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的产生——基于我国非正规金融制度变迁的需求视角

来源:百科 时间:2016-08-30 09:48:32 阅读:

【www.zhuodaoren.com--百科】

小额贷款公司的产生——基于我国非正规金融制度变迁的需求视角(一)
农村金融学在线作业C

1. 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组织机构包括( )。

监事会 经理层 以上都不对 社员大会 理事会

本题分值: 5.0 用户得分: 5.0

用户解答: 监事会 | 经理层 | 社员大会 | 理事会 知识点:

2. 下列机构属于只贷不存的是( )。

典当商行 村镇银行 以上都不对

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 小额贷款公司

本题分值: 5.0 用户得分: 5.0

用户解答: 典当商行 | 小额贷款公司 知识点:

3. 下面对小额贷款公司设立条件描述正确的是( )。

小额贷款公司应有符合规定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应有必要的营业场所、组织机构、具备相应专业

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以上都不对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单

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

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县级行政

区划的名称,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需符合法定人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

限公司应有2-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本题分值: 5.0 用户得分: 5.0

用户解答: 小额贷款公司应有符合规定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应有必要的营业场所、组织机构、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 | 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 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需符合法定人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知识点:

4. 贷款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包括( )。

办理资产转让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资产业务 办理各项贷款 办理票据贴现 办理贷款项下的结算

本题分值: 5.0 用户得分: 5.0 用户解答: 办理资产转让 |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资产业务 | 办【小额贷款公司的产生——基于我国非正规金融制度变迁的需求视角】

理各项贷款 | 办理票据贴现 | 办理贷款项下的结算 知识点:

【小额贷款公司的产生——基于我国非正规金融制度变迁的需求视角】

5. 村镇银行的股权设置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

最大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0%,单个自然人股东及关联方

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5%,单一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一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5%。 以上都不对

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或惟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 村镇银行股东不得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

任何单位或个人持有村镇银行股本总额10%以上的,应当事前报经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审

批。

本题分值: 5.0 用户得分: 5.0

用户解答: 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或惟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 | 村镇银行股东不得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 知识点:

6. 我国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差距表现在( )。

农村信贷资金供应与新农村建设形势不适应 以上都不对

服务需求方式更加多样化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机构网点较少,覆盖程度比较低 中西部金融服务需求更加突出

本题分值: 5.0 用户得分: 5.0

用户解答: 农村信贷资金供应与新农村建设形势不适应 | 服务需求方式更加多样化 |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机构网点较少,覆盖程度比较低 | 中西部金融服务需

在实现第一阶段目标的同时,收取必要的利息以弥补借款成本的阶段 以上都对

小额信贷机构吸引商业渠道资金达到金融持续性,进而逐渐实现正规化的阶段 以上都不对

强调为穷人提供贷款资金和穷人偿还能力为中心目标阶段;

本题分值: 5.0 用户得分: 5.0 用户解答: 在实现第一阶段目标的同时,收取必要的利息以弥补借款成本的阶段 | 小额信贷机构吸引商业渠道资金达到金融持续性,进而逐渐实现正规化的阶段 | 强调为穷人提供贷款资金和穷人偿还能力为中心目标阶段; 知识点:

10. 小额信贷的运作机制( )。

检验性贷款 小组联保 以上都不对 贷款收回 后续放款承诺

本题分值: 5.0 用户得分: 5.0

用户解答: 检验性贷款 | 小组联保 | 后续放款承诺 知识点:

11. 小额信贷的抵押担保方式( )。

小组联保 以上都不对

【小额贷款公司的产生——基于我国非正规金融制度变迁的需求视角】

小额贷款公司的产生——基于我国非正规金融制度变迁的需求视角(二)
金融发展中的非正规金融:制度经济学的视角

金融发展中的非正规金融:制度经济学的视角

第一节 非正规金融概述

非正规金融是指那些没有被官方监管、控制到的金融活动(Kropp, et al.,1989 ;Adams & Fitchett,1992;World Bank,1997;Anders Isaksson,2002)。在很多发展中国家里,非正规金融处于一个重要位置(Ghate,1992;Adams & Fitchett,1992; Meyer & Nagarajan,2000),按照Montiel(1993)的研究,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国家中,非正规金融大约占金融市场总量的33%到75%。然而传统的金融发展理论并没有给予非正规金融足够的重视,在麦金农-肖的分析框架里,非正规金融是一种效率低下的融资安排,无论在成熟市场经济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都不重要。麦金农-肖认为,非正规金融不仅扰乱了金融信贷秩序,还损害了公众(尤其是小商人)的利益,由于它们的活动是隐蔽的,它们极易妨碍政府货币政策的实施,而且,隐蔽的货币分配还会损害总体资本配置效率。因此,他们认为,尽管从短期来看,非正规金融参与市场有助于缩小存贷利差,对经济发展可能有一定作用,但从长期来看,其作用并不大”(爱德华·肖,中文版第143-145页,1988)。

