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教育局假期安排

来源:热点事件 时间:2016-11-05 11:43:14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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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7上海高考改革新政考试时间安排

2017上海高考改革新政考试时间安排

一 基本情况

1.考试模式:3+3+综合素质评价

2.语 数 英,每门150分,英语增设口试

3.理 化 生 政 史 地——6选3,按名次百分比折算成分数,计入总分,每门40-70分

4.综合素质评价,难以落实,有待政策完善,注重课外实践活动,将与自主招生挂钩

5.高考总分=150×3+70×3=660分www.fz173.com_2017年上海教育局假期安排。

二 等级考的分数折算

5等11级,级差均为3分,A+、E各占5%,其余均占10%

三 考试时间安排

1.高一第二学期末,2015年6月底, 2门合格考:地理、信息技术

2.高二第二学期末,2016年5月下旬,1门等级考:地理(加试的学生),5门合格考:

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

3.高三第一学期末,2017年1月,1门高考(英语)

4.高三第二学期末,2017年5月下旬,5门等级考:理 化 生 政 史(参加2-3门),www.fz173.com_2017年上海教育局假期安排。

5.2017年6月7-8日,3门高考(语文 数学 英语)

6.2017年6月-7月,高校自主招生

【二】:2016-2017学年度中小学第一学期校历精校打印版

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校历表

【三】:2016-2017学年上海市教育教学先进个人 推荐表

附件2

2016-2017学年上海市教育教学先进个人

附件7:

郑州市优质课参评教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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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

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

为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要,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适应社会对优质学前教育的多元需求,本市自2006年起已启动两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并按时完成相关任务。通过采取一系列举措,加大资源建设,强化保教质量,积极应对入园矛盾,构建形成了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确保了学前教育事业在适龄入园儿童快速增长背景下的稳步发展。未来三年,本市将继续面临学前教育入园高峰的压力。学前教育资源的持续建设与合理布局,保教质量的普遍提升与满足适龄儿童接受多样化学前教育的需求,仍将是本市学前教育发展的重点任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办好学前教育”“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促进本市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特制定《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精神,按照教育部等三部委《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部署,坚持改革创新,努力破解难题;坚持普及学前教育,鼓励多样化发展;坚持儿童发展为本,推进依法办园。创设有利于上海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均衡发展的良好环境,努力满足本 — 1 —

市适龄儿童接受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促进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二、总体目标

基于本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基于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的基本要求,基于学前教育发展的现状与趋势,未来三年本市学前教育发展的目标是: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满足全市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接受学前三年教育的需求;创新符合幼儿发展规律的教养方式,整体提升和优化保教质量;建立规范化的早教服务体系,提供多样的早教指导服务;实施面向0―6岁婴幼儿的快乐启蒙教育,努力建设坚持公益、开放多元、优质均衡、充满活力、具有上海特色的学前教育。

三、发展指标

(一)积极应对入园高峰,继续确保本市户籍3―6岁儿童100%接受学前教育;努力扩大资源,逐步满足符合条件的本市常住3―6岁儿童的学前教育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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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建和改扩建90所幼儿园,新增幼儿园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坚持按照本市《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G/TJ08-45-2005)等相关规定配置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按照《上海市学前教育装备规范》配置幼儿园设备与玩教具。面对在园儿童持续增加的形势,生均占地面积或建筑面积达到1988年教育部颁布的《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标准(试行)》的幼儿园,城区达标率应保持在60%以上,郊区达标率应保持在80%以上,努力为幼儿的生活、学习创设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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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格按照国家《幼儿园教职员工配备标准(暂行)》(教师„2013‟1号)配置幼儿园保教人员。在现有幼儿园师资招聘规模的基础上,3年净增1700名左右的幼儿园教师。继续保持本市保教人员100%持证上岗率、100%在职培训率,提升幼儿园教师专业能力。www.fz173.com_2017年上海教育局假期安排。

(四)促进幼儿园均衡发展,幼儿园办园质量在原有基础上普遍提高,全市幼儿园总量的80%达二级一类及以上水平,总量的35%达一级及以上水平。

(五)加强对0―3岁婴幼儿家庭的早期教养指导,将婴幼儿家庭平均每年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的频次,由4次增加到6次。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政府职责,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1.切实落实政府相关部门职责。健全教育部门主管、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学前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整体合力。强化区(县)政府对本区域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街道、乡镇政府对早期教养指导和幼儿看护点的监督管理。

