当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二要进一步完善信访机制,坚持领导班子信访接待日和信访工作例会制度,为信访矛盾化解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不断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三要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牢固树立群众观念,不断强化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把来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当家事,把群众工作当家业,进一步提高信访业务水平,扎扎实实地为群众排忧解难。

英德市房产管理中心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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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案件评查报告(四)
认真开展案件评查 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摘 要 案件评查是找出政法机关执法环节中存在问题的有效途径,通过评查,能够更好地纠正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从而规范执法、维护法律的权威性。本文在此就认真开展案件评查以确保公正廉洁执法作了简要的分析论述。

  关键词 案件评查 公正廉洁 法律权威
  作者简介:苏宇静,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D92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8-205-02
  自2010年以来,为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水平,规范执法行为、深化执法公开、完善执法档案、加快执法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广州市白云区检察院根据上级党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和上级检察机关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全面开展为期三年的案件评查专项活动,合计评查案件60件,促成从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的转变,从寻找案件表面浅层原因向挖掘案件深层原因转变,从个案矛盾化解向促进规范执法的转变。
  一、领导高度重视,确保评查工作取得实效
  我院高度重视,认为案件评查活动是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一次重要契机,是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发生的一项重大举措。为此,我院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制定我院案件评查活动工作方案,成立涉法涉诉案件评查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案件评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案件评查工作顺利开展。在评查案件的筛选过程中,我院按照上级的要求,重点选取了近年来我院办理的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典型案件,力求通过案件评查查找问题,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学习借鉴,促进自身执法水平的提高。
  我院侦监、公诉、反贪、民行、控申五个部门分别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了案件评查小组,明确了案件评查的方法和程序,务必确保评查工作科学规范,取得实效。如反贪局案件评查小组通过阅卷、调查和评议等方式,主要围绕办案的过程是否存在违反诉讼程序、办案的法律依据是否确切、扣押涉案款物是否依法处理、办案的法律效果是否良好等方面,对五件职务犯罪案件逐一进行了评查,确保案件实体、程序合法;公诉科案件评查小组由负责案件审批的副科长、业务骨干及两名内勤组成,在案件自查中认真查找审查起诉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准确剖析问题成因,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强化执法薄弱环节。通过这次的案件评查活动,我院各办案部门均提高了对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认识。
  二、全面开展案件评查工作,总结好的经验做法
  三年来,我院开展的案件评查活动有三个特点,一是案件数量多,一共选取了我院2007年以来办理的60件案件进行全面评查;二是案件代表性强,涵盖了职务犯罪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民事申诉、信访接待等办案工作,涉及罪名广泛,有故意伤害、赌博、抢劫、盗窃、强奸、绑架、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房屋确权纠纷、离婚纠纷、执行异议等;三是案件评查细致全面,在案件自查过程中,各办案部门案件评查小组对每一件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了全面阅卷和梳理分析,并对公安机关及我院参与了诉讼过程的办案部门的执法工作进行了系统评价,既总结了我院办案部门值得肯定的办案经验,也对下一步如何提高办案质量,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对这20件案件的评查,我们发现,执法机关的办案活动总体而言是合法的、规范的:
  1.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合法,不存在超期羁押的情况。
  2.反贪部门严格遵照实体法和程序法办案,文明执法,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在暂扣赃款赃物的管理和处置方面没有出现违法违纪现象,也不存在徇私舞弊、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超期羁押等违法办案现象。
  3.侦查监督部门的审查逮捕工作认真细致,立案监督及时充分,情节认定准确,适用法律准确,没有发现违法事由。
  4.公诉部门的审查起诉活动坚持重事实、重证据、重调查、重程序,在案件提起公诉的同时发出量刑建议,适用刑事和解时切实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
