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来源:百科 时间:2016-09-26 11:13:28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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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萍乡学院专业】萍乡学院招生网站-萍乡学院分数线

【萍乡学院专业】萍乡学院招生网站-萍乡学院分数线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各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和学院合法权益,结合学院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萍乡学院(教育部国标代码10895)办学类型:全日制综合性本科院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办学地点:江西省萍乡市第三条  学校2014年面向全国27个省(市、区)招收全日制本、专科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纪检监察办公室、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五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办公室,隶属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六条  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办学条件、学科特点、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 各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册。 第七条 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报请生源地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后,学校可对跨省计划内的专业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八条  按教育部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条 在招生录取时,我校一般按照100%~120%的投档比例查阅各省(区、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 第十一条  专业录取原则:同一批进档考生的专业按“志愿优先,高分优先”的原则,先安排专业第一志愿,对不能满足的再安排专业第二志愿,直到调剂为止,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 另在江苏省采用“先分数后等级”录取规则,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文理类: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依次录取,专业与专业之间没有分数级差。 体育类:根据各省(区、市)的体育类投档规则录取。           艺术类:认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可各省艺术统考成绩,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上线后,按各省艺术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各省(区、市)对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等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  学校所有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十五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六条  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 第五章 收费标准第十七条  学校严格按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 各专业收费标准请查询“萍乡学院招生信息网”。

第六章 奖励、奖学、助学贷款措施第十八条  1)对优秀学生的奖励政策:①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③学校奖学金:1000-1500元/年/人;2)对贫困学生的扶助措施:①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人;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人;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人。 ②学校助学金:500元/年/人。 ③学校设立爱心助学基金、勤工俭学岗位等;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08〕196号)的要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当地市教育局申请,可办理最高限额为6000元/年的助学信用贷款。 第七章  附则第

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萍乡学院本年度本专科层次招生,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萍乡学院二O一四年四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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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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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5年萍乡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2015年萍乡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15〕4号)文件精神,2015年我校将招收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相关专业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

一、招生名额

今年我校招收“专升本”学生30名。

二、推荐条件

根据省教育厅《江西省普通高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暂行办法》(赣教高字[2015]17号),在本人自愿报考的原则下,经高校推荐的2015年江西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均可参加我校的选拔考试,具体报考专业及考试科目见附件二。推荐选拔的条件:

1.经统招入学的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2.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成绩优秀。专科学习阶段没有考试舞弊现象,没有受记过及以上处分。

三、推荐及报名办法www.fz173.com_萍乡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1.各推荐学校依据上述推荐条件确定推荐名单。学生原则上只能报考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录取后一律不得转换专业。跨专业“专升本”学生须补修所学本科专业前两年的课程,凡专科期间已修读并达到免修要求的课程,按相关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方可免修。

2.被推荐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到所在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科或教务处教务科办理以下报考手续:

①填写《江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推荐表》一式三份(并贴上四张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其中多附一张粘在报名表上方)和一张电子照片(要求是jpg格式,图像文件名为*.JPG,其中*为姓名+身份证号码,背景要求是浅蓝色,采集照片要求图像大小约为192*144(高*宽),比例为4:3,照片文件大小不能超过50K);

②按赣发改收费字[2006]446号文件规定交报名考试费130元/人;报名费统一汇入中国银行账户(单位名称:萍乡学院,开户行:中国银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号:197703665527),并注明推荐学校,报名时请提交缴费收据复印件;

③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张;

④交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考录检表复印件1份(必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复印的高考录检表考生本人的考生号必须清晰明了。

3.上述材料连同《2015年“专升本”报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五)经推荐学校审核盖章后,于5月18日前由各推荐学校统一寄送我校招生就业处。汇总表的电子稿请以Excel格式发送到,材料不全者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四、选拔考试及时间安排www.fz173.com_萍乡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1.凡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均需凭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全省英语统考和我校组织的有关考试,考试时请考生自带英语调频接收机(86.5兆赫)参加考试。英语考试时间为6月6日上午,两门主要基础课考试时间为6月6日下午和6月7日上午。

2.我校“专升本”有关信息及本次考试大纲(供参考)一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登录我校招生就业处网站(

语教学基本要求》为依据,考试题型可参考往年全省高校专升本英语考试试卷。

3.报名地址:萍乡市萍安北大道211号萍乡学院招生就业处(至善楼一楼)

推荐报考我校“专升本”考试的学生请于2015年6月6日之前一周内凭本人身份证到我校教务处考务科(至善楼二楼)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考试地点:萍乡学院英华楼(外地考生到萍乡市后可乘市内19路、20路、25路公交车抵达)。

五、录取

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1.在全省英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我校划定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再分专业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预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

3.凡被预录取的考生由其本人凭统招应届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原件到我校领取由省教育厅盖印的《入选通知书》并办理户口迁移及学籍迁移手续,录取的学生将随我校本科三年级相同专业班级学习。入学要求于7月初登录招生信息网查询。

六、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接受本科教育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我省户籍2009年以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退役后,可自愿报名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 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专升本实行计划单列,考试科目与学校同专业普通考生相同,单独划线录取,考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到学校招生就业处报考。

七、毕业待遇

凡经考试选拔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专升本”学生,享受统招本科生同等待遇。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考试合格,由我校按照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及国家相关文件要求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即注明“专升本”)及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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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它未尽事宜请向萍乡学院招生就业处咨询。