2.强化组织领导与工作推进。健全市、区(县)两级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由分管区(县)长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共同破解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瓶颈障碍,协调解决制约区域学前教育发展的重点、热点与难点问题。

3.科学谋划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把学前教育作为区(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整体规划。各区(县)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实施 — 3 —

本区域的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推动区域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资源整合,提升学前教育普及率与公益性

4.科学制定学前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区(县)政府合理预测适龄入园儿童人数。根据本市人口出生数以及市政府相关政策要求,科学制定区(县)幼儿园招生政策,努力保障符合条件的本市常住人口适龄儿童的学前教育入园需求。

5.持续扩充学前教育园舍资源。新建居住区公建配套的园舍,应按照《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G/TJ08-45-2005)以及《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大型居住社区)配套建设管理导则》等相关规定规划建设幼儿园,在坚持土地利用节约集约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规划设计,并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对于学前教育资源相对紧张的区域,应加强统筹力度、盘活既有校舍资源,对于符合办园条件、满足安全规范的房源,可通过改建、扩建等方式,扩大学前教育园舍资源。

6.合理提高园舍资源利用率。在一些入园儿童密集且园舍建造速度短期内无法满足需要的地区,可探索通过扩大现有园舍规模、提高园所利用率,以及在确保保教人员配比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学额等办法,稳妥解决适龄儿童入园紧张问题。

7.总体布局公、民办幼儿园。坚持学前教育机构的公益性和普惠性,继续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形成政府主导、 — 4 —

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共同发展的格局。逐步提高民办三级幼儿园办园标准,多举措提升学前教育基础水平。

8.完善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指导服务体系。在市、区(县)两级早教指导中心的管理和指导下,建立覆盖街道、乡镇的早教指导服务网络,配齐相关专业指导人员。提供适合每一个婴幼儿成长的信息服务与指导机会,每年为本市0―3岁婴幼儿家庭提供6次早教指导服务,满足家长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的需求。

(三)实施动态监管,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

9.倡导宣传科学育儿理念。贯彻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要求,结合上海城市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以及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倡导科学育儿理念,持续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为幼儿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10.努力办好每一所幼儿园。探索建立幼儿园发展共同体、城郊结对互助等机制,提高每一所幼儿园的办园质量。积极引导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园、优质办园、个性化办园,鼓励民办三级幼儿园提高办园水平。逐步缩小幼儿园之间的质量差异,促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11.加强学前教育实践指导。修订完善本市《学前教育课程指南》,总结学前教育发展的实践经验,建设能够满足各级各类幼儿园发展需要的课程资源。加强对幼儿发展水平的观察和分析,创新符合幼儿发展规律的教养模式。引导幼儿园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积极开展“一日活动”的研究与实践,杜绝“小学化”“学科化”倾向,实施快乐启蒙教育。

12.开展医教结合实践探索。强化教育、卫生计生等部门的协同,深 — 5 —

【五】:2016年上海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


寒假放假 寒假时间 寒假计划 寒假打算 寒假安排 寒假作业

  根据2015-2016年上海中小学的校历,2016年上海中小学应该是1月21号放寒假,放到2月17日。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关于2015-2016年上海中小学生寒假暑假放假时间的相关官方文件通知。

  上海市中小学2015-2016学年度校历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基〔2015〕15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

  《上海市中小学2015学年度校历》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

  现将《上海市中小学2015学年度校历》印发给你们,请通知所属中小学按照执行。

  一、第一学期。本市中小学统一于2015年9月1日开学,2016年1月20日结束,全学期共21周。寒假从2016年1月21日开始,2月17日结束。

  二、第二学期。本市中小学统一于2016年2月18日开学,6月30日结束,全学期共20周。暑假从7月1日开始,8月31日结束。

  三、2016年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全市中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凡安排考试试场的学校,教学时间的调整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

  各中小学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安排学期期未考试后的教学活动。

  四、各中小学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执行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儿童节及青年节实行放假或组织集体的节日庆祝活动

  五、学期中如遇极端天气以及空气重污染情况,停课安排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委办[2014]4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空气得污染应对工作方案〉的通知》(沪教委体[2014]7号)要求执行。

  附件:上海市中小学2015学年度校历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5年2月12日

  附件

  上海市中小学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校历

  上海市中小学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校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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