  5.民行部门依法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一方面着力于维护法院判决和执行工作的权威性,另一方面积极释法说理,做好申诉人和被申诉人的调解、教育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
  6.控申部门坚持依法办案、坚持释法说理、坚持多方联动,接待群众热情有礼,来访记录翔实准确,及时分流、转办、答复,积极做好信访人及其家属的息诉罢访工作,妥善解决多起缠访案件。
  在一些重大、疑难、复杂或有社会影响的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我院坚持民主集中制和由检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办案部门能够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切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确保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我们认识到,确保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绝不能有丝毫放松。通过开展案件评查活动,我院发现各办案部门日常的执法办案活动确实还存在着一些漏洞和不足。虽然上述这些问题对于案件的定性、办案效果没有实质性的不利影响,但及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将有利于我院检察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此,对于本次案件评查活动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不足,我院予以高度重视,要求一线办案人员切实加强责任意识、质量意识,要让案件在实体上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也要在程序上做到无可挑剔。我们及时责成办案部门和承办人员予以说明,剖析问题存在的深层次原因,并提出相应整改措施,进一步了细化和完善办案程序,完善健全办案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克服干警重实体轻程序、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的思想观念,引导干警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时刻承持“忠诚、公正、清廉、为民”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增强检察官的职业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审查逮捕工作
  要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重,进一步提高办案水平,保证又快又好的审查办结案件;要重视法律文书的规范性、严肃性,加强法律文书写作方面的业务培训;要加强与公诉科的联系,完善和落实捕诉衔接工作机制。   (二)审查起诉工作
  要建立案件质量定期通报机制,定期召开案件质量分析会,强化办案干警认真、严谨、细致的责任心;要坚持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发挥集体智慧,合力攻坚克难;要坚持特殊案件挂牌竞办制度,将部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公开挂牌,实行竞办,确保案件办理质量;要进一步完善科室量化考核机制,促进干警办案水平的提高。
  (三)自侦工作
  要严格依法文明办案,确保案件实体合法、程序合法;要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进一步加强审讯突破、侦查技巧、信息技术运用和笔录制作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侦查一线干警的业务素质。
  (四)民行工作
  要加强对民商事法律和民事政策的学习,提高释法说理工作的水平,以取得最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要制定具体的案件审查和汇报考核制度。
  (五)控申工作
  要进一步总结成功化解闹访、缠访案件的经验做法,积极创造条件妥善办结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要继续完善、大胆创新有利于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机制。
  三年来,我院案件评查工作领导重视,指导思想清晰;目标明确,方案计划有序;机制健全,工作措施有力。下一阶段,我院案件评查工作还可以在三个方面予以改善。
  三、对深入开展案件评查工作的思考
  一是要强调案件质量标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是案件质量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今后开展案件评查,要充分发挥案件评查的监管功能,认真组织开展案件质量定期评查、专项评查和重点评查,严格评查程序、评查标准和评查方法,对评查中发现的案件质量问题,根据主要问题和次要问题、共性问题和个别问题、内容问题和形式问题、责任问题和制度问题等不同情况分别进行认真归纳、疏理、细化,并通过定期通报、点评讲评、专题报告等形式,对被评查的案件作出整体评价和分项评价,明确案件质量中好的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需要改进的问题,确保评查意见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依据结果进行奖惩。建立个人执法办案工作档案,记录个案评查结果,强化对业务素质、办案效果的跟踪考察,并作为个人绩效考核与职级晋升的参考。
  二是要注重评查方法。尽可能多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律师代表参与评查全过程,进一步体现评查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例如,案件评查工作小组复查时,邀请精通法律的律师、警官、法官等法律专业人士和检察联络员等,以“监督者”的身份共同参与阅卷、评议、评分和总结等评查工作,提高评查效果。
  三是要深化评查效果。以评查促排查,抓好源头治理,规范办案工作,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和执法公信力。案件评查工作小组联合案件管理部门、检委会对案件评查过程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及时督促案件承办人进行改正,并责令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同时,对所评查出的案件质量问题进行综合归纳,整理分类,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形成书面情况汇报交检委会和院党组,有针对性地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干警进行学习教育,从而达到以评查提质量的目的。