热忱欢迎广大优秀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踊跃报考萍乡学院!www.fz173.com_萍乡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萍乡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5年4月21日

【三】:关于做好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X教办字【2016】16号

有关高校:

根据《XX省普通高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暂行办法》(X教高字〔2015〕17号),为切实做好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高校

2016年我省招收专升本普通高校(共22所):江西财经大学、华东交通大学、东华理工大学、江西理工大学、井冈山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江西中医药大学、景德镇陶瓷大学、赣南医学院、宜春学院、上饶师范学院、九江学院、南昌工程学院、江西警察学院、新余学院、萍乡学院、景德镇学院、江西科技学院、南昌理工学院、江西服装学院、南昌工学院、江西工程学院。

二、招生计划

有关招生高校确定招生专业及人数,报省教育考试院汇总,经省教育厅核定批准后,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发布,专升本招生计划包含在2016年下达给各高校本科招生总计划之内。

三、推荐选拔办法

按照《XX省普通高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暂行办法》,凡符合选拔条件的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可自愿报名,经所在高校推荐和资格审查,考生参加全省统一选拔考试,招生高校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招生高校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予以公示。

四、报名工作

考生所在高校负责专升本考试招生的推荐和资格审查工作,考生到所在高校教务处申领、填报“江西省201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3份。考生只能选报一所高校,并缴纳报考费。各推荐高校须于5月20日前将推荐表一式2份及考生个人一寸照片报送招生高校。各招生高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数据上报要求,统一采集考生报考信息。

报名考试费按省发改委《关于核定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6〕446号)规定,招生高校收取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每人100元(原定报名费130元,其中英语科目考试费每人30元,因我省专升本英语科目成绩采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笔试成绩,不另行组织英语科目全省统一考试,免收)。

五、选拔考试

选拔考试两门基础课考试由招生高校负责组织实施(包括命题、制卷、划线等),考试时间统一为6月4日。英语科目成绩采用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笔试成绩,省教育考试院按照适当比例确定全省英语科目(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笔试)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高校可在省控线之上,划定本校的英语科目录取分数线。

六、选拔工作要求

各招生高校要成立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好普通高校专升本阳光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江西省普通高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保证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

招生高校要依据相关规定制定本校的招生章程,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考试信息,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

招生高校不得举办专升本考前辅导班,不得向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提供举办专升本辅导班的相关考试资料、场所及设施等,违者将取消专升本招生资格。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招生考试中的违规行为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关于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接受本科教育的考试安排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我省户籍2009年以后应征入伍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可自愿报名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表见附件3)。退役士兵普通专升本考试科目与同专业普通考生相同,单独划线录取,报考资格由招生高校审查,考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报考,只能选报一所高校。

八、数据报送

严格按照普通高校专升本上报数据标准要求(见附件5),认真整理考生报名照片、

成绩、录取数据,仔细核对校验,确保上报数据全面、准确、规范,上报数据除作为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依据外,还将作为有关部门审计的依据,由上报单位负责并解释。

九、其它事项

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日常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负责,办公地址:南昌市赣江南大道2888号 江西教育发展大厦718室,主要工作安排见附件4 ,有关考试录取工作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1:XX省201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计划申报表.doc

附件2:XX省201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推荐.doc

附件3:XX省2016年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专升本报名表.doc

附件4:XX省201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主要工作安排.doc

2016年4月25日

关于开展我校2016年专升本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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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5 12:25

各教学单位、各专科毕业班级:

根据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6年专升本报名工作于5月5日正式开始,有关事项详见《南昌工程学院关于2016年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见附件),符合该通知要求的学生方可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

我校报考外校专升本的学生请按所报考院校专升本工作要求执行,详情可浏览相关院校教务处网站。

附件:南昌工程学院2016年“专升本”报名通知

教务处

2016年5月3日

【四】:2015年萍乡学院专升本录取工作方案

2015年萍乡学院专升本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江西省普通高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暂行办法》(赣教高字〔2015〕17号)、《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录取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15]17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录取原则

1.经统招入学的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专科学习阶段无考试舞弊现象,未受记过及以上处分。

2.“专升本”考试成绩达到省教育厅公布的英语最低控制线及我校划定的2015年专升本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

3.英语成绩上线后,分专业按考试总成绩(英语+两门专业课总得分)从高到低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两门专业课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4.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录取原则:根据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退役士兵录取计划单列,不占指标数;考试总成绩(英语+两门专业课总得分)不低于我校2015年专升本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者录取。

二、指标分配

分配公式:

某专业计划指标数=(总计划数÷总考生数)×该专业考生数(考生数和该专业相应考生数均不含退役士兵考生)

2015年我校专升本招生计划指标为30人,报考数51人,按以上公式计算得出各专业计划

指标数如下:

某专业如符合最低录取条件的人数少于分配指标人数,剩余指标由学校统筹安排。

三、录取程序和有关要求

1.学校按照制定的录取方案和录取指标数进行录取,严格审核、把关考生的录取资格。

2.学校审定后将预录名单在萍乡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预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办理录取手续。

3.凡被录取的考生由其本人凭统招应届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原件到我校招生就业处领取由省教育厅盖印的《录取通知书》并办理学籍迁移等相关手续,录取的学生将随我校本科三年级相同专业班级学习。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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