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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学院: - 集美大学教务处
关于2012年“双专业”补录及培养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学院:
2012年我校开设英语(商务英语方向)、法学、财政学(理财与税收筹划方向)、金融学、国际经济贸易、工商管理、会计学等七个第二专业。为做好2012年“双专业”的培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www.fz173.com_集美大学教务处。
一、为满足更多同学修读第二专业的需要,允许未申报的同学在9月3日—9月7日补报第二专业。申请修读第二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集美大学“双专业”制管理办法》(集大教[2005]11号)和《集美大学2012年“双专业”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各专业培养方案对招生对象的特定要求。教务处将根据各专业学生的补报和考核情况,择优录取,于第二周公布各专业的补录学生名单。
二、已录取修读第二专业的学生于本学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第二专业所在学院办公室办理当学期注册缴费手续,修读第二专业按学分缴费就学,按每学分90元收取。将已审批的《集美大学“双专业”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财经学院:9月12日下午在财院办公楼注册;政法学院:9月19日下午在政法学院办公楼注册;外国语学院:详见
三、第二专业上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双休日,个别课程可安排在寒暑假。编排课程表时,要注意所使用教学资源不能与主修专业课程、公共选修课程、重新学习课程及其他全校性教学安排冲突。课程表报教务处和校园管理中心备案。
四、第二专业所在学院应根据《集美大学2012年“双专业”制实施办法》办理注册和收费(按当学年安排课程的学分数收费)手续。学生注册结束时,将注册情况报教务处备案。在学生注册时发放课程表(人手一份),并着手建立第二专业学生学习档案,妥善保管。根据第二专业培养方案,督促学生补修未修过的公共基础课程。
五、第二专业所在学院应做好第二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于第三周将在读的第二专业学生名单报一份给教务处,并及时将不继续修读的学生已修成绩打印一式两份,一份送学生第一专业所在学院存档,一份送教务处。
六、各学院要按规定做好“双专业”学生的培养和管理工作,其教学管理的要求与主修专业的教学管理要求相同。各学院要确保修读“双专业”学生的教学质量。www.fz173.com_集美大学教务处。
七、请各学院务必将以上精神通知到学生。
集美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日
【二】:免 听 申 请 表 - 集美大学教务处
www.fz173.com_集美大学教务处。免 听 申 请 表
注:本表由学生填写,由院(系)办公室存档。报教务处、学生处备案。
【三】:通识课程清单 - 集美大学教务处
集美大学尔雅通识课程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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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调 课 通 知 单 - 集美大学教务处
调 课 通 知 单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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