信访案件评查报告(五)
论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的完善

  摘 要 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有利于加强执法监督,强化执法办案质量,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自2010年来,笔者所在单位就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开始为期三年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并将其发展为一项长效机制,这与其业已成熟的规范化建设及绩效评估息息相关。文章结合笔者所在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就如何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提出一些个人见解。

  关键词 案件质量 评查 方法
  作者简介:蓝婷婷,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D9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10-057-02
  案件质量评查,又称为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或案件质量内部监督。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是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强化执法办案质量,规范执法行为,深化政务公开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完善执法档案,加快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通过在检察机关内部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总结办案过程中的实践经验,还有利于规范办案人员的执法行为和增强工作责任心,有利于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维护司法公正。自2010年起,笔者所在院就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开展“百万案件评查”活动的工作方案》和省、市、区委政法委相关文件的要求开展为期三年的案件质量评查专项活动,进一步健全了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促进了执法办案质量的明显提高。
  一、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概述
  (一)评查的范围
  案件评查主要是针对三类案件进行综合评判:一是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案件。此类案件关乎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也是检察机关做好化解社会矛盾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二是容易产生违纪违法滋生腐败的案件,主要是自侦案件、扣押涉案款物案件。三是部分刑事案件,突出评查不捕、不诉案件。
  (二)评查机制和方法
  案件评查要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阅卷、座谈、调查、走访、评议等方式,对执法办案的过程、结果、依据、效果进行评查,具体做法是:先由案件评查领导小组确定案件自查的重点案件并分配具体的案件数量到各个科室,在此基础上案件评查小组负责筛选评查案件,报政法委审核后,将筛选出来的案件反馈回办案科室,办案科室安排资深检察人员采取查阅案卷、科室讨论等方式对案件进行细致评查并形成自查报告。科室自查结束后,在评查小组内开展交叉评查,以求更好地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案件复查小组则负责对评查案件进行复查,查漏补缺,检查案件评查工作是否客观、全面、规范、合法,保证每一个案件都经过筛选、自评、交叉评查、复查和综合评定等五道评审程序。
  (三)评查的作用
  通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执法规范化,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公信力。如笔者所在院通过开展为期三年的案件评查工作,就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一是案件质量评查综合评定均达到了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无论是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案件,还是部分容易产生违法违纪、贪污腐败案件和部分不批捕、不起诉案件,都做到程序合法,结果公正,达到定纷止争,息诉服判的效果。
  二是以开展的规范化建设和绩效考核为契机,提高了检察工作、执法办案水平。在笔者所在院规范化建设和绩效考核的基础上,通过对已办结案件的评查和反思,创新办案方式方法,使所有案件的办理都能严格合乎法律规定;加大对干警办案素质和专业素养培训和考核力度,提高了办案质量。
  三是通过案件评查工作实现自查自纠,加强内外监督。案件评查活动采取组织阅卷、座谈会、调查、走访、评议等形式对执法办案的过程、结果、依据、效果进行认真细致的评查,对办结案件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大力促进办案质量的提升和检察公信力的提高。
  三、案件质量评查中存在的问题
  (一)重于程序,轻于实体
  从当前案件质量评查运行的实践来看,案件质量评查往往侧重于程序评查,而对实体方面的评查较少,对于提高案件质量方面的指导效果不明显。诚然,程序方面的评查十分重要,因为“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程序不公自然导致实体不公。案件评查侧重于程序评查的现象也有部分原因归结于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的运行尚不成熟,制度不健全,操作性不强,对实体及法律文书进行评查难度较大。
  (二)自查部门的重视程度不足
  在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的过程中,部分自查部门对评查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针对部分案件的评查停留在表面,不深入具体,形成的自查报告深度不够,难以真正反映办案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因参与评查的专家大部分都从业务部门中抽取,其本身也是办案部门的主要骨干,日常工作繁忙,当评查时间遇上办案高峰期,人力和精力上无法充分支持。
  (三)评查成效有待提升
  经了解,案件质量评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也发现了一些较为基本的问题,如法律文书制作格式不统一,制作不够严谨等,案件评查效果也因此大打折扣,与案件质量评查的最终目的背道而驰,从而使对案件的管理监督流于形式。
  四、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的建议
  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
  (一)重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人民群众满意是检验政法工作的根本标准,案件评查取得的成效事关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因此,要求各业务部门高度重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干警的组织学习和教育,提高干警的工作责任心。同时,积极发挥检察委员会议案决策的作用,通过检察委员会审议案件、案件质量评估中发现出现质量问题的案件,由检察委员会直接责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整改落实,对于出现严重案件问题的部门及责任人,启动倒查机制予以相应处分,防微杜渐,避免重复犯错。
  (二)案件质量评查应避免流于形式   广东地区一些检察院的案件评查工作开展得较为成功,其中一些经验做法可供借鉴。如可以采取以下做法进一步完善案件评查工作:(1)人员组成调整。及时调整评查领导小组和常设机构的部分人员,调整、增补案件评查人员库人员,强化“一把手”负总责、专人抓落实的工作格局。(2)严格设计方案。部分检察院的案件管理部门进一步完善评查方案,从执法程序、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文书制作、案卷装订等各个方面设定科学的评分标准和评价档次,对考评程序进行更为严格的设计。(3)创新评查方式。如汕头、肇庆统一由市院统筹指导,采取市院自评、复评和基层院交叉评查的方式。深圳市院采取抽查方式,组织3次全院案件考评,对155宗案件进行“实体处理意见、办案程序和执法行为”三位一体的考评。珠海市院由案件管理中心、纪检监察室、区院案件管理中心人员组成评查小组对2011年全市自侦的撤案、不诉案件和法院判决无罪的13件案件开展了评查,有效促进办案质量的提升。
  (三)案件质量评查人员的科学配置
  针对发现个别案件质量评查专家人员,或质评人员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高的问题,除了加强对其的学习和教育,还需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调整案件质量评查小组人员的组成。在保持质评人员总体合理的知识结构上,即至少保证有一名精通业务的资深检察官负责与其业务专长相对应的案件评查。这是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前提条件,要选调那些政治业务素质好,具有良好道德品行的检察官承担案件评查工作,这是保证评查结果公平、公正的重要保障。
  二是对评查人员实行轮换制度。案件质量评查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学习平台,评查人员在评查案件时,有机会接触各种类型的案件,可以吸收到许多平日难以获取的经验,在发现问题的同时也能引以为戒,避免在日后的办案工作中重复犯同样的错误。
  三是对评查人员的业绩进行单独考核。有条件的检察院应当依托绩效评估体系对评查人员的该项工作进行考核,增强其工作责任感。
  (四)强化运用评查结果
  设置案件质量评查的初衷是为了加强执法监督,强化执法办案质量,规范执法行为,而不是在监督程序之外再增加一个对案件进行审查的环节。评查的结果是对内的,对差错案件,需做到查明责任,及时纠正,吸取教训,以利于办案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笔者认为,可以将案件质量评查的结果运用纳入纪检监察备案,由案件管理中心将案件的评查情况向纪检监察室备案,由纪检监察室决定是否予以个人执法档案登记;构建检察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结合绩效考评机制,对部门案件的质量评查综合结果作为对业务部门规范化管理评审的参考指标,对具体案件的质量评查结果作为绩效评估体系考核干警绩效的参考指标,双管齐下强化案件质量考评结果的运用。
  参考文献:
  [1]王亚明,杜万松.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现状及完善对策.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06(7).