麦金农-肖的分析框架是基于新古典经济学的,随着信息经济学和博弈论的兴起,非正规金融正重新被审视,1 按照林毅夫等(2003),由于金融交易的特征,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事先的逆向选择和事后的道德风险可能是非正规金融广泛存在的一个更为根本的原因。金融系统具有降低风险、有效配置资源、动员储蓄、便利交易和加强监督和管理的功能(Levine, 1997),很多时候非正规金融同样能行使以上一些功能2。

相对于城市地区,农村地区非正规金融更加活跃,在德布拉吉·瑞所著的《发展经济学》中,专门的一章被用来讨论农村信贷市场中的非正规金融(中文版第500页-第559页,2002),这或许如Chandavarkar(1985)所指出,正规金融是一种倾向于城市的、制度化和组织化的体系,而非正规金融是非组织化、制度化的,它适应于传统的、农村的、固有的经济模式。就中国农村地区来说,非正规金融极其普遍。温铁军(1999)对东中西部15个省份的调查发现,民间借贷的发生率高达95%;何广文等(1999)的调查发现,农户贷款中来自民间借贷的比重高于75%;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的调查显示(曹力群,2001),2000年每个农户累计借入款为1020元,其中约700元来自民间借贷,约占68.6%;IFAD(2001)的研究报告指出,中国农民来自非正规金融的贷款大约为来自正规金融市场的四倍。对农村地区非正规金融的最新调查见周立(2004)。虽然非正规金融不等于高利贷,但高利贷是其中的主要部分3。在温铁军(1999)的调查中高利率的民间借贷率高达85%。

尽管由于金融交易的特征,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事先的逆向选择和事后的道德风险可能是非正规金融广泛存在的一个更为根本的原因,但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兴起的确是发生在转轨经济中的故事。如果说非正规金融是对转轨经济中政策扭曲和金融抑制的理性回应(Fry,1995;Anders Isaksson,2002),但又如何解释其是在上个世纪80年代中后期才兴起的?在中国这个具有“二重结构”(张杰,1998)的国家里,中央政府往往具有强大的控制力,1 Stiglitz & Weiss(1981)的均衡信贷配给模型为非正规金融内生性的形成提供了理论框架;沿着信息经济学的思路,Braverman & Guash(1986)、Steel,et al(1997)等分析了非正规金融的信息优势;Stigliz(1987、1990)、Besley & Coate(1991)、Bell, et al.(1997)、Smith,et al.(1999)、Arndt et al.(2001)、Chakrabarty & Chaudhuri(2001)等分析了非正规金融的担保优势;Aleem(1990)、Hoff & Stiglitz(1997)、Ghate(1992)、Bell ,et al.(1992)、Gupta & Chaudhuri(1997)、Bose(1998)、Ray(1998) 等研究了非正规金融中的利率决定问题。

2 Bouman(1995)、Calomiris & Rajaraman(1998)等讨论了非正规金融降低风险的功能;Braverman & Stiglitz(1986)等讨论了非正规金融监督与控制的功能;Adams & Canavesi(1989)、Waldron(1995)、

Begashaw(1978) 等讨论了非正规金融储蓄动员的功能; King & Plosser(1986)、Williamson &Wright(1994)等讨论了非正规金融便利交易的功能。

3 现阶段法律规定,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借贷属于高利贷。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1991年第四条。

但农村非正规金融为什么屡禁不止?另外,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兴起对农村金融制度变迁又有何意义?本章围绕上述问题,对转轨经济中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兴起从制度经济学的视角作出分析。

第二节、非正规金融兴起的制度背景:国家控制下的农村金融

在计划经济时期,优先发展资本密集型重工业的赶超战略在资本稀缺的条件下内生决定了金融资源配置上的城市偏向行为(林毅夫等,1994),农村金融机构只是动员农村储蓄以提供城市工业化资金的一个渠道(林毅夫,2000),故在转轨经济以前,国家对农村金融的控制是赶超战略下必然的逻辑结果。然而,在转轨经济中,国家对农村金融的控制却似乎与整个农村改革的画面不相协调。总的说来,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中国农村改革,一方面是国家集中控制农村社会经济活动的弱化,另一方面是农村社区和农民私人所有权的成长和发展(周其仁,1995),但在农村金融领域,国家并没有退却4。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广大农村地区的推行,使得农民成为土地剩余的占有者,由此而引发的积极性的提高,被许多人认为是导致上个世纪80年代初农业持续高速增长的首要原因(如MacMilliam,Whalley, Zhu,1989; Liu,1992)。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大部分产出增长的收益为农民所占有,国民收入分配也由此开始向个人倾斜。国民收入分配向个人倾斜导致国家财力下降(马永,1998)。随着国家财政实力的弱化,在政府对国有企业存在刚性的金融资源的供给约束5下,国有企业对金融资源的需求与财政拨款之间的矛盾开始激化,在否决了过去财政大一统的分配模式方案后,决策层很快意识到,金融机构应在分配调节社会资金上发挥更大的作用。1980年召开的关于金融改革的国务院会议明确指出,推动金融机构改革以部分替代财政拨款职能是以后金融改革的主要方向,故从1979年到1984年,在政府主导的背景下,由各个专业银行构成的一个庞大的国有金融组织体系在短时间内形成,并迅速地将机构向广大农村地区延伸。国有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设置几近整齐划一,即都按人口和行政区划设置,这种设置方式是符合政府尽可能控制和动员农村金融剩余的意图的。与维持并扩大国有金融配置资金的规模和稳定性相适应,国家控制农村金融的最有效手段是建立国有金融产权在农村地区的垄断性地位,形成垄断性的金融制度安排,从这个视角出发也不难理解为什么在1984年国务院批转了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改革信用社管理体制的报告》,把农村信用社纳入了农业银行的行政管理体系中,由此农村信用社成了农业银行的“基层机构”,走上了“官办”的道路。

国家对国有企业存在刚性的金融资源的供给约束,并不仅仅发生在改革的初期6。国有银行向国有企业提供信贷从长期看已蜕变为一种注资行为,然而,国有银行却不可能从国家财政那里得到多少所有权资本,股权融资或发行金融债券要么受到限制要么成本太高,相比之下,只有居民的储蓄存款可资利用了(张杰,2000)。麦金农(1993)发现,在中国改革开始的这段关键时期里,占总人口3/4以上的中国农民出人意料地以净贷款人的身份为其他经济部分贡献了金融剩余。事实上,中国农民以净贷款人的身份向外贡献金融剩余远不止改革开始的这段时期。通过分析农村信用社的存贷差和邮政储蓄机构在农村吸收的存款,可以测算出,在1978-2001年间,农村资金净流出7196.3亿。如果再考虑农村资金通过农业银行等国有银行流出的情况,实际上自1978年来,农村资金通过金融渠道的净流出要大于9842.3亿元(瞿照艳等,2004)。 4 如果说中国农村改革是“向私人决策的回归”,那么国家对农村金融加以控制实际上是剥夺和限制农户及其农村企业的金融决策自主权(张曙光、赵农,2002)。为什么国家能够对农村金融保持足够的控制力,相关解释可参见张杰(1998)的“中国社会二重结构”论或者张曙光、赵农(2002)的“农民弱势”论。 5在国家为了保证国有经济产出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相对比重的缓慢下降(张军,1998),实现在转轨经济中所谓的“增长衔接”(张杰,1999)的情况下,尽量保持国有经济产出的稳定性成为渐进改革中的内生变量,而这意味着国有企业必须得到及时而有力的金融支持。

6 即使在1996-2000年期间,国家采取谨慎的货币政策和严格的金融监管措施,导致国有银行出现“惜贷”行为,然而研究表明,对国有企业的信贷约束政策仍是无效的(郑江淮,2001)。

麦金农(1993)曾经用金融二元主义概括中国在实现成功的经济转轨过程中所存在的特殊的过渡金融安排。这种特殊的金融安排就是:一方面,从一个高度集中但又“消极”的国有银行系统起步的社会主义国家在自由化的开始阶段必须以强有力的行动硬化货币与信贷系统(即国家的金融控制与金融约束);另一方面,在金融条件得到稳定之前,工农业中的非集中厂商最好主要依靠自筹资金,以及从非货币性金融资源那里借款。金融二元主义有助于我们理解转轨经济中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兴起,或者说,金融二元主义正是农村非正规金融兴起的逻辑起点。

第三节、非正规金融的产生:一个诱致性制度变迁过程

国家以金融剩余的形式对农村经济剩余的切割与转移构成了改革以来中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一个鲜明特征。然而,应该承认,农村金融剩余的外流在1985年以前并没有给农村经济带来显著的负面影响,这是因为在这段时期,农村经济增长对资本的需求较低:在农业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散发的活力在继续;在农村工业上,乡镇企业还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这种投入结构所需的配套资本相对较少。然而,自从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激发的增产潜力已消耗殆尽(姚洋,1998),农民将不得不为几乎所有的小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改良提供资本(Kenneth Lieberthal,1986);更关键的是,乡镇企业开始表现出令经济学家不能完全预料的特征,那就是它的技术选择道路开始出现偏差,它的技术变化并没有如正统的理论所期望的那样沿着技术中性或节约资本要素的路径发展,相反,资本的密集度却有不断提高的趋势(陈剑波,1999;大琢启二郎等,2000;张军,2002)7。

总之,自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农村金融

本文来源:http://www.zhuodaoren.com/shenghuo368713/

推荐访问: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制度
扩展阅读文章
热门阅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