信访案件评查报告(六)
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

  去年以来,河南省唐河县检察院通过不断完善评查工作机制,促进了办案干警质量意识、精品意识提升,确保了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运行。

  一是重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在多次组织学习最高检《案件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对本院自侦部门办结的案件进行评查,撰写调研报告,对发现的10类54个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成立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督促评查工作、公示评查结果、通报问题整改情况。成立以检委会委员、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两个专业化评查组,3人组成网上案件质量评查组,12人组成纸质案件质量评查组,对两类案件的质量进行专门评查。
  二是确保案件质量评查实效。重点对案件实体、程序、法律文书和卷宗装订等4个方面进行评查。在案卷类型上,网上案卷全部评查,纸质案卷采用重点评查、随机评查和专项评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将评查程序分为发布通知、部门自查、组织评查、通报、讲评、整改等6个程序,严格进行规范。2014年以来,该院共评查案件947件,发现缺少权利义务告知书、认定数额不准、引用法律条文不全等13类问题,通报案件质量情况8次,通报批评6人,跟踪个案整改15件。
  三是延伸案件质量评查作用。积极探索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运用到检察队伍、业务、事务工作中,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全面提升。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的推行,使全院干警的规范司法意识得到普遍增强,去年,该院共办理各类案件1550件,无一起错案、无一起违反程序、无一起涉检信访。在实行网上案件日评查、纸质案件季抽查的基础上,该院还开展了“十大精品案件”、“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选出质量高、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好的典型案件。其中,周某等6人受贿窝案,高某等3人徇私枉法、受贿串案,还被省市检察院评为2014年度“十大精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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